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法律保障
乡村旅游发展政策机遇——山合水易的旅游业解读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是中国第一家专业乡村旅游规划设计院。作为乡村旅游设计与乡村度假开发的专业机构,山合水易拥有多位国家级休闲农业规划与乡村旅游设计专家,与农业部、农业规划设计院、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会、CCTV农业频道等紧密型外部资源。
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有多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策划、规划与设计经验,对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对乡村发展产业模式、旅游为导向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休闲化升级、乡村特色休闲及景观建筑设计、乡村游乐项目策划、农家乐升级、民俗村度假开发、古村落文化休闲开发、农业生态园打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山合水易已经具备了大量休闲农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意农业产业园区、高新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业观光主题园区、休闲农业博览园、农业旅游教育科普园区、特色采摘度假区、乡村旅游示范县、乡村旅游示范村、新农村整体规划设计、特色新农村景观建筑设计、新农村风貌设计、乡村旅游景区规划、田园俱乐部、民俗村落规划、古村古镇、农家乐聚集区规划、乡村主题度假区、乡村会所、温室建筑、水库旅游开发等等项目的实践经验与案例;
目前已形成新农村旅游、新农村民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十七届三中全会后乡村旅游发展、休闲渔业旅游、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经验研究、古村古镇古村落、郊野度假屋等多个专项研究报告,并已经结合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若干意见的最新精神,为北京、贵州、云南、广西、福建、湖南等地的多个乡村旅游项目提供了咨询与规划设计指导工作。
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多年专注于休闲产品设计与度假项目开发,积累了大量业界的知名专家、专业团队与专业技术合作伙伴,形成了项目总体实施、专业资源整合以及后续服务跟进的实战项目理念。以旅游产品休闲化升级、度假区规划设计、乡土景观与生态建筑设计为核心竞争力
乡村旅游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关于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的意见》的旅游业解读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将对北京市生态涵养区区域内的乡村旅游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由此,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的乡村旅游业,将成为彰显北京城市特点的(国家首都、国际化城市等)”窗口“型产业;成为极大增加北京市旅游业产业规模,为北京市旅游业持续贡献产业增量的战略性产业;成为北京旅游业引领全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明星“式产业。
一、《意见》的亮点
在《意见》中,除”生态“这个主题词外,”旅游“在全文共出现30次,远远超过频次居第二位的”农业“(出现7次),成为当之无愧的”关键词“。由此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对旅游业的高度重视,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旅游业,是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现实中的支柱产业,是未来发展的首选替代产业。为此,《意见》提出了诸多理念,明确了发展措施。
(一)值得关注的概念
经济类:生态经济、产业友好、生态服务型经济、服务型第一产业
环保类:环境要素补贴机制、碳交易
产业集聚类:
共建基地 , 提倡山区和城区共建,通过生态环境共建,实现生态资源共享,为山区引进市场、投资、管理和人才,类似于千家店镇与金融街街道。
市级产业园区 , 北京市旅游局正在研究在生态涵养区布局建设市级休闲旅游产业园区,需要积极争取。
旅游集散地 , 市发改委已经通过”旅游集散镇“进行落实。
社会发展类:生态田园村庄
(二)必须把握的发展理念
明确了生态旅游业属于生态友好型产业,是生态涵养区大力发展的产业类型。
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末期,力争形成1至2个国际性的会议休闲度假名区。
明确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即”推动城市公用设施和服务向生态涵养发展区延伸,促进生态特色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此举将极大改善生态涵养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相当一批特色村、镇,不仅提高了旅游业的服务设施水平,更为旅游业提供了全新的社会旅游资源。
二《意见》为旅游业发展提供的产业支撑
坚持把融合化发展作为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促进生态农业与旅游业的延伸融合。
2. 在生态建设方面,通过加快构建森林体系和加快建设重要生态流域,将会出现更多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将为湿地旅游、观鸟旅游、养生健体等旅游,度假木屋、森林河岸徒步、汽车营地(帐篷露营地)等新业态提供资源和空间支撑。同时也将面临上述公园的管理体制问题。
加快山区矿山关闭和低端工业淘汰转移。对于已关闭矿山的废弃工矿用地,可以引入替代产业带动生态修复。如千家店镇的铜矿,应尽快就生态修复进行立项,大力发展矿区的乡村旅游。
三、《意见》加大了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适当增加旅游建设用地。
(1)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具有旅游集散功能的乡镇产业用地规划,增加旅游设施用地。
(2)对旧村改造腾退的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试点进行流转,优先用于发展旅游项目。
支持民俗旅游升级改造。
(1)鼓励以农民参股和集体租赁托管、合作经营等方式,建设乡村酒店、乡村旅馆等接待设施,促进民俗旅游业升级。
(2)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乡村酒店、乡村旅馆的,市区两级对其外部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建立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执证上岗制度。
要求自2012年开始,生态涵养区旅游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执证上岗。
具体措施为:
(1)鼓励各区县整合建立旅游学校或旅游培训机构,实施定向培养,全面开展旅游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2)市区两级共同制定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和标准,统筹安排培训经费。
四、《意见》解读
(一)吸引投资的政策”利好
政策利好,将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投资者,尤其是大型投资者关注乡村旅游,投资乡村旅游,投资大型旅游服务设施。
(二)区域扩大与产业扩容
生态涵养区范围扩大,在原有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5个区县基础上,将昌平、房山区山区行政区域纳入生态涵养区范围,形成“五区两部”的新格局。新增加的昌平区、房山区一直以来是北京市乡村旅游的大区,但是因为游离于生态涵养区之外,其广大山区的乡村旅游业发展一直以来受制于基础设施薄弱等诸多因素。将上述两区的山区划入生态涵养区的范围,使其能够与传统5个县区同等享受“《意见》待遇”,不仅有利于促进相关区域乡村旅游增量提质,更使得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的乡村旅游资源总量增加,产业规模得到了扩充,产业内涵和业态也更加丰富。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三)区域合作
有利于不同尺度、内容和方式的多类型、多层面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区域合作。《意见》将“加强区域合作发展”作为生态涵养区四大发展策略之一,体现了“合作、共赢”的协作、合作发展理念。合作的思维基础是建立“伙伴”思维,在市场经济中“一枝独秀”可以产生、存在,但不可持续;合作的思想基础是换位思考,站在伙伴的基础考虑问题;合作的经济基础是共赢,要保障合作方的利益;合作的技术手段是个性化定位、差异化发展,实现功能互补、产品互换、市场互享;合作的经济基础是“固本强身”,靠实力说话。一个弱者型的经济体,只有依赖和扶持,合作无从谈起。生态涵养区内区县之间的乡村旅游业“整体发展”的前提,是要“强化产业互补”。各区要根据资源特点、区位条件,追求、打造“一区一色”。“一色”也就是唯一性,是在建立多元化、复合型、全功能旅游产品(服务)体系过程中必须清醒认识、明确树立、大力推广的“唯一性”,是由相同内涵和特质,但是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在空间分布上具有高度集聚,形成产业集群的“唯一性”。其次,合作可以分为区际(与城区)、国内、国际三个层面。区际层面,也就是与城区的合作,实际上已经成为生态涵养区乡村旅游业对接城区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市场营销手段之一,“乡村旅游进社区”被延庆、昌平、怀柔等区县广泛、灵活采用,是对旅游目的地社区营销理论的重要探索和积极实践。除此之外,延庆县千家店镇基于“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理念,与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开展的区域合作是对《意见》中与城区合作的创新性实践。第三,对与周边河北、天津接壤的相关区县开展乡村旅游业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延庆与河北张家口的怀来、赤城,怀柔与河北承德的丰宁,密云与河北承德的兴隆等,平谷与河北的兴隆、遵化和天津蓟县等,都是地相邻、水相连、文同脉,可以共同推出主题型精品线路,如平谷区与天津蓟县、河北遵化正在策划中的“京东黄金旅游线”,利用新开通的京平高速、平蓟高速和正在东延的西烟路,串联起了平谷区的京东大溶洞(AAAA)、石林峡(AAAA)、金海湖(AAAA),天津蓟县的黄崖关长城、九山顶国家地质公园、盘山(AAAAA),河北遵化的清东陵(AAAA)等国家级品牌和世界级产品,将为北京市民提供一个全新的产品,提供一个全新的体验。
第四,国际层面的合作。这个层面的合作,目前是三个合作层面中最为薄弱的,也是最有发展潜力,具有最大提升空间的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最佳切入点,是旅游国际化。旅游国际化,包括客源国际化、产品(服务)国际化、投资国际化、管理国际化。旅游国际化,是促进北京市乡村旅游业转型升级、增效提质的巨大动力。实际上,北京市国际化城市的城市特点,已经为生态涵养区乡村旅游的国际化提供了强大的市场、资本、人才等产业要素支撑。这也是北京市的乡村旅游业区别于其他省市区的一个显着特点。怀柔区慕田峪村的“小园”模式,通过旧民居的加固改造,面向在京居住工作学习的国际人群和500强企业,达到“中为洋用”,表现了对京郊乡村建筑和文化的最大尊重,在创造了一种全新的乡村酒店业态的同时,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即将消失的,是最可宝贵的。在我们眼中司空见惯的东西,在消费者眼中是难得一见的旅游吸引物。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民间国际资本以租赁、转让等形式,进入乡村旅游开发领域,建设或体现异域风情(如怀柔鹅和鸭农庄)、或体现先进服务理念(如“小园”)的不同乡村旅游业态,进而吸引在京外国人消费,不失为开展国际合作起步阶段的捷径。
理念创新
随着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进程,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驱动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规划制定、环境优化、市场监管、形象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作用的同时,创新是发展的灵魂也是促进乡村旅游迈向新目标的动力。更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投资、市场开发、产品营销、经营服务等方面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企业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山合水易通过多年的旅游咨询与规划设计,传统旅游项目的休闲化升级、城乡综合休闲商业与特色休闲街区开发、休闲度假地产、旅游服务区与集散中心、郊野休闲公园设计、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开发、休闲目的地规划与整合营销等已经形成了专业化分工与跨专业合作的实践规划模式,突破常规,注重细节与创新理念是我们不变的理念。
理念创新
创新是发展的灵魂,是促进乡村旅游迈向新目标的动力。随着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进程,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驱动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规划制定、环境优化、市场监管、形象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作用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投资、市场开发、产品营销、经营服务等方面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企业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模式创新
面对当前国际经济出现的困难局面,如何克服不利因素,保持产业强劲的发展态势,创新发展模式十分重要。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要正确处理好提升产业素质和扩大产业规模的关系。规模是产业发展的基础,素质是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数量扩张的同时要注重品质和效益的提升。要着力推动扬州市乡村旅游由粗放型向集约化方向转变,由注重经济功能向发挥综合功能转变,由单一依靠投入拉动向依靠资源整合、体制创新和内涵提升转变。要促进乡村旅游形式和产业功能的多元化,在满足游客需求、延长逗留时间和提高人均消费上做足文章。
机制创新
推进乡村体制机制的创新,关键点应放在激活乡村旅游发展的内在活力上。要培育壮大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引导旅游企业以农民参与等方式形成新的产业优势,改变“大产业、小景点”的现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市内外投资开发商的资金、品牌、管理、技术和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
② 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1.挖掘文化内涵,开发特色化产品
()、树立鲜明的乡村意象,保持独特的乡土气息
乡村意向是乡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人们头脑里所形成的“共同的心理图像”,其主要表现为乡村景观意象和乡村文化意象。远景设计院指出鲜明的乡村意象是乡村旅游得以发展的巨大财富,是一项对城市旅游者具有巨大吸引力的无形旅游资源。乡村意象强调的是一种整体氛围,而这种整体氛围的体现,必须靠对内营造和对外宣传两方面结合才能够完成。因此,在乡村旅游开发中,一方面必须有意识在乡村营造一种“可印象性”的整体氛围,另一方面又必须通过宣传把它推向市场,形成鲜明的乡村意象。如淮北平原的“绿洲仙境”----小张庄,江苏“江南农村”----周庄等都是靠这种方式树立起鲜明的乡村意象,并进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
(2)、挖掘乡村资源的文化内涵,开发特色化产品
我国地大物博,乡村资源的文化内涵丰富,有着反映人与自然的依存和延续、形态独特的乡村聚落;有着反映我国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宗教理念、社会组织形式和家庭关系、古朴典雅的乡村建筑;有着浓厚文化底蕴的乡村节庆、农作方式、生活习惯、趣闻传说。将这种文化内涵挖掘出来,深层次、多方位开发设计适销对路、具有乡村特色的产品,才能增强乡村旅游产品吸引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当前,我国乡村旅游地应加强休闲娱乐、民俗风情及“绿色产品”等特色产品的开发,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新”,乡村旅游才不流于浅层次的观光游览,不局限于旅游资源的表面现象,才能更富于观念和感情的沟通与体验,更钟情于表象下文化底蕴的体验,更具有民间文化的独特魅力。这也才能解决文化含量不够的问题。
(3)、注重产品参与性和知识含量,提高产品的安全性
提高旅游活动的参与性和知识含量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手段,也是留住游客、延长其逗留时间的最好方法。乡村旅游经营者要充分利用当地特有的农家气氛及农事活动,使旅游项目贴近农家生活,营造出一种真正的“农家乐”。如可让旅游者与渔民一起随船撒网捕鱼,和农民一起防线织布,制作工艺品、绿色食品,一起参加民族节庆活动;可以根据季节的推移、经济作物成熟期的不同,推出具有知识性和乐趣性的、新的农家旅游项目,如举行采茶节、竹笋宴、桃花节、杨梅节、百合宴等。通过提炼民俗文化和农耕文化,让旅游者体验返璞归真和乡野的乐趣,通过收获劳动成果使旅游者从中获取一定的知识,满足旅游者寓教于乐的需要。
旅游安全是旅游者决定出游要考虑的首要问题。除了一般旅游共有的安全问题外,乡村旅游安全还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农事方面的操作性安全问题。由于乡村旅游参与性强,而游客又不熟悉农村的农事操作,所以很容易由于操作不当而出现安全问题。二是农药、肥料、植物花粉造成的皮肤过敏问题。如游客可能因为农田中的肥料、残余农药等引起皮肤骚痒,在果园中活动也可能因某种植物花粉引起皮肤不适等等。所以对游客参与性项目要加强监导,以保证乡村旅游活动的安全。
2.政府主导、健全相应管理体制、实施规范化管理
要解决乡村旅游产生的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与方法,必须采用政府主导,行政、经济、法律等相配套的宏观调整、监督、指导和管理手段和方法。 乡村旅游地政府要把乡村旅游的管理纳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制定出乡村旅游相关管理办法或条例,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审批、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规范与监督,引导其逐步走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乡村旅游在内部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自负盈亏。但对游客市场和社会来讲,一个地方的乡村旅游地是一个整体,有着整体的形象和全局的利益。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为广大游客的利益、当地经营户的利益、旅游地健康发展的长远利益积极引导,进行规范管理。如,成都龙泉驿区把乡村旅游纳入该区旅游局管理的工作范围,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各方支持、发挥优势、大办旅游”的方针,把争创国家级花果山风景名胜区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未来目标,大大提升了乡村旅游地的地位。
制定相关法令法规,使乡村旅游的经营运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乡村旅游地向法制化、规范化健康发展的关键。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应可成立乡村旅游协会,制定有关的章程,对乡村旅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为确实保护好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乡村旅游资源,要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避免对生态环境和景观开发性的破坏。
3 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条件,实行规模化经营
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条件,全方位、综合性的开发各种乡村旅游项目,实施一体化、联合化经营是实行规模化经营的基础。
在设施设备条件的建设上,要加强乡村旅游地公共设施与食宿设施的建设。要解决好交通、通信、厕所等问题。应与交通部门合作,开辟旅游专线,为城市市民游客出游提供方便。在食宿设施建设上,要注意旅游环境和接待设施的卫生标准。由于乡村旅游地的旅游者大多来自都市,他们习惯于都市生活的清洁和环境卫生标准,这就要求乡村旅游经营者在食宿设施建设上要重视厨房、餐具、卧室、浴室、厕所、水池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在全方位、综合性的开发各种乡村旅游项目方面,要大力发展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互相配合的项目,在“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住农家房”的乡村旅游活动项目中把各种乡村民间娱乐艺术如舞狮、龙灯、高桥、吹打乐、花鼓、民歌对唱及各种民俗表演纳入乡村旅游产品中,形成系列和规模,延长游客的停留时间,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4 合理规划、精心设计、灵活营销、打造品牌
乡村旅游地要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打造自己的品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应对旅游地的区位条件、资源特色、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及客源市场等进行认真和详实的调查与评价,并以区域旅游经济开发及系统生态学理论为指导进行合理规划和科学开发。通过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开发具有区域特色、与乡村环境相协调、具有品牌效应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③ 新旅游法从哪些方面保障和促进文明旅游建设
《旅游法》从进一步加强旅游者权益保护、严格控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加大治理“零负团费”力度、进一步规范导游和领队的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旅游法》是一部虽然迟来但是众望所归的法律,在规定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保护旅游者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保障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和重要的作用。现结合本人作为业界代表,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法》立法的相关研讨会、征询会和评价会,以及全程参与《旅游法》起草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所获得的思路、观点等信息,按照本人对《旅游法》的理解,对该法的亮点和影响先行作出一些分析,仅供参考。
一、《旅游法》的主要亮点及对旅行社的有利影响
(一)明确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旅游法》第3条规定了政府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第26条规定政府要建立旅游信息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等必要信息与服务。旅行社可以快速便捷地获取上述信息,该规定有利于打击零负团费。
(二)明确政府要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
《旅游法》第23条的此项规定,使我国公民的旅游休闲度假权得到了保障,为旅行社开发策划休闲旅游度假产品和研制休闲度假线路产品标准提供的法律支撑。
(三)明确了旅游者权利、义务与责任
①明确了旅游者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的义务,有依法理性维权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遇险时的求助权利。《旅游法》第14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须按照第72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对“闹而优则仕”的游客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②第16条明确了出境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和脱团的义务,以及旅游者要配合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为导游领队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提供了依据。
③明确了旅游者在事发地向履行辅助人求偿的权利。第70条第二款规定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这项规定为导游在事发地即时向责任者交涉为旅游者维权、建立多方共同诉讼制度,快速解决旅游纠纷提供了基础。
此举能使旅游者明明白白消费,有效监督旅行社的行程执行情况。
(四)明确了旅行团在发生不可抗力以及旅游经营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处理原则。
按照《旅游法》第67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视同不可抗力来处理。该条分合同解除、紧急避险和造成滞留三种情形对费用的承担做相应的明确规定(分别为:旅游者对费用多除少补、双方分担和食宿费用旅游者自理但返程费用分担),有利于遇事快速处理,减低损失,初步建立了旅行社的过错责任或者是推定过错机制,有效限定了旅行社的责任,维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明确了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损害时旅行社的协助索赔义务。
第71条第二款规定,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公平定位了旅行社的责任。因此发生上述情况,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六)明确了乡村游的合法性
第46条规定,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为发展乡村旅游以及安排民宿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尽管安排民宿合法了,但出于安全考虑,应当加强对其监控管理。
(七)建立了旅游纠纷诉前调解机制。
《旅游法》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组织”予以调解的规定,该种调解可与新《民事诉讼法》相衔接,调解结果已经法院确认,即具法律约束力。调解组织的设定,由于其地位与性质独立于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经营者,使旅游者多了一个讨说法的便捷地方,有利于快速处理旅游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八)对旅行社聘用社会导游做出了灵活的处理
. 第38条第二款规定,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解决了社会兼职导游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窘境;根据规定,只需向社会导游足额支付其应得的导服费即可。
(九)对旅游者对地接社的同意知情权做了灵活的规定
虽然第69条仍规定旅行团交地接社接待要经旅游者同意,且根据第60条的规定,须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但是根据第69条第二款的含义和第59条的规定,需交地接的团队,组团社只需先行于签订旅游合同时在主合同承诺交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接待,然后在出发前发放的“行程单”上再行给出地接社的具体信息即可;有效纠正了《旅行社条例》第36条关
④ 以江西婺源村民拒绝游客进入为例,试论乡村旅游的开发原则、常见法律问题及解决之道。
身在乡村的村民自然可以共享乡村旅游成果,方式可采用村民入股分红式、旅游参与式等。远景设计研究院乡村旅游规划专家道:相较于直接入股,发动村民参与到乡村旅游的运营意义更加深远, 不仅可直接增加村民民的收入,关键在于通过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通过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能够加速乡村非农化进程,增强农民环保意识,促进乡村城镇化的发展,最终实现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⑤ 2017年中央带来哪些乡村旅游发展的利好政策
政府介入发挥主导推动作用是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道路。
(一)政府主动谋划,政策鼓励促进。
发达国家大都把乡村旅游作为政治任务或公益事业来发展,主动谋划,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一些促进措施,积极发挥政府旅游和农业等职能部门的组织、规划、协调、宣传、推动的作用。比喻西班牙,每个地区政府都有相关乡村旅游的立法,从立法上确定乡村旅游的地位。美国从县、州一直到联邦的各级政府对乡村旅游都制定了一些列扶持政府。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芬兰相继成立了农村旅游发展协会和农村政策委员会,协调农村发展尺度,推进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西班牙瓦伦西亚大区政府主持制定了发展规划并提供了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并给予严格管理。
(二)积极搭建平台,强力推动发展。
为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各国政府积极搭建企业投融资平台、跨区域合作平台、网络商务服务平台、市场营销平台等等。
比喻1992年,美国土地管理局、鱼类与野生动物管理局、国家森林公园中心、森林委员会、国防部、美国旅行与旅游管理局的“理解备忘录”(MOU),形成了地方、区域、州政府在推进联邦土地发展旅游业中共同合作的框架。法国于1953 年成立法国农会常设委员会,1998 年专门设立了“农业及旅游接待服务处”作为推广农业旅游的中央机构;建立“欢迎莅临农场”网络,完善农场客栈、农产品市场、点心农场、骑马农场、教学农场、探索农场、狩猎农场、暂住农场和露营农场等九大系列,推销农业旅游,大大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坚持农业主体,规范行业运作。
西方发达国家在坚持宏观管理的同时,大都走出了一条行业管理、市场规范、行业自律的发展道路。为了保障乡村旅游的农业属性,英国从法律上规定了农业的地位,全面推行农村事务管理方案;德国农业协会于1972 年制定了乡村旅游品质认证制度,凡经检验合格者,颁发度假农场认证标章,并由经济部、财政部等负责后续认证工作的推行,该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德国乡村旅游服务的总体质量。法国于1974 年颁发了《质量宪章》,根据“农家乐”的周边环境、软硬件设施、房间舒适度及各项服务,以麦穗为标志,将它们分为5 个等级,最低等级1个麦穗,最高级别5 个麦穗,要想获得5个麦穗的“农家乐”要求十分严格,要有私家花园、停车库,还要有包括网球场、游泳池、桑拿及音乐设备在内的休闲设施,引导企业规范运作、加强行业自律。
(四)优化农村环境,注重品牌特色。
发达国家普遍认为,乡村旅游是多事业系统推进的结果,是乡村传统产业的替代产业,是发展区域基础设施、优化农村发展环境的一条重要措施,因此要针对不同地区的特色和优势进行开发利用。芬兰乡村旅游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在:经济增长与调整、创造就业、增加投资、人口稳定、基础设施和设备供给及保障等。意大利将乡村旅游与现代化的农业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多姿多彩的民风民俗、新型生态环境及其他社会资源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综合性项目,对农村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改善城乡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纽带作用。
⑥ 农家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包括哪些层次
农家生态旅游法律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生态旅游法,是旅游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
(2)由国务院颁发或批准,由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条例、规定等;
(3)国家旅游局在职权范围内制定颁发的规章、制度、办法等;
(4)地方政府或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发的地方性生态旅游法规;(5)我国政府签订且未作保留的有关生态旅游的国际条约、参加的宣言等。
加强法制建设是搞好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和保证。目前,要在部门规章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进行防患和直接惩处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要根据农家生态旅游业发展需要,紧抓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的配套、完善工作,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能够真正落实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⑦ 有关旅游业的法规
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集中力量塑造中国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
(十二)推进节能环保。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倡导低碳旅游方式。
(十三)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中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要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东部发达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提升旅游发展水平。有序推进香格里拉、丝绸之路、长江三峡、青藏铁路沿线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海峡西岸、北部湾地区等区域旅游业发展,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继续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制定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设立“中国旅游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抓紧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检、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十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抓紧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游工作。实施全国旅游培训计划,加强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文化遗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五年内完成对旅游企业全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
(十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防止重大突发疫情通过旅行途径扩散。推动建立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出境游客紧急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搞好旅游保险服务,增加保险品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
(十八)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国家旅游形象宣传、规划编制、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安排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要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二十)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银行卡收费对旅行社、景区售票商户参照超市和加油站档次进行计费,进一步研究适当降低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可以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加快发展旅游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大旅游和综合性产业观念,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重点扶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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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什么旅游写入法条的地方性法规
将全域旅游写入法条的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版为保障旅游者和权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⑨ 如何获得政府扶持,促进乡村旅游事业发展
政府介入发挥主导推动作用是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道路。(一)政府主动谋划,政策鼓励促进。发达国家大都把乡村旅游作为政治任务或公益事业来发展,主动谋划,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一些促进措施,积极发挥政府旅游和农业等职能部门的组织、规划、协调、宣传、推动的作用。比喻西班牙,每个地区政府都有相关乡村旅游的立法,从立法上确定乡村旅游的地位。美国从县、州一直到联邦的各级政府对乡村旅游都制定了一些列扶持政府。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芬兰相继成立了农村旅游发展协会和农村政策委员会,协调农村发展尺度,推进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西班牙瓦伦西亚大区政府主持制定了发展规划并提供了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并给予严格管理。(二)积极搭建平台,强力推动发展。为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各国政府积极搭建企业投融资平台、跨区域合作平台、网络商务服务平台、市场营销平台等等。比喻1992年,美国土地管理局、鱼类与野生动物管理局、国家森林公园中心、森林委员会、国防部、美国旅行与旅游管理局的“理解备忘录”(MOU),形成了地方、区域、州政府在推进联邦土地发展旅游业中共同合作的框架。法国于1953 年成立法国农会常设委员会,1998 年专门设立了“农业及旅游接待服务处”作为推广农业旅游的中央机构;建立“欢迎莅临农场”网络,完善农场客栈、农产品市场、点心农场、骑马农场、教学农场、探索农场、狩猎农场、暂住农场和露营农场等九大系列,推销农业旅游,大大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发展。(三)坚持农业主体,规范行业运作。西方发达国家在坚持宏观管理的同时,大都走出了一条行业管理、市场规范、行业自律的发展道路。为了保障乡村旅游的农业属性,英国从法律上规定了农业的地位,全面推行农村事务管理方案;德国农业协会于1972 年制定了乡村旅游品质认证制度,凡经检验合格者,颁发度假农场认证标章,并由经济部、财政部等负责后续认证工作的推行,该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德国乡村旅游服务的总体质量。法国于1974 年颁发了《质量宪章》,根据“农家乐”的周边环境、软硬件设施、房间舒适度及各项服务,以麦穗为标志,将它们分为5 个等级,最低等级1个麦穗,最高级别5 个麦穗,要想获得5个麦穗的“农家乐”要求十分严格,要有私家花园、停车库,还要有包括网球场、游泳池、桑拿及音乐设备在内的休闲设施,引导企业规范运作、加强行业自律。(四)优化农村环境,注重品牌特色。发达国家普遍认为,乡村旅游是多事业系统推进的结果,是乡村传统产业的替代产业,是发展区域基础设施、优化农村发展环境的一条重要措施,因此要针对不同地区的特色和优势进行开发利用。芬兰乡村旅游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在:经济增长与调整、创造就业、增加投资、人口稳定、基础设施和设备供给及保障等。意大利将乡村旅游与现代化的农业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多姿多彩的民风民俗、新型生态环境及其他社会资源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综合性项目,对农村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改善城乡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纽带作用。
⑩ 乡村旅游的三要素
乡村旅游,简单地说就是依托乡村的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农业资源等要素,开展的一切游憩、休闲、参与、娱乐、体验、科普活动。近年来,随着人们休憩时间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乡村旅游越来越受到城市居民和游客的青睐。
一、 乡村旅游的定义
要把握乡村旅游的概念和内涵,应充分认识到以下几点:
①从地理角度来看,乡村是与都市相对的一个空间概念,它指的是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人民所住的地方。
②乡村旅游资源是指存在于乡村的资源。它包括乡野风光等自然旅游资源,还包括乡村建筑、乡村聚落、乡村民俗、农事活动等人文旅游资源,以及乡村社会文化等无形的旅游资源。
③乡村旅游有别于农业旅游,前者是按旅游的地域空间来分的一种旅游形式,后者是按旅游对象来分的一种旅游形式
④要区分乡村旅游与民俗旅游之间的关系。民俗旅游指的是以特定民族的传统风俗为资源加以保护开发的旅游产品。两者含有公共部分——乡村民俗旅游的关系。
⑤乡村旅游不仅能观光游览,亦可度假休闲,游客还能亲自参与体验农家生活与生产以及购买时新农产品和其他土特产品。
⑥乡村旅游的特色是乡土性,其目标是生存环境与乡村有较大差异的城市居民。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委员会1994年定义:在乡村开展的旅游,田园风味是乡村旅游的中心和独特的卖点。
2004年,在贵州乡村旅游国际论坛上,中国专家形成统一意见,认为我国的乡村旅游应包含三方面:一是以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民俗文化为灵魂,以此提高乡村旅游的品位丰富性;二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充分体现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民俗特色;三是乡村旅游的目标市场应主要定位为城市居民,满足都市人享受田园风光、回归淳朴民俗的愿望。
二、现代乡村旅游的基本类型
乡村旅游一般具有休闲、观光、度假、娱乐、体验等功能,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综合服务功能强,适合于群体团队活动,一般以家庭单元、企业团体为主,兼以零星散客。组织乡村旅游,对家庭而言,有益于亲情培养,心灵沟通,充分享受家的温暖和关怀;对企业团体来讲,有利于放松心情,增进了解,融洽关系,加深友谊,增强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
现代乡村旅游由于受到其独特的乡村旅游资源和发展条件的影响,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基本类型:
①以绿色景观和田园风光为主题的观光型乡村旅游。山清水秀,碧空万里的自然风光使游人留恋忘返,幽雅清静、舒适宜人的绿色空间,是人们返朴归真的最佳选择。
②以拓宽视野和增长见识为主题的教育型乡村旅游。集知识、考察、学习、娱乐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区。例如:宁波奉化滕头村。
③以民俗风情和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民俗文化乡村旅游。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华民族56个,就有56种风情,富饶的国土形成灿烂的风俗,悠久的历史创造了多彩的民间文化,引人入胜。
④以观花采果和品尝美食为主题的参与型乡村旅游。以观赏花卉、采摘果实为主题的“动手果园”,以特产参观、品尝、购买为主的工艺特产一条街等,都对广大游客有着无限的吸引力。
⑤以康体疗养和健身娱乐为注意的康乐型乡村旅游。与都市生活的“灰色空间”相比,富有乡野情趣的“绿色之旅”更能使游客放松身心,消除疲劳,陶冶情操。
三、发展乡村旅游的三大要点
全球乡村地域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对发展中国家旅游发展具有显著的作用。旅游业正逐步成为乡村地区和社区发展重要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因素。旅游业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的贡献是可以估算的,但机制和过程尚不完全明确。旅游业对地方发展的贡献过高估计,会导致发展停滞、后退,甚至导致地方旅游业获得利润能力的损失。过高估计必然会过高估计对旅游设施的需求。1991 年美国国家(州) 旅游局的调查表明,60 %的州正致力于乡村旅游的发展,50 个州中的30 个州具有目标具体的乡村旅游发展计划,70 %以上的美国居民在乡村娱乐。1993 年英国每天接待的乡村旅游者为90000 人,估计84 %的人口每年进行一次乡村旅游。反观我们中国国内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但发展乡村旅游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中国发展乡村旅游应注意以下三大要点。
1、天时
①给予政策扶持。
目前全国各地城市近郊都在花大力气发展乡村旅游,争夺客源的竞争空前激烈。仅靠乡村旅游一家一户的小打小闹,靠口碑宣传和散发传单是难以持续发展的,唯有政府的主导、群体的力量方能形成规模效应,促进乡村旅游的正常稳态发展。
2006年,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乡村旅游年”。这足以说明我国对乡村旅游越来越重视,但是光有足够的关注是不行的,还缺少一定的法律保障和扶持政策。现在我国关于旅游的法律法规几乎没有,更不用说是关于乡村旅游的了。致使很多开发商利用这个机会,打着“乡村旅游”的幌子进行着圈地、开发房产的行为,导致了乡村的乡土面貌被严重破坏。
因此国家,乃至当地政府都要从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政治高度,出台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的实质性扶持政策。比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规划编制、人才培训和重点项目的开发等等。
②完善管理办法。
一是,实行服务质量监督。对每户农家建立档案,并采用乡村旅游点的标志授牌、等级评定、记分考核、实施奖惩等可行办法,对于经验优良的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做出违反管理的农户则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该乡村旅游经营内容。
二是,加强服务动态管理。即积极组织经营农户参加服务礼仪礼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细分目标市场,明确服务原则。要做好值班工作,确保随时向游客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并记录在案。
③加大宣传力度。
例如:目前,龙坞茶村的主要旅客是杭州人,而且大都是回头的老客户。这些游客是来自开业之初游客高峰期的,而近来的新客户则非常至少。散客的数量有限,而且时间也较为分散,不利于实际经营。此时,龙坞茶村的服务容量显然是未饱和的,大量的开业农户仍在“待业”状态,因此暂时可以放下对游客容量问题的忧虑,一心加大宣传力度。只有有了足够的客源,才谈得上分摊客户,才能让农户看到项目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