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建议
❶ 如何发展旅游业以促进经济的增长发展对策建议
促进作用:1.景点的门票收入;2.宾馆收入;3.餐饮收入4.交通收入5.购物收入不良版影响:权1.游人的到来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包括自然,文物,卫生,生活方式。2.商业的冲击影响传统的习俗,是习俗商业化,如丽江;生活方式活习惯商业化;语言普通话化;自己拓展吧,300字不难
❷ 如何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
全域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一种新形态、新理念、新模式,也是世界旅游发展的共同规律和总体趋势,代表着现代旅游发展的新方向。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对我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❸ 作为一位公民,提两条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建议。
1.中国现在的旅游市场现状:个别地区旅游景点秩序非常乱,乱收费现象非常严重,中国如果想加快旅游业发展,必须要重视现在旅游业中存在弊端。
2.大力宣传,提高人们对家庭型旅游的鼓励政策。
❹ 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建议
1.加大旅游宣传与旅游促销工作.
2.国家政府旅游局要放宽旅游政策.
3.积极推动旅游的设施建设.
❺ 关于加快旅游发展的建议
❻ 如何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
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来推进:
(一)创新发展战略,改革管理体制
发展全域旅游,是一项改革创新工程,重在围绕适应旅游发展两个综合需求(综合产业发展和综合执法需求),改革创新旅游体制,从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产业促进、扩大旅游开放、旅游管理体制和基础制度等推进综合改革。
一是要改革创新全域综合统筹发展的领导体制,构建从全局谋划和推进、有效整合区域资源、统筹推进全域旅游的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考虑旅游配套设施及其公共服务的需求,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融合、衔接。
二是改革创新旅游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适应旅游业从单一业态向综合产业、从行业监管向综合服务升级的客观需求,这也是地方政府对旅游发展认识升级的最典型和最生动表现。
三是改革创新旅游综合执法机制,鼓励推进旅游综合执法队伍等改革创新,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综合执法保障。要把旅游市场环境治理,纳入到城市综合治理的范畴内,加大治理力度,形成管理联动。建立健全逗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地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与工作机制。设立旅游警察和旅游巡回法庭,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许多国家早已设立旅游警察,包括西班牙、德国、俄罗斯、希腊、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埃及、阿根廷、孟加拉等等。这些旅游警察大多会外语、着装醒目、在酒店和旅游景区随处可见,小到问路、物品遗失,大到被敲诈勒索,他们都会马上介入解决。旅游警察提升了国内外游客的安全感,这是最重要的旅游环境。旅游警察还是当地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有力增强旅游吸引力和保障力。
(二)创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旅游规划
发展全域旅游,不能因循传统规划思路,必须改革创新规划。
一是创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理念,将旅游规划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旅游资源与其他资源合理配置。
二是改革规划体制,推进多规合一。
三是创新旅游规划。全域旅游模式的规划与景点旅游模式的规划不同,不再只是规划景点景区、宾馆饭店,需要系统全面规划景点景区内外协调发展各、整合各类资源要素。
(三)改革评价体系
发展全域旅游,必须树立科学的旅游观念,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创新相关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一是将发展旅游作为区域内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发展目标和重要考核内容,形成明确的任务分工要求,形成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合力。
二是创新旅游数据征集、分析体系。按照旅游发展的新业态、新特点、新趋势设置评价指标。探索建立适应全域旅游特点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与旅游电商企业合作,建立现代旅游的科学评价机制。
三是加强综合效益评估,摆脱门票经济逗依赖症地。我国大多数景区仍然处于门票经济。2014年,除黄山门票占总收入的17.5%外,其余景区门票占比均超过40%,有的景区门票占比更是超过80%。从门票经济向全域旅游经济转变,首先就要建立全域旅游的综合效益评价体系,逐步摆脱对门票收入的严重依赖。
(四)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推进全域旅游,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撑。这需要巨大的投资,迫切需要抓住供给侧改革的机遇,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PPP等投融资模式改革创新,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融资支持,鼓励私营企业、民间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吸引国际资本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五)创新旅游业态
创新旅游产品,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构建新的发展载体。推进旅游小镇、旅游风景道、旅游绿道、旅游度假区、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旅游基地、研学旅游基地、养老旅游基地等新兴旅游业态和产品建设。大力培育和扶持以休闲农业、乡村度假、古镇村落、特色民宿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推进特色旅游目的地、国家休闲区、休闲旅游示范城市等目的地建设。推进旅游+新的生活方式,包括旅游+研学(教育)、旅游+交通、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新型养老、旅游+健康养生、旅游+购物等,大力培育全域旅游的新产品新业态。要加快特色提炼,在创建精品旅游品牌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区域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创建区域品牌。
(六)试点先行、示范引领
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可强求一律。作为推进全域旅游主体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必要积极务实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突出本地特色的全域旅游的好经验、好做法。国家每年遴选一批市县创建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地,分步实施,滚动发展,上不封顶,下不设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要采取系列措施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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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旅游资源产业发展战略措施
在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总体评价和分类型旅游资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阿勒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需求,对地区旅游资源进行功能区划,提出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相关战略措施。
一、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空间布局
优化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空间布局,促进旅游业在空间布局上的协调、有序发展。以喀纳斯生态旅游区和可可托海风景旅游区两个“龙头”景区为重点,在阿勒泰地区构建三大旅游环线、六条旅游发展轴,划定6大功能分区。此外,根据国家、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结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划分了旅游禁止开发区等四大功能区。
(一)三大旅游环线
1.西环线:西域边陲风情旅游环线
范围:自北屯市(兵团)、福海县至阿勒泰市,经喀纳斯,沿西域边陲风情旅游景区轴,经217国道至布尔津县,再至北屯市、福海县。
旅游特色:集综合自然景观、边境风光、西域风情为一体的综合型旅游环线。
功能定位:以喀纳斯景区为龙头,整合系统的以地貌景观为主的旅游资源,开展生态观光旅游。开展以边境、口岸、边防为基础的边境贸易旅游活动。开展以人文景观及民俗文化活动为载体的西域风情旅游活动。
2.东环线:阿尔泰文化观光休闲旅游环线
范围:自北屯市(兵团)至阿勒泰市,沿千里阿尔泰文化长廊至富蕴、青河、塔克什肯口岸,经青格里河沿线,沿324公路至福海,再到北屯市。
旅游特色:以阿尔泰文化为主题的观光休闲旅游环线。
功能定位:以游牧文化、草原丝路、成吉思汗之路为主要内容的阿尔泰文化旅游。以阿尔泰山地度假、乌伦古湖水上休闲、阿拉善温泉疗养、阿勒泰冬季旅游及夜间旅游为依托的休闲旅游。以塔克什肯口岸、三道海子为依托的边贸旅游。
3.大环线:阿勒泰地区综合旅游环线
范围:由西域边陲综合景观西环线和阿尔泰文化观光休闲东环线构成。
旅游特色:阿勒泰旅游的资源汇集环线、形象展示环线。
功能定位:串联阿尔泰山、山前平原、额尔齐斯河自然风光及人文资源、乌伦古河流域及乌伦古湖、边境口岸、阿勒泰地区主要城市,形成汇集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景区景点的大环线。阿勒泰地区旅游形象展示的窗口。阿勒泰地区成为区域性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交通主体框架。
(二)六条旅游发展轴
阿勒泰地区旅游发展轴共包括两条横轴、四条纵轴。
1.拟建阿尔泰(金山)文化旅游横轴
范围:东起塔克什肯口岸,沿阿尔泰山麓,西至阿黑吐别克口岸。
特色:融草原丝路、成吉思汗之路、游牧文化探秘于一体的阿尔泰文化旅游长廊。
功能定位:以千里岩画长廊为代表的游牧文化遗迹荟萃之路。草原丝路探秘之路。成吉思汗行踪探索之路。贯通阿尔泰山几大旅游区、旅游景区景点,压缩旅游交通时间、提高行游比的旅游交通大动脉。连通青河县、富蕴县和阿勒泰市的快速通道。
2.提升额尔齐斯河(银水)风光旅游横轴
范围:东起青格里河,依托额尔齐斯河,西至额尔齐斯河南北湾。
特色:中国唯一一条流入北冰洋的国际河流——额河银水风光带。
功能定位:以额河沿岸、河谷风光、沿途景区(点)为主要内容的路上观光。以水上漂流、游船为主要形式的水上观光。在额尔齐斯河南北湾附近,争取开通中哈两国出入境水上短距离观光游。贯穿阿勒泰地区南部的吉木乃口岸旅游区、乌伦古湖休闲旅游区和五彩城风景旅游区的交通大动脉。连通北屯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及中蒙、中哈口岸的快速通道。
3.拟建西域边陲风情旅游纵轴
范围:北起那仁夏牧场,沿中哈国境,经阿黑吐别克口岸、吉木乃口岸,南至黑山头。
特色:游中哈俄三国边境,赏西域风情。
功能定位:以额尔齐斯河南北湾、阿黑吐别克口岸、吉木乃口岸和规划建设的喀纳斯口岸委代表的中、哈、俄边境观光游及边贸旅游。以185团、186团为代表的军垦文化旅游和以白哈巴中国西北第一哨、北湾边防站(额尔齐斯河出口)、西北边境第一连、吉木乃边防站、达尔罕边防站为代表的边防旅游。集阿尔泰山、喀纳斯湖、那仁草场、额尔齐斯河、白沙湖、鸣沙山、木斯套冰川为一体的系统地貌景观观光游。展示以沿线人文景观及民俗文化活动为载体的西域风情。
4.提升喀纳斯生态旅游纵轴
范围。自217国道,至布尔津,沿232省道,至喀纳斯景区。
特色:人间仙境喀纳斯的经典生态旅游轴。
功能定位:连接布尔津与喀纳斯景区的快速通道。游客进入喀纳斯景区的主要通道。阿尔泰文化轴和额尔齐斯河风光轴的主要连接线之一。
5.拟建阿尔泰山水休闲旅游纵轴
范围:自217国道至布尔津,沿232省道至喀纳斯景区。
特色:阿勒泰山水夏季避暑度假之旅。“人类滑雪起源地”冬季滑雪度假之旅。
功能定位:为国际国内游客进入阿勒泰地区的主要通道。连接北屯市、阿勒泰市及其周边景区(点)的便捷通道。融合阿尔泰山地度假、乌伦古湖水上休闲、阿拉善温泉疗养、阿勒泰冬季旅游及夜间旅游,彰显阿勒泰山水休闲度假的特色旅游轴。
6.提升可可托海观光度假旅游纵轴
范围:由216国道连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经五彩城、恰库尔图镇,再经226省道至富蕴,再至可可托海景区。
特色:奇特的西域景观,多彩而神秘的国家地质公园。
功能定位:游客自阿勒泰地区东部进入的通道。与阿尔泰文化轴、额尔齐斯河风光轴一起,构建可可托海作为阿勒泰地区的两大龙头景区之一、成为景区性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交通框架。连接五彩城、卡拉麦里有蹄类自然保护区、古恐龙化石区、可可托海、地质3号矿坑、神钟山、额尔齐斯河河源,彰显阿勒泰地区以沙漠、雅丹地貌、地质矿产等为特色的西域景观的特色旅游轴。
(三)六大旅游资源功能区
依据旅游资源评价基础,结合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旅游产品结构调整以及旅游资源开发的可行性,对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进行功能分区,共划定喀纳斯生态旅游度假功能区等6大功能区。
1.喀纳斯生态旅游度假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大致包括:大喀纳斯景区、布尔津县和哈巴河北部。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河流与冰川湖泊,如喀纳斯湖、阿克库勒湖、喀纳斯河、禾木河等。山地和冰川地貌景观,如友谊峰、山地冰川、第四纪冰川地貌。自然生态景观,如西伯利亚泰加林景观、高山草原牧场。喀纳斯村、禾木村、白哈巴村等特色村寨。
功能定位:本功能区为阿勒泰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金牌”旅游区,可拉动地区西域边陲风情旅游西环线旅游业发展。以生态旅游、度假旅游、民俗文化旅游、专项旅游、特种旅游、夜间旅游和冬季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共同打造喀纳斯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2.可可托海观光度假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富蕴县北部。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可可托海、三号矿坑、可可托海镇、大东沟河段、野鸭湖、萨依恒布拉克夏牧场、唐巴拉岩画、可可托海温泉、额尔齐斯河河源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是阿勒泰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第二大旅游区,地位仅次于喀纳斯生态旅游度假功能区。直接带动阿尔泰文化观光休闲东环线旅游业发展。以观光旅游、度假旅游、科普科考旅游、金矿奇石旅游、摄影绘画旅游、冬季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共同打造国内知名可可托海观光度假旅游目的地。
3.阿勒泰市山水休闲度假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阿勒泰市、北屯市(兵团)、福海县北部及中部地区、富蕴县西北部地区。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包括:红山嘴口岸、蝴蝶沟、淘金沟、阿拉善温泉、五指泉、桦林公园(沙里福汗公园)、西域滑雪场、金山滑雪场、将军山滑雪场、小东沟冰雪度假村、萨热阔布、托勒海特景区、乌伦古湖和吉力湖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为阿勒泰地区以山水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的旅游区,以休闲旅游、度假旅游、文化旅游、特色旅游、商务会议旅游、都市旅游、养生保健旅游、专项旅游、冬季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共同打造阿勒泰市这一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国际知名的冬季旅游目的地。
4.西域边陲风情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吉木乃县和哈巴河县的中部及南部地区。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吉木乃口岸、木斯套冰川、神石城、额尔齐斯河北湾、白沙湖、鸣沙山、阿黑吐别克口岸、桦林公园、哈龙沟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是阿勒泰地区突出西域风情、西北边境旅游、中哈边贸的旅游区,是西域边陲风情旅游西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出入境旅游和边境边防边贸旅游、西域景观观光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特色商品购物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充分发挥喀纳斯景区和吉木乃口岸辐射带动作用,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形成哈巴河县和吉木乃县域旅游资源的整体优势,实现该区域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5.三道海子游牧文化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青河县。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三道海子、套查干郭勒湖、萨木特墓、塔克什肯口岸、河狸自然保护区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是阿勒泰地区突出原生态草原游牧文化、成吉思汗之路寻踪、中蒙边贸旅游特色的旅游区,是阿尔泰文化观光休闲东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出入境旅游、边贸旅游、特色商品旅游、观光旅游、文化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加强中蒙旅游合作,打造草原生态的草原游牧文化旅游品牌和亚欧草原民族祭拜中心,形成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合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壮大。
6.准噶尔盆地干旱荒漠景观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福海县南部和富蕴县南部。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古恐龙化石、鸣沙山、卡拉麦里有蹄类自然保护区、五彩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是阿勒地区干旱荒漠景观集中、适合开发利用沙漠观光和休闲的旅游区,是阿勒泰地区综合旅游大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沙漠观光、休闲和野生动物观赏旅游的主要景区。打造以沙漠观光、沙漠摄影、地质矿产科普科考、野生动物观赏和沙漠休闲旅游为主导的旅游产品,注重发挥旅游资源整体合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打造游客经216国道进出阿勒泰地区这一门户旅游区,使之成为北疆旅游线上的亮点景区,中国最美丽的雅丹地貌景区之一。
(四)四大基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的功能区
根据国家、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结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阿勒泰地区划分了旅游禁止开发区等四大功能区,提出了功能区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管理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开合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引导与控制四大功能区内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旅游禁止开发区
如下区域可划定为旅游禁止开发区:国家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的核心区。冰川、重点保护河段、重点保护湖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景区一级生态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区域。
禁止开发区管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及相关规划,对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和文化遗址等,实行强制性保护,保持其原生态、完整性,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扰或破坏。区内严禁旅游资源开发活动,有序引导人口逐步向区外转移。区内禁止建设各项旅游接待设施,严禁旅游、生产等活动。禁止开发区内要依法关停、转移破坏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现污染物零排放,避免矿山地质环境遭受破坏。
2.旅游限制开发区
旅游限制开发区是指生态环境系统脆弱、生态重要性程度高、自然灾害风险大,开展大规模旅游开发的条件较差,且关系到较大范围涉及生态安全的区域。此外,还包括以生态敏感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景区(点)为主题的区域。
旅游限制开发区管理政策。对发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功能,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的区域,严格限制旅游资源开发强度,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在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强的地区有限制的发展旅游、农林牧产业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区内在开展旅游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严格限制旅游接待设施建设,要对旅游活动的类型、方式和强度要做出明确规定。限制开发区内要限制企业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保证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水平下降,实现所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旅游优化开发区
优化开发区是指旅游资源开发强度较高、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以风景区(点)、特色古村落等为主体的区域。
旅游优化开发区管理政策。在旅游资源开发强度较大的地区,调整和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和发展方向,切实提高旅游业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旅游开发强度较低的地区,适量建设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组织适宜的风景旅游、休闲旅游活动。旅游优化开发区内要实现更高要求的减排目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的种类,实现旅游效益增加。旅游开发区内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的保护与治理。
4.旅游重点开发区
重点开发区是指已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旅游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主要是指旅游景区的中心区、特色旅游城镇等为主体的区域。
旅游优化开发区管理政策。在提高旅游产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节约与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成为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引擎地区。区内可开展旅游服务设施的集中建设,组织和开展多样化的观光、休闲、度假和娱乐活动。旅游重点开发区内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存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的旅游区,要开展综合治理。
二、战略措施
(一)组织编制实施地区、市县旅游发展规划
阿勒泰地区及6县1市旅游资源丰富。按照《旅游法》等的要求,阿勒泰地区行署,按照地区、各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并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建立旅游规划调整或修编程序,促进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动态化。
旅游发展规划内容有: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阿勒泰地区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二)编制实施阿勒泰地区冬季旅游发展规划,注重环境保护,促进旅游资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要以全球化视野、市场与经营理念为指导,根据阿勒泰地区冰雪资源特征、市场条件等,编制实施冬季旅游发展规划。规划要凸显当地文化,体现阿勒泰特色,注重旅游区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加强冬季旅游产品开发,促进地区旅游资源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统一规划阿勒泰地区冰雪资源开发利用,如滑雪场、滑冰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冬季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将基础设施、旅游服务水平等相关软硬件配套建设作为重点,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按照国际知名的滑雪场、滑冰馆的标准进行建设。逐步建立与高水平冰雪旅游相适应的标准、设施、服务,提高冬季旅游的国际化水平。
规划要对阿勒泰地区冬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滑雪场、馆等)的数量、布局、时序、投资、客源情况等予以明确。根据市场需求,要形成合理的滑雪场建设布局与密度,形成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游客需求、分工协作、相互补充的滑雪场体系结构。避免造成滑雪场、滑雪馆等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设施闲置等问题。
滑雪场(馆)的建设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滑雪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一起同步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建立项目实施运行阶段的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滑雪场(馆)建设尽量要与现有设施及其他景区(点)设施相结合,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植被,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在滑雪场(馆)建设施工过程中,在进行滑雪道的布局定位时,应顺山坡就势修建,尽量避开林地及大动土方工程;一定要进行的破土工程,必须在两年内复垦绿化完成;需要砍伐的珍贵树木,要尽量移植。旅游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乱采滥伐、乱采乱挖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尽量保持原始的环境风貌。
(三)建立健全旅游资源产业发展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阿勒泰地区行署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由于旅游资源产业由多部门管理,造成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晰、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强化政府在旅游资源产业发展中的综合协调能力,对旅游资源开发管理体制、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体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机制、体制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协调和解决方案。
建议成立由阿勒泰行署专员领导的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产业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财政、税务、工商、国土、公安、环保、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务等相关行业和部门的旅游管理职能。上述部门要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与旅游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培育壮大地区旅游资源产业。
阿勒泰旅游资源产业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能为:①依据国家规律法规,制定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产业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旅游资源产业宏观调控。②统筹协调解决地区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旅游资源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③组织编制地区性的旅游项目招商指南,促进和引导外商和社会资金向旅游资源产业投入。④建立部门间定期或不定期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制定旅游资源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对重大旅游资源产业发展问题进行决策。
(四)建立旅游区绿色GDP评估考核机制
绿色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考虑了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与人文环境因素(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影响之后的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换句话说,也就是从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价值与环境污染损失价值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改革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从现行的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的保护服务费用后,所得结果即为“绿色GDP”。建立旅游区绿色GDP考核机制,对于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资源效益的各项行为将会产生抑制作用。阿勒泰地区应积极推行绿色GDP评估考核机制,以绿色GDP替代GDP作为旅游区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通过绿色GDP考核机制,促进旅游区旅游资源产业健康发展。
❽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建议
一、树立科学旅游观
(一)创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二、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三)深化旅游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各地要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统一国际国内旅游服务标准。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
(四)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进一步深化对外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国内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采取有利于边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推动中国同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中东欧的区域旅游合作。积极推动中非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双边合作,办好与相关国家的旅游年活动。
(五)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建立多语种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加强国家旅游形象宣传。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逐步优化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数量适当、布局合理。统筹研究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为外国旅客提供签证和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签证签发、边防检查等出入境服务水平。
三、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六)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在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合理优化布局,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推进整形整容、内外科等优势医疗资源面向国内外提供医疗旅游服务。发挥中医药优势,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发展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建设慢行绿道。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乡村风貌。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八)创新文化旅游产品。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杜绝低水平的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反对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抵制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
(九)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
(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规划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鼓励地方和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抓紧制定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旅游景区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
(十一)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整治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优化商品品种,提高国内精品知名度。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在切实落实进出境游客行李物品监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十二)完善旅游交通服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旅游景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实行优惠政策。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内旅游包机业务。规划引导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码头建设,增开国际、国内邮轮航线。制定旅游信息化标准,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十三)保障旅游安全。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景区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将其纳入当地统一的应急体系。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可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基地统筹建设。
(十四)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
(十五)规范景区门票价格。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景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实行门票费用减免。所有景区都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各类变相涨价行为。
五、完善旅游发展政策
(十六)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十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进一步完善游客咨询、标志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力量开发建设一批新的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科普教育功能完善、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和特色旅游目的地。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引导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等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十八)加大财政金融扶持。抓紧研究新形势下中央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做好国家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
(十九)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安排旅游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范用海及海岸线占用。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进一步细化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支持措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编制全国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完善旅游人才评价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导游评价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企业合作,建立一批国家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鼓励专家学者和大学生等积极参加旅游志愿者活动。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旅游科研单位和旅游规划单位建设,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本地区旅游业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各地要加强规划引导,重视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重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落实配套法规。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定期汇总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
201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