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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旅游对旅游者的影响

发布时间: 2021-03-12 05:14:06

❶ 申请世界遗产会对当地旅游带来哪些影响吗

申请世界遗产会对当地的旅游业带来许多游客,会加大旅游产业的发展,也会促进当地工商业的发展,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以一个产业链能带动其他产业链的发展。

申请世界遗产对于当地的旅游业有着好影响,也会有着坏的影响,但是综合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只要相关部门处理好增多的游客,那么,坏的影响也可以是忽略的。这就要看当地的相关部门的能力了。

❷ 东西方传统文化对旅游者行为的影响

旅游者的行为包括决策行为、时间—空间行为、消费行为、心理行为

外出旅游之前,人们首先要收集各种相关的信息,然后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作出决定,这个过程称为旅游决策行为。影响旅游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为感知环境、最大效益原则和旅游偏好

出游时间的选择是旅游者重要的时间行为规律。一般来讲,旅游者个体出游时只会考虑个人(或者自己家庭)的闲暇时间,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有假期

旅游者空间行为个体旅游者对旅游景点的选择

旅游者消费行为实际是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消费(者)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旅游者在旅游途中的购物行为。

欧美旅游者。欧美各国的传统文化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正是东西方文化的这种差异,使我国对欧美旅游者具有强大吸引力。欧美旅游者来我国的主要目的是欣赏我国几千年的文化

❸ 世界遗产与旅游业有什么关系

世界遗产与旅游业本没有关系。但世界遗产是旅游业的旅游资源,旅游专资源对于旅游业属的意义重大,没有它旅游业很难发展得很好。旅游为人们认识遗产价值提供了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但必须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不致使遗产遭到破坏。 保护好遗产需要经费支持,旅游的适度收入可以为遗产管理提供经济保障。 但不是所有的世界遗产地都可以开展旅游,有些遗产特别脆弱,一些特定的自然遗产如自然保护区就不应该对游客开放,而只有那些出于研究和教育需要的人员才能获准进入。中国的世界遗产面临最主要问题是旅游业过度、无序的开发,以至于危及遗产本身。

❹ 外出旅游时你发现旅游者的哪些行为对文化遗产造成了破坏

我发现有很多旅游者喜欢到出用笔去写上到此一游,这样是不好的行为,会试试对文化遗产的破坏。

❺ 旅游业对世界文化的影响

文化与旅游业的关系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辨析二者的关系必然会涉及到旅游业对文化作用的问题。虽然旅游业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社会普遍的认识,但对于旅游业究竟如何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却缺少系统的思考和准确的表述。

一般来说,旅游主要是城乡居民基于满足精神方面需求而引发的外出游玩活动。从文化角度看,旅游主要表现为旅游者对自然和人文资源的审美行为,是旅游主体和旅游客体之间的文化交流。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旅游具有很强的文化属性,但旅游业的本质是会产生较强文化效益的经济产业,它不是文化事业,也不属于文化产业的范畴。旅游业对文化的作用不能泛泛而谈.由于不同的地方文化的含义有所不同,因此分析旅游业对文化的作用,需要明确特定的文化范畴才能进行。

一、旅游业对促进文化交流具有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

文化交流所指的文化一般是广义的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就是文明。从国际范围看,按照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的标准,广义的文化可以分为中华文化、日本文化、印度文化、伊斯兰文化、东正教文化、西方文化、拉丁美洲文化、非洲文化等。从国内范围看,在中华文化之下又可以分出中原文化、巴蜀文化、岭南文化等亚文化。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促进文化交流都是推动不同文化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文化交流的主渠道之一,旅游业在这其中发挥了独特而又重要的作用。

(一)这是与大规模旅游经济活动相伴随的文化交流。自从文明开始诞生,文化交流就一直存在,但在没有现代旅游业出现之前的文化交流是相对零散的,同经济的联系也不太紧密。旅游业的发展,则以经济为动力,并通过经济的方式,极大地拓展了文化交流的范围。2012年,全球过夜旅游者达到10.35亿人次,国际旅游收入达到1.08万亿美元;而同期国内旅游达到29.6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达到2.27万亿元。这其中,以文化交流为目的的旅游占了很大比例。可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业已经成为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

(二)这是民众之间的文化交流。从交流主体的角度看,可以划分为官方层面的文化交流和民间层面的文化交流。官方层面的交流发生在政府之间,往往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弘扬本国或者本地的文化。比如我国派遣文艺团体出国表演,在国外设立“孔子学院”等,都属于这一范畴。民间层面的交流则更多是自发的,是不同国家或者不同地区居民之间基于文化差异而进行的相互访问。旅游交流属于民间文化交流,这种交流与官方交流互为补充,推动了不同文化之间的发展。

(三)这是一种更深入、更持久的文化交流方式。旅游业推动的文化交流不是少数精英之间的文化交流,而是国民全方位参与其中的文化交流,这种文化交流不预设主题、不先入为主,是不同文化群体之间平等的交流。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交流是面对面的交流,是客源地和旅游地居民之间的互动式交流。因此,影响面更大,也更为长久。

总之,旅游业的发展推动了跨文化群体之间的相互碰撞、相互沟通,有利于促进文化的融合与发展。

二、旅游业对推动文化建设具有非常突出的平台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的目标,如果从大文化的角度看,五个建设都属于物质和精神财富的范畴,即属于大文化所包含的内容。但是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并列的时候,文化建设一般指的是发展科技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其根本目的在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精神支柱,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经济学家于光远曾经说过,“从社会文化价值看,旅游具有非常明显的教育意义,它可以是一种社会化的因素,因为它使人亲自了解现实,可以培养人们面对现实的某种态度,它也是一种培养感情的因素,在很多情况下,它有利于智力、科学、技术、艺术和文学方面的创造。”
需要说明的是,旅游业对文化建设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国家投入来实现,而是通过市场经济,主要依托游客自身的旅游消费达到了促进文化建设的目标,国家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实际上可以用更小的成本,产生了更大的文化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旅游业既推动了文化建设,同时也促进了经济建设。其中,旅游业对文化建设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旅游业对于形成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独特作用。核心价值是一个社会共同认可和遵循的价值。推动形成核心价值对于一个国家持续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在中国汉武帝之后的帝制时代,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共同价值观对于中国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值得注意的是,核心价值的形成除了教育,还在于国民通过现实的工作生活中去感悟、去印证、去实践。因此需要通过更多渠道去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形成。以旅游的方式形成的核心价值观不是僵化、填鸭式地灌输,而是通过柔性影响、自然渗透,春风化雨式地帮助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形成共同的核心价值观。比如,人们在游览了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名胜古迹之后,很自然地会将对大好山川的热爱和对中国历史文化的热爱转移为对国家的热爱,而通过这样的方式形成的爱国主义价值观往往更为巩固和持久。再比如,游客在参加红色旅游之后,自然会对先辈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有更深入的了解,由此形成的向上精神动力是其他教育方式很难替代的。

(二)旅游业对提高国民素质具有突出作用。国民素质包括身体素质也包括文化素质。中国自古就有“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说法。旅游可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对于国民的身心发展都有很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青少年而言,更多地参与到旅游中来,有利于其全面健康的成长。在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支持年轻人开展游学活动,其看重的正是旅游业的这种突出功能。未来我国需要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对提高国民素质的作用,推动文化建设。

三、旅游业对文化事业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

文化事业强调文化的公益性、公共性。公共文化需要政府来提供,因此这种文化基本上是免费的,或者是收费很少,带有优惠性质的。文化事业虽然强调政府投入,但文化事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人可以分享文化建设的成果,进而实现文化建设的目标。因此,只要有利于文化事业发展的方式都可以采纳。这也意味着,发展文化事业并不等于要完全排除市场的内容。如果通过市场机制的方式能够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样也应该将其充分的运用。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发展文化事业中主要提到四大任务: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而旅游业对这四个方面的文化事业发展都有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旅游业扩大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属于公共财政投入的内容。既然是公共财政投入,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人越多,其文化投入产出的效率就越高。国家规定,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要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一般而言,公共文化设施其享受的主体往往是设施所在地的居民。通过旅游业,可以引导更多外来游客享受当地的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有利于提高文化效益。

(二)旅游业是一种独特的现代传播渠道。现代传播体系的建设对文化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一般的观点,传统媒体包括第一媒体报纸刊物、第二媒体广播,第三媒体电视,现代媒体包括第四媒体互联网和以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博客、桌面视窗等为代表的第五媒体。从传播的角度看,媒体即信息传播的平台,其中,信息的覆盖面、信息被接受的程度、信息传播的速度都是衡量媒体传播效率的重要标准。旅游在作为一种经济活动的同时,实际上也很大程度扮演了信息传播媒体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旅游可以被视同为“第六媒体”。与其他五种媒体的不同之处在于,旅游传播信息的速度虽然相对较慢,但是旅游目的地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却很大,此外旅游目的地信息的传播还是一个持久的过程,游客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更深入地感知和消化信息。同时,旅游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体,它是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信息的主动选择,具有很鲜明的互动式的信息传播特点,不像其他媒体只是由一方被动接受信息。目前,社会普遍忽略了旅游在现代传播体系中扮演的独特角色,未来需要对此问题予以更多关注。

(三)旅游业促进了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目前对于旅游业促进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问题社会上存在不少的争议。特别是一些地区在盲目开发旅游业中对传统文化造成的负面影响后,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甚至把旅游业作为破坏传统文化的“罪魁祸首”。分析这种情况需要对几个问题做出回答。

其一,发展旅游业是否必然会破坏传统文化。虽然一些不科学的旅游业发展行为确实对传统文化造成了破坏,但其实对传统文化冲击最大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较之工业化与城市化同传统文化的相互对立,传统文化与旅游业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冲突。更为重要的是,传统文化是旅游业发展重要的依托对象,破坏传统文化其实就是破坏旅游业自身,因此旅游业从发展本身而言,必然要把保护传统文化作为发展中重要的内容。此外,差异化发展是旅游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各个地方只有更多地保留传统的多元文化、异质文化,旅游业才能更好地吸引游客,从这个意义上讲,旅游业具有保护传统文化的内在动力。

其二,发展旅游业对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机制是什么。与依靠国家投入进行保护和传承不同,旅游业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利益机制而实现的保护。在这个过程中,旅游业将利益机制传导给传统文化的传承者,通过经济动力促使其对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旅游业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不是将其封闭起来的静态保护,而是以文化交流、互动的方式实现的动态保护,这种保护是基于发展视角的保护,其实更是一种与时俱进的保护。比如山西的平遥古城,在旅游业没有发展起来之前,一直被视作当地政府的一个包袱,急欲将其拆掉。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兴起,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才意识到平遥古城是一个绝佳的旅游资源,因而自觉地强化了保护古城的动力。再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邓敏文在研究侗族大歌时特别提到,“如果侗族大歌不能与时俱进,就是死路一条。侗族大歌必须从侗族村寨走进学校,走进县城、州城、省城乃至国内外各大都市。当然侗族大歌在城市化进程中,千万不要遗弃它固有的生存基础——侗族村寨。如果没有这个基础,侗族大歌也会死无葬身之地。”从旅游业的角度看,侗族大歌要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下去,除了“走出去”之外,还要“引进来”,这就是要通过旅游业形成一种良性的利益反馈机制,让留在侗族村寨的居民还可以通过向游客表演等方式来展示侗族大歌的魅力,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村寨“空心化”,使侗族大歌“走出去”之后还能实现原居地的文化发展。

其三,如何看待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对传统文化破坏的现象。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因为规划、开发、经营不当对传统文化造成破坏的情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在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利益传导机制太强,同时又缺乏平衡和制约机制,因而出现旅游场所过分商业化,文化传承人为迎合游客将文化庸俗化肤浅化等行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找到旅游业发展与传统文化保护的一个平衡点。一方面通过示范引导,鼓励旅游业投资者和经营者在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中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加大对旅游业发展中破坏传统文化行为的处理,建立和完善纠错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好传统文化。

总之,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对待旅游业对传统文化的作用,主要应该肯定其正面的价值,同时避免旅游业发展中对传统文化破坏的行为,以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对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的积极作用。

(四)旅游业可以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关键是要补上农村文化事业这一“短板”。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其落脚点在于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这些年国家也在通过农村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方式来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但除此之外,还有必要关注旅游业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作用。这一点在许多乡村旅游业发展较快的地方有较明显的体现。比如,一些乡村旅游经营户通过接待城市游客,就不同程度提高了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服务意识。

四、旅游业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催化作用

分析旅游业对文化产业的作用,首先需要对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做出区别。旅游业是为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提供物品和服务的一组产业集合;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集合。虽然二者都是一系列产业的集合,但是旅游业实际上是从消费需求角度来衡量的一个产业,文化产业则是从消费供给角度来衡量的产业。由于二者各自从需求方和供给方来衡量产业,因此彼此之间存在一些交叉。但是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各自独立,并不是完全同一的产业。

从统计的角度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分类》,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交叉的部分主要有:一是在文化产业的文化艺术服务类中,文艺表演服务、文物保护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服务、博物馆等有一部分是面向游客的,对应的是旅游产业中“游”和“娱”的环节。二是在文化产业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类中,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活动等很大部分都是面向游客的,对应的也是旅游产业中“游”和“娱”的环节。三是在工艺美术品生产中,工艺美术品的制造和销售如果面向游客,对应的是旅游产业中“购”的环节,但这部分在旅游购物中所占比重并不会太高。总体来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交叉的部分并不是太多。根据2010年城镇居民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的数据看,游购娱的比重大约占全部旅游消费的三分之一,而这其中属于文化产业的部分大概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因此,大致估计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重叠交叉的部分只有10%左右。此外,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5%;2004年,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4.05%,旅游产业的份额大于文化产业。

具体到旅游业对文化产业的作用,大体上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旅游业促进了一部分文化资源的旅游化利用,使其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从旅游业的角度看,文化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但从文化产业的角度看,许多文化资源如果不借助旅游市场这个渠道,就只能是“养在深闺人不识”,不能成为可供消费的产品。比如过去许多有形文化资源,如古村、古镇等在没有发展旅游业之前仅仅是当地居民居住的场所。但是通过旅游业,这种资源很快走向市场,成为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在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经济价值。

(二)旅游业延伸了现有文化产品的销售市场,进而扩大了文化产业的规模。最典型的例子是手工艺品。在没有旅游业的时候,许多手工艺品大多是在区域内进行小规模的市场交换。比如,苗族的刺绣工艺品,主要是在集镇上进行销售。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量的游客取代当地居民,成了这些手工艺品的主要销售对象。像云南大理鹤庆的新华村,每年向游客销售银器制品带来的收入就超过1亿元。

(三)旅游业的发展催生了一批全新的、面向游客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了文化产业的内容。这其中最突出的现象是旅游演艺的崛起。近年来,许多直接针对旅游市场开发的演艺项目都取得了成功。比如,早期依托阳朔山水推出的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至今还受到大量游客的追捧。而像张家界的“天门狐仙”、承德的“康熙大典”等也是从丰富外地游客夜间活动出发开发的新型文艺演出。这些演出增加旅游消费的同时,实际上也成了新的文化消费热点。

(四)旅游业促进了一些文化事业单位转化为文化产业经营实体,为文化事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新的路径。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是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体制机制的首要任务。其中特别提出了“推动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能力。”事业转换为产业,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市场越大,其转换也越容易。对许多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来说,面向市场的方式一种是在本地演出,一种是去外地演出。但是除了少数优秀节目有较大的外出演出市场外,多数演出主要还是要立足本地演出。但是本地演出最容易面临的就是当地居民消费能力不足问题,这在一些中小城市更加明显,因此这就很大程度需要借助外地游客的消费才能保证其足够的市场容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将旅游业发展与地方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更好结合起来,对于这些文艺院团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❻ 物质的文化遗产在旅游业中有什么重要意义

遗产是个古老的词汇。它的原始概念是先辈留下的财产。在这种传统的遗产观中,遗产只是一种私有的物质财富。

进入19世纪中期以来,遗产的内涵悄悄地发生了变化。

开始有人把祖先留下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共财物视作遗产。这是另一层意义上的遗产,就是文化遗产。它是一种公共的、精神性质的财富,需要人们共同热爱,世代传承。
这种崭新的遗产观的产生,缘于整个人类文明的转型。

人类的文明由远古到今天,一共经过两次“转型”。一次是由渔猎文明转为农耕文明。在中国,差不多是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时期。在那时人类不可能懂得遗产的保护,所以渔猎文明荡然无存。再一次就是近一个世纪——农耕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化。在文明转型期间,新旧事物的更迭非常无情。而且人们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正在逝去的事物内在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遗产的消亡正是在这种“物换星移”的时候。因此说,谁提早认识到遗产的价值,谁就能将珍贵的遗产留住。迷人而沉甸甸的巴黎和罗马就是靠着一种前瞻性的眼光才得以保存下来的。

最先和最鲜明地表达出这种新的遗产观的是法国作家雨果。他在那篇著名的《向文物的破坏者宣战》中,用激愤的语言斥责当时大肆破坏法国城市历史的人,昂首挺胸地捍卫着法兰西的历史文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说要“为名胜古迹制定一项法律。为艺术立法,为法兰西的民族性立法,为怀念立法,为大教堂立法,为人类智慧最伟大的作品立法,为我们父辈集体的成果立法,为被毁坏后无法弥补的事物立法,为一个国家前途之外最神圣的东西立法……”

这段话写于1832年。法国正处于工业化发端之际。他的文化敏感和文化责任,令我们惊讶,也令我们钦佩和感动;这篇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具有先觉性和超前性的文章,竟然把新的遗产观说得如此明明白白。

历史地看,新的遗产观最初总是被一些有识之士顽强地表达着。由于这些人不屈不挠的努力,逐渐得到广泛的认同,然后形成了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法国的第一部《历史建筑法案》就是作家梅里美努力促成的。到了20世纪初,英国、意大利、法国、日本、韩国等国陆续有了一些范畴不同的遗产保护法。

到了上世纪70年代,随着全球现代化的加剧,文化遗产在世界各地普遍受到惨重的摧毁。这促使新的遗产观被广泛地接受。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在《法国对遗产的认识过程》中说:“在过去20年(他指20世纪后半期),遗产的概念已经扩大,发生了变化。旧的概念把遗产认定为父母传给子女的财物,新近的概念被认为是社会的整体继承物。”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世界遗产公约》和《各国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建议案》。这表明人类在遗产观上已形成共识。共同而自觉的遗产保护就开始了。

然而,对事物认识的过程总是一步步的。1972年联合国的《世界遗产公约》主要是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时,人类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认识还不完整,只看到了遗产的物质性一半,还没有看到另一半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静态的,是实体。比如文物器物、经典古籍、大文化遗址、重要的历史建筑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广泛得多,但常常看不见也摸不着。这中间包括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技艺等等。

由于非物质文化大多是老百姓创造的、共同认同的,它一直被认为是底层的文化而不被重视。但它是养育我们的一种生活文化,每个人都是在这共同的文化中成长起来的。因此它直接表达着各个民族的个性特征,还有各自的认同感、亲和力与凝聚力。比如中国人的民族性情,不表现在颐和园和故宫上,而是深邃而鲜明地体现在春节的民俗之中。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能体现各个民族的本质,也最能体现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日本、韩国等国家。日本人在1950年确立的《文化财保护法》中首次提出“无形文化财”的概念,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它的范畴。韩国人也较早有了这种观念。他们早在1962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并于1967年把江陵端午祭列为韩国的“重要无形文化财”。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这种前卫的遗产观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认知和认可。终于在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选法》。进而在6年后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至此,人类将另一半文化遗产拥入了自己的怀抱。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上有好几种叫法。如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等等。我们过去习惯称作民间文化。现在为了与国际上的称谓相协调,便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遗产内容由物质的、有形的、静态的,伸延到非物质的、无形的、精神的、生态的,显示了当今人类对自己的文明创造的认识进了一大步。只有进入了现代社会,才会把前一阶段文明视作遗产。因此说,当人类相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倍加珍视与保护时,一个现代的完整的遗产观便形成了。

现代遗产观也是一种现代文明观。文明的对立面是野蛮。那么,与现代文明相对便是对遗产野蛮的破坏了。

所以,人类文化遗产观的最终形成并不遥远,就在最近这30年。在这样的时间背景下,中国的文化遗产处于什么状况呢?

❼ 如何平衡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业发展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人居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要实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发展,可以采取保持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平衡、减轻遗产地的环境压力、让社区居民参与遗产地的管理、培养世界遗产地居民的旅游意识和保护意识等诸多措施。文化遗产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遗产的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对旅游业的发展重要之至。旅游需要文化遗产的衬托,没有文化遗产的旅游则显得苍白无力。没有旅游文化遗产就没有旅游业。而今文化遗产的流失情况严重至极,仅仅靠国家单方面实施政策也未能达到完全保护的功效,在这里呼吁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配合国家,自我约束。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们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整个社会的一大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一)国家实施保护政策

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与此同时,国家更应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通过强制力量,及时约束游客的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让大家了解法律的条款,知道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和相应法律代价。另外,法律条文对于个别破坏者,惩罚相对宽松,使得极个别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对于这些破坏和侵占文物及文化遗产者应严惩不贷。在进行开发拆迁文化遗产区域时,尽最大能力保护好文物的完整性。对全民进行历史教育,实地观察体验了解,让民众亲身感受一下文化遗址的重要,谁提早认识到遗产的价值,谁就能将珍贵的遗产留住。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引导国民认识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懂得文化遗产对于自己、家族、国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孙后代的独特价值。对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有所关心、爱护和尊重。

(二)游客做到遵纪守法

许多游客对于自身的行为是否违法,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处罚之后,仍然感觉模糊,甚至不以为然。有的游客大肆采摘树叶花草等作为纪念品,有的商贩以当地稀有的动物、植物、矿产为纪念品,甚至到了“掠夺性”贩卖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叶蝶是名贵物种,然而有的工艺品一件就用掉几十只蝴蝶。毕竟,不是所有东西都是自家的,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揽下。另外,并不是非要在景区留下痕迹就代表着你“到此一游”,旅游的纪念途径有很多种。比如:在风景名胜地留影,购买旅游特色纪念品、当地特产、收藏

车票、门票等。观光游览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历史、遵纪守法。

(三)旅游景区采取措施

许多景区采取了很多措施保护文化遗产,但还有部分遗产景区做得不够。以丢垃圾为例,根据测算,一个常人手持垃圾寻找合适丢弃地点的正常忍受距离是50-200米,如果在范围内没有出现垃圾桶,许多本来有环保意识的游客也会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垃圾筒而随地丢弃。因此,在给予游客方便上,应该注意宣传和引导,让游客的心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放松,让游客的知识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拓展,让游客的感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升华,让游客的心灵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净化。经过全民族集体的努力,并且是长期而持久的努力,在经久不息的积累下,保护文化遗产就会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❽ 世界自然遗产对旅游业发展有什么意义

世界遗产分为自然和人文两种 但都是旅游业的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对于专旅游业属的意义重大 没有它旅游业很难发展得很好 当然 也有许多不像世界遗产一样的旅游资源 比如鸟巢什么的 但 一个国家的世界遗产象征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力量 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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