乡村旅游景点wifi全覆盖
㈠ 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资源整合与开发路径研究作者是谁
摘 要: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出台,长江中游各城市旅游合作进入发展的黄金期。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旅游资源的整合也是区域旅游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本文在分析区域旅游资源赋存的基础上,运用SWOT分析法剖析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具体的对策与建议,以期提升旅游资源开发效率,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经济的发展。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7/view-7222192.htm
关键词: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资源;整合;开发
一、前言
中国旅游业的竞争在经历了景点竞争、线路竞争、城市竞争三个阶段之后,进入到第四个阶段即区域协同与跨区域合作竞争的新时代,区域整合体成为旅游业竞争的基本单位。在具体实践中,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区域旅游合作取得了巨大成就,被誉为中国旅游区域一体化“三驾马车”。与此同时,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中国区域发展“第四擎”,旅游经济增长快、发展空间巨大,旅游发展潜力日益显现,但是旅游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进一步提升。
长江中游城市群丰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便捷的交通联系和雄厚的产业基础,为区域旅游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近年来,长江中游城市群经历了从“中三角”到“中四角”再到“新中三角”的空间演绎格局[1]。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长江中游地区旅游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
旅游资源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经济资源,是区域旅游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背景下,旅游资源――旅游产品的整合是区域旅游业快速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措施,实行资源整合,是培育旅游核心品牌,增强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全国乃至全球旅游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资源概况
(一)研究区域界定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空间范围包括武汉城市圈( 武汉、黄石、黄冈、咸宁、鄂州、孝感、仙桃、天门、潜江) 、襄荆宜城市带( 襄阳、宜昌、荆州、荆门) 、环长株潭城市群( 长沙、岳阳、株洲、常德、益阳、湘潭、衡阳、娄底) 和环鄱阳湖城市群( 南昌、九江、鹰潭、上饶、景德镇、新余、抚州、宜春、萍乡、吉安市部分县区) ,涉及3 省 31 市,国土面积约 31.7 万平方公里,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特大城市群之一[2]。
(二)区域旅游资源禀赋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中国旅游资源富集地区之一,旅游资源总量丰富,特色鲜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数量多、种类全、分布广、品质高,散发着独特的魅力[3]。
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自然资源类型中,各种构景地貌多彩多姿,名山大川交相辉映,不仅有大别山,庐山、三清山,衡山等名山,也有东湖、洞庭湖、鄱阳湖等秀美江湖。区域内河、湖、潭、池、泉,形态丰富,品种多样。区域历史遗迹众多,孕育了多姿多彩的人文旅游资源,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江南三大名楼蜚声海外,湖北大别山区、红安麻城、江西井冈山、湖南韶山,以及董必武、李先念,毛泽东、刘少奇、彭德怀等人的故居是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湖北拥有的名人屈原、王昭君,湖南拥有名人曾国藩、齐白石,江西拥有名人陶渊明、王安石等,这些著名的历史人物为区域旅游增色良多。区域内现代城市景观丰富,现代科技园区、人工科技场馆、名校名气等构成较为成熟的科教旅游资源。
截止到2014年末,长江中游城市群共有世界遗产3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8处,5A级景区17处,4A景区154处。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地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资源开发SWOT分析
(一)优势
目前,武汉城市圈、襄荆宜城市带、环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总体旅游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在全国处于发展较快的行列,拥有一批开发比较成熟的景区,三大名楼、三大名湖、十大名山以及三峡等在海内外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旅游产品也日臻成熟。
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推进,三省旅游产业的融合步伐加快,在客源互送、营销推广、线路设计等具体事项上加以突破,并利用高铁及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整合有效的旅游资源。2013年武汉、长沙、南昌等城市共同发布“美丽中三角,我的家乡我的城”主题旅游产品。此后各城市分别在北京、重庆联合开展旅游推介,推进“美丽中三角”之旅,并开发以三城旅游为主的名人寻踪游、历史文化游、休闲欢乐游等主题产品,以及名山名楼名湖游、红色故里经典游、世界遗产探秘游等众多专项旅游线路产品。区域旅游的有效合作,倍数级的打造出各种类型的旅游产品,通过旅游产品的强强连着、差异互补等形成了大量的旅游产品组合,致使大部分地区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成效颇丰。
(二)劣势
湘鄂赣同处中部地区,人文经济以及自然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相似之处,旅游资源虽丰富,但山水、人文古迹等旅游产品的雷同现象和可替代性较强,将旅游资源变为高品位旅游产品的效率并不高,资源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就外国游客对中部地区旅游产品的认知度而言,以三峡和武当最为知名,其他景区的知名度仍不高,尚缺乏能够享誉国内外、竞争力强和代表长江中游城市群特色的创新品牌。
同时,区内旅游资源分布不均,加上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的影响,城市群内旅游景区呈现出不均衡的空间格局特征,导致区域旅游存在同质化竞争,缺乏内涵式发展。区域内一些旅游景区的盲目开发和过度利用以及景区之间的恶性无序竞争造成对旅游资源的肆意破坏,影响区域的旅游可持续发展。
另外,面对越来越多的个性化与多元化的旅游需求,区内以观光为主旅游产品组合限制了区域旅游合作纵深发展,资源深度开发仍不够,对文化内涵和地域文化价值的挖掘与创新不够,不能适应未来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 (三)机会
2004年“中部崛起”战略提出,中部地区的经济迎来了较快的发展,至2009年武汉、长沙、江西三大城市群的经济总量接近2万亿元,“中三角”的口号慢慢提出。2010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中提出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体构成的长江中游地区列为“国家重点开区区域”。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推进旅游业的深度合作,联合构建无障碍旅游区。可以说,近几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发展得到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策引导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产业结构的调整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动力和发展环境。区域内各旅游企业也积极发挥地缘优势,加强沟通。2012年2月湘鄂赣旅游部门签署旅游发展合作协议后,中三角旅游一体化正式起航。
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交通条件的改善也为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提供保障。区域内高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已基本建成。城市群内部城市“三小时高铁网”的推进进一步加快了长江中游交通圈的建设,对游客量增长将起到较大的拉动作用。
(四)威胁
环顾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四周,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成渝地区、西北地区的区域旅游合作起步较早,发展的较为成熟,对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
区域抱团宣传促销虽在积极推进,但旅游节亮点不足,旅游一体化的驱动力主要来自政府,旅游企业如景区、旅行社等主体参与不多,在宣传促销上没有形成合力,缺乏整体性,实质性成果不多。另外,区域内部分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后,食、住、娱、行、游的配套水平较低,影响长江流域区域一体化进程。
四、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资源整合优化路径
(一) 深度整合资源,打造核心旅游品牌,构建高品质旅游产品体系
以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旅游合作总体定位为指导,以各地区自身所拥有的资源特色和产业优势为依托,分区定位,各有侧重,实现旅游产品错位竞争。武汉城市圈可依托长江、黄鹤楼、大别山等城市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城市旅游、科教旅游等;长株潭城市群依托洞庭湖、橘子洲、韶山等旅游资源,重点山水旅游、文化旅游和生态旅游;环鄱阳湖城市群依托洞庭湖、庐山、三清山等旅游资源,以生态文化为内涵,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民俗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
在现有“灵秀湖北”、“江西风景独好”、“锦绣潇湘”三省自己的旅游形象上,结合各区域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重点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并发挥长江水道和高铁优势,整合发展长江三峡―荆州―长沙―洞庭湖(岳阳楼)―武汉(黄鹤楼)―九江(庐山)―鄱阳湖―南昌(滕王阁)沿江旅游线路,共同打造高铁旅游走廊等精品旅游路线和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
对现有旅游产品进行提升改造,优化区域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类型,积极开发各类度假旅游产品和专题旅游产品。继续推动红色旅游、荆楚文化、湖湘文化、宗教文化,挖掘资源的文化内涵,突出内涵式旅游发展。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推动绿色生态旅游、水上旅游,增加游客山水休闲体验。推动工业、农业等传统产业的旅游产品转化,推出休闲农业游、乡村旅游。促进文化、商业、体育等行业及部门与旅游充分融合,创新旅游产品,发展文化创业旅游、商务会展旅游、蜜月旅游、绿道自驾、低空旅游等。利用智慧旅游新业态,挖掘大数据,通过分析游客的旅游信息创新旅游产品,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
(二)加强旅游资源开发支持保障体系建设
1.政府主导,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体规划与开发
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打造一个深化区域合作,政府牵头,企业联动的发展格局。在对旅游资源类别、品位、地区以及客源市场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旅游资源规划,明确区域旅游发展的近期和长期目标,确定旅游开发项目,并结合各地特色文化对各地区旅游发展加以定位区分,以避免无序竞争,提高旅游发展效率。同时,加强政府导向性投入,规划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交通规划,加大旅游交通的规划和协调力度,加强景区与景区之间的交通通达性,降低区域间旅游交通成本。
2.整体营销,加大企业整合力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联合营销成为开拓及占领旅游市场的有效途径。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合营销多以政府牵头,联合推介的形式进行,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以景区、旅游企业为代表的的旅游目的地的联合营销,强化企业参与,形成“区域联合、行业联合、企业联合”的全方位的旅游营销体系。
同时,联合营销的重点是要以区域品牌为核心,并形成区域大品牌链接各地旅游小品牌的多层次营销产品,以增强市场冲击力。利用国内外旅游媒体,选择与发展较成熟的旅游集团合作等形式进一步开拓旅游市场。并发挥网络营销优势,利用微博营销、网络团购等宣传区域旅游形象,推广旅游产品。
3.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
在发展智慧旅游大背景下,区域旅游发展必须重视信息系统的建设。这就要求各政府部门联合推进建设旅游信息系统。一方面,在各城市旅游交通枢纽如车站、机场、码头以及主要旅游景点、市中心、主要商圈、各星级饭店等设置电子化终端设施,提供电子导游、电子支付景区门票、参团订车等便捷化服务,让游客随时随地可以获得旅游景区的有关信息。
另一方面,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门户网站,主要提供旅游景区介绍、旅游信息发布、企业宣传营销、电子商务交易、信息采集、投诉受理等全方位的旅游服务,并将各旅游企业网站、各省份旅游网站与之相联接。
另外,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的优势,加大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构筑“中三角数字化旅游”。在区域内各重点景区,尤其是4A、5A景区,实现WIFI全覆盖,同时开发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APP,实现旅游预订、资讯发布、虚拟旅游、网上景区等功能,并强化数字化监控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 梁滨,邓祖涛. 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经济空间格局演化分析[J]. 经济问题,2015(9)
[2]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国务院.2015
[3] 胡露露.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经济区域差异及影响因素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 2014
[4] 拓庆阳. 陕西省旅游资源禀赋及开发的区域差异评价[D],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5
[5] 薛增峰. 青岛西海岸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策略研究 [D]. 云南师范大学,2014,9
㈡ 为什么是"旅游+互联网
2015年9月16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对全球旅游业发展正带来全新变革,旅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通知》强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优势和带动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推动旅游业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服务效能提高,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重要作用。
《通知》提出了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行动要求,主要包括基本思路及发展目标两大项。行动要求,到2020年,旅游业各领域与互联网达到全面融合,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重要支撑;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5%,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20%。
(一)基本思路
准确把握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旅游创新能力和创新优势,挖掘旅游发展潜力和活力,培育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构筑新动能,加速提升我国旅游业发展水平。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引导市场需求发展。
坚持开放共享。以开明的态度、开放的精神,将旅游作为互联网深入融合的重要领域,将互联网作为旅游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积极营造旅游与互联网相互开放、相互包容、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互联网”运行模式。
坚持引领变革。发挥互联网对旅游产业创新升级的平台作用,以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要素资源向旅游实体经济集聚,推动旅游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安全风险,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旅游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我国旅游业各个领域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产品创新和业态创新的重要动力,成为我国旅游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的重要平台;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0%,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15%。
到2020年,旅游业各领域与互联网达到全面融合,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重要支撑,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国家智慧旅游公平服务平台基本形成;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5%,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20%。
《通知》提出了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点行动,对旅游区域互联网基础设施、互动终端、物联网设施、在线旅游创业创新、在线旅游新业态、“旅游+互联网”投融资、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乡村、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网络营销模式共十项行动作了具体的要求。
(三)推进旅游区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主要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区域及重点旅游线路的无线网络、3G/4G等基础设施的覆盖,保障“旅游+互联网”基础条件。到2020年,实现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3星级以上宾馆无线网络全覆盖。
(四)推动旅游相关信息互动终端等设备体系建设。在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游客集散中心等主要旅游场所提供PC、平板、触控屏幕、SOS电话等旅游信息互动终端,使旅游者更方便的接入和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在线互动。
(五)推动旅游物联网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国所有旅游大巴、旅游船和4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人流集中区、环境敏感区、旅游危险设施和地带,实现视频监控、人流监控、位置监控、环境监测等设施的合理布设,将旅游服务、客流疏导、安全监管纳入互联网范畴。
(六)支持在线旅游创业创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支持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旅游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旅游+互联网”创业园区,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国家旅游局每年认定一批国家级“旅游+互联网”创客基地,推出一批国家级创客示范项目。
(七)大力发展在线旅游新业态。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私家车、闲置房产等社会资源,规范发展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在线旅游购物和餐饮服务平台,积极推广“线上下单、线下购物”的在线旅游购物模式和手机餐厅服务模式。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要素和技术,推动“旅游+互联网”的跨界融合。
(八)推动“旅游+互联网”投融资创新。大力推广众筹、PPP等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介入“旅游+互联网”领域,加快“旅游+互联网”创新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战略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融合发展,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九)开展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出台智慧旅游景区标准。到2018年,推动全国所有5A级景区建设成为智慧旅游景区。到2020年,推动全国所有4A级景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十)推动智慧旅游乡村建设。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管理、服务、营销水平,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和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更多优质农副土特产品实现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带动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乡村旅游APP、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手段宣传推广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成为智慧旅游示范村。鼓励各地建设集咨询、展示、预订、交易于一体的智慧旅游乡村服务平台。
(十一)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旅游公共信息的互联网采集和运用,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建设好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受理、分级处理的旅游投诉处置平台,健全旅游公共产品和设施、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公共信息网络查询服务。运用互联网,建立旅游诚信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旅游企业信用的监管。运用互联网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定期发布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旅游应急救援。
(十二)创新旅游网络营销模式。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各地利用互联网开展旅游营销信息发布、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交易支付。支持旅游目的地利用旅游大数据挖掘分析手段,建立广播、电视、报纸、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支持旅游企业与OTA平台合作,利用平台优势,扩大企业产品销售规模。鼓励旅游企业加强与门户网站、搜索引擎、UGC旅游网站等的合作,进行产品和服务营销。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方式,培育黏性客户,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
《通知》还提出了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包括环境、创新能力、成果试点示范和推广运用、发展政策、互联网旅游企业拓展海外合作共五项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十三)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环境。率先实行旅游行业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鼓励各类互联网资本和市场主体平等开展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参股并购,支持培育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落实国家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积极推进政府旅游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十四)提升“旅游+互联网”创新能力。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旅游+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中国“互联网+旅游目的地”联盟建设。加快制定和实施国家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乡村标准。加大对互联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十五)开展“旅游+互联网”创新成果试点示范和推广运用。稳步推进中国“旅游+互联网”创新示范城市试点建设,鼓励支持国家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开展“旅游+互联网”先行先试,鼓励“旅游+互联网”创新成果推广和学术交流,办好每年一届的“旅游+互联网”大会。
(十六)支持引导“旅游+互联网”发展政策创新。积极争取将旅游列入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包,争取相应资金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旅游+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影响互联网旅游市场准入、数据开放、行业政策障碍,研究适应互联网旅游新兴业态发展的税收、保险政策。鼓励各级旅游部门加大对云计算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打造在线旅游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应用。推进旅游与互联网金融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十七)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拓展海外合作。充分发挥我国旅游市场优势和互联网比较优势,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支持国内互联网旅游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率先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互联网旅游企业,在海外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发挥驻外旅游办事处作用,支持旅游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共同在海外推广互联网旅游中国品牌和中国服务,构建跨境旅游产业链体系,增强中国旅游全球竞争力。
㈢ "互联网+景区"会碰撞出怎样智慧火花
“当旅行遇见了互联网,原本波澜不惊的生活开始了滔滔不绝的巨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的这句话,确实所言不虚。
移动通信、互联网和大数据正在深刻改变旅游业。目前,在线旅游市场已经是高度竞争的“红海”,相比之下,智慧景区作为静悄悄的“蓝海”则刚开始引人关注。去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乌镇用智慧旅游为人们带来了全新的旅游体验。如今,各地智慧旅游的春风正劲,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其实,早在2012年,国家就确定了首批18个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不过一直进展缓慢。去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在全国打造1万家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
目前,我国景区数量已达26000多家,“互联网+景区”到底会碰撞出怎样的智慧火花?
位置信息是基础
点开景区APP,动一动手指,就能收听语音导览、知道景区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选择最佳路径避开游览堵点、并快速找到离自己最近的卫生间……这样新奇又便捷的旅游体验已经在乌镇、古北水镇两个景区落地,也正是高德地图智慧景区的成果。
智慧景区是指通过智能网络,对景区地理事物、自然资源、旅游者行为、景区工作人员行迹、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进行全面、透彻、及时的感知;对游客、景区工作人员实现可视化管理;同旅游产业上下游企业形成战略联盟;实现景区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加快智慧旅游的政策引导下,越来越多的景区开始触网,寻求新的发展路径,开辟APP、网上预订及微信营销等渠道,并主动寻求与OTA(在线旅游服务商)的开放合作。
如果说在线旅游预订所服务的内容是游客的出行和住宿,那么智慧景区所要解决的则是游客到达景区后“最后一公里”的游览问题。以往,由于无法提供基于景区的地图信息、游客位置的实时在线服务等数据信息,景区管理方和OTA都无法独立提供景区内的游客在线服务。
从传统景区到智慧景区,从游客有痛点到解决痛点,中间隔着两重鸿沟,一道叫互联网,另外一道是地图。专家认为,只有景区附加上各类基于位置的互联网服务,用户的痛点才能彻底解决。在高德集团产品副总裁陈永海看来,高德与景区的合作是资源和能力的互补,景区更懂游客在景区内的游览需求,而导航地图公司有地图信息的优势,可以与景区强强联合,共同做好智慧景区。
免费WiFi要先行
今天的景区要想吸引游客、留住游客,不能仅靠秀美风光和优惠门票,而要靠高质量的旅游服务,毕竟今天的游客越来越看重旅游体验。而智慧景区在提升旅游体验方面可说是相当给力。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要建设智慧景区,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是“标配”。毕竟这是游客在智慧景区使用智能导游、信息推送等功能的基础设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等功能全覆盖。
作为世界互联网大会会址所在地,乌镇景区目前共有WiFi-AP(无线访问节点)点位3000个,景区内的102个卫生间全部做了信号增强,可谓连接无死角。“在乌镇老街上走走,随手拍张照片分享到朋友圈秀一下,不用烦恼流量消耗太快的问题,想分享就分享,这样的体验真是棒棒哒!”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姚洁表示,乌镇各区域WiFi上网速度均可达到20兆以上。
利用WiFi,游客可以在线游览景区和进行景点导航。高德LBS开放平台总经理魏凯明告诉记者,游客还可以利用高德地图LBS定位服务,查找附近餐饮、会场、商家优惠活动等,让行程安排更高效。而高德地图的云图管理也可以帮助景区管理者及时、高效、智慧地解决景区资源调度等问题。因此,景区管理者也是智慧景区建设的受益者。如果景区能及时了解交通动态,作出预警分流,景区就不会再遭遇人满为患
㈣ 在云掌股吧无意间看到国办鼓励旅游推两天半假,请问两天半是一周的哪几天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鼓励旅游消费提出:1、各级政府要制定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或计划,抓好落实。2、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可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结合,错峰休假。3、有条件的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度假。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对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一)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调整完善价格机制,规范价格行为。大力弘扬文明旅游风尚,积极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
(二)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鼓励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2020年前,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
(三)加强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位建设力度。
(四)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围绕国家重点旅游线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实际需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城市航线。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企业发展低成本航空和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五)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用三年时间全国新建、改建5.7万座旅游厕所,完善上下水设施,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实现全国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
二、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
(六)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制定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标准,明确营地住宿登记、安全救援等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丝绸之路沿线、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地区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1000个左右。
(七)推进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建立国内大型邮轮研发、设计、建造和自主配套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国内造船企业研发制造大中型邮轮。按照《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邮轮港口布局,形成由邮轮母港、始发港、访问港组成的布局合理的邮轮港口体系,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设立保税仓库。到2020 年,全国建成10个邮轮始发港。
(八)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规划地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推动游艇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清理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鼓励拥有海域、水域资源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游艇码头建设规划。到2017 年,全国建成一批游艇码头和游艇泊位,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游艇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形成游艇大众消费市场。
(九)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到2020年建设一批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特色旅游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十)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重点依托现有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旅游度假产品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休闲度假需求的国民度假地。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鼓励城市发展休闲街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休闲空间。支持重点景区和旅游城市积极发展旅游演艺节目,促进主题公园规范发展。依托铁路网,开发建设铁路沿线旅游产品。
(十一)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把旅游装备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安全性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发展邮轮游艇、大型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小飞机、景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大力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兼并收购国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或开展合资合作。 鼓励企业开展旅游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十二)积极发展“互联网 旅游”。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的资源、要素和技术,形成旅游业新生态圈,推动“互联网 旅游”跨产业融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互联网金融探索,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普及应用,推动境外消费退税便捷化。加强与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法定优惠政策,实行特惠商户折扣。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到 2020年,全国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在全国打造1万家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十三)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
(十四)积极发展老年旅游。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各地要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鼓励进一步开发完善适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
(十五)支持研学旅行发展。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十六)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 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市场深度结合,在业态创新、机制改革、集群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管理。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海外宣传,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使传统中医药文化通过旅游走向世界。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
(十七)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注重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
(十八)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重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国建成6000个以上乡村旅游模范村,形成10万个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300万家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20 亿人次,受益农民5000万人。
(十九)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三年内引导和支持百万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到2017年,全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
(二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
五、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二十一)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十二)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二十三)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
(二十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设立中国旅游产业促进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国家重点旅游景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线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扶贫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让多彩的旅游丰富群众生活,助力经济发展。
(二十五)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给中西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对近海旅游娱乐、浴场等亲水空间开发予以优先保障。
(二十六)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鼓励旅游装备出口,加大对大型旅游装备出口的信贷支持。
㈤ 旅游景区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伴随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居民参与旅游活动的欲望及支付能力均不断增强。而“带薪休假”以及“黄金周”长假等政策又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加上便利的交通设施,潜在的旅游需求正不断地转化为现实的、有效的旅游需求。
伴随我国驱动旅游有效市场需求各要素不断完善,其对旅游需求的有效释放产生了极大地促进作用。而旅游景区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要素,在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形象的重要体现,也为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旅游景区产品是一种服务产品。因此,它具有服务性产品的一般特性,即无形性、不可贮存性、不可转移性、生产与消费同时性。旅游景区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游客购买旅游产品过程也不同于其他商品,这同时也使得旅游景区营销区别于其他产品营销而具有特殊性。
到2016年3月,我国景区数量已达26000多家。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要建设智慧景区,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是“标配”。《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等功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