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门市价格
① 想开一个旅游门市部,前景怎么样投资多少呢
旅游未来的发展前景应该是挺好的,不过现在是抱团取暖,单打独斗比较难做起来,并且网络是趋势,建议你多考虑下互联网+
② 现在做旅游门市和在酒店里边做旅游有何区别优劣势在哪
旅行社门复市在工商部门制登记、在旅游局登记注册的 具有旅游接待资格的盈利性单位,只有具有相关手续的旅行社才能开设门市部 进行游客的招揽与接待安排工作,同时也是为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的,
酒店周边的一些接待牌或者是接待人员 都只是设置为简易旅游接待点 接待一些入住的外地游客在本地的一些短线的 一日或者两日的 周边游览线路 简单的说大部分接待站都只是咨询点 而不具有旅游接待的资格 如果在这种地方报名的游客 会被接待人员转交给旅行社 从中赚取相应差价 这种情况下 如果出现旅游纠纷 就比较不要追究责任
所以请出行的游客慎重选择接待人员
③ 设立旅行社门店需多少钱
这个跟您开设的门店的地理位置、性质(加盟还是自己注册)等密切相关
地理位置主要涉及房屋租金;
性质:
1、加盟方式:与您要加盟的旅行社品牌的具体政策挂钩,建议仔细挑选口碑良好,政策较为宽松,服务较为完善的公司加盟挂靠(比如和平天下、康辉、中青旅、神州、凯撒等)
2、自己注册的方式:这就要看您注册的旅行社性质(出境社、国内社、边境社等)了,这个涉及到当地旅游局质量保证金比如出境社需要140万(北京地区为例)
如果手头不宽裕但具有旅游从业基础想做门市建议还是选择政策比较良好的品牌加盟会比较靠谱些
④ 成立一个旅行社门市,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旅行社门市,应当具备以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金。
5、设立申请书。
6、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7、旅行社章程。
8、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9、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4)旅游门市价格扩展阅读:
加盟旅行社注意事项:
1、不要只看旅行社的牌子,旅行社的门市部门基本都是加盟方式,一定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
2、考察选择旅行社的时候一定要多比较,不能只听单一的报价,一定要问清楚包含和不包含, 尤其是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保险和一些自费项目。
3、很多旅行社都把价格门槛制定得很低,但是又附加很多必须消费和选择消费,一定要事先做功课。你会发现必须消费的景点都很差,稍微好一点的景点都要自己再出钱。
4、合同签字一定要认真阅读,把每一项条款看清楚。口头承诺永远是假的,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必需写清楚,才能够作为事后证据。
5、选择旅行社一定要选门面大的,那种上门服务或者是在门面租个房子的都不可靠。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旅行社
⑤ 新开的旅行社怎么和酒店签合作协议一般比门市价低多少
合作协议基本不用签笔头的东西,直接找酒店的销售部就可以谈,然后每家酒店都有一个对外的价格也就是门市价,还有一个旅行社的团体价,一般酒店会给你一份价格表,上面会有节日价、平日价、团队价、团散价(一般是10人以下为团散),酒店给旅行社的差价都不一样,根据酒店的营销模式,或者根据你们旅行社的能力而定。有用望采纳,给点鼓励谢谢!
⑥ 旅游门店还值得开吗
线下实体店永远都会有生意,包括旅游门店。关键点在于店铺的选址以及周边消费人群的定位,还有经营成本的可控性,例如店租和店员的薪酬。至于旅游门店,一线城市因为铺租很贵,且一线城市的消费者得到信息的渠道多,更喜欢在线上订购旅游产品,所以一线城市开旅游门店不是很好经验,但二线以下城市,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很多人对旅游产品的获取信息的渠道还是有很多不对称的地方,旅游门市是他们主要获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点,应该还是可以经营下去的,其实还有一点不可以忽略,如果你想开家旅游门店,有一批熟客或者包团的客人很重要,有这个做基础,在哪开门店都不怕。(信息提供:青驿网)
⑦ 旅行社门市部怎么办理
下面是云南省旅行社门市部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省市的估计也差不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旅游条例》以及国家旅游局公告(2004年5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州、市、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旅行社招徕游客并提供旅游咨询、宣传服务的网点。
第三条 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其名称应采用规范的表述。门市部名称由旅行社名称加设立地址,再冠以“门市部”组成,依次组成为:“设立社全称+地址+门市部”。
第四条 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其业务范围在设立社业务经营范围内核定为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其中:
国内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国内旅游招徕、宣传、咨询业务”。
国际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国内、入境旅游招徕、宣传、咨询业务”。其中有出境游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在其核定业务范围时增加“出国旅游、港澳游招徕、宣传、咨询业务”,有边境旅游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在核定业务范围时增加“边境旅游招徕、宣传、咨询业务”。
第二章 门市部的设立
第五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国际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应当到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预先备案登记,由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行社设立门市部提出意见。
国内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应当到拟设的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预先备案登记,由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行社设立门市部提出意见。
第六条 旅行社申请设立门市部应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门市部备案登记表;
(二)门市部经营场所有效使用证明;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
(四)门市部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五)旅行社制定的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七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要求对旅行社设立门市部提出意见:
(一)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营业场所一般应设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一楼临街铺面,星级酒店大堂,大型商场一楼,主要景区门口,机场、车站、码头的显要位置;
(二)门市部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由旅行社发给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
(三)旅行社门市部应至少配备一部直线电话、一部传真机和一台与社本部联网的电脑;
(四)国际旅行社上一年度接待旅游者达一万人次的可以设立一个门市部,每增加一万人次可增设一个门市部;国内旅行社上一年度接待旅游者达五千人次的可以设立一个门市部,每增加五千人次可增设一个门市部。
第八条 旅行社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门市部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时,应当出具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旅行社应当在办理门市部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同意设立该门市部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备案。
第三章 门市部的管理
第九条 旅行社门市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旅行社对其所属门市部负有管理职责,并承担该门市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禁止旅行社通过设立门市部名义, 以承包、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属租赁他人物业的,应由设立社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
第十一条 设立社应当加强对门市部的管理,并制定门市部管理的制度。旅行社对所属门市部的经营管理制度应当体现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的要求。
第十二条 门市部应当将门市部名称、工商营业执照悬挂在醒目位置,便于旅游者、检查人员等识别和查验。
旅行社应当对所属门市部实行统一标牌,统一形象;应当为门市部工作人员办理统一的工作胸牌;门市部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胸牌上岗。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门市部的监督管理。门市部应当依法接受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各项检查。
第四章 门市部业务规范
第十四条 门市部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开展业务:
(一)门市部收客时必须由旅行社统一与旅游者签订加盖旅行社印章的旅游合同,并出具相关票据;
(二)门市部应当与设立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设立社网络平台实现统一计调、统一团队操作;
(三)门市部应当建立完整的业务档案,并交由设立社统一存档;
(四)旅游产品由设立社统一策划、制定和发布;
(五)门市部应当将旅行社制作,载明游客须签订旅游合同、索要发票等有关注意事项的《告游客书》,和门市部登记证一起悬挂于醒目位置。
第十五条 门市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和私自发布旅行社业务广告;
(二)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三)不得以门市部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不得与设立社以外的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不得私自聘用、委派导游运行旅游团队;
(四)不得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
(五)不得以门市部的名义招聘员工;
(六)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所属的门市部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一项对设立社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旅行社以设立门市部的名义, 通过承包、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三项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旅行社拒绝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门市部监督检查的,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旅行社门市部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旅行社撤消该门市部,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告知工商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对旅行社门市部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发布实施之前已经设立的旅行社门市部,设立社应当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本办法规定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限期整改,并重新规范门市部的管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⑧ 某旅游商店共有单价分别为10元、30元和50元的三种绢扇出售,该商店统计了2012年4月份这三种绢扇的销售情
(1)单价为10元的销售量为180个,所占的比例为30%,
故购买总量=180÷30%=600,从而可得购买单版价为50元的手绢数量=600×15%=90,
补全权图形如下:
答:小亮的计算方法不正确,平均价格为27元.
⑨ 旅行社门市部和旅行社分社有什么区别
两者主要在机构本质、设立要求和经营活动三方面存在区别。
一、机构本质
门市部: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分支机构。
分社:年接待旅游者达到10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二、设立要求
门市部:没有年接待游客量的要求。
分社:成立分社需要旅行社具备年接待旅游者达到10万人次以上的规模。
三、经营活动
门市部:分社可以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
分社:主要功能在于为所属旅行社招徕顾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门市部名义签订旅游合同,不得聘用、委派导游和领队人员。
(9)旅游门市价格扩展阅读
分社的设立条件
旅行社设立分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年接待旅游者达到10万人次以上。
②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排名。
③分社经理必须取得《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
④国际、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国际、国内旅行社每增加一个分社,分别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
门市部的设立条件
设立门市部应征得拟设地的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门市部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应当根据业务经营发展需要确定,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备案登记并公布。旅行社门市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门市部名义签订合同,不得聘用、委派导游和领队人员。
⑩ 旅行社门市的新人,负责接待客人和销售,一开始应该如何熟悉业务啊
你只能熟悉线抄路 先
不用全背下来 这是一个 日积月累的过程 到时 你就熟悉了、
你背不过来 因为你们要选择的组团社很多
客人来了之后 你先给客人一份 然后自己那一份 跟着客人的思路和关注度共同寻找
基本上报价就是分节假日的 都是阶段性报价
而且门市都是过一手 然后就把人拼出去了
你要知道拼给谁 遇到问题多问组团社
一切以你拼给那家的行程 服务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