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怎样防控疫情的
㈠ 我作为一家企业,如何知晓自己是否属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是否需要申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目前税务总局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名单一事正在对接,将尽快明确相关事宜。
㈡ 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点什么要求
1.成立防控工作小组。景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明确各部门及各操作环节上的具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制定景区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坚持分区分级原则,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各类旅游景区开放时间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恢复开放前应制定《景区恢复开放工作方案》,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受控开放。
3.制定防控应急预案。景区恢复开放前应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景区新冠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4.强化措施落实到位。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5.做好防护物资配备。根据防疫需要,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
相关的国家规定
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指导全国旅游景区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旅游景区人员聚集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制定的。主要包括景区开放总体要求、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馆防控、强化景区游览管理、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