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项目土地推介
A. 政府如何推动民宿乡村旅游项目
乡村民宿是利用农村住房为游客提供以住宿服务为主,并综合民俗活动、农业体验、休闲娱乐、健身养老等内容的一种农家乐休闲旅游新业态,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
近年来,省、市、区先后对发展乡村旅游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并把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经济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乡村民宿经济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我区作为宁波市最大的中心城区,北山南水,城乡兼具,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依托自身比较优势,抢抓机遇,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经济,不仅对加快我区中
西部农村地区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区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休闲江北的具体举措。因此,我区应该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经
济。我们根据近期的实地调研走访,就此提些建议和意见,供参考。
一、现状与问题
目前,我区乡村民宿尚处于起步阶段,零星分布在洪塘街道的鞍山村、慈城镇的毛岙、五星、三勤村等地,称得上民宿的经营实体不足10家。如毛岙村现有民宿2家,23间标房,收费标准约为100元/天,每家年收入为30万元。但多数处于半停业状态,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据调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缺乏规划引导,项目配套不完善。我区尚未就乡村民宿发展出台相关规划,没有对民宿以及民宿相关旅游配套产品、设施等进行统筹谋划,民宿经
济处于自我发展状态。发展民宿一般需要有两日以上的旅游行程作为配套,我区民宿发展可配套的旅游资源则较为零散,对游客的吸引力不大。如鞍山村,主要向游
客推介的主打项目是北山游步道登山游、保国寺古代建筑游两个旅游产品,这两个旅游项目均可以在一天内完成,不足以使游客产生“住下来”的欲望,留不住游客
使民宿产业发展受限。当前,全区实际正常运营的民宿没有几家,还没形成具有相当规模和较高知名度的民宿集聚发展区域。与德清、象山等地相比,我区乡村民宿
发展明显滞后。
(二)缺乏专业化运作,主题特色不突出。我区民宿经营者主要是当地农民,经营理念较狭窄,管理服务人员的职业化程度较低,民宿主题不突出、特色
不明显。如,在房屋装修上照搬城市宾馆装修,缺乏乡土气息;在经营特色上,与象山的渔家乐、德清的洋家乐相比,缺乏自身吸引游客的亮点。其次,民宿的市场
定位模糊,没有针对青年白领、退休职工等不同的消费者而进行市场细分。
(三)发展环境有待优化,要素制约严重。一是受现有政策的制约。由于我区民宿是由农民自行建造,没有正规的施工单位,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是不能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同时1995年前建造没有房产证的农房,或有房产证但无环评报告的民宿都无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开业后无法向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意向开办民宿的经营业者对此顾虑较大。二是缺乏民宿经营用房。由于现行政策规定农村住房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层,最高不得超过8米”,导致大部分农村住房面积限制在200平
方米左右,使民宿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受到限制。从毛岙村的调研情况看,除了农户因工作等原因迁到城镇后空置的房屋可用于开展民宿经营外,既要满足农户自
身居住,又要有空余房屋用于民宿经营的农村住房几乎没有。三是缺乏资金。现在民宿经营主要是个体投资为主,自我发展,财力上不足以完善娱乐、购物、交通、
卫生等旅游基础设施,使得区域规模效应不明显。毛岙村有两家经营状况较好的民宿经营者,各投入了200多万元用于农房改建、翻修,已无更多财力用于完善交通、卫生、村庄环境等公共配套,另一方面也缺乏建设主体资格。
二、外地先进做法
(一)象山农家客栈发展经验
象山县依托旅游景区、农渔产业、山海资源、民俗文化和乡村环境,充分利用农家院落,积极发展“民食、民宿、民游”农家乐项目,先后出台了《象山县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家客栈”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农民家门口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转型升级。2013年全县农家客栈共接待游客34万人次,营业收入达272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5%和91%。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县级层面成立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乡、街道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设立工作站;农家客栈有关村建立服务站;发挥县农家乐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农(渔)家乐各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提升服务。
二是加大扶持政策。象山县对农户改建、税收、信用贷款均明确了扶持政策。如,县对农户改建每间标准房补助2000元,单张床铺的补助1500元,镇乡、街道按1:0.5以上比例给予配套。对农家客栈经营农户10户以上、床位在200张以上,且建立村级服务组织、设有游客接待中心和其他必要的旅游配套设施的村,县财政给予8万元的补助。对列入县农家客栈计划建设村,验收后3年内其缴纳税收当年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给村集体,用于日常管理和村庄环境整治。开展农家客栈经营户信用等级评定,积极开展小额贷款服务,并给予利率优惠。
三是规范经营管理。县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简化审批手续,强化对农家客栈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培训,推进农家客栈规范化发展。因地制宜制订农家客栈消防、治安安全和卫生、环保标准,促进农家客栈标准化建设。
(二)德清农(洋)家乐开发经验
近年来,德清县依托莫干山、下渚湖的自然禀赋,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目前全县共有农家乐200多家,其中以“洋家乐”为代表的精品民宿近50多家。2013年全县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270.2万人次,营业收入达2.07亿元。
一是形成合力。县政府成立农家乐休闲旅游领导小组,制定《关于促进农家乐发展的若干意见》,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成立县农(洋)家协会和西部涉外休闲度假项目服务小组,会同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针对精品项目予以特事特办,合理营造良性发展氛围。
二是做精项目。选择环莫干山和下渚湖区块实施精品示范工程,聘请专业设计师上门服务,完成一批精品特色农(洋)家乐改造;利用优越的生态环境和
投资政策,吸引文化人士前来投资,兴办具有文化内涵的精品“洋家乐”,提升区域品位,如裸心谷、法国山居等,其中裸心谷年营业额达1亿元。
三是实现多元发展。在发展农户单体经营同时,积极引入青年旅社、文化公司、国际友人、创意人士等多元投资经营者,打造单体农户、国际度假村、废旧老宅改造、户外俱乐部、大型农庄、文化创意会所型等不同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产品。
四是加强产业融合。通过规划引导,将特色种养殖业、本地饮食文化特色与农家乐联动发展,带动特色农产品销售,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
三、对策建议
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借鉴外地乡村民宿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做法,我们对加快发展我区乡村民宿经济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规划布局,试点先行。建议区政府研究制定民宿发展的布局规划,对现有民宿发展摸底排查,并根据自然景观、村庄条件等,出台相应的民宿
发展规划线路图,明确重点发展区域,与新农村建设、拆迁和保留村规划等有机结合,充分考虑产业布局、人口集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形成目标明
确、布局合理、定位科学、特色鲜明的民宿发展规划。规划编制时要注意江北农村地处城市近郊的区位,准确定位。建议对毛岙、三勤、鞍山等具有资源优势和建设
基础的村先行试点,可通过村统一经营、村民自主经营或引入工商企业主体等多种模式进行开发,突出民俗活动、农业体验、休闲娱乐、健身养老等不同主题,打造
适合不同消费者群体、多层次、多元化的乡村民宿产业体系。
(二)加大政策扶持,突破制约。建议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乡村民宿经济的发展:一是在民宿建房用地保障和容积率控制方面,建议拓宽民宿建设
用地渠道,放宽容积率指标控制,简化审批程序,保障民宿发展用地需求,对于用于民宿发展的临时建筑在政策上予以适当突破。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借鉴象山的经
验,对民宿经营户按床位给予一定的补助;对有一定规模民宿经营户数的村建设旅游配套设施或游客接待中心等,给予适当的补助;对于资源禀赋较好、市场前景广
阔的精品项目予以重点补助。三是在环保、工商、消防等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的审批事项上要有所突破。建议有关部门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先发展后规
范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订准入门槛和审批办法,设置相关达标要求的政策,对符合达标要求的民宿发放证件,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三)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有序发展。一是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试点村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和分析,根据试点村的特点和优势,按
照市场细分原则来确定目标客户群体,准确定位。指导有关试点村制订专业化、商业化的发展项目,提升民宿产业整体品质。二是积极发挥政府的招商引资平台作
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旅游公司的合作、对接,利用旅游企业的财力、智力以及营销策划经验,进行专业的招引和开发。三是借鉴外地的经验,建立行业协会,强化
设计,组织开展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的经营理念、营销策划、管理服务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档次。四是相关部
门要加强对民宿发展的服务质量、消防、卫生等的监管,确保有序发展,实现诚信经营,提升知名度,打造民宿经济的品牌。
(四)理顺机制,强化合力,完善配套。一是建议借鉴德清、象山等民宿产业相对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由区政府牵头,成
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协调例会制度,定期协商解决乡村民宿在发展中遇到的办证难、资金筹措渠道单一、经营管
理缺乏专业化运作、配套不完善等难题。二是建议区农村工作和旅游管理部门应该把发展乡村民宿作为农民增收和旅游经济的重要工作来抓,与所属民宿村的街道、
镇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推进民宿经济的发展。三是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要加大对民宿发展区域的旅游交通、便民设施、生活设施等建设资金的投入,完善配套
服务设施,同时对民宿村生活污水处理、道路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的整理要加大力度,也要增加村自行车健身道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加快推进乡村民宿发展区
域周边的旅游项目的建设,增加可游性,使乡村民宿和旅游项目形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局面。同时对现有的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整合管理,在民俗活动、农业体
验、休闲娱乐、健身养老等方面进行培育或支持,将特色种养殖业、本地饮食文化特色与农家乐联动发展,带动特色农产品销售,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
B. 乡村旅游度假区的土地流转怎么搞
乡村旅游开发绕不开农村用地问题,很多开发商也好、经理人也好、甚至是天天与农民打交道的基层政府官员,在与我接洽时都会抛出“这块地能用吗”、“基本农田可以改变用地性质吗”、“木屋可以不需要建设指标吧”、“这个项目的用地需要到国土报批吗”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这实际反应的是大家对用地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而仅仅把对项目的关注点聚焦在市场、产品、盈利性、运营模式等后端环节,而忽略了项目的用地基础合法性、开发流程合规性、以及土地作为一种高附加值资源的远期增值变现能力。
用地是农村项目开发遇到的基础问题,也就是项目开发的方向问题,需要搞清楚国家的政策倾斜、战略扶持方向,也需要搞清楚土地流转、征收这些近几年的新生专业术语,更需要理清楚用地流程问题,包括征收征用、流转、承包、租赁、补偿等,也就是让土地活起来的“1、2、3步”怎么走。
文sir说的项目开发不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哦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二级开发,即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通过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过程。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等。以房地产为例,就是“卖房子的”和“出租房子的”。
先要确定开发涉及的土地性质
首先要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只要村委会同意,可以自行流转。国有土地的流转要经过国土局备案,变更登记。
(1)集体土地
所有者:由农村村民构成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在此类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建造的建筑物等,为集体土地附着物。
使用方式: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收益渠道: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2)国有土地
所有者: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
使用方式: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收益方式: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旅游项目开发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一般建议流程
文sir说,作为农村旅游项目开发最常见的一种土地使用方式,土地流转将在未来被反复提及。
(1)与地方政府签订意向性合作开发协议
(2)景区、旅游区等规模型项目需编制片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参照上位土地利用规划给建设地块划定红线),若是小型项目则可形成简要的项目开发设计方案
(3)总体规划上会评审(通过后有法律效力)
(4)向所在地国土局提出流转申请(委托土地转出方向和土地转入方向两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
(5)协调镇村政府同意土地流转(需召开村民大会或其他公示方式)
(6)双方土地流转中心作为中介人,负责信息登记、审核、评估、洽谈等事宜
(6)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国土发批准书
(7)签订流转合同(建议和村集体谈,如果直接和农民签租赁合同后期问题较多)
(8)到国土局登记获得土地使用证
C. 将近4000亩的土地,可以规划成什么样的乡村旅游项目
将近4000亩的土地,可以做个乡村旅游休闲大世界,像河南郏县“乡村休闲大世界”的旅游区规划,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根据项目的场地特点和项目产品总体构架形成了“一轴一带五区”的功能分区。
(一)一轴——南水北调观光轴
沿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线路,打造一条观光轴。在不影响南水北调工程的前提下,在水岸两侧建设观光栈道、观景亭,供游客观景、休闲、娱乐。
(二)一带——滨水休闲带
充分利用好项目地的汝河资源,做活水文章。创新打造各种水体景观;构建水游乐的创新模式;营造亲水休闲度假的鲜明环境氛围。
(三)五区——花卉苗木产业区、蔬菜产业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农耕文化波澜区、农业养生度假区
D. 发展乡村旅游如何用好土地流转政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村子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开始探索灵活用地方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乡村旅游开发需要。“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用于开发观光、采摘等旅游项目的情况越来越多,而这些项目主要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的。
土地直接或间接流转到外来投资者手中,是很多地方开发乡村旅游的重要环节。针对旅游用地的多样性,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农业部印发的《规范》也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工作。
前瞻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分析,土地流转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条件。一是乡村旅游开发需要旅游基础设施,如停车场、厕所、住宿、餐饮等,这些都需要流转土地;二是乡村旅游企业需要突破单一农户限制,达到一定规模。目前,国内比较好的休闲农业与旅游企业流转的土地大多在300亩以上,规模最大的可以达到数千亩。
近年来,业界也在探讨土地流转的形式,其中,“股份合作模式”受到很多业界人士认可。这种模式下,农民变成股东,既收取土地流转资金也收取分红,将是乡村旅游土地利用的一种有效形式。
E. 900亩土地可以开发什么样的乡村旅游养生度假项目
山东庆云国际道文化养生度假区总体规划,项目地位于山东省庆云县东南部,马颊河与德惠新河两河之间,水资源充足;紧邻205国道,交通较为便捷;地处环渤海经济带、黄河三角洲之内,市场前景良好;有特色民俗资源,但未得到有效开发。项目地占地面积900亩,地处平原,有温泉资源,内部以尚处建设中的庆云宫为核心开展建设。项目通过策划、规划、设计等方面工作完成,未来该区域将建成以庆云宫道文化为核心,以田园风光和水景观为依托,结合温泉、民俗等资源为一体的养生休闲度假胜地。
空间布局:
一心:庆云宫道文化核心;
两带:湿地景观带、田园风光带。
四区:民俗风情区、温泉体验区、清修疗养区、田园养心区。
F. 怎样拿到土地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
想拿到土地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认为必须非常有效的解决两大问题。
第一, 用旅游的方式获取土地。
用旅游的方式获取土地首先需要拿出“漂亮”的项目开发计划书。该计划书必须与地方政府的开发取向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也应尽量做到让农民认可和支持。国家对于房地产开发的限制,归跟结底是出于对农民利益的保障。只有让土地的利用不脱离农业用地的范畴,并为当地的农民找到一个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共同长期发展的契合点,才能打消政府的顾虑。而这需要有一个与当地情况相匹配的优秀的旅游产品设计,例如,可考虑将农业种植作为旅游区的自然景观资源,进行主题开发,在打造吸引力的同时,使周边农民能将主题产品的种植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既不违背政策要求,又保障了农民的长期利益。
当然,旅游产品的设计只有能够获得旅游消费市场的认可,一切才有意义。而这便要求首先要对当地的旅游情况有一个整体的把握,需要开展资源调研、市场调查等一系列调研过程,制定合理的开发战略,并通过主题理念创意,赋予其备受游客喜爱的主题文化,让项目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在项目开发中获益。
第二,把握旅游与房地产的关系,完善旅游区的景观、服务、度假功能。
旅游房地产区别于一般城市房地产最鲜明的特征是,其开发和经营是以另外一个产业——旅游业为发展根基。无论是依赖于山地、海滨、温泉、滑雪场等等自然景观开发的房地产,还是在城市中新建的主题公园型旅游房地产,实质都是借助于或打造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平台,增加房地产项目景观、环境以及服务的附加值,以弥合区位或外围配套环境的不足。因此,旅游休闲是先导和核心,在开发原则上,要遵循先做旅游、后做房地产开发这一重要原则,没有完善的旅游功能,房地产开发难以体现商业价值,相反,旅游功能越丰富,环境打造越完善,房地产的商业价值也会越高。
如能真正妥善解决以上提到的两大问题,房地产商或有意从事该领域开发的投资商势必可以借土地流转的东风开始新的旅
G. 我想拿到一块1000亩的土地搞乡村旅游项目,求有这方面经验的专业规划设计公司。
一树山国际规划设计公司有着二十多年设计经验的国际化专业设计公司.是一专家集产业研究、项目策划、工程属咨询、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专业规划设计院,提供从项目前期咨询策划到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顾问的"全程服务"。 业务范围覆盖全国,业务类型涉及风景名胜区、度假区、休闲地产、城市商业街区、产业聚集区、酒店、高尔夫、温泉、滑雪场、古城古镇古村落、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农业休闲、森林旅游、滨海旅游、湿地公园、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主题公园等等,我个人认为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公司。
H. 政府如何推动民宿乡村旅游项目
可以结合当地的区域品牌,或者区域特产打造区域特色.通过乡村旅游、区域特产来引流,为民宿带来客源,在乡村旅游和区域特产的结合下,为当地留下“游客”,游客可以在当地购买特产,在家也能购买,实现了一次良性的循环。民宿可以同产品供应厂家合作,如床上用品,装饰品等,作为一个共享的场景,在获得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还能获得额外收入。
I. 乡村旅游规划项目有没有成功案例推荐
云南开远凤凰谷乡村旅游度假区项目就是一个相当成功的乡村旅游规划项目案例,它是由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的,该项目努力打造成一个以“旅游”为总抓手,带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典型项目。以乡村旅游为主导框架,以景区化形成农村城市化结构,以第三服务产业带动第一产业的经济升级和相关第二产业的发展,从而形成服务产业链,提高附加价值,带动区域化发展,并且大幅度的提供劳动力就业,解决三农问题,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崭新模式。让本地人享受幸福,让外地人感受幸福,是本项目设计的目标:
1、打造“幸福产业”
本项目中第一产业的“农业产业”无疑还应保留其重要的地位,要在项目中实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发展。同时,根据项目需要融入休闲产业、会展产业、教育产业等等,形成各产业的有效互动,共同助力凤凰谷形成独具特色的——幸福产业。
2、营造“幸福环境”
对于项目地中的景观打造、道路改善、旅游项目融入等都放在整个项目宏观的幸福环境的营造的前提下。
3、改造“幸福民居”
农民居住环境的改造是本项目重点内容之一。打造出真正符合农民的居住习惯,又从卫生、外观、主题等方面与周边环境匹配的民居,便是我们所倡导的幸福民居。
4、塑造“幸福农民”
完善其居住环境、工作环境、健康卫生环境等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民本身素质和技能的培训,使其在片区内能够承担除种田以外的其它劳动形式,提高农民的自豪感和幸福感。使凤凰谷的农民向新时代的“新农民”转换,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
如今,云南开远凤凰谷已经成为一个幸福的乡村旅游度假区。
J. 想做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园等方面的项目,怎么解决土地使用及规划问题
想做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园等方面的项目,怎么解决土地使用及规划问题?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研究,在符合规划及其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区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和开发模式,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 旅游设施用地
方式(1)、依法按程序征用
注:某些地方对土地征用有特别规定和说明,具体程序以地方具体规定为准。
方式(2)、与集体联合开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本集体农用地和单位占用国有农用地的,不需拟定征地方案。
若项目用地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可采取企业与村集体联合进行开发建设的模式,即村集体作为主体,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联合开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部分)建设。
2、 农业观光等农园项目用地
方式(1)、依法征用
通过征用形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后使用,但由于此项目用地面积较大,土地征用超过一定面积须报国务院审批,操作难度较大。
方式(2)、通过农用地流转形式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相关手续较征地简捷,且可节省大量资金。
与镇政府和相关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与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与农户和村小组签订有关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最后由村小组委托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与承包商签订租赁合同。
由于发展观光农业等项目,涉及到将耕地、园地、林地等用地类型转变为设施农用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用地类型,需要与当地政府或国土部门了解沟通相关手续事宜。
3、 农村居民点归并整合
可通过新农村建设、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形式开展。首先与集体沟通协商,签订搬迁、补偿、安置等相关协议;然后与国土部门沟通,争取周转用地指标,办理安置区农专用手续。
如果周转指标申请成功,新增建设用地可以先建后拆形式进行,即首先在新址(安置区)建设安置点,然后拆除整合原有居住点,经整理后按一定比例归还安置区占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