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佳缘
1. 腾冲佳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腾冲佳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是2014-01-29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版),注册地址位于云南省保权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小区(腾越古镇494号)。
腾冲佳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3052209136W,企业法人杨联方,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腾冲佳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司礼仪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服务;票务服务;客房代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腾冲佳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2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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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揭穿世纪佳缘骗局
世某某缘就是诈骗平台
这是我的亲生经历。
1.我注册了半年时间,一开始世某某缘不断用僵尸账户给我发信。我充值成为钻石会员后打开后一看,这些账户的登录时间显示都是几年前的时间,而且我回信,这些账户没有一个回信的。显然这些信件都不是这些僵尸账户本人发的。那么谁有这个能力能利用别人账户发信呢?当然只有世某某缘平台有这个能力。这说明这个平台自己就是想方设法装扮成用户发信让你充钻石会员费用看信骗钱的。
2.世某某缘号称是国内领先、严肃交友网站。其实都是骗人的。注册这个交友网站只要有手机号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任何身份验证信息。目的就是忽悠大量的人注册骗钱。对于骗子来说弄些手机号码易如反掌!
3.世某某缘欺诈性收费。注册的开始,世某某缘不停给你发信息,说钻石会员优惠价550元一年,如果你经不住忽悠就被骗得更多。如果你不理它,过几天世某某缘就会给你手机发短信,钻石会员优惠价249一年。他妈的,前后相差300元。这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4.世某某缘里给我发信的99%都是骗子注册后发的。因为我识别出了这些骗子账户的特点,直接给骗子回信说它是骗子。结果这些骗子账户继续给我发信,介绍它的情况,并留下QQ号。正常人被别人揭露是骗子后还会回信并留下QQ号码吗?傻子都不会这样做。这明显说明这些都是骗子账户。
5.世某某缘打着净化网络的羊皮,卖着侵吞钻石会员会费的狗头。这个平台满是骗子账户和离异、丧偶等账户。骗子和条件那么差的,纷纷给你发信,甚至骗钱,引诱你怼它。一旦你控制不住自己怼它,世某某缘就立刻封了你的钻石会员账户,全部侵吞你的充值费用。这样,你需要继续找对象,就得继续充值成为钻石会员,平台就可以继续骗你钱了。按法律规定,你在网站的充值费用仍然属于你的个人资产,只是你要在这个网站上使用而已。世某某缘用这种卑劣手段侵吞你的个人资产后,不退费用,而且申诉都没用。
6.如果世某某缘真的是想净化交友环境,那么平台自己为什么要借用僵尸账户给会员发信?注册会员为什么不进行身份验证?为什么让那么多骗子账户在里面发信行骗?(骗子账户很容易识别,我仅仅收到几封骗子信件就知道可以用哪些关键词识别骗子了,对世某某缘搞软件的人来说这是很容易屏蔽骗子账户的。不屏蔽骗子账户的真实目的可能是为了让骗子给你发信诱骗你充值成为钻石会员,第二是增加虚假会员量来吸引别人注册)为什么对条件相差那么多的人随意发信骚然别人没有惩罚措施??为什么封别人账户还不退未消费的费用??种种现象都充分说明了世某某缘交友平台本身就是专门骗钱的骗子!也是充斥大量骗子账户和低素质账户的乌烟瘴气的交友平台!!
大家擦亮眼睛!谨防像大量网友一样被骗!!
3. 世纪佳缘网是骗子网吗
是骗子集中的网站,谎报照片,谎报身高,谎报收入。。。。
4. 世纪佳缘骗子是不是很多啊
到底去哪里,在哪个部门可以投诉世纪佳缘。真是太可怕了。俗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都是一些高素质高智商的人在耍你,你自已还不知道。
连我这么聪明的人都被耍了,被骗了1280元。钱虽然不多,但心理憋屈啊。好像是被小人欺负了。 交了普通会员,过段时间客服打电话过来说您这里是交友区,不是征婚区。 如果是征婚区要另外办金钻会员钱。 有2800的,还有4800的。我说没钱。他们说给我办了一个1280元三个月的。
交了1280元说好三个月之内。可以帮我服务一对一的牵线无数人。三个月内不计人数直到满意为止。交了钱之后,红娘加了我,说只能帮我推荐三个人。我的天呐!让我很惊讶,这个变化也太大了。三个人也就算了。不是让我见面三个人。而是指帮我联系三个人。联系三个人不是让她们加我微信跟我聊才算。而是帮我打三个电话,他们说反正帮你联系三次。对方同不同意都算一次。 那我就想问了,我怎么知道你联系了没有?哪怕你一个电话都没打,一次都不联系,你也说联系三次了。那我不是吃了哑巴亏。这个坑的有点大了。。。明目张胆地欺负人,而且还披了一个大型婚恋网站的外衣,披了一个正规合法婚恋机构的外衣。实际上做了不知道什么样的勾当我就不懂了。。。呵呵 . 实际上一个人也没有帮我牵,白白交了钱了。找他们客服投诉他们也会应付你的。就说呃这个问题我反应一下。就没有下文的下文了.
所以真心的劝告大家。世纪佳缘的交钱服务,大家不要再信了。网上的绝大部份都不可信。要交了冤枉钱。 交了钱也没有服务。而且别人还笑话你是傻子先。工作人员还说你胡搅蛮缠。各位切记切记!!!
5. 云南大型旅行社
总共这12家旅行社:云南的旅行社、旅行社云南国际旅行社、云南西双版纳旅行社、云南佳缘旅行社、云南康辉旅行社、云南省国际旅行社、云南青年旅行社、云南昆明旅行社、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永安公司、昆明旅行社、云南省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云南省国际旅行社、昆明国旅。
6. 大家都说世纪佳缘很多骗子,骗财骗色。我怀疑遇到骗婚的了。
骗婚,是指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性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侵犯的是受骗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性权利主要包括如下八类:性平等权:性教育权:性表达权:性保护权:性健康权:性拒绝权:性隐私权:性缓压权。相当部分未婚女性在婚恋网站上被渣男欺骗失财失身的不胜枚举,但大多数受害人选择了不声张,自己咽下苦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受害人法律意识淡漠,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规定不完善;有关机构和平台监管存在漏洞等。
什么是骗婚?
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犯罪嫌疑人利用合法的婚姻为幌子,来骗取合法的婚姻登记,这是诈骗犯罪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当前,诈骗者的目标,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和贫困人群的婚姻诈骗上,诈骗案件呈上升态势。
我国《婚姻法》对骗婚之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
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使得众多的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的财物。
骗婚的特点和定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可见,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骗婚既不属于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的可撤销婚姻,因此,只能属于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不过,这种定性有悖于常理。
婚姻法中骗婚的处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对本案的骗婚进行定性时,其定性有悖于常理;处理因骗婚引起的纠纷时,很难适用到最恰当的规定,处理结果也将显失公平。
用民法规定处理骗婚纠纷的合理性
那么要通过怎样的法律制度才能公正处理骗婚纠纷呢?法律具有评价的功能,同时法律也是评价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当采用不同评价标准的法律来评价同一行为时,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有关婚姻方面的权利是自然人民事权利的一部分,而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为无效民事行为。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的行为是以与被骗人结婚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后者财产的非法目的的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该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而缔结的婚姻应为无效婚姻。做出这样的结论,与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并不矛盾。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之所以成为无效婚姻,是因为这些情形下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关于禁止重婚、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应结婚的疾病等强行性法律规定,而婚姻法的这些规定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关于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具体化。同时,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并不排斥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适用。
在骗婚案件中,如果适用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来处理,宣告婚姻无效,适用法律则更加贴切,对当事人权利保障更充分,被骗人可以民事行为无效为由请求返还财产。
因此,基于以上分析,应当在民法通则的框架内建立骗婚的无效宣告制度;这样才能公正地处理骗婚引起的纠纷,同时,对骗婚宣告无效也有利于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如果判决离婚,则诈骗人骗取被骗人财产的行为则不宜作刑事处分,因为离婚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因夫妻感情破裂而解除的方式。
7. 世纪佳缘是骗人的
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这个平台做一些坑害良家妇女的事,世纪佳缘也不怎么负责的,上次电视上曝光的
8. 世纪佳缘就是个骗子,建议封杀它们,这个网站自动给会员发信,其实是骗邮票,大家不要再受骗了
世纪佳缘网络真是一个垃圾网站,希望大家以后不要注册这个网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