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案
1. 沈阳市巜202O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沈阳市2020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那么有文明城市的方案,我们首先可以以身作则,然后爱护我们的公共设施设备。
2.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哪些具体要求
有七大要求
一、对市民文明素质要求:
1、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3、友善礼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鲜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二、对公共服务要求:
1、无障碍设施: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街道设施: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4)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3、主要街道和公告场所面貌: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2)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引导有力。
4、社区生活环境: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5)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三、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要求
1、公共安全保障: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社区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3、饮用水安全:
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5、安全生产: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6、治安管理:
(1)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
(3)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4)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四、对城市绿化要求
1、建成区绿地率:(1为东部、中部、东北部的城市的标准,2为西部城市的标准)
(1)>31%为优秀、>28%为良好、≦28%为达标
(2)>21%为优秀、>18%为良好、≦18%为达标
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8(平方米)为优秀、>6(平方米)为良好、≦6(平方米)为达标。
五、对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要求: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为优秀、>90%为良好、≦90%为达标
2、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3、城市空气质量:
(1)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2)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0%,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
(3)完成自治区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达标等级)。
4、城市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到III类。
(2)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
(3)城市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V类水体。
5、环境管理:
(1)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
(2)无因本市市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
6、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六、对学校、家庭、社会要求:
1、学校教育: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正式材料为准,实地考察主要看校园、教室有无悬挂核心价值观“24个字”。)。
(2)有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正式材料为准,安排和落实的材料齐备为合格,有活动安排为基本合格,两者都没有为不合格。)。
(3)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情况(中小学校100%落实德育课程计划和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程为合格,≧80%为基本合格,其他情况不合格。)
(4)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
(6)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
二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
三是统计并计算本地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的学生比例。
三项数据均为度、城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数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部给予成绩认定。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七、对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
1、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标准。
(2)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文化事业发展:
(1)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2)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3、基层文化设施:
(1)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2)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
(3)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4)鼓励影院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
4、文化服务供给: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2)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旅游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案扩展阅读:
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行测评优选。
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作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测评结果单独排序,按百分计算,得分低于85分的,不能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同时,该项得分按20%的比例计入全国文明城市总得分。
测评方式: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难点是实地考察。
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方法具体有三种:
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
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
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3. 求创建文明城市启动仪式方案
文明城市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在塑造一个地区城市精神、树立文明形象、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了更好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加快小康社会进程,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夯实基础,打造亮点,巩固成果,体现特色。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把包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早日实现建设经济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的要求和我市实际,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
1、大力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以建设重点工业项目和加快大企业的扩张提质为切入点,迅速做大做强优势产业。进一步扩大总量,加快速度,提高收入,确保我市人均GDP与GDP年增长率高于西部和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着力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大力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与市场。严厉打击走私贩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鼓励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公正、公平、廉洁、高效、优质服务的法制与政务环境。
3、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及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继续全面落实“两个确保”政策,最低生活保障线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提高人均收入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建立完善的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计划生育率、平均预期寿命、恩格尔系数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有关标准。
(二)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
1、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以绿化、硬化、净化、美化、亮化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代表我市城市特色的亮点工程;集中完善和建设一批城市供水、排污、生活垃圾处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集中完善和建设一批方便群众生活的市政设施,进一步提高群众衣食住行的便利程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着重解决管理缺位、错位和无序现象。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循环经济模式,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在改善环境中促进发展,坚持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大环境保护的投资指数,努力降低空气污染指数,扩大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努力提高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域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及绿地率,努力增加人均公共绿地。加大建设工地管理力度,提高文明工地达标率。
3、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城市政务网站,并利用网站有效地开展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增加互联网入户数,提高城市电话主线普及率。
(三)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
1、加大依法治市力度。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2、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较完善的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高居住社区技防、人防水平,加大扫除黄赌毒和除黑打恶力度,严格控制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使群众有较强的安全感。
3、努力做好维权工作。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老、助残、爱幼的传统美德,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努力降低侵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投诉率。
(四)科技教育和文体卫生
1、着力做好科技教育工作。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发展高科技为重点,以实现产业化为目标,全面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好科学普及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并完善科普设施及科普队伍,保证人均科普经费的支出。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大教育投入,提高高中阶段入学率,建立完善的学校收费管理制度。
2、积极做好文化体育工作。要坚持用先进文化占领阵地,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强化精品意识,推动文艺创作和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活跃企业文化、社区文化、乡镇文化、校园文化,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以消夏文化节、新年音乐会和各种大型文体活动为基础,打造文体活动品牌,各街道均要建有符合要求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建立并完善一批文体设施,市图书馆、旗县区图书馆要达到标准,增加公共图书藏书量。建立并完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做好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努力提高医疗与公共卫生水平。建设并完善医疗及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人口预期寿命。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扩大覆盖面。配备必要的救治车辆,保证救治渠道畅通。建立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提高0——3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除“四害”力度。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五)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
1、认真做好理论学习与宣传工作。要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继续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紧密联系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形成一批有社会影响、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的理论成果,为实现建设经济强市的新跨越提供理论支撑。
2、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中华民族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包头教育,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落实到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弘扬包头精神,培育包头市风,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着力加强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等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努力做好学习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的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热潮。
3、着力加强干部、市民及未成年人教育。加强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工作,注重青少年的素质培养。制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道德实践。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规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六)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
1、全力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三大重点工程。继续实施好独具我市特色的“一线连四区”的“百里文明长街”创建工程、百个重点窗口创建工程和百家双文明单位创建工程,推动我市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2、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区)创建活动。加大文明城区创建力度,在星级文明城区竞赛活动已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整治工作,做到三个结合、四个突破:环境整治与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生活环境改善相结合;环境整治要力求在整顿户外广告上有新突破,在治理卫生死角上有新突破,在拆除违章建筑上有新突破,在治理底店扰民上有新突破。要继续搞好文明社区创建,注重在实效上下功夫。扩大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坚持开展全市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基层民 主建设,制定规划并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形成社区居委会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
3、努力提高“窗口”、行业文明水平。深化文明“窗口”、行业各项创建活动,继续抓好“诚信市(商)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诚信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旅游区(点)及文明交通系列创评活动。倡导各行各业共同开展诚信建设,进一步整合诚信建设的活动项目,增强整体工作效果。扩大“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
4、扎实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进程。各旗县区要制定有效措施积极帮助农牧民增产减负,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现象,着力加强基层政权与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事务公开制度。着力抓好文明村镇建设,加大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使村容村貌逐步得到改观。搞好农村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事业,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大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要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全市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创建工作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要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公益性广告;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要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1、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要将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制定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2、健全创建工作的组织机构。市、区、街道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且要加大指导、协调创建工作的力度。各级文明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完善创建管理制度。要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标准,制定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保证市民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做到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八)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
1、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做到公开、规范、高效。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保证市长服务热线畅通。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教育广大干部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2、加大“窗口”行业规范服务力度。要在全市“窗口”行业确立一整套服务理念,建立一整套服务规程,完善一整套服务设施,明确一整套服务内容,健全一整套投诉处理机制,形成“窗口”行业独具特色的服务文化和服务品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
3、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着力加大公共道德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与践行活动,强化市民公德意识。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的人际互助风气。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常识,教育广大市民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4、加大公共场所秩序整顿力度。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要做到无违章搭建、无无证摊点、无乱张贴现象。做好沿街店铺管理工作。治理交通站点秩序,车辆停靠安全规范。倡导文明乘车。加大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力度,做到机动车停放进场、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5、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大力倡导见义勇为,大张旗鼓地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命名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切实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利益。认真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形成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的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建立完善注册志愿者制度,扩大志愿者队伍,保证孤、老、残、弱及时得到志愿服务。大力提倡和宣传义务献血,巩固义务献血先进城市工作成果。
三、实施步骤
今明两年,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4年3月——4月):创建启动阶段。完成总体工作方案、各工作组具体工作方案的拟定、审批、印发工作。同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阶段,(2004年5月——2005年5月):创建落实阶段。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测评指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2005年5月——6月):自查验收阶段。市筹备委员会对各工作组的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督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第四阶段,(2005年6月起):迎检准备阶段。制定接待方案,做好迎检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包头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战略重点,作为提高市民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系统工程,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实施“一把手工程”,将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与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一同验收。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暨承办2005年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筹备委员会将定期检查指导推动工作,人大、政协要定期深入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视察,提出意见或建议。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
(二)成立机构,拟定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方案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大企业、大专院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根据全市创建方案的工作任务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拟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报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要将指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工作部门、岗位和责任人。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文明城市创建要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细则,并有长效管理措施,保证创建工作有制度可循,有标准可依,保证各项创建工作运作规范。
(四)加大投入,严格考核。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各级地方财政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要认真执行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同时,要严格考核力度,市筹备委员会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对承担创建任务的地区、部门、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凡完不成创建任务的,年终目标考核不得评优。
(五)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目标制定要切合实际,工作方案要切实可行,切忌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要注意把文明城市创建同本职工作、本部门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丰富其内涵,将争创工作变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4. 旅行社如何协助做到创建文明城市
首先,要明确国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对旅行社的要求标准。验收标准如下:
一、旅行社店容、店貌整洁卫生。
二、证照齐全、规章制度齐备且设置规整有序。
三、在旅行社的醒目部位设置文明城市宣传栏或宣传板块,增加创建氛围。
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动员工作,要求提高旅行社全员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
五、旅行社工作人员在岗时佩戴胸卡。
六、导游员带团时要求佩戴导游证IC卡,讲解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欺客宰客,不误导游客消费。
七、旅行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旅行社诚信服务公约制度要求上墙)。
八、要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并制作规范的投诉处理记录本,要求专人受理和处理投诉以及做好相应记录(创建督查组和验收组要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其次,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当地旅游局进行管理制度的修订,外表形象的塑造。
再次,落实旅行社负责人。
最后,制定个性化、自身特色的现象。如员工言行举止要求,工作语言培训,员工素养的加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