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城市用地配比
『壹』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汇编)
简表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版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权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的统称。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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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政府部门为完善城乡交通基础建设、用地规划和城乡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结合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应合理的设置建设用地,指导公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个人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辖区居委会。
申请填写《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后,经过消防、规划等部门受理审结同意,并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建设,依法核发的法律凭证、准建手续。
『贰』 你好,请问旅游用地能进行房地产开发么有没有比例限制
不可以的。
国土资源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还提出5条管理措施:
1、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用途管制;
2、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即在风景名胜区除符合规划和依法可以划拨供应土地的项目外,不得向需有偿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供应土地。
3、严格执行土地价格政策;
4、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不得为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修改相关规划;
5、严格旅游设施用地改变规划用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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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条件有以下:
1、开发主体合法
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应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主体必须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合法途径(出让和划拨),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房地产开发主体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叁』 占地1.2万亩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大概多少
按照土资源部抄、农业部土资发【袭2014】127号文件《关于进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通知》规定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附属设施用规模原则控制项目用规模5%内超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附属设施用规模原则控制项目用规模7%内(其规模化养牛、养羊附属设施用规模比例控制10%内)超15亩;水产养殖附属设施用规模原则控制项目用规模7%内超10
『肆』 在城市规划中,各项用地兼容比例有什么要求
土地使用兼容
多种用地性质在地块内混合布置,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有些使用性质可以混合,而有些则不适宜混合布置。
例:
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相邻会带来污染和 噪音
大型的市政设施和其他用地混合布置时会有辐射或者布线的问题
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主要由用地的适建表来反映
一、国外土地使用兼容的规定
纽约市将土地分为居住用途区、商业用途区和工业用途区三大类|考试大|,根据共同的功能及对外界的影响程度,建立了18个使用组(Use Group):居住2组,社区设施2组,零售与商业7组,娱乐4组,基本服务1组及工业2组,并分别规定了在居住用途区、商业用途区和工业用途区中允许设立的使用组。
二、国内土地使用兼容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兼容表控制
为了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既有“弹性”,又不失去控制作用,各地拟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表。
用地性质的确定要有一定的弹性余地,要制定土地相容规划。所谓“相容”,是指某一类性质的用地内允许建、不许建或经过某规划部门批准后许建的建筑项目。
(二)土地使用兼容的原则
(1)促进相关功能建筑的集中布置;
(2)提高土地经济效益;
(3)减少环境干扰;
(4)确保非营利性设施、市政设施用地不被占用;
(5)保持土地使用的有限灵活性,允许部分建筑、设施混合布置:
(6)土地使用兼容应注意到其宽容度和灵活性以提高应变能力,同时又不和总体规划相违背。就具体分类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具体对待,不强求一律
『伍』 旅游景区开发中旅游地产与旅游建设用地的比例一般多少
搜一下:旅游景区开发中旅游地产与旅游建设用地的比例一般多少?
『陆』 旅游城市的标准有何规定
没有专项的旅游用地。旅游是用地的具体使用功能,甚至可以包含非建设用地地类。按照国家用地分类标准,建议在旅游开发规划编制时采用分类梳理用地的描述方法,结合实际旅游项目需要,分别阐述旅游开发用地中的建设用地需求和非建设用地需求,在此基础上按照国标确定建设用地地类。在新用地国标颁布说明会上有人也问到了类似的问题。一言以蔽之:请分清楚什么是政策功能区与城市用地分类类别。前者是具体实施的土地开发方向描述,具有一定的功能综合性和复合性,后者是用来规范化管理城市土地的分类标准和依据。最后举一例,某旅游开发用地中,包括酒店,公园,城市绿地等等,那在项目报批时就要按照其在用地分类标准所对应的中类或小类分别阐述其所对应的用地性质,而不能用单一的旅游用地而为其分类。
『柒』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7)旅游城市用地配比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捌』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筑规划标准中有旅游类用地吗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筑规划标准中没有旅游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只有回八大用地:城市和答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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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属性:
1、自然属性
土地的自然生成,具有不可移动性。即有着明确的空间定位,由此导致每块土地各具有相对的地理优势或劣势,以及各所具有的土壤和地貌特征。另外土地还有着耐久性和不可再生性。
2、社会属性
地球表面,绝大部分的土地已有了明确的隶属,即是土地已依附于一定的拥有地权的社会权力,无论是公有的或私有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