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制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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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规章制度
一、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的无故旷工。
二、 工作人员要从消费者利益出发,维护企业信誉,遵循“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原则。
三、 服从组织分配,顾全大局,搞好协作配合。
四、 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说笑,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着装整齐,仪表端庄。
六、 服务主动热情,周到礼貌 ,使用规范语言,对外统一使用标准用语——普通话。
七、 每天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八、 严守单位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如若泄露,将根据清洁轻重给予处分。
九、 实事求是,廉洁奉工,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十、 爱护公司财物,不得随意浪费,损坏单位的物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有犯罪前科者。
四、有贪污、拖欠公款记录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办公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参加考勤,不委托或代人考勤,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到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考勤表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考勤者,应由部门主管在考勤表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考勤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奖金和提成。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起三日内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正常休假以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书面同意,可自由支配休假时间,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带薪休假一次,假期为5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六章加班
第二十二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确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三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七章出差
第二十四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五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八章培训
第二十八条: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一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九章调职
第三十四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三十六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周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七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三十八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三十九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一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二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一章考核
第四十三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四十四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二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现金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客户服务,经常得到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第五十二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五十三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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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规章制度
一、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的无故旷工。
二、 工作人员要从消费者利益出发,维护企业信誉,遵循“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原则。
三、 服从组织分配,顾全大局,搞好协作配合。
四、 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说笑,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着装整齐,仪表端庄。
六、 服务主动热情,周到礼貌 ,使用规范语言,对外统一使用标准用语——普通话。
七、 每天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八、 严守单位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如若泄露,将根据清洁轻重给予处分。
九、 实事求是,廉洁奉工,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十、 爱护公司财物,不得随意浪费,损坏单位的物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有犯罪前科者。
四、有贪污、拖欠公款记录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办公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参加考勤,不委托或代人考勤,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到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考勤表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考勤者,应由部门主管在考勤表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考勤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奖金和提成。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起三日内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正常休假以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书面同意,可自由支配休假时间,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带薪休假一次,假期为5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六章加班
第二十二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确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三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七章出差
第二十四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五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八章培训
第二十八条: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一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九章调职
第三十四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三十六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周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七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三十八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三十九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一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二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一章考核
第四十三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四十四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二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现金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客户服务,经常得到客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第五十二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五十三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⑶ 旅行社销售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
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
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
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
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
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
1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
18.公司职员在递交文件时,要将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
19.注意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0.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21.与客人有不同意见时,不允许大声争吵,须保持冷静,做好解释工作。当其询问公司有关业务及人员情况时,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婉言谢绝,非本职范围内的,不得信口开河。
22.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越权处理有关事务。属本职业务范围内的事务须对外签署时,应事先通报部门经理及公司授权批准后方可签署;非本职务范围的业务,须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3.公司各部门办公室人员(或加班)下班时,应关闭所有灯具、空调、电脑设备等电源开关,紧锁房门后方可离开。因上述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损失。
24.电话管理制度
a.严禁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
b.非业务需要严禁上班时间上网。
c.接听电话要快,必须使用普通话,吐字要清晰,语气要适中。
d.接听用语:“您好!_______”。
e.要耐心细致的回答顾客提出的问题。
f.要认真做好电话来访纪录,明确记录访客电话、出游意向、时间、人数、工作单位及其他特殊要求,并立即向业务经理汇报。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员工的出勤管理,严肃公司的工作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成员
三、考勤管理的部门________负责公司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准确及时,严格纪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内容内容包括上班签到、病事假及各类休假规定。
(一)考勤记录
1.公司实行月考勤制度,每月为一个考勤周期。作息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以总经理通知为准;
2.员工考勤实行上班点名制度,即每日上班时间由考勤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考勤表,不得无故涂改,一天两次。门市部以电话点名方式,总公司值勤人员打电话过去,门市部人员不要接听,然后用门市部电话打过来,作为出勤依据。
3.员工上班期间如因公外出,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由所属部门领导签批,并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纪律检查一经发现视为旷工;
4.如员工上班前需提前办理公务或临时紧急出差,来不及在公司“外出登记表”上登记,可回来后补填并由部门主管签批,如下午外出办理公务下班后来不及赶回,次日早晨可补填并由部门管签批。凡未按该程序执行,事后隐瞒真相而补签“外出登记表”的一律视为无效。
5.公司各部室人员如因公出差,需填写“外出登记表”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备案,以计考勤;
6._________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考勤员考勤记录的监督和对员工上班期间的纪律监督;
7.上班十分钟后,考勤员须对出勤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如发现问题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8.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9.公司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报给魏总,否则按旷工处理。
10.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______分钟以上,______分钟以下者,以半天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______分钟以上者,以旷工______天论处;
11.公司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工资______元;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______次(含______次)者,扣发工资______元/次,并通报批评。
(2)旷工一天,扣发______天工资。连续旷工______天或全年累计______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或作开除处理。
12.每月______日前,财务部将考勤汇总统计据此核算工资交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二)病事假
1.员工因病因事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准,一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单”经审核批准后须报财务部存档;
2.原则上公司不受理口信、电话请假,若情况特殊,须先以口头方式请假,事后补填“请假单”,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三章奖惩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积极进取的环境,惩处违规违纪的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对公司员工日常行为综合管理的奖惩,其它单项奖惩规定如与本办法有相抵触之处,则按本办法执行。
1.奖惩管理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鼓励争先、鞭策后进。
2.奖惩管理的主管为_________。
1.上班迟到每次罚款______元,每月超过______次每次罚款______元。
2.早退、中途离岗每次罚______元,无故旷工每次罚______元,每半个工作日按一次计算,每月旷工______次以上予以辞退。
3.请假根据实际天数每天扣除______元,无请假条按旷工计算。
4.考勤、打扫卫生不负责任者每次罚款______元。
5.损公肥私、索要小费、私拿回扣、私自接团带团、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每次罚款______元-______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所有人员得到团队信息后必须立即向计调部回报,以计调部记录为准。第一信息费按团队毛利润______%提成。业务费用按团队毛利润______%提成。如不汇报者每次罚款______元。
7.持证导游出团补助为______元每天,无证每天补助______元。不含餐团队每人每天补助______元。游客写感谢信到公司,每次奖励该带团导游______元现金。导游所有索道费一律不给予报销。
8.不服从直接管理人员安排,消极推违或公开抵抗者每次罚款______元;在公司争吵不听劝阻者,争吵双方均罚款______元;
9.每月工资领取______%,余额年终根据任务完成比例结算,超额完成任务者奖励超额部分的______%,全年完成任务______%以下者予以辞退,财务,计调每月工资领取______%。出差赴县城(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报销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______元、餐费______元。因公务到外地出差(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______元、餐费______元。
10.每年业务额第一名且毛利润超过______万元,公司奖励______元现金;每年业务额第二名且毛利润超过______万元,公司奖励______元现金;每月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业务毛利润最高且完成任务者,公司奖励______元现金。
11.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行之有效者,每次奖励______元现金。
12.公司适时对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任劳任怨,不计得失,表现优秀者年终给予奖励,根据工龄工作每满一年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涨______%--______%。
第四章导游员管理制度
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带团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社旗、出团预算书、确认书、意见表、团款。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最少要表演三到五个节目,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地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与游客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地陪联合鼓动游客购物,擅自增加景点与购物点,严禁私拿回扣,发现老乡店要立即中止。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两天内账目交清。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每餐最少要看三次,住宿时要检查好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地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地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宿游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十七、导游带团返回,周末团及长线团休息一天。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对财务人员的要求
1.所有参与财务管理的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按章办事。
2.总经理审批一定要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如果因特殊情况超出必须经股东会研究同意方可执行。主管会计要及时做好各项报表和帐目,现金会计每周六要及时准确地把收支情况报给现金会计,并要谨慎审核各项开支实行钱帐分开。
3.现金会计和主管会计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帐目要每月一结,每月一公布,做到帐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处以______元--______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开支审批
1.所有办公室开支要先做出预算,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复后凭借条从现金会计处借款,凭发票报销。无批条擅自开支的不予报销,由个人自理。如总经理不在,必须经电话同意后方可执行。
2.办公开支______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若时间紧急且有人外出必须电话征求同意后方可执;______元以下(含______元)由总经理签字。
3.各位员工的开支要及时报给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处报帐。
4.所有报销单具一律粘好,并干净、利落、美观。
三、团队帐目审批
1.所有团队、散客一经签定合同,应及时把所收团款交到财务部,不得个人保留团款,一经发现处以______元---______元的罚款。
2.原则上团款专款专用,导游外出带团需从财务部借款时,现金会计必须查看该团团款回收情况,以计调部出具的预算单上所需金额为准借出费用。如需垫款必须经总经理同意,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现金流量
3.所有团队的支一律由计调部出具团队预算单并签字后报给财务部,财务部要严格审核各项开支是否在预算内,各种票据数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报账。
4.所有团队团款出团前付______%,余款在团队返回后______日之内必须全部结清,出现呆帐、坏帐追究责任,谁造成的损失谁负责;散客出团前必须全部交清费用,否则不予发团,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5.所有团队在报帐时必须有合同、计调部预算单、行程、报销清单、意见反馈表、导游日志,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报帐。
四、业务经费开支审批
1.公司所有因业务需要的开支必须事先征求业务副总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2.业务副总审批时必须严格把关,根据团队竞争情况灵活把握,节约一切不必要开支,把业务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内,单团经费原则上不超过该团毛利润的10%,并且单团单列。
3.业务经费包括:请客、送礼、乘车费、团队加酒等其他开支。
4.总经理对业务经费进行监督。
五、门市部
1.门市部的所有团队收入一律及时汇到财务帐户上,不得擅自保留团款和挪用团款。
2.门市部的所有开支一律列好所需开支清单并用传真方式传至总公司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财务把所需费用汇至其门市部帐户上,然后凭发票报帐。
3.门市部每月来总公司报2次帐,并汇报门市部的近期情况。
六、工资、奖金、出差补助
1.员工当月工资于次月______日发放,门市人员工资由财务部直接汇至门市部帐户上。
2.业务奖金一旦团款全部收清,立即发放,门市的业务奖金由财务部直接汇至其帐户上。
3.出差时需通知业务经理和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出差补助由总经理签字后报给财务。
4.下乡镇跑业务时,费用一律列入各自团队的经营费用当中。
七、财务部与计调部的合作
1.财务部与计调部之间要协作共进,互相帮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后勤工作。
2.计调部每天下班之前把当天的所出团队情况报给财务部,以便财务及时掌握所出团队的情况,并做好团款的预支。
以上各条请大家共同遵守。
⑷ 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规章有哪些
劳动条例
休假制度、公司福利
考勤制度
安全守则
员工纪律
导游员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奖惩条例
投诉处理
这些,希望能帮到你
⑸ 具体的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 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和支持各单位进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新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六)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事故,同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制度和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3、负责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作,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加强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7、负责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8、负责航道、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维护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9、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10、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1、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2、负责助航标志的监督管理。
(二)航运管理机构
1、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核把关工作。
2、负责水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
3、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运政管理机构
1、负责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建立运输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3、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资质审核、运输车辆安全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障运输安全。
8、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9、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对车辆的静态管理和动态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10、维护汽车站秩序,监督汽车站做好“三品”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2、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项人员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受理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1、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2、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绕行标志或修建临时便道,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要求。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公路、公路桥涵及各类公路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定期对养护的公路桥梁进行检查。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公路标志、标线应当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损坏的公路标志,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公路标志。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门应与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加强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安排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方面的经费,并纳入年度单位财务预算。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实行安全例会制度。
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对客运驾驶员每周一次例会、货运驾驶员每月一次例会。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议定事项和到会情况等。
第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应对辖区内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检查方式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行政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以专家检查和评价为主,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实、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每半年应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根据上级要求或视情节进行专项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部门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其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情况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由安全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检查人员应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原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单位写出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向检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重新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检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后,检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后仍有安全隐患的,给予停业等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实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其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安全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资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体监控(管理)负责人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五条 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核准、许可、认证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对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合格的单位要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至800分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参加“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方案具体、保障措施得力,活动效果明显。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总结(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治理等)、事故报表、安全教育培训、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并实行专人管理。
安全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安全会议情况、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情况、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资料。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特性。
第三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得低于95%,确保培训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举办单位、学习内容、人员签到册、考试试卷及考核成绩等。
第五章 举报与奖励
第三十六条 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受理举报时应将举报事项、时间、地点、可能存在的危害和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清楚。
第三十七条 群众举报的事项,要及时核实和处理,核实和处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被举报单位要认真整改举报事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查处部门。
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0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八条 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和社会泄露举报人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或人员,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举报范围包括: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五)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六)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 对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第四十一条 举报事项调查属实的,应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部门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奖金,代领人应出示本人和举报者的有效证件。领取奖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领的,按无人领取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对同一事项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奖励对象为首先举报者。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单位无力抢救时,应当立即请求就近的救护、医疗单位及有关部门救援。
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上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4小时内上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省交通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事故具体情况调查清楚后,书面补报事故的详细情况。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赶赴现场,调查事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查处事故责任人,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2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车辆、船舶的具体要求。
本规定适用全区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本规定引用的法律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2)严禁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违章超载、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章行为。
3)严禁无《道路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驾驶员培训。严禁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禁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非客动车辆营运载客。
4)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变型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对事故多发地段,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线,健全公路路口信号灯或让行标志。
6)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参加营运,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输。
7)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的监管,对严重违反交通法的司机和车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驾驶资格,并通知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停止或取消其营运从业资格。
8)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遵守。开展交通安全“四进”活动,即:交通安全进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和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2)严禁船舶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禁短途无证客船运输、非客船载客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运行。严禁船舶恶劣天气营运和冒险航行。
3)取缔无船舶证书、无船名、无港藉标识的船舶。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
4)渡口设置单位必须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办理《渡口设置许可证》、《渡口登记证书》、《渡口检验证书》和《渡工(船员)证书》方可从事渡运。严禁无证渡运。
乡镇船舶必须遵守《江西省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时乡、镇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整治水域通航环境,严禁占用航道捕捞、养殖、采砂、淘金等行为。
6)取缔非法滩涂造船,及时打击新出现的非法滩涂造船场点。
7)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
检查内容:
(1)有关船舶证书是否齐全、合格有效、船证相符。
(2)船舶是否超载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线上渡运。
(4)船员证书是否合格有效、人证相符,船舶配员是否符合规定。
(5)船舶经营资质,是否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6)是否超载运输。
(7)加强对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技能。散装液货船人员应通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训,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方准上岗作用。
3.22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定
3.2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具体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旅游景区。
3.22.2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22.3 建立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的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岗位安全技能方面进行检查;
2)对景区的环境、标志、安全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由企业领导组织采用座谈分析、项目对照的方式对企业的安全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3.22.5 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险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3.22.6 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3.22.7 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及时为游客提供帮助。
3.22.8 景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景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景区环境必须清洁、干净,及时清除旅游垃圾,保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⑹ 旅行社管理制度的优点和缺点
麻烦你完善题目。如何的制度,制度哪方面的优劣。
不能就这样简单地阐述制度的好坏。
旅行社管理制度有很多的。
⑺ 旅行社管理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旅行社规章制度-员工守则
1、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2、 股东
股东们按注册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3、 管理体制
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及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员工的三级垂直管理体制。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由董事长委任,任职时间根据公司的章程和董事长决定。
第二章 劳动条例
1、 用工性质
实行全员合同制。
公司视职位、岗位情况确定雇佣标准,公开招收,经面试、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录用,同时要求被录用人员向公司人事部呈交指定的证件及资料并填写相应的表格,证件不齐者不得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l 员工应将有关个人资料的变更事宜及时告知公司人事部。、
2、 体检
所有旅行社员工在正式受聘前,必须前往当地卫生防疫站接受健康检查。
公司每年为员工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性或其他不利于工作的疾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仍未康复者,将予以辞退。规定的医疗期为一个月,医疗期内员工只发给基本生活费,按照焦作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 试用期
员工自录用之日起,须经过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辞退不称职的员工,员工亦可提出辞职。
4、 合同
员工在进入公司之日起,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盖章及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合同期满,视公司和员工本人的意愿,中止或续签合同。
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合同。
5、 工薪
公司实行月薪制度,每月15号之前支付上月1号—31号的全月工资。
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盈利状况、员工业绩进行工薪调整。员工职务、岗位变动后,工资重新确定。
6、 调动、晋升与任免
公司根据需要调动员工,员工应服从安排。
公司推行内部晋升制度,公司将不拘一格提升业绩突出者至较高职位,各层管理人员应从多方面观察员工,不断发现内部人才。员工在公司的成长和晋升有赖于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工作的技能和业绩。如有新的机会,公司将优先考虑本公司的员工。
员工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胜任或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对其作出免职或降职的决定。
7、 培训
关于培训: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关于计划:公司人事部与各部门均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培训。
关于档案:公司为员工制作培训档案,培训档案是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员工的培训成绩将被真实的记录在档。
关于费用:* 公司内的培训为免费培训,包括教材和学费;
* 公司外培训为计费培训。公司以外的培训费用先由公司垫付,但员工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合同,并遵守此合同。
8、 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经所在部门、人事部批准后依合同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须在赔偿公司损失后补办手续。
9、 辞退
公司可根据合同和有关规定辞退员工,辞退通知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员工本人,被辞退者按公司的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第三章 休假制度
1、 法定假日
正常休假以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书面同意,可自由支配休假时间,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通常是旅行社的高峰季节,由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质,我们也许会要求你超时工作或在很短时间内通知你回来工作。发生这种情况时我们要求你得全力合作。
2、 有薪假期及其它
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带薪休假一次,假期为5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未得到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室的批准,员工在规定日期内提前离开或推迟返回公司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纪,有可能导致辞退。
6、 丧假
员工如遇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不幸去世,公司给予3天有薪丧假。
员工请丧假,须由部门经理同意后方能离岗,可事后补交请假条,并由部门经理和人事部共同审核。
第四章 福 利
工龄满2年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将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参加焦作市有关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手续,员工可享受社会保障。
第五章 考 勤 制 度
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1、 关于迟到、早退
1) 迟到、早退月累计30(含30分钟)分钟者,扣发50元;
2) 迟到、早退一次达10分钟(含10分钟)者,扣发50元;
3) 迟到、早退月累计达三次者,将被辞退。
2、关于病假、事假、
病 假
任何病假都须在得到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任何批准的离岗将视为违纪,可能会导致辞退;
任何病假者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将被视为事假。
1) 病假1天,或临时病假,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事后24 小时内补交请假条及指定医院的证明;
2) 病假3天以上(含3天),由当事人出具请假条及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交部门经理、人事部共同审批后方可生效;
3) 员工急病不能上班,须用电话告知部门,事后应于24小时内提供指定医院开据的有效急诊证明,违者按事假或有关规定处理;
4) 员工一般病假须提前24小时递交请假条,并附指定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交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无诊断证明者,以事假或按规定处理;
5) 当月病假在7天以下(含7天),按日扣发工资+50元;8天以上(含8天)者,发给基本生活费。
6) 病假经批准后离岗超过两个小时者,按半天计;超过五个小时者,按一天计。
事 假
任何事假都须在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任何批准的离岗将视为旷工,将导致辞退。
1) 事假一天,或临时事假,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事后24小时内补交请假条;
2) 事假3天以下(含3天),由当事人出具请假条,交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3)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24小时递交请假条,交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
4) 当班时遇家中出现急事,可随时请假,经批准后离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5) 当月事假6天以下者(含6天),按日扣发工资;7天以上者(含7天),10天以下(含10天),发给基本生活费;超过10天,则扣除当月月薪;若无特殊事宜,事假超过15天,公司将解除合同,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6) 事假经批准后离岗超过两个小时者,按半天计;超过五个小时者,按一天计。
4、 关于旷工
有下列情况者,按旷工处理:
* 迟到早退月累计超过30分钟者;
* 工作以外委托他人代考勤、替他人考勤或伪造、涂改考勤时间者;
* 未按公司和部门要求参加培训擅自缺课1次者;
* 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者;
旷工一天扣罚40%的月工资总额
5、 关于考勤
1) 所有员工一律考勤后上岗,无考勤者作无此人处理;
2) 考勤表不得涂改或乱写,如遇涂改时须有部门经理签名,否则视为迟到/早退;
3) 月底由部门经理共同审核每位员工的考勤表,随同考勤汇总表于每月2日之前上交公司人事部;
4) 员工的休息时间应准确填写在考勤表上,以备查;
5) 考勤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执行,遇特殊情况可暂时由指定人员替代;
6) 员工如在公司内部调动,须到相应部门参加考勤;
7) 公司将不定时地抽查员工的考勤情况和部门经理的执行情况,发现有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六章 投诉处理
1、 游客投诉
1) 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耐心听取游客投诉的内容,将投诉的客人引至一旁,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并立即请部门经理处理游客投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责任;
2) 当处理权限超过本身职权时,应记录下对方的资料及要求以最快时间报告上司处理,同时感谢其指出的不妥之处,或对引起游客不方便的地方表示歉意;
3) 处理游客投诉时,态度应真诚、友好,保持冷静,不得提高嗓门,鼓励游客提供主要的细节,不要对游客说这是他的错;
4) 公司内任何员工不得私自答应游客有关负责或商讨责任赔偿问题;
5) 所有投诉结果均应记录在案。
2、 员工投诉
1) 公司欢迎来自员工的批评或建议,所有员工对自己工作或其他方面有意见或建 议,可与管理人员直接交换意见;
2) 员工如果对公司不满意或涉及到直接管理人员,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投诉,投诉的内容必须真实、详细;
3) 在公正的原则下,公司管理人员对投诉者和投诉内容均须以保护的态度并及时妥善的处理员工的投诉。
第七章 安全守则
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日常安全事项,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发扬见义勇为,顾全大局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的财产和游客的生命安全。并在日常工作中特别强调“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原则。
基本要求:
1) 了解政府相关法规、法令、条例,平时通过培训让每位员工掌握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则;
2) 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排除不安全隐患,发现有事故苗头或可疑形迹,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3) 下班时,应确保门窗关好后方可离开;
4) 定期学习安全法规和案例,杜绝不安全隐患;
5) 在工作时,必须遵守公司制订的所有安全程序。必须使用公司所规定的安全作业制度。
6) 如在工作时发生伤人事故时,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并采取措施;
7) 凡遇各类安全事故或发现隐患,部门须对事故状况、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详加记录,以资查对和指导工作。
第八章 卫 生 制 度
见公司卫生管理制度,各自完成自己的卫生区及公共卫生区。
第九章 公 共 关 系
1) 所有关于公司需对外发布的信息由公司办公室处理;
2) 如遇工商、卫生、消防、街道等有关机构到访或检查,员工应立即通知经理,同时必须礼貌的接待,认真聆听;不可与其发生争执,或对其不理不睬。以免事态恶化;
3) 如处理权限超过本职权范围时,应礼貌告知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在何处,请其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不可以冷漠的态度对待;
4) 任何员工不可私下答应对方提出的任何要求,对方人员离开后应立即向经理报告。
第十一章 奖 励
1、 奖励对象
1) 工作积极主动,受到旅行社同事及游客的普遍赞誉者;
2)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社会荣誉者;
3) 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出相应的方案并取得经济效誉的贡献者;
4) 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2、 奖励办法
1) 由部门经理将表现优异的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人事部,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 奖励方式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或两种兼得。
第十二章 员 工 纪 律
严密的纪律能帮助员工集中精力工作并保持一个公正、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违反公司制度将导致纪律处分。根据违纪频率及严重性,可导致辞退或开除。
1、 纪律处分程序
第一次违纪 口头警告
口头警告正式发出后,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纳入员工档案;
第二次违纪 书面警告
如口头警告后仍然出现工作违纪现象,管理人员(部门经理、总经理)将发出警告过失单,该过失单记录员工的违纪细节,每单按违纪程度扣罚当月工资10元—50元,该罚单经部门经理签署处理意见后。并由员工本人签名后 将副本送人事部备案(如违纪行为属实,当事人拒签,过失单依然有效)。 此通知书上将告知员工持续违纪将导致辞退。
第三次违纪 辞退或开除
如员工出现第三次违纪时,人事部将根据其违纪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以上违纪次数每月累计,人事部将每月公布当月的违纪及罚单的处理情况。属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等考勤类罚单的扣罚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2、 导致辞退的违纪行为
1) 公司保留对财产的所有权,公司财产不能用于个人使用,损坏公司的财产,并造成相应经济损失或连带责任者;
2)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及分配,在规定期限1天内不到岗工作者;
3) 恶意顶撞上司者;
4) 服务态度粗暴蛮横,与游客吵架或出言不逊,影响极坏,造成一定后果者;
5) 工作期间,未按公司操作程序、不能胜任工作、工作怠慢、工作效率低,或导致游客投诉者;
6) 违反收银操作程序,导致现金严重涨短款者;
7) 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卡供应商油水者;
8) 采用价高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者;
9) 有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恶习,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者;
11) 散播其它员工的流言蜚语者;
12) 无故旷工2天以上(含2天)者;
13) 被开具3张以上(不含3张)过失单者。
犯有与上例所述性质相同的其它违纪行为。
3、 导致开除的行为
1) 所有关于公司的文件是保密的,恶意泄漏、私自拷贝、挪用或未经同意带出公司允许范围者,包括私自带出或复印本守则的行为;
2) 一切偷盗公司及同事财物的行为和任何形式的偷窃行为,除开除外,有必要时公司将诉诸法律;
3) 违反公司财经纪律,造成一定后果者;
4) 所有公司货品(含赠品),未经上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带离工作场所,或放入个人衣柜或赠送他人的;
5) 在公司内参加旅游者无故未付款或为收款者,或蓄意未将销售额如实记账和报账,或收款后未及时将现金上交公司财务;
6) 严重违反公司安全制度,或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危害游客生命安全者;
8) 工作时间以外的刑事犯罪,公司将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辞退或开除;
9) 伪造任何与公司有关的记录,如工作时间考勤表,医生证明以及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的个人资料;
犯有与上例所述性质相同的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三章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作为“光大”的一员,任何时候你都代表着公司。你的模范行为会提高公司的形象。记住,第一印象最难改变,因此,确保你自己给我们所有的游客留下了最好的公司第一印象。
1、 上 班
上班时间只允许处理公司的业务,不允许处理私人事务(电话、邮件或来访等)。只有在紧急状态下可以打私人电话。
2) 员工准时参加每日小会,了解当日的任务、计划和应做的工作;
3) 神态自然,面带微笑,对所有人员均用标准礼仪致意;用语文明、礼貌、规范;
4)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标准程序工作或操作;
5) 不在工作和间歇期间在任何工作时喝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亦不允许员工酒后上班;
6) 工作时间不允许吸烟、吃零食、干私活;
7) 员工的工作性质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里保持警觉和充沛的精力。员工应该在前一天休息好以避免工作时打瞌睡;
8) 主动为游客服务;认真回答游客提出的问题,并在回答中不轻易对顾客说“不”;
9) 在任何时候,均应诚恳地接受游客批评,不得与之发生任何口角和争辩;
10) 服从管理人员的调配,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止或擅离工作岗位;
11) 爱护公司的一切财物,不得以任何借口浪费财物和损害设备,发生损害要照价赔偿,并尽快通知上级;
12)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或与客户拉关系办私事;
13) 认真维护办公环境及带团过程的整洁、安全,对不整洁、不安全现象立即进行整改或报上级处理;
14) 了解紧急情况下自己的职责,当需要帮助时,应尽快通知上级;
15) 与同事相互尊重,主动沟通,并在任何时候、场所讲究团结协作精神;
17) 上班时间不接打私人电话,遵守旅行社办公室管理规定。
2、 仪容仪表
1) 必须保持面貌整洁,男员工不得奇装异服;女员工必须淡妆上岗,不得浓妆艳抹;
3) 所有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必须保持高标准的衣着和个人卫生。
3、 着装
所有员工必须着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牌上岗;工作服须在上班前五分钟更换,未到下班时间不能更换制服;
制服应保持干净、无污迹、无破损、无补丁,如有明显污迹、破损或丢失,应及时上报人事部,申请更换,如责任在个人,将按规定补交款;
部门经理应在每天的小会上检查员工的着装,发现不合格者应立即请其改正后方能上岗;
4、 礼貌礼节
游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对客户要热情大方,有礼貌,与客户交流必须要有问候语,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不得有不耐烦的言语及态度;
对待同事要真诚、用语文明礼貌。同事间应团结协助,不得拉帮结派,散布流言蜚语。带新员工要认真,有耐心,有责任心,不得出现不耐烦情绪,更不能出言不逊;
尊重上司,对上司彬彬有礼,主动与上司问好,认真完成上司交与的工作,服从上司的管理。不得背后议论上司,不得对上司出言不逊。
必须时刻保持微笑服务;
5、 服从
员工有责任遵守经理的指示,如果你对于正当的指示有所异议,你可以与更高一级管理人员讨论此事,但前提是必须首先完成所指示的工作。
6、 利益冲突
作为员工,你必须对公司忠实。因此不得为其他旅行社、“光大”的合作商或公司业务竞争对手工作。
7、 偷窃行为
偷窃是严重的犯罪。以下行为将被视为偷窃:
1) 未经付款即让客人参团;
2) 接待的客户未做进日报表,;
3) 伪造销售纪录、文件或命令等;
4) 修改订单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
8、 内部管理
必须保持工作场所、办公场所、休息场所的卫生整洁,将卫生制度落实到个人,按时检查;
对于公司下发的相关通知,请各部门及各部门经理务必认真阅读,在必要时必须在班前会上告知各位员工,及时办理公司通知事宜,不得拖延。与部门经理及公司保持沟通,及时上报或处理有关事宜,不得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
公司可根椐实际情况及需要随时修订本守则的相关条款;
本守则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
本守则发放到公司各部门经理,员工可以随时查询;
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本守则,公司将随时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