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1)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政策梳理扩展阅读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B. 最好的精准扶贫就是发展旅游业吗
不一定,但是如果当地的环境适合的话,发展旅游业确实能做到精准扶贫。

三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为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贫困人口量身定做发展乡村旅游的具体方案和实施路径。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统计,目前全国仍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按国际极端贫困人口标准,我国目前仍有4%左右的贫困人口。中国地域广大,各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发展历史等各有不同,造成经济落后、人口贫困的根源也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他们发展旅游业的资源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市场条件等千差万别。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旅游开发、管理和经营方案,做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方案精准、路径精准,让那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以最适合的方式和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四是要有系统的引导政策和推动机制。到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旅游扶贫是全国旅游界积极参与国家行动、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作为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有系统的政策支持和推进机制,本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贫困户受益”的原则,动员和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旅游业界参与到旅游扶贫这一历史性工程中来。政策内容应包括资金扶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援、技能培训等,推动机制应包括社会动员、奖励和激励、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通过系统的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把旅游扶贫做得更加精准、扎实、卓有成效。
今年5月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旅游局启动了2015年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在全国共选取了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旅游扶贫试点。要求各级扶贫部门和旅游部门加强规划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广泛动员力量、扩大社会参与、组织开展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把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旅游扶贫作为国家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理应成为“精准扶贫”的先行者,使参与旅游发展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成为“精准脱贫”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C. 旅游精准扶贫与传统旅游扶贫有什么区别
不一定,但是如果当地的环境适合的话,发展旅游业确实能做到精准扶贫。 旅游扶贫作为国家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理应成为“精准扶贫”的先行者,使参与旅游发展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成为“精准脱贫”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为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要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帮助那些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这对我国旅游界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即要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在促进我国乡村经济转型、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发展乡村旅游一直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我国乡村经济和旅游业多年的发展经验充分证明,乡村旅游在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致富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在长期的旅游产业发展实践中,我们也创造了许多成功的旅游扶贫模式和经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指向性、目标性更加明确的工作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用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案来实现。 一是切实贯彻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通过城乡统筹,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建设水平,实现协调发展;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美丽乡村,实现绿色发展;通过实施互利共赢的合作战略,东西联动、双向开放,实现开放发展;通过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等,实现共享发展。要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探讨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进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路径和模式。 二是坚持让农民成为乡村旅游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原则。乡村旅游的投资、管理、经营等有不同的模式和类型,有的是政府主导,有的是企业租赁或买断经营权,有的是乡村旅游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有的是农民自主投资经营。无论乡村旅游开发采用哪种模式、谁作为开发主体,农民都应该是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不应该只是出租资源、拿租金的旁观者,而应该是主要的开发者和经营者,是熟练掌握乡村旅游这种“渔”并用其脱贫致富的实践者。不然“乡村旅游扶贫”、“乡村旅游致富”就无从谈起。 三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为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贫困人口量身定做发展乡村旅游的具体方案和实施路径。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统计,目前全国仍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按国际极端贫困人口标准,我国目前仍有4%左右的贫困人口。中国地域广大,各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发展历史等各有不同,造成经济落后、人口贫困的根源也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他们发展旅游业的资源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市场条件等千差万别。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旅游开发、管理和经营方案,做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方案精准、路径精准,让那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以最适合的方式和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四是要有系统的引导政策和推动机制。到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旅游扶贫是全国旅游界积极参与国家行动、担当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作为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有系统的政策支持和推进机制,本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贫困户受益”的原则,动员和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旅游业界参与到旅游扶贫这一历史性工程中来。政策内容应包括资金扶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援、技能培训等,推动机制应包括社会动员、奖励和激励、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通过系统的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把旅游扶贫做得更加精准、扎实、卓有成效。 今年5月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旅游局启动了2015年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在全国共选取了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旅游扶贫试点。要求各级扶贫部门和旅游部门加强规划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广泛动员力量、扩大社会参与、组织开展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把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旅游扶贫作为国家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理应成为“精准扶贫”的先行者,使参与旅游发展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成为“精准脱贫”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D. 如何利用精准扶贫政策推进乡村旅游
转变传统的以发放扶贫款项为主的“救济式”扶贫,以旅游开发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村落及村民的特征,创新扶贫方式,制定不同的旅游扶贫手段,实行精准化扶贫。根据村民的能力和发展旅游的意愿,将村民分成三类。通过乡村旅游扶贫,将为乡村提供多种种创业类型和就业岗位,开发8种分红收益,辐射多个村落,对全县的乡村旅游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