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领队安全
『壹』 出国旅游的领队是干什么的
1、提醒督促旅游者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尊重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生活习惯、维护国人
尊严;
2、协助旅游者办理出入境、酒店入住、机票确认等手续;
3、监督导游、接待社对旅游计划的执行;
4、督促对方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旅游安全;
5、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及其他问题;
6、做好各段衔接;必要时提供翻译服务。
『贰』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领队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维护出境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境旅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境旅游领队人员(以下简称“领队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以下简称“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的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领队业务,是指为出境旅游团提供旅途全程陪同和有关服务;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协同境外接待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完成旅游计划安排;以及协调处理旅游过程中相关事务等活动。
第三条
申请领队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四)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组团社要负责做好申请领队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纪律教育;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领队人员的义务与职责。
对已经领取领队证的人员,组团社要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组团社出具的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组团社的正当业务需求合理发放领队证。
第六条
领队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样式并制作,由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
领队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
领队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凡需要在领队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领队业务的,应当在届满前半年由组团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换发领队证。
领队人员遗失领队证的,应当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声明作废,然后申请补发;领队证损坏的,应及时申请换发。
被取消领队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
第七条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
第八条
领队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
(三)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
(四)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团社警告、取消申领领队证资格、取消组团社资格等处罚。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领队证从事领队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领队人员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或者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带领队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并不得重新换发领队证。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按《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造成重大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第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叁』 出境旅游团队领队带领旅游团抵达机场后应办理什么手续
到达机场后,第一,将护照收起(最好在去机场的路上就收好)到对应的航空公司窗口办理登机牌;第二,将登机牌和护照分发到客人手中,最好让客人对一下登机牌与护照的姓名是否相符,航班号是否正确;第三,带领客人托运行李 ;第四,按出境名单顺序排好队(位置一定不要错同时也叮嘱客人不要变换位置),你在团队的第一位将出境人员名单(共4页)及领队证、本人的护照交给边检的工作人员;第五,做完你的出境手续后,不要离开,需等到你的团队全部做完出境手续后,你再到边检的窗口将你交给他的出境名单中的3页收回来,注意不要丢掉,回来还得用;第六,过海关,登机。这是出境时需要办的。入境时,(入境表一般是在飞机上由你带客人填写的,再发给客人的)各国有各国的规定,一般是客人自已拿护照办理入境手续,你需要等你的团队都办理完后才可以办理入境,这时你需要带签发国大使馆(领事馆)签发的召回及你的护照一起交给移民局(国外),召回这个也需要你收回来,等你再出境时,就交给移民局了,不用再收回来了。当然,各国用各国的规定(像香港,澳门虽是国内但也需要出境名单的,可不需要召回),这需要你在行前做一些工作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顺利!!!
『肆』 如何做出境游领队
1 是的。得先有导游证才能考取领队证。
2 现在领队不稀缺。专业领队很多,很版多旅行社的业务权员都可以兼职领队。
3 出境游领队也分长线短线,长线的,想欧美等基本都挺好。短线的,像太多日韩的,就一般了。还有带纯玩团的是确定的工资,一般按天算。购物团的有很少的基本工资,其余靠客人购物。
『伍』 出境领队概念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是指按照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专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的委派属,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领队业务,是指为出境旅游团提供旅途全程陪同和有关服务;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协同境外接待旅行社完成旅游计划安排;以及协调处理旅游过程中相关事务等活动。
领队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他问题;
(三)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
(四)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陆』 出境旅游该不该派领队
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出国团队旅游是必须派领队跟随的。 自由人或不上旅游名单(看签证,是旅游签就必须有领队)的除外。
看国家的,不是所有线路都如此。泰国线因为从开放出境游之初就一直延续至今,属于比较成熟的线路,领队负责带领出入境及相关手续即可。除此之外,很多线路需要领队操心的事情很多,比如澳洲线、美国线,首先是出入境时就很复杂,对语言的要求也很高,其次到了其本土境内用车、境内航班、多城市的衔接都要由领队负责的。最后要说的是,出境游的领队往往起到个“安全阀”的作用,你感觉泰国游期间领队没作用,恭喜你,那是因为行程中没有出现意外,如果出现问题了,需要协调的就是领队了。好比我个人十一期间带团在美国,遇到政付关门的事情,不少景点关门(黄石公园、大瀑布、自由女神像等等),安抚客人、通知组团社找地接社调整行程等等,都是我在做。其中的辛苦,冷暖自知艾。
总之一次经历是无法看全出境领队这个工作的,呵呵。
『柒』 中国出境旅游领队在带团出境前要召开一次说明会,说明会应包括哪些内容
说明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旅行团具体出发时间及集合地点,介绍领队,旅游的全部过程,包括出入境手续,每天的行程安排及境外的食宿标准、交通安排、景点概况等,、前往国历史、天气、货币、特产、风俗习惯等基本情况,旅途中的安全问题,包括护照、贵重物品的保管,应携带的个人物品,及海关的一些规定,换汇事宜,每位参加出国游的客人均可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换取最高 2000美元的等额外汇,旅行团境外纪律规定,发放旅行纪念品如旅行包等,解答参团者的各种疑问。
『捌』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
本办法所称出境旅游领队人员(以下简称“领队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以下简称“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的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领队业务,是指为出境旅游团提供旅途全程陪同和有关服务;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协同境外接待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完成旅游计划安排;以及协调处理旅游过程中相关事务等活动。 申请领队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四)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组团社要负责做好申请领队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纪律教育;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领队人员的义务与职责。
对已经领取领队证的人员,组团社要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组团社出具的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组团社的正当业务需求合理发放领队证。 领队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样式并制作,由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
领队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
领队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凡需要在领队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领队业务的,应当在届满前半年由组团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换发领队证。
领队人员遗失领队证的,应当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声明作废,然后申请补发;领队证损坏的,应及时申请换发。
被取消领队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 领队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
(三)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
(四)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玖』 请问对从事出境旅游领队工作的认识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简称组团社)内的人员;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
3、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规或投诉记录和事故者;
4、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报名时间 报名一般在每年的8—9月份进行。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出境旅游领队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四张免冠一寸彩照。
四、培训
培训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政策法规》、《领队业务》、《目的地国家知识》。经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第二阶段的培训。 第二阶段为英语培训,培训内容:《领队英语》。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为《政策法规》、《领队业务》、《目的地国家知识》 第二阶段为《英语》
2、A、持有英语六级证书需参加英语培训和英语口试(英语笔试可免考); B、持有目的地国家语言导游员资格证书者需参加英语培训,外语可免试; C、持有非目的地国家语言导游员资格证书者需参加英语培训和考试; D、其它科目须全考。
六、发证 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旅游局颁发领队资格证书。
申请领队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四)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组团社要负责做好申请领队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纪律教育;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领队人员的义务与职责。
对已经领取领队证的人员,组团社要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组团社出具的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组团社的正当业务需求合理发放领队证。
第六条领队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样式并制作,由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
领队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
领队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凡需要在领队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领队业务的,应当在届满前半年由组团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换发领队证。
领队人员遗失领队证的,应当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声明作废,然后申请补发;领队证损坏的,应及时申请换发。
被取消领队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
第七条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