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扶贫资金投资分红
㈠ 如何利用精准扶贫政策推进乡村旅游
转变传统的以发放扶贫款项为主的“救济式”扶贫,以旅游开发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村落及村民的特征,创新扶贫方式,制定不同的旅游扶贫手段,实行精准化扶贫。根据村民的能力和发展旅游的意愿,将村民分成三类。通过乡村旅游扶贫,将为乡村提供多种种创业类型和就业岗位,开发8种分红收益,辐射多个村落,对全县的乡村旅游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㈡ 隆源精准扶贫平台投资,100一2000元,可成股东,有分红可享受国家扶贫资金是真的吗
只有猪才会相信10O元可以成为股东。
㈢ 乡村旅游如何让旅游扶贫真正落地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旅游扶贫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旅游扶贫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产品业态不断丰富,社会影响持续扩大。《通知》将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加快推进新时代旅游精准扶贫工作措施,提高旅游脱贫质量。
对于如何让旅游扶贫真正落地,《通知》指出,各地要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围绕《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行动方案》,出台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各方扶贫资金、扶贫惠民政策向旅游扶贫项目倾斜,鼓励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拓宽旅游扶贫项目的融资渠道;结合旅游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能够带动贫困户广泛参与的旅游扶贫产品;发展一批以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休闲农庄、森林人家等为主题的乡村度假产品;建成一批依托自然风光、美丽乡村、传统民居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景区;策划一批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等参与型的旅游娱乐活动,开发徒步健身、乡村体育休闲运动,培育自驾车房车营地、帐篷营地、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打造丰富多彩的乡村特色文化演艺和节庆活动。
㈣ 青海旅游扶贫累计投入了多少资金
据报道,日前青海省旅游局负责人表示,为推进全省脱贫,青海省积极将乡村山水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一年来已投入4.65亿元实施155个村旅游扶贫项目,积极打造花海农庄、乡趣卡阳等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带动3.9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2016年,景区客流量达30多万人次,门票收入140余万元,农家乐收入300余万元,全村年人均收入增长2000多元,使当地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
㈤ 贫困户创业基金,国家扶贫贫困户基金创业怎么办的
我国的扶贫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在贵州实行精准扶贫,叫“军创贷”的回利益联谊机制。
“军创贷”答反映在我们最边远的农村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采取信用、保证、抵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发放给借款人,重点是扶持返乡创业的复原、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工牺牲的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来解决创业资金难的问题。
比如在贵州当地的三穗县还有村民入股,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在剑河县昂英村采取成立扶贫攻坚合作社,为积极探索有效的脱贫基金,剑河县的昂英村42户贫困户成立了脱贫攻坚合作社,引导贫困群众走上抱团发展、尽快脱贫的快车道,在这共有社员67人,目前合作社计发申请1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采取股权到付、按股分红、民主管理、集中使用的方式,发展乡村旅游、蔬菜、稻田养鱼、林下养鸡等产业,产生效益后利润的60%分给贫困户,20%留做合作社发展基金,5%为村的集体积累,15%作为管理人员的工资。
㈥ 炎陵县脱贫攻坚中七个一批,六大工程指什么
答:“七个一批”指:特色产业脱贫一批------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针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通过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坚持“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穷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贫困农户增收脱贫;发展贫困户有能力经营的产业项目,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户数比值达到50%以上。创新金融扶贫。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和信贷风险补偿,推动银行向贫困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每年发放小额信贷资金;积极试点贫困户小额贷款结对投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改善农村网点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条件,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金融服务全覆盖。推进电商扶贫。构建电商信息网络、人才培育、集散中心、物流配送电商扶贫体系,倡导“购买一份贫困地区产品就是扶贫”观念,发挥社会扶贫作用,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推进乡村旅游扶贫。采取“公司十景区十农户”和“农家乐”等形式增加贫困农户就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牵头单位:农委,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商务和粮食局、旅游外事侨务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
劳务输出脱贫一批----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地方对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通过“雨露计划”,做好纯农户大学生和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工作引导劳务输出脱贫。(牵头单位:人社局)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按照“省负总责,市州组织,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扶贫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政策协调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用2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17年全面完成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切实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易地扶贫搬迁人均建设资金标准6万元,其中2至3万元用于建设,其余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后续产业及其它相关设施建设。中央和省补助的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搬入地在县城及县城以下乡镇和农村的,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总面积。在保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整合农网改造、乡村公路、危房改造、地质灾害、美丽乡村、国土整治、养老发放、子女入学和户籍、公益性岗位安排、基层政权建设等扶贫资金,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相关项目建设。要在稳定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基础上,着力加大对后续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巩固搬迁成果,实现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收入水平明显提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发改委,责任单位:住建局、扶贫办)
教育助学脱贫一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贫困地区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能力,确保所有贫困户子女全部在学在业,没有幼儿、学生因贫失学辍学,贫困村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支持贫困地区学生就读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做好纯农户大学生和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工作引导劳务输出脱贫,提高“雨露计划”信息化水平和技能培训补助标准,简化补贴对象认定程序,实行应补尽补、直补到户,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每年每人补助15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学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参加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资助1500元,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人口,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一名4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具备一项以上足以脱贫的职业技能,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一人成才稳定一个家庭”的精准脱贫成效。(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人社局、扶贫办)
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开展医疗救助脱贫。做好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各地可根据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与慈善救助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卫计委)
保障兜底脱贫一批-----按照“特困对象、托底保障、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的工作思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确保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城镇的60%执行,年保障标准不低于3000元,实现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线“两线合一”,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保障兜底全市贫困人口。(牵头单位:卫计委、民政局)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利用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国有林场改革、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等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结合建立国家公园机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落实好退耕还林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落实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等补贴政策,提高补偿标准,让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因地制宜发展优势林业主导产业,通过设立贷款风险金,组建专业合作社,落实帮扶机制等形式,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家庭经济。加强对贫困户的劳动力免费进行林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和广度,实现林业科技和产业脱贫战略。(牵头单位:林业局)
“六大工程”指:
交通扶贫工程:加大贫困村交通项目建设力度,以通畅工程、道路拓宽提质为重点,以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为目标,优化城乡区域交通运输网络对接,加快推进全市贫困村路网建设,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水利扶贫工程:把贫困村病险水库和饮水安全工程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解决贫困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牵头单位:水务局)
通信和电力、光伏扶贫工程:至2017年,贫困村达到村村通光缆,实现电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融合,4G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经信委,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对农村电网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我市完成投资1802万元,新增配变33台,新增线路14.8公里,新增0.4kV线路181.72公里(牵头单位:国网株洲分公司)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牵头单位:能源局)
农村危房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扶贫工程: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加大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发改委、环保局)
文化扶贫工程:“治贫”必先“治愚”,大力发展农村的文化事业,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的关键所在。贫困地区的农民要摆脱贫困有两个障碍,一是交通不便,二是信息闭塞。文化落后,就缺少发展经济的能力。(牵头单位:教育局)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旅游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旅游业,实施乡村旅游促进精准扶贫。(一)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扶贫。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战略,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丰富的古镇古村和民俗旅游资源,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古镇古村群落,通过加快旅游项目建设,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数量,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二)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业扶贫。通过“旅游+农业”组合,完善乡村旅游“生活链”、“服务链”和“产业链”,做深做新乡村旅游文章,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培育以旅游业为主导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大力发展乡村避暑度假和特色康养旅游产品。(三)积极引导旅游资源要素入股分红带动创收扶贫。鼓励懂经营、善管理的旅游企业和能人进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与贫困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公司+贫困户和能人+贫困户等形式,根据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吸纳或租赁贫困户的部分山林、果园、鱼塘、土地、房产等生产资源和政府支持资金合作参股,乡村旅游经营业主返聘贫困户家中劳动力在旅游企业中从事旅游服务,实现乡村旅游经营业主与当地贫困户共建共享。通过盘活贫困农村旅游资源要素,达到资源增值、贫困户增收的目标。(四)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带动购物扶贫。利用贫困地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农副产品等资源,充分挖掘湖湘特色饮食文化和手工技艺,大力发展旅游工艺品、旅游食品和旅游纪念品,培育旅游商品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竞争力。通过“互联网+旅游”,借助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做到网店与实体店并重发展,促进旅游商品增产扩销,在满足不同游客购物需求的同时,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牵头单位:旅游局)
㈦ 乡村旅游能带动精准扶贫吗
近年来,恩施州坚持以美丽乡村为发展平台,带动当地的精准扶贫。
恩施枫香坡毗邻恩施城郊,虽有区位之优却无增收之门,自发展乡村旅游之后,修通了循环路,建起了农家乐集群,打造了侗族建筑群,组建了农民艺术团,形成了生态茶园景观带和“恩施玉露”品牌,成为国家3A级景区。
希望更多地区能实现以旅游带动脱贫!
㈧ 农村扶贫贷款被分红是怎么回事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省内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和对象最多的金融机构,所以扶贫贷一般由农村信用社主办。
扶贫贷款有国家财政扶持力度,一般都有国家贴息政策,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