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欺骗消费者案例
⑴ 2个关于旅行社案例的分析
先说啊!我不是专业的,说的不好不要骂我~~~
问题1:现在的旅行公司的利润应该是不太大的,所以现在的旅游线路要加一些购物点,如果出现上述所说的把时间提前,而不至于游客起哄,作为导游应该做的是⑴把旅游线路作改动,最主要的 是把D市最经典的景点提供给游客,购物点不去这样可以省时间让游客多玩点。⑵现在的团队餐可以说是很垃圾的,很多的游客都会因为这些唠叨两句,我的 建议是在到达D市的第一次用餐,给游客提供团队餐,这样好让游客心理有数知道什么是团队餐,(只能吃饱,不能吃好)然后第二餐提供好的,在提供之前给他们说因为飞机的缘故,行程有所改变,这时游客的心理会知道这顿饭是旅行社弥补他们的。⑶最后给游客安排时间上要紧凑,把时间尽量的给赶回来点,让游客放心。
问题2:⑴小刘还因该了解该团的人员是老年人,是否哪个人有什么病?所去的景点能否对他的病有影响。就是身体状况了。
⑵在赶赴饭店的途中小刘可以加一些老年人爱听的话题,最简单的是带上一盘老年人爱听的CD等,遗漏的是这些老年人的口味,(爱吃辣的?咸的?等好在用餐时尽量做到对他们的口味)
⑶欢迎词我不会不好意思
⑷现在做导游礼貌当然少不了,我认为最成功的导游是能听到游客的笑声,就拿清点人数说:人到齐了吗?到齐了我们开会,请没来到的人举手。这只是个例子,别的就靠导游自己去想吧
呵呵,我也不是导游,我也很少跟团旅游都是自驾的多在这胡扯两句不好意思!!
写这么多谢谢你把最佳回答送我吧
⑵ 旅行社案例分析
1,不成立
2,依法处理
⑶ 旅游案例分析。求答案/
你旅游的个人或团队吗?来自不同的地方,三三两两的游客打?单位组织的团队?如果球队直接进入您的注册的旅行社,他们负责帮你联系街,都在按照要去一趟。没有中间的所谓的补住宿。如果FIT是比较麻烦的,三三两两,你的旅行代理商在该地区找到您的注册,这种情况是不会帮助他的钱,你自愿交出。导游没有是团队里面帮忙写份意见书?队临近结束时,导游会抛弃你写的,我们不会写的不好的事情。但这个建议的到来登记的旅行社的理论,当他回来问,如果不这样做的书面意见感到满意,现在他不能帮你,你哑巴吃黄连。当你付出证书?有没有签署同意吗?
如果您所描述的是真实的:
1。酒店的结束并没有改变当地的地接社决定陪同意,可以收取这部分的成本争取自己的旅行社。如果自己的未经授权的费用,所以他是属于欺骗旅游消费者,旅游卡扣十分。扣完很会考试不及格将终止旅游团。 (但不是在湾仔NA这种情况,请将几个红色的纸)
想你,全陪是全陪应始终和游客站在一条线,。出现这种情况,她可不想支付餐点的游客,旅游经营者应当问的是不是这种情况被证实后交叉,但同时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可以接受的。如果她是自私的想和地仙(在行业中很常见,部的管理睁只眼闭只眼人),所以不属于欺骗消费者,也明确暗示游客要求的消费者。扣除10点或6点。
3。旅游业是快速的,问题层出不穷。有时候,我们出差的不满与怨恨所有的导游通过。导游工资是很低的,有很多的工资。目的是几天的工资,他们收到这笔钱。我们的政策和规定的这种做法表面上再严厉的批评,狡猾,放任,。每个行业都实现了谄媚的礼物,其中关是相同的。如果你觉得全程导游服务还是很辛苦的服务态度也非常好,它显示了本指南中最好的,这些都是他坐在默认的行业,他的工作应该做的。
启示:为了畅顺喜欢花高价步行锻炼。我们的拆迁一直是我们行业的发展和潜规则。
希望我的回答让您满意
说的蟹不能说被释放出来。
⑷ 旅行社 电子商务失败的案例
比如网上
首先 对市场的需求分析不足
其次 不了解网上的推广渠道,也就是说你没让网友到你网站来
最好 就是服务了~服务好自然口碑好,比如携程,途牛,都是比较成功的,服务很好,很方便大家啊~
⑸ 旅行过程中生病旅行社怎么做 案例
你好,我是一个导游,像这样的情况导游的秩序哦法基本上没有错,因为回老人生病不是导游或旅行社答造成的,但是导游不管不问这是他的道德问题,老人生病对旅行社来讲应该把你父母没去的景点等消费等退给你,但是你可以向当地旅游局进行投诉,他们会给你一个你想要的答案!
⑹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
1.旅行社的辩称无法成立。除非是非人为因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或因政府等专特殊情况干涉。不然,没属有按照旅行合同标准来操作就是违约。人多,旅游设施有限,都不是理由。不能成为降低档次的依据。
2.因为是09年的事情。如果按现在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来操作的话,那就是根据第8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但因为具体差额没有无法明细,最多根据空调大巴车,与大客车的差价来退款。而4人间房间的费用与双标间的费用差额来退。一个人50元差不多了。
⑺ 急求 旅行社肝炎案例 的分析 才子进! 谢谢
首先从合约来说的话,旅行社如果已经按照合约履行了接待的任务,并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可以说基本是没有责任的。
一般这种情况大不了就是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协调解决,协调不了的话又政府的旅游质监机构来参与处理。
但是您假如的是作为被告。如果作为被告旅游者就是以违约来起诉的,开始我也说过了旅行社并没有违约。另外关于赔偿精神损失费,请看看我国高院关于精神损失费用的定义。随便那一条那14名游客都沾不上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编辑本段详细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二○○一年三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7号)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有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⑻ 大学生假日游案例分析
1,旅游是一个综合性的行业,消费者对信息的依赖性较强,特别是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
对旅游目的地信息更是看重。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获取旅游目的地信息的主要渠道依次是上网查询、朋友同学推荐、电视报纸、旅行社传单和其他途径,所占比例分别为44%、31%、14%、6%
、5%。
2,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具有年龄层次固定、知识水平高、经济承受力弱等特点,这些都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群体产生特殊的心理作用,导致其旅游行为具有独特性。
1)个人经济条件是影响大学生出游的最主要因素
2)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价格因素
3,调查中,发现大学生的旅游动机主要为娱乐身心为主。 求知,缓压,娱乐、情感,实践,获取信息。
4,5,6,7,能找到就不回复了。
8,市场细分有利于识别和发掘旅游市场,开发旅游新产品,开拓旅游新市场;有利于针对性地制定和调整旅游市场营销组合策略;有利于旅游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9,优化产品组合,设计差异化产品。要想在旅游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光靠以前单一的以游为主的产品设计是不够的,旅游企业要同时生产许多产品以形成自己丰富的产品体系,以便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因而优化产品组合,设计特色产品成为现代旅游营销者要予以重视的决策。当然,在产品设计上也不能胡乱组合,要考虑旅游消费者的需求、旅游企业的生产能力、旅游企业的目标市场、竞争企业的状况等因素,同时注意产品组合的广度、深度和关联度,并在产品投向市场时进行追踪反馈,根据产品销售率、市场占有率、企业利润率三个指标做参考,不断对产品进行修正和改进。
10,通过新的4P组合策略的实施,使,A旅行社实现与其它旅行社企业的差异化经营,摆脱目前单纯的依赖价格竞争的局面,通过差异化取得企业的竞争优势,通过充分满足旅游者的多样化的需求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的双赢,为A旅行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找到一条出路。 本文从企业经营的实际出发,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理论和竞争理论为基础,力求使本文所阐述的观点既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又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能够为处于行业整合期的旅行社企业提供一定的借鉴。
⑼ 求《旅游投诉的案例与分析》的实例
旅游发生意外,责任如何界定案情介绍:
2002年1月22日,李先生一行八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港、奥十五日游。根据合同约定,李先生交纳每人旅游费7800元,旅行社提供境外交通、住宿、餐饮、基本景点门票及游览期间旅游意外保险。26日李先生在泰国乘快艇游览芭堤亚岛返回时,海面突起狂风,风大浪急,快艇颠簸,造成王先生腰椎压迫性骨折。上岸后,旅行社将其送往曼谷芭堤亚医院。因为病情原因,李先生不得不住院治疗,终止以后的游览行程,乘飞机直接返回国内。李先生因为15日游程被迫终止,于是向质监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赔其境外未游览行程的所有旅游费用。
旅行社方辩解: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已对游客进行了及时的医疗救治,支付了有关医疗费用,并妥善安排其返回国内。同时,旅行社积极协助游客索取了有关事故证明材料,为游客办理意外保险索赔提供了充实依据。
因此,不应退还其未游览行程的所有费用。
处理结果:
1.此案属于旅游意外事故。
被诉方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之前已对其安全状况及注意事项向游客作了充分说明及告示。因此,旅行社对其有关事故不负赔偿责任。
2.投诉人交纳旅游费用7800元,旅行社方为其支付了办证费,境外全程交通费、前5日行程的游览、住宿、餐饮费及境外医疗费共计6900元。因此,旅行社退还应投诉人旅游费用余额900元。
行家点评:
1.出境旅游的价格涉及到境外旅行社的报价,不同季节(节假日)时有变化。游客出境旅游应首先选择具有出境游资格的旅行社,同时应咨询和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和价格,并签订旅游合同。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所有旅行社都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者个人保险。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如系旅行社方面责任,将可获得双重保险。
3.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旅行社方出具的有效凭证,以便向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详情参见 travel.bjonline.net
⑽ 旅游吧旅行社诈骗案件
5月21日晚“都市报道”报道了金龙旅行社(荣业大街店)逾期未归还顾客旅行保险金的新闻。随着新闻的播出,惊天秘密也被曝光,这代表着金龙国旅与300多位游客的经济纠纷浮出水面。
据报道天津金龙国际旅行社,从2月起至今已到期不退还出境旅行者保险金,每人2万到5万不等,总人数高达300人,涉案金额估算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现在旅行社空无一人,总裁袁学田也消失的无影无踪。300位顾客焦急地等待着,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一个解决办法。然而,让人心寒的是——旅游法并没有与旅游保证金相关的条例,各个部门像“踢皮球一样”,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愿意管这个事情。21号大批顾客赶到金龙国旅(荣业大街店),却遭到了相关人员的推搡甚至殴打。老百姓们去了法院投诉,却没有任何结果,作为一个受害者我很心寒,究竟是法律的漏洞,亦或者是道德沦丧???
百姓们的血汗钱被骗,投诉无门,300位顾客的心情有谁能够理解?作为一个法律圈外人我并不敢妄自指出法律的漏洞,但作为消费者,谁又能保障我们的权益?
这次受害人中,大多是亲属关系,很多均为老人,拿着养老保险金,好不容易出国一次,就上当受骗。另外,还有一些还在上学,和准备出国留学的未成年人,他们的护照到现在还没有返还,甚至下落不明,直接影响到他们未来留学的计划。老人、孩子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不但没有受到重视和保护,反而在受骗的情况下,被殴打,这简直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受害者被殴打,金龙旅行社居然坦然无事,还信誓旦旦地大放厥词:“你们静坐闹事吧!如果你们拿走钱,我就TM不是人!”
回到金龙旅行社的“欺诈”事件,300个焦急的心在等待着事情能有一个结果。我们已经做好了打长久战的准备,上亿的经济诈骗、相关部门的推搡阻挠、金龙法人的不知所踪,都得有个说法!
致至此旅行社空无一人,300名受害者继续社会的帮助!
也谢谢网友转发一下,本人代表300多个受害家庭衷心的感谢你们的转发。也许,在你眼中,这只是一个茫茫大海中的欺诈案件,但想想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可能只是这随手一点,就会为我们带来更多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