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旅行社的流程
Ⅰ 旅游公司如何注册以及注意事项
1、符合旅游业务发展抄规划;
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旅社旅行社注册资本: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实缴)和100万保证金;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可认缴),20万的保证金汇入旅游局指定的银行;
Ⅱ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流程
旅行社设立分社,应当向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核准该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专者达10万人次以上的属证明文件,按规定到设立地有质量保证金管理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并到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许可证,然后凭证明文件和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此外,还应在办理完分社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报其主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同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旅行社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2)注册旅行社的流程扩展阅读
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按此,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来设立分社,即既可设立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也可以设立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还可以设立经营国内、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的质量保证金分别为5万元、30万元、35万元。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即分社可以在设立社所在行政区域内设立,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
Ⅲ 如果开个旅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具体流程是什么
旅游公司的种类很多,不一而论。
一、如果你要开旅游公司的话,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二、设立国际旅行社要求: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任人员三名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要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设立国内旅行社要求:
a、注册资本不小于30万元人民币。
b、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三)设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申报审批设立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8、旅行社的申报及审批。
(1)设立旅行社申报审批程序。
(2)审批旅行社的条件。
(3)审批期限。
(4)工商登记加盟当然也可以,不过你要选择有实力的品牌旅行社,这样有利于开展业务。
Ⅳ 建立市级旅行社的流程
一、国内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国内旅游者,为国内旅游者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等相关旅游业务的企业。 二、我国对旅行社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投资旅行社就必须申请和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然后方能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这就是设立旅行社"先证后照"的基本程序。我省实行国内旅行社许可制度。未经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旅行社经营活动。 三、国内旅行社设立条件: 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足够的营业用房; 必要的营业设施: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②有必需的管理和经营人员,包括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 《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1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③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④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 各地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四、旅行社的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须含有"旅行社"字样) 2、设立申请书(附参考样式) 3、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参考样式) 4、旅行社章程(附参考样式)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务所或者审计师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7、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证明 8、管理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在拟设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领取) 五、旅行社的审批和注册 1、旅行社审批原则: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 一款明确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三)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2、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一) 初审与转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申请人应向拟 设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申请文件,拟设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从所在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需要出发,结合其所掌握的申请人的真实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查,就设立申请的旅行社是否符合规划和需要,以及对本地区旅游发展和行业管理的作用、影响,提出本部门的初审意见,并作出通过初审转报省旅游局研究审批或不予通过初审通知申请人的决定。 (二) 审批:省旅游局应当自收到拟设地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的初审意见和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 (三) 发证:国内旅行社被批准后省旅游局通知拟设地旅 游局按规定收取质量保证金;申请人持交款凭证复印件到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注册:申请人须在《经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持省旅游局批准设立的文件和《经营许可证》到拟设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报省旅游局备案。 无故逾期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许可证》自动作废,由颁证机关收回。 (五)《许可证》有效期三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之日前的三个月内,持到期《许可证》及其副本,到颁发机关换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许可证》载明项目内容变更,或损坏、遗失,应当在发生变更等情形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持原《许可证》或遗失证明材料,向颁发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无故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许可证》无效。
Ⅳ 设立旅行社的详细步骤是
首先需要找到合适的营业场地,完善旅行社的基础设施,有相应的服务人员,然后再去相关部门登机申请,办理一系列的手续等。
Ⅵ 设立旅行社的详细步骤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第七条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6)注册旅行社的流程扩展阅读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Ⅶ 想开一家旅行社,先了解一下,注册资金是多少,需要哪些程序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30万元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20万元现金)。交纳质量保证金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三)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 (1)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2)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请求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实时效期限为90天,从赔偿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 (四)质量保证金不适用情形 (1 )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2)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 (3)适用保证金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4)超过规定的时效期限的; (5)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Ⅷ 我想开个旅行社,需要什么手续跟什么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2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三)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
(1)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2)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请求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实时效期限为90天,从赔偿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
(四)质量保证金不适用情形
(1 )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2)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
(3)适用保证金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4)超过规定的时效期限的。
(5)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第十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8)注册旅行社的流程扩展阅读: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