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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威胁

发布时间: 2021-02-20 22:05:23

旅游团存在哪些黑幕

以往我们在新闻上经常会看到,有许多的旅游团有着黑幕,而我也曾经就遇到过那些有黑幕的旅游团,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旅游团,存在哪些黑幕吧。

首先来说你们在报旅游团的时候,会发现有很多旅游团的价格非常的诱人,如果你是一名想要出去旅游的人,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要去那些正规规模比较大的旅游团。因为那些价格非常便宜的旅游团,他们会有着非常多的黑幕,一旦你们跟着他们去旅游就会发现自己平白无故的花了很多冤枉钱。

还有就是虽然他们打着吃住行都非常高档的口号,但是如果你们去了,你们就会发现你们住的地方只不过是,非常普通的一个小房间,而吃的也只是些,一般食物,并不像他们口中所说的那么好,而你们在旅游的时候往往也都需要一些,比较好的生活条件,所以也就会再加一些钱让自己过上更好一点的生活。

这是一点黑幕,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点黑幕。那就是旅游团会带着你们去一些购物的地方,强行让你们购物一些东西,如果你们不买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旅游团的人就会,以威胁恐吓的方式来强迫你们去购买那些价格根本不正常的东西。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旅游团存在的黑幕,我想曾经报过旅游团的人也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所以我们在报旅游团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些,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报一些不太正规的旅游团,我们一定要在当地的大型的正规的旅游团报名。

㈡ 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你怎么办

首先,导游有存在这些行为的,都属于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其次,当旅行社、导游存在以上行为的时候,游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2)旅游团威胁扩展阅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

㈢ 旅游中遇到人员强行推销并恐吓要怎么做

1没钱,买不起,出抄门媳妇怕我出轨只给团费,零花钱就给10块。
2要钱你直说,买这些东西难拿,回去还得扔了。
3手机偷拍,有证据以后收拾他们。
4团结其他同志,人多力量大。
要记住那种情况下不想要的东西看都不要看。

㈣ 有在旅行旅游过程中遇到被人宰 被人坑 被人骗 被人威胁人身安全的事情么

个别极少数情况会遇到
之前新闻也爆料过,很多人报了团 去香港旅游,结果这些人不购物,就被放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不购物的话就不要走。
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这种情况都是参加的购物团,比如香港 7日游 999元只要,为了图便宜而参团的人,明知道是购物团,还是去。那么当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建议不要参加低价 购物团,走纯玩无购物的,虽然价格会贵,但是不会受到哪些待遇

㈤ 低价旅游团真相如果游客坚持不购物导游威胁游客算不算违法

半年前朝廷颁布旅游法,整治旅游业低价团,半年后的今天,一度消声灭迹的负团费出现全面强力反弹,超低价团变本加厉再现内需飞速增长的经济大环境下,旅游行业呈现夸张的高增长,但是业内情景却是亚历山大。竞争激烈,各旅行社的价格战极度疯狂。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意味着有不透明的利益,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仍然是市场需求造成的,说白了消费者本身是形成如此现况的根本原因银价¥4每克,饰品银¥10每克,旅游消费点纪念品银饰¥25~30每克;所谓西藏天珠实为玉髓雕刻微波炉烤制,广东作坊生产,再不远千里运进藏区,游客不明就里购买,其中暴利不忍直视;景区寺庙道观商业化和尚道士职业化,烧高香卖平安符;纪念品当工艺品,工艺品当奢侈品,奢侈品当保健品,保健品当药品,药品当迷信用品,坑蒙拐骗威胁利诱各种营销心理学应用下的陷阱如今商业发达的社会,所有商品从生产到物流都模式化规模化,淘宝上一搜,任何看过听过的商品都有,不论身处哪里都能买到任何地方的特产。旅游区无特产,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在景区仍有大量兜售小商品和当地特产的商户把游客当成过路傻羊羊。这些商户和全国所有经营者一样的进货渠道,仅仅放在旅游景区或景区附近,价格和销量就会显著提升。从沿海发达地区过来的游客买了一堆在沿海发达地区加工制作的工艺品回到沿海,你们这是图什么?义乌这样的小商品城日日夜夜向全国各旅游城市输送旅游纪念品,如果想买价廉物美的旅游纪念品,去浙江或者广东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好了,为啥非得到旅游地去龙心大悦消费欲激增?可能因为在过去旅游是公款消费主战场既然游客喜欢不远万里去买些近在咫尺的玩意还大包小包背回家去,应运而生的旅游销售产业就发达起来,愈演愈烈演变成今天这种情况。各地大小旅行社在当地接受游客报名,统筹分类后将名单发给各旅游地的当地旅行社。实际分派导游组织游客旅游的和承揽生意的虽然都叫旅行社,但任务是分开的,这种分工合作就跟发包承包一样,游客所交团费由报名地旅行社和旅游地旅行社分享,当然如今旅游网站包揽了大量报名业务让流程更简单细致。游客到了旅游地,旅行社组团分派导游,按每一个游客所交的团费标明成本。有人要问,怎么同一个团里每个游客的团费还不一样?没错,当游客选择旅游产品时会以为贵的服务好些便宜的服务差些,但实际上大多数时候不论你购买的是哪个价位的产品,最终都会被分配到一个团里,也就是说价格和产品没有关系。旅游产业发展至今,成熟的旅游区服务早已模块化,日程安排基本统一,差异主要在住宿上。除非是天价豪华游那种特种产品,否则不论什么价位都只能享受到几乎相同的流程服务。散客组成的团每个游客参团费不同,这不影响导游带团,因为这个成本不是导游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是旅行社的固定收入,甚至导游要带团必须从旅行社将散客一个个买过来,你没听错,是导游花钱买游客组团。旅行社不仅收了游客的团费还收了导游的买客费,两头收钱,所要做的只是提供客源和表面上的导游管理,而导游实际上成了个体户包工头,接团就是负债,什么零团费,根本就是负团费。接下来就合乎常理了,既然是负债接活,自然要想办法填平成本。旅行社不会把导游往绝路上逼,旅行社和景点、营销点合作,设计了整套产品,在旅游日程中有各种自费项目和消费点,帮助导游抽头赢利,一般是3%~10%。如此一来导游必然要把精力花在如何把客人哄开心哄到晕菜去自助消费上,如果收益不理想气急败坏骂客损客也不奇怪了,人家可是负债经营啊!显然旅游法是破坏了整条产业链的游戏规则,首先自费景点和消费店没了生意,其次即便团费提高后没有了营销压力,导游也还是大为不满,因为之前通过营销抽头的收入远远高于稳定工资。这就是常见的人人抱怨人人暴利,没了暴利更要抱怨。尤其是一些超低价团,例如港澳游云南游就不乏这种专门带去高消费的团,导游抽头比例也很高。水深火热之下朝廷的政令也压不住这么多人仰赖的饭碗,单凭法治恐怕难以纠正所谓的旅游业扭曲旅游业和消费市场紧密结合互相抽头的现状估计还要持续很多年,因为之前说了,这一系列情况都是由市场的终端——消费者自身的因素导致的。消费者是傻羊羊,愿意往狼窝里钻,谁都救不过来,只有普遍文化素质有了提升,学精了,不迷信不贪婪不冲动,旅游市场的现状才可能改观。当然,如果你看破风尘,意志坚定,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并且乐于短平快的观光游,那参加低价团肯定是赚了,只要团里有羊把你那份成本给顶了顺带一说,国际游尤其是欧洲游是没有抱怨消费点的情况的,因为参团去那旅游的都是土豪,目的就是扫货,做欧洲游的导游真是惬意无比爽歪歪啊,简直是被逼着赚钱在带团旅游变成带团营销,导游变销售的大背景下,还是有例外的。所谓天价豪华游就是类似私人订制,导游不用推销也能赚到推销的钱。还有独立团,就是不通过当地导游,发包方自己组织的旅游团,当然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另外就是自驾游,由于网络的发展,网民通过信息联立炮制了越来越多成熟的自驾游日程安排,遍布各城市各旅游景点,加上现今交通宾馆酒店普遍也能网上预订,技术的发展让很多有心人可以摆脱跟团,远离旅游产业的无奈。而来自旅游业内部的些许改良也在悄然进行,比如途牛这样的大型旅游网站因为有评论等完善的售后制度,将自费项目消费点等等公开透明化,有利于消费者选择,至少减少了超低价团和零团费团的生存空间——这些团都是依靠信息不对称不透明诱骗贪便宜的消费者的。当然旅游网站是不可能直接改变整体产业的,毕竟只是个接客的门面,但是信息平台足以加速消费者的售后监督公开化和旅行社之间的竞争整合显示全部

㈥ 旅行的真正威胁是什么

旅行最大的威胁是安全问题,比如乘坐交通工具有安全风险,到异地,人生地不熟,又来自当地人的安全风险。游览过程中,也可能有安全风险。

云南旅游碰上黑团后不跟团,遭威胁

如果他们仅仅是电话威胁你的话,你就把他电话拉黑不理他好了,如果他还换着不同的电话号码来威胁你,建议你通话的时候录音,然后赶紧报警吧,把相关的证据提交给旅游局或者派出所。

㈧ 因家中亲戚遭遇车祸无心参加旅游团,已告知情况却遭遇旅行团团员威胁及电话恐吓该怎么办

团员怎么会恐吓你?是旅行社或是导游吧?打当地旅游委电话投诉

㈨ 旅游企业面对环境威胁 应采取哪些策略

面对环境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威胁,
企业常用的方法有三种:
1.对抗策略,也称抗争策略。即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限制或扭转环境中不利因素的发展。如通过各种方式促使(或阻止)政府通过某种法令或有关权威组织达成某种协议、努力促使某项政策或协议的形成以用来抵销不利因素的影响。
2.减轻策略,也称削弱策略。即企业力图通过改变自己的某些策略,达到降低环境变化威胁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程度。
3.转移策略,也称转变或回避策略。即指企业通过改变自己受到威胁的主要产品的现有市场或将投资方向转移来避免环境变化对企业的威胁。

㈩ 旅游中导游威胁要把我们搞死在当地,还威胁我们到目的地要我们横尸街头,我们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吗

使用国际语言——直接动手打他,看看谁横尸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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