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⑴ 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政策瓶颈有哪些
一、缺乏一整套的旅游产业政策
从总体来看,目前国务院一共发布了三个产业政策:一是汽车产业政策;二是水利产业政策;三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虽然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发展本地区旅游业的若干政策,国家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但我国还没有出台一整套有关旅游产业的政策。调查问卷和访谈的结果显示,旅游业界对旅游产业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旅游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在旅游产业的人力资源供给方面,虽然目前我国的旅游教育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然而,相对于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而言,旅游教育的质量很难保证。就目前情况来说,我国尚缺乏全国统一的培训计划和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培训系统分割严重,而且存在着许多漏洞,很难真正达到旅游教育的根本目的。
三、财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存在脱节现象
在旅游产业的财政政策方面,因为旅游产业是一项资金密集型的经济产业,在其发展壮大过程中,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资金不足一直是阻碍我国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绊脚石。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投资扶持政策,如土地政策的优惠,税收政策的优惠,外汇兑换的政策(包括外商所得利润和工资等收入汇出的自由),相应金融政策的支持以及必要的财政支持,但在旅游业的实施上往往与政策脱节,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国家旅游产业投资政策,且政策形式较为单一。另外,在市场准入、透明度、国民待遇上都存在着壁垒。
四、缺乏规范市场行为主体的行政规制和法律规制
在旅游相关的法律方面,旅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一直是制约我国旅游产业发展与国际水平同步的瓶颈问题。从全国来看,我国仅有一部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国性旅游专门法规——《旅行社管理条例》,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从地方来看,各地制定的一些涉及旅游的法规往往与其他行业的管理内容杂糅在一起,较少有单方面整体反映旅游管理的专门法规。由于缺乏规范市场行为主体的行为规制和法律规制,使得管理部门在对行业主体进行管理时无据可依,无法可施。
五、目的地推广弱于东亚太著名目的地
在旅游目的地推广方面,多年来,旅游发展基金不足,是困扰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收取机场费(旅游发展基金)的制度,但由于数量小且资金来源单一,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旅游发展基金的不足直接导致宣传费用的匮乏,中国国际市场促销费用是700—1 000万美元,海外办事处15个,相对于东亚太著名目的地来说,我们的宣传投入过少,另外,在宣传推广手段等方面也弱于东亚太著名目的地。
六、忽视了对入境旅游市场的培育
在扩大入境旅游政策方面,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过程是先发展入境旅游,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旅游开始逐步兴起,90年代以来,出境旅游逐步产生,总体来看,除了出境旅游市场上还有一些政策性因素的影响之外,基本上都形成了买方市场的局面,因此,相对忽视了对入境旅游市场的培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签证问题。特殊的政治原因使我国同大多数主要客源国之间的签证手续异常烦琐,办理和审批时间也较长,而且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像欧盟成员国之间那样实行互免签证制度。但是,国外那些追求旅游体验效率的旅游者一般都不会在签证方面花费过多的时间,这种矛盾很容易使部分客源分流到其他国家。
另一方面,航空的开放问题。有一个说法是,开放的国家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天空,但国家航空主管部门认为天空的开放涉及到国家主权的问题,一旦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就免谈。另外,我国在一些能够成为潜在客源市场的国际航线和航点上存在空白。例如,我国与南美洲等一些国家和地区没有直达航线,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入境旅游的发展。
⑵ 政府怎么样发展旅游业 2017国家对旅游业的政策
中国政府刺激旅游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一、2009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明确了旅游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定位,并提出了近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等。并指出政府要加大投入以及金融支持,大力支持旅游业的发展。二、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要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通过民间资本推进旅游产业投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如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经营、管理旅游景区,开发旅游产品、经营旅游车船业等,切实将民间资本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三、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大力发展旅游业、扩大旅游消费的几大措施: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2、大力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3、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4、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旅游休闲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休闲线路和优质旅游休闲产品。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四、2014年《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扩张旅游发展空间。在政府扶持旅游消费方面,部署了四大方面的重要举措:1、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2、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3、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由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4、扩大旅游购物消费。五、2015年《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1、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加强中西部地区建设,连通景区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建设,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等五项内容。2、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包括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推动“互联网+旅游”等七项内容。3、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特色旅游商品、积极发展老年旅游、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等四项内容。4、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包括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等四项内容。5、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包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等三项内容。6、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包括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等三项内容。
⑶ 旅游资源产业发展战略措施
在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总体评价和分类型旅游资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阿勒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需求,对地区旅游资源进行功能区划,提出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相关战略措施。
一、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空间布局
优化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空间布局,促进旅游业在空间布局上的协调、有序发展。以喀纳斯生态旅游区和可可托海风景旅游区两个“龙头”景区为重点,在阿勒泰地区构建三大旅游环线、六条旅游发展轴,划定6大功能分区。此外,根据国家、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结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划分了旅游禁止开发区等四大功能区。
(一)三大旅游环线
1.西环线:西域边陲风情旅游环线
范围:自北屯市(兵团)、福海县至阿勒泰市,经喀纳斯,沿西域边陲风情旅游景区轴,经217国道至布尔津县,再至北屯市、福海县。
旅游特色:集综合自然景观、边境风光、西域风情为一体的综合型旅游环线。
功能定位:以喀纳斯景区为龙头,整合系统的以地貌景观为主的旅游资源,开展生态观光旅游。开展以边境、口岸、边防为基础的边境贸易旅游活动。开展以人文景观及民俗文化活动为载体的西域风情旅游活动。
2.东环线:阿尔泰文化观光休闲旅游环线
范围:自北屯市(兵团)至阿勒泰市,沿千里阿尔泰文化长廊至富蕴、青河、塔克什肯口岸,经青格里河沿线,沿324公路至福海,再到北屯市。
旅游特色:以阿尔泰文化为主题的观光休闲旅游环线。
功能定位:以游牧文化、草原丝路、成吉思汗之路为主要内容的阿尔泰文化旅游。以阿尔泰山地度假、乌伦古湖水上休闲、阿拉善温泉疗养、阿勒泰冬季旅游及夜间旅游为依托的休闲旅游。以塔克什肯口岸、三道海子为依托的边贸旅游。
3.大环线:阿勒泰地区综合旅游环线
范围:由西域边陲综合景观西环线和阿尔泰文化观光休闲东环线构成。
旅游特色:阿勒泰旅游的资源汇集环线、形象展示环线。
功能定位:串联阿尔泰山、山前平原、额尔齐斯河自然风光及人文资源、乌伦古河流域及乌伦古湖、边境口岸、阿勒泰地区主要城市,形成汇集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景区景点的大环线。阿勒泰地区旅游形象展示的窗口。阿勒泰地区成为区域性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交通主体框架。
(二)六条旅游发展轴
阿勒泰地区旅游发展轴共包括两条横轴、四条纵轴。
1.拟建阿尔泰(金山)文化旅游横轴
范围:东起塔克什肯口岸,沿阿尔泰山麓,西至阿黑吐别克口岸。
特色:融草原丝路、成吉思汗之路、游牧文化探秘于一体的阿尔泰文化旅游长廊。
功能定位:以千里岩画长廊为代表的游牧文化遗迹荟萃之路。草原丝路探秘之路。成吉思汗行踪探索之路。贯通阿尔泰山几大旅游区、旅游景区景点,压缩旅游交通时间、提高行游比的旅游交通大动脉。连通青河县、富蕴县和阿勒泰市的快速通道。
2.提升额尔齐斯河(银水)风光旅游横轴
范围:东起青格里河,依托额尔齐斯河,西至额尔齐斯河南北湾。
特色:中国唯一一条流入北冰洋的国际河流——额河银水风光带。
功能定位:以额河沿岸、河谷风光、沿途景区(点)为主要内容的路上观光。以水上漂流、游船为主要形式的水上观光。在额尔齐斯河南北湾附近,争取开通中哈两国出入境水上短距离观光游。贯穿阿勒泰地区南部的吉木乃口岸旅游区、乌伦古湖休闲旅游区和五彩城风景旅游区的交通大动脉。连通北屯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及中蒙、中哈口岸的快速通道。
3.拟建西域边陲风情旅游纵轴
范围:北起那仁夏牧场,沿中哈国境,经阿黑吐别克口岸、吉木乃口岸,南至黑山头。
特色:游中哈俄三国边境,赏西域风情。
功能定位:以额尔齐斯河南北湾、阿黑吐别克口岸、吉木乃口岸和规划建设的喀纳斯口岸委代表的中、哈、俄边境观光游及边贸旅游。以185团、186团为代表的军垦文化旅游和以白哈巴中国西北第一哨、北湾边防站(额尔齐斯河出口)、西北边境第一连、吉木乃边防站、达尔罕边防站为代表的边防旅游。集阿尔泰山、喀纳斯湖、那仁草场、额尔齐斯河、白沙湖、鸣沙山、木斯套冰川为一体的系统地貌景观观光游。展示以沿线人文景观及民俗文化活动为载体的西域风情。
4.提升喀纳斯生态旅游纵轴
范围。自217国道,至布尔津,沿232省道,至喀纳斯景区。
特色:人间仙境喀纳斯的经典生态旅游轴。
功能定位:连接布尔津与喀纳斯景区的快速通道。游客进入喀纳斯景区的主要通道。阿尔泰文化轴和额尔齐斯河风光轴的主要连接线之一。
5.拟建阿尔泰山水休闲旅游纵轴
范围:自217国道至布尔津,沿232省道至喀纳斯景区。
特色:阿勒泰山水夏季避暑度假之旅。“人类滑雪起源地”冬季滑雪度假之旅。
功能定位:为国际国内游客进入阿勒泰地区的主要通道。连接北屯市、阿勒泰市及其周边景区(点)的便捷通道。融合阿尔泰山地度假、乌伦古湖水上休闲、阿拉善温泉疗养、阿勒泰冬季旅游及夜间旅游,彰显阿勒泰山水休闲度假的特色旅游轴。
6.提升可可托海观光度假旅游纵轴
范围:由216国道连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经五彩城、恰库尔图镇,再经226省道至富蕴,再至可可托海景区。
特色:奇特的西域景观,多彩而神秘的国家地质公园。
功能定位:游客自阿勒泰地区东部进入的通道。与阿尔泰文化轴、额尔齐斯河风光轴一起,构建可可托海作为阿勒泰地区的两大龙头景区之一、成为景区性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交通框架。连接五彩城、卡拉麦里有蹄类自然保护区、古恐龙化石区、可可托海、地质3号矿坑、神钟山、额尔齐斯河河源,彰显阿勒泰地区以沙漠、雅丹地貌、地质矿产等为特色的西域景观的特色旅游轴。
(三)六大旅游资源功能区
依据旅游资源评价基础,结合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旅游产品结构调整以及旅游资源开发的可行性,对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进行功能分区,共划定喀纳斯生态旅游度假功能区等6大功能区。
1.喀纳斯生态旅游度假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大致包括:大喀纳斯景区、布尔津县和哈巴河北部。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河流与冰川湖泊,如喀纳斯湖、阿克库勒湖、喀纳斯河、禾木河等。山地和冰川地貌景观,如友谊峰、山地冰川、第四纪冰川地貌。自然生态景观,如西伯利亚泰加林景观、高山草原牧场。喀纳斯村、禾木村、白哈巴村等特色村寨。
功能定位:本功能区为阿勒泰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金牌”旅游区,可拉动地区西域边陲风情旅游西环线旅游业发展。以生态旅游、度假旅游、民俗文化旅游、专项旅游、特种旅游、夜间旅游和冬季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共同打造喀纳斯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2.可可托海观光度假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富蕴县北部。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可可托海、三号矿坑、可可托海镇、大东沟河段、野鸭湖、萨依恒布拉克夏牧场、唐巴拉岩画、可可托海温泉、额尔齐斯河河源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是阿勒泰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第二大旅游区,地位仅次于喀纳斯生态旅游度假功能区。直接带动阿尔泰文化观光休闲东环线旅游业发展。以观光旅游、度假旅游、科普科考旅游、金矿奇石旅游、摄影绘画旅游、冬季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共同打造国内知名可可托海观光度假旅游目的地。
3.阿勒泰市山水休闲度假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阿勒泰市、北屯市(兵团)、福海县北部及中部地区、富蕴县西北部地区。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包括:红山嘴口岸、蝴蝶沟、淘金沟、阿拉善温泉、五指泉、桦林公园(沙里福汗公园)、西域滑雪场、金山滑雪场、将军山滑雪场、小东沟冰雪度假村、萨热阔布、托勒海特景区、乌伦古湖和吉力湖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为阿勒泰地区以山水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的旅游区,以休闲旅游、度假旅游、文化旅游、特色旅游、商务会议旅游、都市旅游、养生保健旅游、专项旅游、冬季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共同打造阿勒泰市这一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国际知名的冬季旅游目的地。
4.西域边陲风情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吉木乃县和哈巴河县的中部及南部地区。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吉木乃口岸、木斯套冰川、神石城、额尔齐斯河北湾、白沙湖、鸣沙山、阿黑吐别克口岸、桦林公园、哈龙沟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是阿勒泰地区突出西域风情、西北边境旅游、中哈边贸的旅游区,是西域边陲风情旅游西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出入境旅游和边境边防边贸旅游、西域景观观光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特色商品购物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充分发挥喀纳斯景区和吉木乃口岸辐射带动作用,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形成哈巴河县和吉木乃县域旅游资源的整体优势,实现该区域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5.三道海子游牧文化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青河县。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三道海子、套查干郭勒湖、萨木特墓、塔克什肯口岸、河狸自然保护区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是阿勒泰地区突出原生态草原游牧文化、成吉思汗之路寻踪、中蒙边贸旅游特色的旅游区,是阿尔泰文化观光休闲东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出入境旅游、边贸旅游、特色商品旅游、观光旅游、文化旅游为主导旅游产品,加强中蒙旅游合作,打造草原生态的草原游牧文化旅游品牌和亚欧草原民族祭拜中心,形成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合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壮大。
6.准噶尔盆地干旱荒漠景观旅游功能区
功能区范围:福海县南部和富蕴县南部。
区内主要旅游资源:古恐龙化石、鸣沙山、卡拉麦里有蹄类自然保护区、五彩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等。
功能定位:本旅游区是阿勒地区干旱荒漠景观集中、适合开发利用沙漠观光和休闲的旅游区,是阿勒泰地区综合旅游大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沙漠观光、休闲和野生动物观赏旅游的主要景区。打造以沙漠观光、沙漠摄影、地质矿产科普科考、野生动物观赏和沙漠休闲旅游为主导的旅游产品,注重发挥旅游资源整体合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打造游客经216国道进出阿勒泰地区这一门户旅游区,使之成为北疆旅游线上的亮点景区,中国最美丽的雅丹地貌景区之一。
(四)四大基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的功能区
根据国家、新疆主体功能区规划、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结合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阿勒泰地区划分了旅游禁止开发区等四大功能区,提出了功能区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管理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开合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引导与控制四大功能区内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旅游禁止开发区
如下区域可划定为旅游禁止开发区:国家及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的核心区。冰川、重点保护河段、重点保护湖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景区一级生态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区域。
禁止开发区管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及相关规划,对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和文化遗址等,实行强制性保护,保持其原生态、完整性,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扰或破坏。区内严禁旅游资源开发活动,有序引导人口逐步向区外转移。区内禁止建设各项旅游接待设施,严禁旅游、生产等活动。禁止开发区内要依法关停、转移破坏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现污染物零排放,避免矿山地质环境遭受破坏。
2.旅游限制开发区
旅游限制开发区是指生态环境系统脆弱、生态重要性程度高、自然灾害风险大,开展大规模旅游开发的条件较差,且关系到较大范围涉及生态安全的区域。此外,还包括以生态敏感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景区(点)为主题的区域。
旅游限制开发区管理政策。对发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功能,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的区域,严格限制旅游资源开发强度,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在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强的地区有限制的发展旅游、农林牧产业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区内在开展旅游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严格限制旅游接待设施建设,要对旅游活动的类型、方式和强度要做出明确规定。限制开发区内要限制企业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保证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水平下降,实现所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旅游优化开发区
优化开发区是指旅游资源开发强度较高、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以风景区(点)、特色古村落等为主体的区域。
旅游优化开发区管理政策。在旅游资源开发强度较大的地区,调整和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和发展方向,切实提高旅游业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旅游开发强度较低的地区,适量建设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组织适宜的风景旅游、休闲旅游活动。旅游优化开发区内要实现更高要求的减排目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的种类,实现旅游效益增加。旅游开发区内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的保护与治理。
4.旅游重点开发区
重点开发区是指已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旅游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主要是指旅游景区的中心区、特色旅游城镇等为主体的区域。
旅游优化开发区管理政策。在提高旅游产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节约与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成为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引擎地区。区内可开展旅游服务设施的集中建设,组织和开展多样化的观光、休闲、度假和娱乐活动。旅游重点开发区内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存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的旅游区,要开展综合治理。
二、战略措施
(一)组织编制实施地区、市县旅游发展规划
阿勒泰地区及6县1市旅游资源丰富。按照《旅游法》等的要求,阿勒泰地区行署,按照地区、各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并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建立旅游规划调整或修编程序,促进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动态化。
旅游发展规划内容有: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阿勒泰地区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二)编制实施阿勒泰地区冬季旅游发展规划,注重环境保护,促进旅游资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要以全球化视野、市场与经营理念为指导,根据阿勒泰地区冰雪资源特征、市场条件等,编制实施冬季旅游发展规划。规划要凸显当地文化,体现阿勒泰特色,注重旅游区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加强冬季旅游产品开发,促进地区旅游资源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统一规划阿勒泰地区冰雪资源开发利用,如滑雪场、滑冰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冬季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将基础设施、旅游服务水平等相关软硬件配套建设作为重点,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按照国际知名的滑雪场、滑冰馆的标准进行建设。逐步建立与高水平冰雪旅游相适应的标准、设施、服务,提高冬季旅游的国际化水平。
规划要对阿勒泰地区冬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滑雪场、馆等)的数量、布局、时序、投资、客源情况等予以明确。根据市场需求,要形成合理的滑雪场建设布局与密度,形成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游客需求、分工协作、相互补充的滑雪场体系结构。避免造成滑雪场、滑雪馆等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设施闲置等问题。
滑雪场(馆)的建设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滑雪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一起同步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建立项目实施运行阶段的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滑雪场(馆)建设尽量要与现有设施及其他景区(点)设施相结合,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植被,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在滑雪场(馆)建设施工过程中,在进行滑雪道的布局定位时,应顺山坡就势修建,尽量避开林地及大动土方工程;一定要进行的破土工程,必须在两年内复垦绿化完成;需要砍伐的珍贵树木,要尽量移植。旅游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乱采滥伐、乱采乱挖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尽量保持原始的环境风貌。
(三)建立健全旅游资源产业发展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阿勒泰地区行署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由于旅游资源产业由多部门管理,造成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晰、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强化政府在旅游资源产业发展中的综合协调能力,对旅游资源开发管理体制、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体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机制、体制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协调和解决方案。
建议成立由阿勒泰行署专员领导的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产业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财政、税务、工商、国土、公安、环保、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务等相关行业和部门的旅游管理职能。上述部门要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与旅游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培育壮大地区旅游资源产业。
阿勒泰旅游资源产业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能为:①依据国家规律法规,制定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产业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旅游资源产业宏观调控。②统筹协调解决地区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旅游资源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③组织编制地区性的旅游项目招商指南,促进和引导外商和社会资金向旅游资源产业投入。④建立部门间定期或不定期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制定旅游资源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对重大旅游资源产业发展问题进行决策。
(四)建立旅游区绿色GDP评估考核机制
绿色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考虑了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与人文环境因素(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影响之后的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换句话说,也就是从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价值与环境污染损失价值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改革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从现行的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的保护服务费用后,所得结果即为“绿色GDP”。建立旅游区绿色GDP考核机制,对于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资源效益的各项行为将会产生抑制作用。阿勒泰地区应积极推行绿色GDP评估考核机制,以绿色GDP替代GDP作为旅游区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通过绿色GDP考核机制,促进旅游区旅游资源产业健康发展。
⑷ 旅游购物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意见》中第十一条明确表示: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整治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优化商品品种,提高国内精品知名度。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在切实落实进出境游客行李物品监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⑸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规定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是国内旅游吗
是国际国内旅游,说的是整个艺术市场
⑹ 促进旅游业发展意见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你好,量价骄阳解答 有2009 年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2012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版旅游业加快发展权的若干意见》 ;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2014 年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 年《 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2015 年7月《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希望有帮助吧。
⑺ 如何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考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智慧旅游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智慧旅游是旅游业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典范,是旅游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也是旅游业成长为现代服务业的关键,其发展前景巨大。
以在线旅游为例,2008-2012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市场规模从486亿元增长至1740亿元,增长率保持在25%以上,2013年有望突破2000亿元。
从政策支持力度与导向来看,中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智慧旅游的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等政策规划的颁布为智慧旅游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与市场规划。
市场需求量大
从用户基础上来看,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水平逐渐提升促进了旅游者的信息手段应用能力,使得智能化的变革具有广泛的用户基础。
在市场需求方面,随着旅游者增加和对旅游体验的深入需求,旅游者对信息服务的需求在逐渐增加,随时随地获取信息是提高旅游体验质量的重要方式,这为智慧旅游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技术支撑不断增强
物联网/泛在网、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与发展具备了促成智慧旅游建设的技术支撑。同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也为智慧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应用载体。
今年4月份,国家旅游局联合北京巅峰美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对外发布“中国智慧旅游一体化解决方案”。此方案为国内首家独立编排的智慧旅游建设系统方案,其发布意味着中国旅游信息化建设将有一整套完备、科学的技术支撑,将结束“零散建设、无章可循”的凌乱局面,中国智慧旅游将步入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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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条令内容
创新发展理念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
转变发展方式
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游发展动力
(三)深化旅游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各地要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统一国际国内旅游服务标准。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四)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进一步深化对外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国内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采取有利于边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推动中国同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中东欧的区域旅游合作。积极推动中非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双边合作,办好与相关国家的旅游年活动。(五)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建立多语种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加强国家旅游形象宣传。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逐步优化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数量适当、布局合理。统筹研究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为外国旅客提供签证和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签证签发、边防检查等出入境服务水平。
空间拓展
(六)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在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合理优化布局,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推进整形整容、内外科等优势医疗资源面向国内外提供医疗旅游服务。发挥中医药优势,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发展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建设慢行绿道。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乡村风貌。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八)创新文化旅游产品。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杜绝低水平的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反对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抵制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九)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规划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鼓励地方和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抓紧制定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旅游景区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十一)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整治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优化商品品种,提高国内精品知名度。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在切实落实进出境游客行李物品监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十二)完善旅游交通服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重点旅游景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实行优惠政策。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内旅游包机业务。规划引导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码头建设,增开国际、国内邮轮航线。制定旅游信息化标准,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十三)保障旅游安全。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景区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将其纳入当地统一的应急体系。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可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基地统筹建设。(十四)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推动景区景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十五)规范景区门票价格。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景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实行门票费用减免。所有景区都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各类变相涨价行为。
完善旅游发展政策
(十六)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十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景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进一步完善游客咨询、标志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力量开发建设一批新的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科普教育功能完善、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和特色旅游目的地。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引导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等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十八)加大财政金融扶持。抓紧研究新形势下中央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做好国家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十九)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安排旅游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占用耕地。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范用海及海岸线占用。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进一步细化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支持措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编制全国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完善旅游人才评价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导游评价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企业合作,建立一批国家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鼓励专家学者和大学生等积极参加旅游志愿者活动。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旅游科研单位和旅游规划单位建设,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本地区旅游业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各地要加强规划引导,重视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重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落实配套法规。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定期汇总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