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政策
⑴ 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政策或措施去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并举例说明
我们科技采取积极的政策去支持旅游业的发展,比如,对景点进行多方位的宣传。
⑵ 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政策瓶颈有哪些
一、缺乏一整套的旅游产业政策
从总体来看,目前国务院一共发布了三个产业政策:一是汽车产业政策;二是水利产业政策;三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虽然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发展本地区旅游业的若干政策,国家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但我国还没有出台一整套有关旅游产业的政策。调查问卷和访谈的结果显示,旅游业界对旅游产业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旅游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在旅游产业的人力资源供给方面,虽然目前我国的旅游教育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然而,相对于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而言,旅游教育的质量很难保证。就目前情况来说,我国尚缺乏全国统一的培训计划和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培训系统分割严重,而且存在着许多漏洞,很难真正达到旅游教育的根本目的。
三、财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存在脱节现象
在旅游产业的财政政策方面,因为旅游产业是一项资金密集型的经济产业,在其发展壮大过程中,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资金不足一直是阻碍我国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绊脚石。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投资扶持政策,如土地政策的优惠,税收政策的优惠,外汇兑换的政策(包括外商所得利润和工资等收入汇出的自由),相应金融政策的支持以及必要的财政支持,但在旅游业的实施上往往与政策脱节,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国家旅游产业投资政策,且政策形式较为单一。另外,在市场准入、透明度、国民待遇上都存在着壁垒。
四、缺乏规范市场行为主体的行政规制和法律规制
在旅游相关的法律方面,旅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一直是制约我国旅游产业发展与国际水平同步的瓶颈问题。从全国来看,我国仅有一部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国性旅游专门法规——《旅行社管理条例》,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从地方来看,各地制定的一些涉及旅游的法规往往与其他行业的管理内容杂糅在一起,较少有单方面整体反映旅游管理的专门法规。由于缺乏规范市场行为主体的行为规制和法律规制,使得管理部门在对行业主体进行管理时无据可依,无法可施。
五、目的地推广弱于东亚太著名目的地
在旅游目的地推广方面,多年来,旅游发展基金不足,是困扰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收取机场费(旅游发展基金)的制度,但由于数量小且资金来源单一,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旅游发展基金的不足直接导致宣传费用的匮乏,中国国际市场促销费用是700—1 000万美元,海外办事处15个,相对于东亚太著名目的地来说,我们的宣传投入过少,另外,在宣传推广手段等方面也弱于东亚太著名目的地。
六、忽视了对入境旅游市场的培育
在扩大入境旅游政策方面,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过程是先发展入境旅游,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旅游开始逐步兴起,90年代以来,出境旅游逐步产生,总体来看,除了出境旅游市场上还有一些政策性因素的影响之外,基本上都形成了买方市场的局面,因此,相对忽视了对入境旅游市场的培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签证问题。特殊的政治原因使我国同大多数主要客源国之间的签证手续异常烦琐,办理和审批时间也较长,而且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像欧盟成员国之间那样实行互免签证制度。但是,国外那些追求旅游体验效率的旅游者一般都不会在签证方面花费过多的时间,这种矛盾很容易使部分客源分流到其他国家。
另一方面,航空的开放问题。有一个说法是,开放的国家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天空,但国家航空主管部门认为天空的开放涉及到国家主权的问题,一旦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就免谈。另外,我国在一些能够成为潜在客源市场的国际航线和航点上存在空白。例如,我国与南美洲等一些国家和地区没有直达航线,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入境旅游的发展。
⑶ 旅游政策法律法规的作用
旅游抄政策法律法规的作用如下: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补充:《旅游法》可促进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旅游越来越成为国计民生的一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日益成为我国人民的重要需求和生活的组成部分。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规模和第一出境旅游购买力国家,也将成为国际上第一旅游目的地国。旅游法的出台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大势所趋,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就业、富百姓提升软实力,是“中国梦”的一部分。
⑷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4)旅游发展政策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⑸ 旅游产业政策包含哪六大内容,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旅游产业政策包含六大内容,分别是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及保护旅游产业的质量
⑹ 如何让政策更好引导和推动旅游业发展
一是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的时候,很自然考虑到旅游业的发展。比如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主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现在也开始大量出现旅游方面的内容。2016年由体育部门主导,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休闲健身文件,也出现了许多发展体育旅游的政策措施。现在的热点特色小镇更是如此,2016年,住建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首批127个特色小镇,很多都是以旅游为主要特色。正是鉴于旅游行业良好的发展势头,各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会自然而然地考虑到旅游,甚至向其倾斜。2016年年初,由国家发改委主导,由国务院发布的促进沿边开发开放的政策文件中,不仅提到旅游,而且还明确提出要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两个政策载体,这两个政策载体的牵头部门都是国家旅游局。
二是旅游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针对性很强的政策文件。比如为解决自驾车露营地这个具体的问题,旅游部门就联合10个部门出台了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文件。教育部牵头11个部门出台了研学旅游方面的政策文件。旅游局和体育总局一起出台了发展体育旅游的文件。
三是一些重要政策供给部门专门出台了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国土部门,2015年底,国土部牵头,联合住建部、国家旅游局一起出台了土地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过去关于旅游产业的用地,都是在综合性的文件中泛泛提到,但现在却专门出台文件进行支持,尽管文件不一定完全解渴,但这开辟了进一步完善政策的通道。
在发展全域旅游的过程中,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出台政策时应尽可能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在其所掌控的权限之内形成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另一方面还应建立一种机制,将地方在发展全域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自行无法解决的政策问题进行汇总,然后针对具体问题,通过高层协调机制加以研究解决,这样形成一种普适性政策解决方案,再把这种政策解决方案返回运用到地方。
⑺ 近几年国家因文化旅游而推行什么政策
发改委联合多个部门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鼓励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推广PPP模式,对没有回报率或回报率极低的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发改委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实施方案》明确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原则上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别享受中、西部待遇的地区)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为30%、60%和80%。西藏自治区、四省藏区和新疆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含兵团)的项目可按规划确定的最高补助额度予以全额补助。
主要建设内容:
①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
②景区内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③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展陈场馆、解说教育系统、游客信息服务设施以及环境整治等;
④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必要维修保护。
⑻ 促进旅游业发展意见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你好,量价骄阳解答 有2009 年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2012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版旅游业加快发展权的若干意见》 ;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2014 年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 年《 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2015 年7月《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希望有帮助吧。
⑼ 旅游政策法规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有效?旅游者是否要承担责任? 别人代签合同,旅行社知道的并且认可了,那就是算有效合同。有错方赔钱很正常。
为什么?旅行社是否需要退还全额团款?为什么?
要推翻的话,就是 自闭症不等同于精神病。家人隐瞒精神病史,家人担责。
⑽ 旅游政策包括哪两个方面
旅游业具有综合性。旅游业是集行、游、住、吃、购、娱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大产业,其综合性是由旅游活动的综合性决定的。这种综合性的特点,同一个旅游目的地对旅游业必须实行全行业管理。
其次,旅游业具有经济性。发展旅游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效益,旅游业本身就是由旅行社业、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和交通客运业等众多的以盈利为目的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构成的。因此,经济性是旅游业最根本的属性,是旅游业的核心和实质。
第三,旅游业具有服务性,旅游业为旅游者提供的劳务是一种可以用于交换的特殊商品,这种特殊商品同一般商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而生产这种特殊商品的过程就是服务
第四,旅游业具有依赖性。我们了解旅游业的依赖性特点,要明确它是一个较为敏感而且脆弱的产业,同时也是有一定风险性的产业。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把它视为唯一经济支柱,一旦发生巨大波动,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第五,旅游业具有带动性。方能带动其他直接或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产业全体的发展。所以是一业兴、百业兴。
第六,旅游业具有外向型。现代旅游业是一种跨地区、跨国界的广泛的人际交往活动,具有明显的外向性或涉外性。
第七,旅游业具有季节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产业的季节性同该国或地区的旅游活动密切相关,而且是旅游活动的季节性所决定的。但是,游览人文旅游资源一般不受季节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