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旅游怎么办护照
Ⅰ 要去日本的话,护照和签证如何办理
签证的办理手续:
申办赴日签证首先要明确赴日目的。赴日目的不同,申办签证的程序相应会有所变化。但不管赴日目的如何,申办日本签证首先要求在日本有邀请单位(人)或在中国国内有组团单位。如果中国国内有组团单位,须严格按照组团单位的要求行事。
如果申请人需要自己亲自办理签证手续,就需要分两头(日本和中国)准备材料。最好提前向日本驻华使领馆咨询办证要求。
原则上,签证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身份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申请人不属于《入管法》第5条第1项所列各项。
申办护照手续如下:
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1)去日本旅游怎么办护照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除港澳台同胞以外的中国公民访问日本,均需提前办理好日本签证。
“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其他申请人的签证手续均需通过日方指定的代办机构(可查询日本驻华使领馆网站)办理。公费留学生和在中国长期居留的日本人的中国籍配偶申请签证,可直接与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联系。
Ⅱ 去日本旅游办护照
护照在派出所办 自己去咨询下就好 护照手续是200RMB
为什么要质疑 日本当然很好
希望你玩的开心 并且学点东西。。算是开开眼界吧
东西是不便宜对中国人来说买化妆品和纪念品的多1些
Ⅲ 我想去日本,怎么办护照
去无锡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2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
注:去日本光有护照是不可以过境的,还需有日本签证。日本签证,是指非日本户籍的人员去日本时要办理的证件,它分为商务签证(短期、长期)、观光旅游签证(个人、团体、家庭型)、探亲/访友签证、访日医疗居留签证、留学签证、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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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须知事项: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Ⅳ 去日本的旅游护照怎么办
你有护照,你需要签证。
关于签证问题,就在知道上艘艘,很多这类问题的。
Ⅳ 去日本旅游签证怎么办都需要什么材料,护照已经办下来了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
发放条件: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 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注:入管法第5条第1项:符合下列各款情况之一的外国人不得进入日本。
第1款:有关传染病预防及传染病患者医疗的法律(1998年法律第114号)所规定的一类传染病、二类传染病或指定传染病(仅限于根据该法第7条规定、根据政令规定,适用该法第19条或第20条规定者)的患者(包含该法第8条规定的一类传染病、二类传染病或指定传染病患者)及有新的传染症状者;
第2款:精神保健及精神障碍者福利相关法律(1950年法律第122号)规定的精神障碍者;
第3款:贫困者、流浪者等生活上有可能成为地方公共团体负担者;
第4款:违反日本或日本以外国家的法律,被处以1年以上徒刑或监禁或受相当于这些刑罚处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