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旅游发展保护
A. 评价敦煌对其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优势和不利优势
优势很明显,就是敦煌旅游资源丰富,有世界著名的莫高窟、鸣沙山和月牙泉,还有雅丹地貌、西千佛洞等景点,相对于一个人口仅有20万左右的小城市来说,已经是很丰富的资源了。
但是近几年来敦煌的旅游业遇到了很多危机,最重要的就是旅游景点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近年来,月牙泉的水位越来越低,使人们不得不担心这个世界奇观会不会从此消失、干涸,所以,敦煌从几年前开始开展月牙泉的治理工作,在月牙泉下地下河的上游修建渗水工程,不断的为月牙泉提供补给,现在,月牙泉的水位已经逐渐回升。莫高窟也面临着各种危机,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莫高窟洞窟里的壁画有被氧化腐蚀的迹象,经调查,是因为随着莫高窟游客的增多,游客参观的时候,呼出的二氧化碳等气体腐蚀了壁画,这个问题有关专家正在研究,希望能尽快得到解决。
B. 莫高窟的保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敦煌莫高窟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敦煌莫高窟是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敦煌莫高窟的保护以及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游览、考察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机关、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敦煌莫高窟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及其环境造成损害。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工作,并实行统一领导。省文物行政部门是敦煌莫高窟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 敦煌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旅游发展、环境保护、灾害防治、治安保卫等方面,做好敦煌莫高窟及其环境风貌的保护工作。 其他有关的人民政府文化、文物、公安、城乡建设、工商、环境保护、旅游、海关等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接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敦煌莫高窟的保护应当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敦煌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七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主要由国家和省财政拨款予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支持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发展文化产业和吸纳捐赠、赞助等。 用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和管理的拨款、事业性收入资金以及有关基金会的基金和其他捐赠、赞助的财物,应当依法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敦煌莫高窟的保护,支持国内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收集流失的敦煌莫高窟文物;鼓励、支持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归还或者协助收集流失的敦煌莫高窟文物。 第二章 保护对象与保护范围 第十条 本条例对敦煌莫高窟保护的对象包括: (一)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石窟建筑、窟前木构建筑、窟前寺院遗址、古塔; (二)敦煌莫高窟洞窟内壁画、塑像以及构成洞窟整体的其它部分; (三)由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收藏、保管、登记注册的文物藏品和重要资料; (四)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文物; (五)构成敦煌莫高窟整体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 (六)其它依法应当保护的文物。 第十一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东以大泉河东岸为界;南至成城湾起向南延伸500米;西以石窟崖沿起向西延伸2000米;北至省道217线11000米里程碑处。 一般保护区:东至三危山西麓;南至整个大泉河流域,包括大泉、条湖子、大拉牌、小拉牌、苦沟泉等水域;西至鸣沙山分水岭向西2000米;北至省道217线1000米里程碑处,并以公路为中心向东西两侧各延伸3500米。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范围界桩,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 第十三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之外可以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其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三章 保护管理与利用 第十四条 省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敦煌莫高窟保护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敦煌莫高窟重点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一般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在敦煌莫高窟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内均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建设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因特殊需要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事先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敦煌莫高窟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在文物、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设施上张贴、涂写、刻划、攀登、翻越; (二)在设有禁止拍摄标志区域内进行拍摄活动; (三)擅自测绘文物、建筑物、构筑物; (四)采沙、采石、取水、开荒、放牧、焚烧、野炊; (五)设置广告、修坟、乱倒垃圾; (六)擅自占用或者破坏植被、河流水系和道路; (七)射击、狩猎; (八)运输或者存放易爆、易燃、剧毒、放射性物品; (九)其他可能损毁或者破坏文物、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环境风貌的活动。 第十七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污染文物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危害文物安全及破坏其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第十八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事先应当依法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在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应当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制定文物保护方案;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和文物安全,及时通知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或者敦煌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因建设工程而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十九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私自发掘文物。确需进行的考古发掘,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由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已经取得考古发掘许可证书的单位实施。 第二十条 在敦煌莫高窟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进行建设工程,必须事先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由省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敦煌莫高窟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第二十一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科学确定莫高窟旅游环境容量,对开放洞窟采取分区轮休制度或者限制游客数量。 第二十二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自然损坏等设施,确保文物安全,保护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不受损害;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学保护技术的研究、应用。 第二十三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及时对敦煌莫高窟文物进行修缮、保养。对文物进行修缮时,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其设计、施工、监理等必须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文物记录档案并依法备案。文物的出入库、提取使用、调拨、交换和借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五条 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对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学保护技术的研究成果,以及由其提供资料制作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六条 制作出版物、电影、电视剧(片)以及专业录像和专业摄影需拍摄敦煌莫高窟文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在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拍摄。 第二十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制敦煌莫高窟文物的,应当根据文物的级别,经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由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监制。 第二十八条 敦煌莫高窟文物及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得转让、抵押或者赠与、出租、出售,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不得用于不利于文物保护的活动。改变敦煌莫高窟使用人或者用途的,应当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第二十九条 申请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事先征得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的同意后,由敦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或者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一)长期从事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在敦煌莫高窟文物和科学保护技术的研究、应用中成绩突出的; (三)与损毁、破坏、盗窃敦煌莫高窟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四)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抢救、保护敦煌莫高窟文物有功的; (五)将敦煌莫高窟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在敦煌莫高窟文物归还国家的过程中成绩突出的。 第三十一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谋取私利的; (二)造成敦煌莫高窟文物及重要资料损毁或者流失的; (三)借用或者非法侵占国有的敦煌莫高窟文物的; (四)贪污、挪用文物保护经费的。 违反前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自开除公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文物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四)、(五)、(六)项规定的,由敦煌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由其根据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的意见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依法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在敦煌莫高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由敦煌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省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二)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依法批准,对敦煌莫高窟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三)擅自修缮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四)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工程的; (五)擅自进行文物考古发掘、调查、勘探的; (六)发现文物未及时上报,造成文物损毁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七)、(八)项规定及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敦煌市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敦煌莫高窟文物及其环境污染的,由敦煌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敦煌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拍摄,没收拍摄所得全部文物资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省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复制,没收复制品,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其他对敦煌莫高窟文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环境风貌造成损毁、破坏或者污染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C. 敦煌市发展旅游业的不利条件
1、旅游开发的投资主体相对单一。敦煌旅游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旅游开发上,“政府主财”、“政府主干”的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对所有权和管理权、开发权与经营权分离等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方式采用的较少。
2、旅游管理体制不顺。从客观上讲,旅游行业存在条块分隔、多头管理的现象,如:莫高窟景区由敦煌研究院独立行使管理权,阳关、玉门关由市文化局、博物馆等单位进行管理,雅丹地貌国家地质公园由发展计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共同参与管理;从主观上看,部门之间还存在相互掣肘的问题,缺乏一种统筹、协调的运作机制。
3、交通通达能力不畅。从航空运输来看,4C级机场虽已建成投运,国内航班也增加到了10个左右,但是与国内主要旅游城市之间的航线开通的较少;建立敦煌国际航空港、开通国际直飞航班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制约了海外客源市场的拓展。从铁路运输来看,敦煌铁路虽已开工建设,但在近期内很难解决运输能力紧张的问题;从公路运输来看,敦煌境内还没有高等级公路,313线改造工程已全线开工,相当一部分游客绕道柳园进出敦煌,游客“难进难出”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4、旅游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景区内供游客参与的活动项目少,游客参观莫高窟景区,从进到出大约需要1.5—2个小时,基本没有参与性的活动项目;新开发的雅丹地貌国家地质公园,游客乘车跋涉近200公里,到了景区仍然是乘车“巡视”一圈便返回。由于这些精品景点不能有效滞留游客,从而使游客在敦煌的滞留时间较短,影响了旅游业整体效益。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景区的通讯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外币兑换、景点简介等亟需加强或改善。
5、旅游业整体竞争力不强。全市现有涉外星级宾馆、饭店22家,国内旅游定点饭店12家,其他宾馆、饭店、招待所100多家,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4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19家,涉外宾馆商店14家,各类旅游接待车辆200多辆,出租车1400多辆。旅游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分散、各自为阵的现象,没有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缺乏抗击市场风险的整体能力。
D. 敦煌旅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参加沙漠旅游切莫单独行动。2、沙漠中昼夜温差大,要多准备衣服备用。要随身携带版一些防权晒用品,穿浅色的抗紫外线的衣服。3.带个小药包,西部旅游要带上一些常用药,因为旅行难免会碰上一些意外情况,如果随身带上个小药包,做到有备无患。4.注意旅途安全,旅游有时会经过一些危险区域景点,如沙漠探险、魔鬼城等,在这些危险地域活动中,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5.爱护文物古迹,旅游者每到一地都应自觉爱护文物古迹和景区的花草树木,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6.周密的旅游计划,即事先要制定时间、路线、膳宿的具体计划。
E. 9.敦煌莫高窟是世界文化遗产,其保护措施有 a.禁止游人参观 b.大力开发旅游业
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切实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遗产保护立法严格遵守遗产保护法相关规定.在著名文化遗产周围修建高大的现代化建筑物;在古代建筑上刻写“×××到此一游”;接待尽可能多的游客参观,都对文化遗产具有破坏性.故排除B、C、D项.
故选:A.
F. 敦煌旅游资源开发条件
关键还在于交通改善和独特的人文环境。鸣沙山月牙泉的知名度需要提高。
西北的小吃也哟保护和发扬,正宗的臊子面、凉皮子、李广杏现在都越来越少了。
俺是在酒泉长大的,现在也从事海滨旅游业。
G. 怎样保护敦煌
关于保护敦煌:
一:减少客流量。减轻当地环境压力,保持其空气湿度二氧化碳含量长久稳定二:获得各方面资金支持,加大原生环境保护力度,
三:建立网上博物馆,通过3D图像让人足不出户即可欣赏到当地美景
四:建立防护栏,严厉禁止游客手触壁画雕像,违者予以重罚
文物保护:文物是中华民族的一个象征,它具有很高的艺术、精神、研究、欣赏、历史价值。
加强文物保护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能给后人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文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具有很高的艺术.精神.研究.欣赏.历史价值。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所以文物十分珍贵。日用品坏了,可以再生产制造,文物却不同,它不能再生产,再生产出的东西不是文物,是仿制品或赝品,是没有任何文物价值的。文物一旦损坏,就永远不能复原。没有众多的文物史迹,文明古国也就名存实亡,失去其传统的风采和内涵。
保护文物是社会发展必然的一个选择。虽然文物在自然的法则下无法逃脱最终毁灭的命运,但是我们文物保护工作是很唯心的一门技术,我们希望这些文物可以存在的时间更长一些,长到足够让我们的后代也看到我们的祖先曾经有过怎样的伟大创举,就像现代人到处留言到处做纪念到处建立地标性的建筑一样。
H. 保护敦煌文化遗产的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晚上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爱敦煌
敦煌市位于我国河西走廊的最西段,地处甘、青、新三省的辖区交汇处,南有祁连山,北有马鬃山,东西两面为大漠戈壁。
历史沧桑风雨,饱经历史风霜的敦煌在世纪之交迎来了自己发展和建设的新高潮,目前敦煌是闻名全世界的旅游城市,其特殊的自然环境,重要的地理位置,不同的民族风情复杂的历史进程,决定了敦煌景观和人文景观,在华夏文明一体相连的共同特征的同时又表现出风格独具异彩纷呈的个性魅力,充满着神秘传奇的色彩。
敦煌作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至今仍不断显示着自己的博大精深,折射着夺目的历史光辉,阳关,玉门关,长城,廷障,烽燧,白马塔,悬泉等历史古迹遗址,逾越千年黄沙漫漫,景观历史沧桑,仍展示着敦煌昔日的辉煌,鸣沙山、月牙泉、渥洼池、三危山大漠风光等则充分体现着敦煌山川神奇、独特的自然景观,还有敦煌淳朴的民风,好客的人民,塞外的风土人情,丰富的名优特产和风味小吃吸引着众多的中外人士的光顾。
在新的历史时期,勤劳智慧的敦煌各族人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继承优秀http://www.xielw.cn/zhengwenyanjianggao/ 征文演讲稿 历史文化传统,立足有事,扬长避短,艰苦创业,进一步推出了敦煌的开发与发展,使敦煌正迅速走向新的繁荣。
目前,敦煌人民正立足实现,面向未来,加快发展重点,把旅游业作为自己的支柱产业,为建设“国际旅游城、文化艺术城,大漠光电城”和鲜果葡萄基地,即三城一基地而努力。
而我又能为自己的家乡做些什么呢?我想要做到爱家乡、爱敦煌,为自己的家乡尽到一份责任,就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首先要做好本职工作。
我是一名敦煌宾馆的服务工作者,敦煌宾馆是敦煌文化内涵的窗口,为了这个窗口更加明亮,为了敦煌宾馆的发展努力工作,是我们在坐的每一位敦煌宾馆人应尽的责任。
随着现代市场竞争的日益残酷和高速发展,许多行业都进入微利时代,我们的酒店同样如此,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客人对饭店服务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目前如何生存,如何提高竞争力,如何发展,就成为我们目前生死攸关的大问题。
为了能适合市场竞争、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将成为我们自身能够得到发展的主旋律,所以我们首先要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转变观念,只有观念转变了我们的服务观念才能转变,才会不断学习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自己,不断创新、不断超越自己,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团结,共同努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互相帮助,克服各种困难,只要提高了我们每个人的自身修养,企业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只要我们掌握了精湛的业务技能,我们这个队伍才会有强大的战斗力,才能挺身挑战创新能力的竞争和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竞争,打造出有自己企业文化和特色的品牌赢得市场、扩大市场、战胜市场,我们要根据自己的特点,结合企业的优势和现状,参考市场同行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才能处理好客人、企业与我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不断努力,不断进取,精益求精、适合市场才能生存,有了优质的服务和知名的品牌,才会引来更多的中外游客,只有满足了客人的要求,为企业赢得了荣誉,企业才能得到回报,企业才能增加收益,我们才会有一个发展自己的平台,从而企业才会有发展的动力,我们才会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工作中展示自己的风采和才华,才能够在建设敦煌的进程中,在旅游强市、富民的理念下,与时俱进,才能问心无愧的说一声“我爱你——我的故乡——敦煌!”
I. 敦煌旅游要注意什么
1、去雅丹的路上设有关卡,必须购买玉门关、汉长城、河仓城的联票(40元,学生半价)后方能继续前进,所以即使不去也亏给他了。阳关因为不在这一线,另外购买。
2、西线是敦煌旅游公里最长的,交通不方便目前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跟一日游团,一种就是自己包车。包车500左右,人多合算,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一日游便宜,每人100左右,当然相当不自由,不能尽兴,很不爽,肯定不会去河仓城。
3、魔鬼城入口处风很大,建议防晒防沙防风,当心帽子等随身物品被吹走,一旦被吹走,再要追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4、魔鬼城地处罗布泊东缘,地磁干扰比较,进入景区后手机没有信号,建议不要孤身深入,弄不好成为第二个彭加木。
5、敦煌有部少数民族,由其以沙洲市场夜市,有不少的少数民族小吃,穆斯林回民是不吃猪肉的,这是他们生活中最大的禁忌,绝对不可冒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6、七、八月敦煌气温一般:34℃~14℃左右,早晚温差大,气温较内地略低,且很多地区海拔较高,紫外线照射强,要做好防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