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旅游是什么签证类型
⑴ 美国签证的种类和英文代码是什么
常见的美国签证分为EB5签证、L1签证、B1、B2、J签证。
1、EB5签证
美国EB5项目对申请人有以下要求:投资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则需要50万美元。投资期限为五年,投资期满后返还投资款。
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不要求申请人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语言能力;申请人的资产不一定由申请人本身能力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方式都可。
2、L1签证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内经理级高管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雇员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公司机构内的调派。
L签证的受益人在提交L1申请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中国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该中国公司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的关系,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
L1签证给中国的投资移民人提供了一个通过EB-1C的快捷和省钱的移民渠道。一些名额尚未用完,也就是说不用等待漫长的排期。虽然L1A并非是申请EB-1C的前提,但是,拥有L1A签证会使得EB-1C移民申请相对容易。之前的L1身份会使绿卡申请的理由更为充分。
3、旅游签证 B2签证
美国旅游签证(B-2签证):B-2签证颁发给赴美国旅游的申请人,包括: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就医;处理突发事件亲属伤亡、财产纠纷等;参加儿女毕业典礼或婚礼;参加各种性质的社团活动;参加各种业余性的音乐会和运动会等。
4、商务自由行签证(B-1)
申请基本资料:①邀请信②经济证明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户口簿⑤护照。
有效期:10年多次申请时间:3-5个工作日。
5、访问学者签证(J)
申请基本资料:①经济证明②简历③学习计划。
有效期:依据访问申请时间由签证面试日决定。
⑵ 美国签证类型有多少
美国签证类型
F1签证颁发给学者或学生;
F2签证颁发给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签证颁发给交换访问学者;
J2签证颁发给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M1签证颁发给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签证颁发给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
B1签证颁发给商务考察人员;
B2签证颁发给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申请美国留学签证
申请美国签证,申请人要预约与其申请的签证类别相符的面谈。赴美留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可以预约F、M、J签证类别的面谈,普通的商务或旅游访问者要预约B1、B2签证类别的面谈。签证官说,已经预约F、M、J签证类别面谈的申请人,但并不是即将赴美的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将不会被允许按F、M、J类签证所预约的进入使馆面谈。存在这种情况的申请人要和话务预约中心重新预约B1、B2签证类别的面谈。协助B1、B2签证类别申请人按F、M、J类签证预约的旅行社将可能被禁止和使馆话务中心进行预约。
美国留学签证的有效期
美国留学签证有效期,是美国留学签证的生命,一旦过了有效期,美国留学签证就会失效。所以,把握美国留学签证有效期也是留学生的一门功课。很多初次来到美国的同学,由于学习紧张,而且还忙着体验美国生活,对这个问题忽略了。
1.美国延长五类签证的审查有效期
美国决定延长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者)、H类(临时工作人员)、L类(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和B类(旅游和商务)签证的Visa Mantis审查有效期。在原签证已到期的情况下,如为继续在美国参加原定的学习或工作项目提交新的签证申请,可能不必接受另一轮Visa Mantis审查,但如有必要,领事官员可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酌情要求进行Visa Mantis审查。
2.外国学生签证有效期最长可达4年
外国学生如已通过Visa Mantis审查并已获得签证,其Visa Mantis审查的有效期可达完成经批准的学习项目所需期限,最长为四年,但如果该学生更换学习项目,则审查结果不再有效;如重新申请签证,需接受Visa Mantis复查,临时工作人员、交流访问者和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如通过Visa Mantis审查,有效期可达完成经批准的活动所需期限,最长为两年,如果签证持有人在美国从事的活动性质发生变化,审查结果将失效;如重新申请签证,需接受Visa Mantis复查。
美国留学签证有效期最常可达4年,而且部分签证还延长了有效期,这位不少准备毕业之后在美国工作的同学创造了方便。即便如此,随着经济形势和政治形势的变化,美国留学签证政策也会跟着变化,所以大家还是要时刻保持警惕,关注美国留学签证政策的变化。
⑶ 去美国签证有哪几种
1.EB5签证
美国EB5项目对申请人有以下要求:投资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则需要50万美元。投资期限为五年,投资期满后返还投资款。
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不要求申请人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语言能力;申请人的资产不一定由申请人本身能力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方式都可。
2.L1A签证
L1A签证是中国公司将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人员送到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属公司担任经理级高管人员设计的。 该被调动的高管人员必须在公司为其提交申请的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为该中国公司工作至少一年。
L1A允许尚未建立美国办公室的中国公司将高管人员送来美国进行美国公司办公室的筹建,但这样的L1签证通常只会被批准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可以提出延期的申请。 除此之外,L1A签证通过会有1至3年的有效期,并且可以延期两次,最长不得超过7年。
3.L1B签证
L1B签证是中国公司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送到美国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指导而设计的。什么是专业知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L1B申请常常收到移民局的提交证据要求REF(Request for Evidence)。
“专业知识”在移民局发布的L1备忘录中是这样描述的,专业知识是个人拥有的关于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以及它们在国际市场的运用的特殊知识;或者关于该跨国公司运营和程序上的高级知识或者专长。并且移民局还罗列了一些职业,比如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外科手术医生,各种教育机构的老师,但不仅仅限于这些职业。
4.旅游签证
2013年3月16日开始,大使馆和发放签证的所有领事馆将实施新的签证预约、费用支付和文件递送系统。这个已经在几个国家使用的系统将更方便申请人安排其签证面谈预约、支付签证手续费,并检查已发出的其签证的状态。
自3月16日起,对于大多数非移民签证类型,申请人只需支付现有不变的签证手续费160美元。以前,除了手续费,申请人还面临预约面谈和安排返还其护照的额外费用。新流程实施日起,申请人将可以选择使用任何在中国发行的借记卡在线支付。申请人也将能够在任何一台中信自动取款机上用银联ATM卡,或在任何中信银行分支使用现金支付。
5.美国F1签证
I-20、Admission letter、Study Plan、G/T成绩单原件、中英文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Resume、PS、打印的自己在美国学习的program的介绍等。如果已经确定了在美的导师,需要打印来未来导师的简历,同时导师出示的support letter以及和这个老师的“套磁”信都可以增加说服力。尽可能提供曾经发表在国际、或国内的科技学术刊物上的论文详细列表,如果有直接的刊物更好。
⑷ 美国签证类型B1/B2是什么意思
B-1签证是签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外国人的签证,持证人可以在美国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如商务考察、洽谈合同、订购或推销产品、参加商务展出等。
美国视不同国家的双边关系而签发一次或多次入境有效的B-1签证,其有效期也分为3个月、1年、2年、5年、10年甚至永久性有效,目前日本、台湾、香港、新加坡等国的居民可申请多次入境有效的B-1签证,中国大陆居民一般只能申请一次入境有效的签证。
B-2观光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其签发由美国海外领事机构自行决定,美国境内的移民局不予过问。
B-2观光签证申请的事由范围非常广泛,一般来讲,凡是到美国观光旅游、娱乐、探亲访友、就医、参加会议、赴展、处理个人事务等,都可以申请B-2签证。因此它是美国每年签发最多的非移民签证。
(4)美国旅游是什么签证类型扩展阅读:
到美国旅游、娱乐、探亲访友、就医,参加会议,赴展、处理个人事务等等,都可以申请B-2美国旅游签证。B-2美国旅游签证可分为3个月有效,1年有效、3年有效、5年有效、10年有效和永久性有效,入境次数也分为一次和多次入境有效。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美国使领馆或同一领事馆的不同领事,对签证的有效期或入境次数都有极大的酌处权。香港的居民较容易申请1~5年、多次入境有效的B-2签证,中国内地居民比较容易申请的是3个月至1年、一次或多次入境有效的B-2签证。
根据美国大使馆的要求,中国居民应该在其长期居住地所属领区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美国签证,与户口所在地是不同的概念。举例来说,如果你长期居住在北京领事辖区,你应该在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申请签证,即使你的户口所在地在北京领区之外。
美国领事馆国内领区分布
北京大使馆:北京、天津、甘肃、河北、内蒙古、宁夏、山东、陕西、山西、青海、新疆、湖北、湖南
成都总领馆:重庆、贵州、四川、西藏、云南
广州总领馆: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上海总领馆: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沈阳总领馆:黑龙江、吉林、辽宁
尽管领事馆原则上规定申请人需在常住地申请,但是考虑到个别领区覆盖人口更多,会造成预约排队等候期过长。因为美国使领馆也推出一个协调机制,对于申请非移民类签证的申请者,除了可以选择在其居住的领区申请非移民签证以外,还可以在其余4家办事机构中,选择另一上月面谈预约平均等候时间较短的一家申请签证。
举例来说,如果你居住在上海领区(包括: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你可以选择等待并在上海领馆申请(尽管等候的时间相对较长),也可以在另一等候时间较短的使领馆申请。
但是,如果你居住在等候时间相对短的成都,那么你不能选择在等候时间较长的上海申请。这个等候时间的排名,是动态更新的,你可以在美国大使馆的网页上看到相关的数据但需要提醒的是,该网页上更新的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结果,当你致电预约中心预约时,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当时的最新排名,并向你提供可选择的对象。
不过总的来说,这一措施还是有助于减少所有申请人的平均排队等候时间,而从成本的考虑,尽管需要额外支付前往其他领区的交通费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仍然会比通过签证代理公司办理加急申请要便宜。
参考链接:网络-美国个人旅游签证
⑸ 去美国有几种签证
目前使用签证代号最多的是美国,其中非移民签证代号有18种之多,每个种类再细分为多项。简介如下:
(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 的短期逗留人员;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 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 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 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9)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10)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 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1)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12)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3)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 学生。
(14)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 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15)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16)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 演人员、参加 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17)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18)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
(19)国防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与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 (无签证代号)。
(20)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的签发对象为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
(5)美国旅游是什么签证类型扩展阅读
根据出入境情况可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再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等六种类别。出境签证只许持证人出境,如需入境,须再办入境签证。入境签证即只准许持证人入境,如需出境,须再申办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的持证人可以出境,也可以再入境。多次入出境签证的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允许入出境。
根据出入境事由常规可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礼遇签证、旅游观光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商务签证以及家属签证等。每个国家情况不一样。
根据时间长短分为:长期签证和短期签证。长期签证的概念是,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申请长期签证不论其访问目的如何,一般都需要较长的申请时间。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内的签证称为短期签证,申请短期签证所需时间相对较短。
依据入境次数可分为: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签证
依据使用人数可分为:个人签证和团体签证
依据为持有人提供的方便:有另纸签证、落地签证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官员)签证和普通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签证主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是发给申请入境的外国人。
移民和非移民签证
依据申请人的入境目的,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获得移民签证的,是指申请人取得了前往国的永久居留权,在居住一定时期后,可成为该国的合法公民。而非移民签证则可分为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医疗等几个种类。
反签证
是指由邀请方为来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再连同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表格等材料呈递该国驻来访人员国家使领馆。驻来访人员国家使领馆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护照上签证,无须请示国内相关部门。一般说来,获得反签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用等太长的时间。实行反签的国家大多在亚洲,如日本、韩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口岸签证
是指在前往国的入境口岸办理签证(又称落地签证)。一般说来,办理口岸签证,需要邀请人预先在本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将批准证明副本寄给出访人员。后者凭该证明出境,抵达前往国口岸时获得签证。
对外国公民发放口岸签证的国家,主要是西亚、东南亚、中东及大洋洲的部分国家。
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互免签证
免签证是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据两国间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的国境,而不必办理签证。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过境签证
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参考资料:网络—签证
⑹ 美国签证有哪些类型,都有什么区别
签证是各国审批给其它国家公民的旅行证件,通常贴在护照上,容许外国公民入境从事商务、度假、就学等活动,或者定居。
美国依外国旅客的旅行目的及原籍国的不同,有几十种不同类型的签证,主要有两大种类:一是适用游客和短期工作的非移民签证,以及移居美国的移民签证。以下是2016年美国签发常见签证一览。
非移民签证
外国公民申请非移民签证,可以在其国内通过网络申请提交DS-160表,之后申请人必须和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面试。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要支付签证申请费。
美国和38个国家有免签证计划,包括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智利等,但停留期间仅限90天以内。
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有20多种,其中最常见的5种类型是商务旅行/旅游签证(B-1,B-2)、学生签证(F-1,M-1)、交换访问签证(J-1)、船员/过境签证(C-1/D)和专业劳工签证(H-1B)。
B-1/B-2
B-1是外国公民来美从事商务必须申请的签证,如果是到美国旅游或度假要申请B-2,如果两种目的都有,可以申请B-1/B-2。
F-1/M-1
如果要来美国接受教育,必须申请这类签证,完成学业后必须在60天内离开美国。
J-1
对于要来美国从事私有部门文化交流活动的外国公民,要申请J-1签证。签证对象包括外国的学者、实习生、教师、季节工、互惠保姆(Au pairs)和专业受训学员。
C-1/D
这是美国签发给各国航空公司和游轮雇员的签证,这类人的工作性质有需要连续出入境美国。 C-1是过境签证,而D签证是给航空公司及游轮的组员。
H-1B
外国公民获美国公司聘雇,必须来美工作时,要申请H-1B签证。通常是签发给外国具有高技能的专业劳工,包括工程、技术、医药等高等教育领域。
H-1B签证还有其它三个子类别, H-1B1是美国根据其与智利及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提供这两个国家专业人士的工作签证。 H-1B2是提供专门为美国国防部合作研究与开发部项目工作的外国人士。 H-1B3签证是提供杰出的时装模特。
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必须先经美国移民局同意,之后申请人须向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支付费用并提交文件。随后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会安排面试,在面试结束时,申请人会被告知是否获得被批准或被拒绝。
美国公民为直系亲属申请来美的签证
IR-1和CR-1(有条件居留)
如果外国人和美国公民结婚,必须申请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如果结婚已满两年,可以申请IR-1签证,未满两年者必须申请附带条件的CR-1签证。
IR-2和CR-2(有条件居留)
此为美国公民年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入境美国应申请的签证。
IR-3
美国公民领养的外国籍孤儿来美必须申请IR-3签证。
IR-4
美国公民将外国籍孤儿带进美国,在国内完成领养程序。
IR-5
年龄在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申请父母来美的签证。
⑺ 美国旅游签证类型是什么
纯旅游就是B2类型,探亲这种选B1/B2
⑻ 美国签证的种类都有哪些,分别是哪些
常见非移民签证
商务/旅行签证
B-1/B-2商务旅游签证主要面向短期商务旅行(B-1)或旅游观光/寻求医疗服务(B-2)的申请人。一般而言,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参加科技/教育/专业/商务领域的会议、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B-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娱乐的申请人,包括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B-1和B-2签证通常会合二为一,作为一类签证颁发: B-1/B-2。
工作签证
如果申请人希望以非移民身份在美国短期工作,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应根据工作类型申请相应签证。大部分短期工作签证都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雇主或代理公司提交申请批件(petition),并获得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USCIS)批准,然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所有H类、L类、O类、P类和Q类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向USCIS提交申请批件并获得批准。申请批件、I-129表获批之后,申请人才能向使/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申请书获批之后,申请人的雇主或代理公司将获发I-797表(批准通知),作为申请凭证。签证官在面谈时将通过美国国务院的申请信息管理系统(PIMS)核实申请人的批件。
学生签证
F-1签证
这是最常见的学生签证类型。如果您希望在获得美国政府承认的学校(包括获得认证的美国大学或学院、私立中学或获得批准的英语学习项目等等)就读,应申请F-1签证。此外,如果每周学习课程超过18小时,也应申请F-1签证。
M-1签证
如果您希望在美国的非学术或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学习或培训,应申请M-1签证。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交流访问学者项目所对应的J类签证旨在促进教育、艺术、科学领域人员知识和技能的交流。参加者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参加公司、机构和办事处在职培训的人员;小学、中学和专业技术学校的教师;赴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的教授;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赴医疗或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以及赴美进行下列活动的国际访问学者:旅行、观测、咨询、研究、培训、分享或示范专业知识/技能、参加有组织的民间交流项目。
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
①过境(C类签证)外国公民须持有效过境签证才能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B类旅游签证持有人或者符合豁免签证计划国家的公民也可能被允许通过美国过境。如果游客在美国短暂停留的目的不是过境,而是探亲访友或旅游观光,则必须申请并获得符合该目的的相应类型的签证。
②船员和机组人员(D类签证)在美国境内的船舶或航班上服务的外籍船员和机组人员需要申请针对船员/乘务组的签证。在美国或其领海区域过境的航班或船舶乘务人员一般要求持有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C-1/D)。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只需D类签证。如在美国外大陆架区域的船舶上工作,船员可申请其对应的B-1签证来代替船员签证。乘务人员如处于飞机班次或船舶航线之间的轮休期(即个人/休假时间),如打算入境美国,则还应申请B-1/B-2签证。如同时申请C-1/D签证和B-1/B-2签证,只需支付一笔签证申请费。
6.宗教工作者签证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 §101(a)(15)(R),希望进入美国在宗教团体担任短期工作的人员需要申请R类签证。
7.家庭雇员签证
陪同雇主赴美的私人雇员或家庭雇员可申请B-1签证。此类家庭雇员包括但不限于厨师、管家、司机、佣人、侍者、随从、保姆、互惠生、育儿师、园丁、付费陪护等等。
陪同或稍后赴美陪伴外国外交人员或政府官员的家庭雇员可申请A-3或G-5签证,具体情况视其雇主的签证状态而定。
8.记者和媒体签证
媒体类非移民签证(I)主要面向总部在美国境外的媒体,以满足其代表短期赴美工作的需求。根据美国移民法,外国政府对美国公民办理入境签证的流程和费用作出相关规定,美国政府也将据此采取同等政策,这就是所谓的“互惠”原则。因此,向特定国家的媒体代表提供媒体签证的流程和费用将视签证申请人的本国政府是否为美国媒体代表提供同等便利或互惠措施而定。
⑼ 去美国的 所有签证种类
目前签证种类最多的是美国,其中非移民签证就有18种之多,每个种类再细分为多项。
简介如下:
(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
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9)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10)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1)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12)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3)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学生。
(14)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15)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16)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17)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18)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