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城市的土地规划
⑴ 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区别
不同意楼上的说法。
业内从来没有把旅游规划包含入城市规划中过。旅游规版划与城市规划普权遍认为的不同点在于,旅游规划不能实施城市规划建设,而城市规划可以实施旅游规划建设,因为目前的规章制度老化,城市规划单位因为可进行风景名胜区规划而能涉及部分旅游规划业务。
目前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一样,各自的分类中都有总规、专项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规划。因为城市规划可以进行风景区规划,旅游规划可以进行城乡总体建设规划中旅游部分,两者有一定相交。目前来看,城市规划更偏重于城乡发展方向和土地使用,而旅游规划注重旅游理念,也就是旅游主题。
旅游规划在发展中逐步重视旅游策划,其在主题定位、旅游卖点的塑造的重要商远强于单纯的规划,在我看来是其与城市规划最大的不同点。如杭州“休闲之都”的旅游定位,这样的定位是由旅游规划策划出,是旅游规划的核心所在,但是城市规划则不同。
⑵ 智慧旅游城市规划和方案
规划和方案理论上一般都是人家的保密资料,这是技术资料保密资料应该不会随便泄版露的,规划是需要资权金去做的,而且因为竞争的原因,其它城市应该不会提供,这方面得靠经验自己去规划,这样才能完全适合自己,也能完全体现自己城市的风格,不一定就是千篇一律的统一的东西,实用的才是最好的。
⑶ 城市规划------工业用地和旅游用地规划在一起是否合理
肯定是不合理的。
一般的轻工业(电子,服装,玩具等)还可以接受。大型火电厂,炼油厂,化工厂这些重度污染的产业,对旅游风景区致命的影响。
⑷ 旅游城市规划可持续性 是在什么时候提出的
旅游规划,是一个地域综合体内旅游系统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方式的整体部署过程。旅游规划经相关审批后,是该区各类部门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法律依据。旅游规划要求从系统全局和整体出发,着眼于旅游规划对象的综合整体优化,正确处理旅游系统的复杂结构,从发展和立体的视角来考虑和处理问题。远景设计研究院旅游规划时站在高屋建瓴的角度统筹全局,为旅游实现提供指导性的方针。而旅游用地规划简单的说是属于旅游规划的一部分,在做旅游规划是肯定是要依据用地来的。
⑸ 10年旅游管理本科毕业,13年人文地理研究生毕业,目前已在国土局工作一年,可以报考注册城市规划师吗
注册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一) 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级别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 年。
2 .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 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 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 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则业务工作满3 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 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 年。
7.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 1999 年4 月 7 日 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以免试。
1.1987 年以前(含 1987 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0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2 年。
2.1984 年以前(含 1984 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7 年。
(三 ) 根据《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 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 2 个科目的考试。
⑴ 1970 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 15 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 20 年。
⑵ 1970 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 20 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 25 年。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⑴ 1980 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5 年。
⑵ 1982 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 10 年。
⑹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筑规划标准中有旅游类用地吗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筑规划标准中没有旅游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只有回八大用地:城市和答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6)旅游城市的土地规划扩展阅读:
用地属性:
1、自然属性
土地的自然生成,具有不可移动性。即有着明确的空间定位,由此导致每块土地各具有相对的地理优势或劣势,以及各所具有的土壤和地貌特征。另外土地还有着耐久性和不可再生性。
2、社会属性
地球表面,绝大部分的土地已有了明确的隶属,即是土地已依附于一定的拥有地权的社会权力,无论是公有的或私有的形式。
⑺ 城市规划与旅游规划的本质区别(思维特点、学科定位等)
旅游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一个门类,也可以认为是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
城市规划更侧重于城市和城市群,城市带的规划,工科性更强一些,所作的内容很详细。
旅游规划有总规,详规等,主要是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包括自然的和人文的)在详规里可以借鉴城市规划的方法。
关于城市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你可以去找一篇论文同济大学宣巧功在2007年5月《华东森林经理》发表的《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关系》。我摘要如下:
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是局部与总体,从属与统领的关系
(1)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应,任何城市用地,必须得到城市规划的许可,才能取得用地的合法性。
(2)旅游规划是城市规划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里,城市旅游规划就作为城市规划系统的一个专项规划而存在。
(3)旅游规划的空间布局受到城市规划的领导,只有和城市规划协调,才能真正实施。城市总规应界定旅游发展的用地范围,在城市范围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包括旅游的发展用地,详细安排每个与旅游发展相关的地区,通过法律保障,检查所有将要进行的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在建设之前,需报有关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实施。旅游设施的标准,例如旅馆的密度、建筑的高度、建筑的收进、建筑覆盖率、容积率都是城市详细规划中所规定的。
(以上有部分内容借鉴网络知道相关的问答,特此说明)
⑻ 总体规划的城市旅游发展
城旅一体、整体发展,旅游依托城市发展,城市建设体现旅游功能,把城市作为旅游吸引物整体打造,将城市旅游变为旅游城市。为此旅游业与商贸、金融、科技、港口、工业等功能进行整合,同时整合各种社会经济资源投入旅游发展,以旅游为纽带促进城市功能的全面发挥,在整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功能配套、工农业生产等方面,全面融入旅游功能。项目带动、集聚发展是要通过龙头项目带动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业集聚和城市载体功能建设,激活市场人气,带动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
为实现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中国旅游强市的发展目标,必须加强项目建设,打造具有震撼力的世界级旅游吸引物。突出龙头项目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形成强烈的市场吸引力,并且通过龙头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同时按照大力发展都市型旅游的要求,加强城市载体功能方面的大项目建设,形成城市的吸引力,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在梳理旅游资源的基础上,更多融入天津城市总体规划“一轴、两核、两带、三区”的空间战略思想,以积极态势融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建设中,真正将城市旅游变为旅游城市,提出了“海河旅游发展带”、“中心都市旅游区”、 “东部滨海旅游区”,以及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蓟县“北部山野旅游区”,成为天津近中期旅游发展的核心集聚区和龙头带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