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
A.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濒危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普遍特征,有效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开发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好传承。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主要包括民间文学、曲艺、杂技、戏剧、美术、舞蹈、音乐、民俗、医药、手工技艺等。这些以民间艺术、民俗文化、民间技艺形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保护相对充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正在逐渐远离人们的生活。如何让经济发展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带动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话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应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部分。民间艺术是所有文艺形式的创作源泉,以民间艺术为素材,用世界的通用语言去表现,可以创作出电影、小说、漫画、音乐、舞蹈、美术等能够创造价值的艺术产品。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原来在不发达地区被人遗忘的民间艺术可以通过现代的科技手段进行传播,使古老的艺术得到新生。现代的流行艺术追根溯源都是从原始艺术发展而来,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艺术只是因为传承手段古老,社会环境又不断变化,而导致逐渐失传。因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成为文化产品,使它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也会是很好的保护开发。有经济的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能够得以传承。要么国家出资保护,由专人继承,保护人文活化石;要么这些传人从所继承的文化遗产中获得生存的保障。在这样的前提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不会消亡。但是完全靠国家出资保护肯定是不现实的,因此只有靠这些传人的自力更生以及各类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尤其是需要文化企业的支持。这个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专家共同协作,从信息、市场渠道、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它对于发展地方文化经济也是非常有益的。要结合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利用元素应用到文化产品的开发上。其实很多地方已经不自觉地这样做了,像梁祝传说已经有多种艺术形式,包括地方戏曲、电影、电视剧等,地方政府还借此开发旅游项目。笔者建议,将戏曲、曲艺、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制作成原汁原味的音像制品进行保护,同时用年轻人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进行宣传推广。这里要强调的是保护性开发,既要能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又能够使之得到很好的传播与继承。
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主要靠政府扶持。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最贴近大众生活,最富有生活情趣,具有纪念和象征意义,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民俗文化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与旅游业发展密不可分。前些年旅游业大搞民俗文化村,曾经火爆一时,但是新鲜感过后,便又回归沉寂。民俗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一种习惯,民俗村具有很好的展示效果,但是没有起到传承作用。模仿只能兴盛一时,关键是要深度发掘民俗的文化内涵,并开发相关独特的旅游文化产品。这一点旅游业做得还很不够。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是中国向世界展示的绝好机会,充分研究民俗文化,开发民俗旅游产品,将是文化企业关注的课题。
民间手工艺的继承及生产工艺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紧密相关。部分手工艺随着时代的发展注定消亡,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详尽记录影像资料外,还要让一部分青少年把它们作为兴趣爱好进行传承,而不是作为生存技能进行学习。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作为主导,各种社会力量进行协作才有可能实现,仅仅靠专家学者远远不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对即将失传的,由专家学者尽快进行音像资料的记录整理,保存完善的资料;对于还有一定生命力的,则需要全社会配合尽快地进行保护性开发。
B. 旅游开发与自然遗迹的保护
现在社会上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旅游的关系认识比较模糊,一些在旅游方面参与决策的同志,对国家风景名胜区的文化内涵缺乏理解,以至一些决策部门把自然文化遗产单纯当作旅游资源去开发。这是个错误的认识。我始终坚持遗产不等于旅游资源的观点。比如黄山,从旅游部门或旅游角度看,黄山是重要游览地,可称之为旅游资源。但作为政府,要从世界文化遗产的角度为它定性、定位,就不能这样去看。黄山作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科研、教育、游览等功能,旅游只是其中一项功能,非惟一功能。弄不清楚这个问题,就不可能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我国现有的风景名胜区,80%左右唐宋时代就很有名气了,许多名山在漫长的历史中积淀了深厚的山水文化内涵。这些风景名胜属于保护性的遗产,而不是经济开发性的资产;是社会公众的资产,而不是属于少数人特权独享的遗产。像泰山,皇帝能上,老百姓也能上。
政府部门有的人觉得讲保护就是限制发展,而没有意识到保护是发展的前提条件。风景区的保护,就是防止、限制、禁止在风景区内进行破坏性的经济开发,使风景区的精神文化功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以便带动区外的经济发展。保护和发展并不矛盾。最好的保护,将会带来最大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要达到“保护”和“发展”的双重目的,我认为“功能分区,协调发展”是个好办法。“山上游,山下住”,这就叫功能分区。把旅游的服务设施安排在山下,山上保持一个完整的、真实的自然文化遗产,让人游览。许多国家的“国家公园法”规定实行分区制,就是这个道理。我国在这方面搞得最好的,是四川的黄龙,它叫“沟内游,沟外住”。区内的自然景观保护得很好,区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很好。
九寨沟没有执行“沟内游,沟外住”,而是沟内游,沟内住,把宾馆建在沟内,结果造成了水污染。九寨沟的第一美就是水美,水被污染了,还去看什么?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自然风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是我国现在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黄山受到的破坏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三化”使它的风景自然度、美感度和灵感度严重下降。“三化”表现之一是建星级宾馆。这种宾馆每个人占有的空间大,用的水多,消耗的电多,所需的服务人员多,产生的污染大。另外,建筑体量大了,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
错误的指导思想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有两方面,一是错位开发,二是超载开发。错位开发即搞错了地方,把应该放在风景区外的旅游服务基地建在了区内,把应该放在山下的东西弄到了山顶。泰山现在已经搞起了三条索道,山顶0.6平方公里的地方,1987年建筑密度已经达到25%。1980年泰山第一条索道还没动工,就有很多院士、专家、教授反对,因为它破坏自然景观。可反了20多年,却越反越多。到1993年,又建了两条。解放以来泰安市的历次发展规划都有一个基本原则,“城不上山,城不压山,山城一体”。可是现在正不断地向上扩建。失控的重要因素就是纯粹的经济观点。为了赚钱,不惜糟踏自然环境,违背客观规律。
目前世界文化遗产面临四大威胁:国际战争、地区冲突、大型工程、失控的群众旅游和旅游开发。这里所说的失控的旅游,主要指“人满为患”。我则认为在我国的自然景区“屋满为患”更为严重。“人满”还好些,淡季到了,人就会少。人走了,草还会生长出来。可是钢筋水泥的屋子建在那里,不仅破坏了原来的生物栖息地,而且想拆也没有那么容易
C. 文化遗产类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你是南邮的?
D. 世界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能否兼得
当中国越来越多的世界遗产出现在旅游宣传片里的时候,当越来越多的中国风景名胜因入选世界文化遗产而声名鹊起的时候,有人欢呼,有人担忧。在世界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已经处于世界遗产第三大国的中国感到了困惑。 在中国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有一种矛盾是不容忽视的——游客的过度膨胀与列为世界遗产的风景区的保护。 陷入超负荷运转的世界遗产近年来,“假日旅游”不断升温,使许多世界遗产陷入了超负荷运转与接待的境地。例如北京的故宫,连续几年在黄金周前三天,日接待游客量都在10万人次以上,最高突破了13万人次的历史纪录,超过饱和度100%-200%。事实上,故宫每天接待游客的恰当值仅为三四万人次。 清华大学建筑专家罗哲文教授指出,游客过多除增加古建直接意外损伤的可能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还会使古建内的温度、湿度等各项指标发生变化,对已保存了数百年的彩画、雕刻都会有不可挽回的影响。 其实,旅游开发对世界遗产保护的影响已经为全球所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把旅游定为对世界遗产的四大主要威胁之一。 由于空气污染,雅典卫城上的砖石已经变质,百万人次的旅游者来访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已经迫使卫城停止对外开放;旅游车辆的停车场侵占了某些古建筑的前院,并造成了明显的污染(在天气燥热的地方,还不得不使空气调节器不停运转,因而增加了空气的污染);在一些本来就很狭窄的步行街上,停放着一排排的汽车或摩托车,如此等等。这些都是一些现实的问题和事例,需要通过不断地交换意见来解决。 许多世界遗产风景区不得不作出控制旅游客流的应对措施。据介绍,故宫已初步制定出一整套的应急方案以期将客流量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其中包括在长假高峰日限制进入故宫的团队数量,对局部景点在紧急情况下关闭,狭窄路段单向分流、旅游路线适当调整等措施。苏州市正在讨论提升世界遗产的园林门票,以控制游客人数,而丽江古城则要求每一位到访的游客上缴几十元的古城保护费。 国际建筑协会主席、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建筑系主任雷·恩·约翰逊教授说,旅游业的企业家,虽然在利润第一主义的驱使和压力下,有利地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但他们经常忽视自然环境的风貌,不恰当地在这些地方修造建筑物、停车场与附属建筑,造成对自然环境的入侵和蚕食,从而以最拙劣的方式破坏了那些绝妙的风景区和名胜古迹点的独特风格。 欧洲的大城市和古迹名胜,亚洲的庙宇和城市,美洲和非洲的自然风光和名胜都富于吸引力,招徕这么多的游客(特别是运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对于这些地方必然要产生巨大的影响。技术发达的工业社会本来有它消极的方面,加上旅游者云集,自然环境所受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也可说是灾难性的。地中海沿岸的许多风景区,由于乱占乱建,已经大为缩减了;其它国家海岸的名胜风景区,也发生着类似的变化。 雷·恩·约翰逊认为,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个特殊问题是,旅游的后果同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混合起来了。位于爪哇和龙目岛之间的马来西亚巴厘省,在其郊区的风景区有着极为丰富的文物古迹。它的自然风光、自然资源的开发、城镇与村庄、罕见的木雕庙宇,形成了一个和谐的统一体。 直到最近几年,巴厘才成为对外开放的旅游目标。而以前很长时间,只有少数感兴趣的参观者来访。旅游者必须有住处,有服务设施,必须周旅各地(旅游车在村里或庙前排成长队)。 伴随旅游业而产生的奢靡的需求和供应,不可避免地要影响此地的文化和社会结构,结果吸引旅游者的自然环境本身,面临遭受破坏之势。而这种情况在中国的一些地方也不鲜见。 保护和旅游开发能否兼得中国的世界遗产现在是29项,在世界排名第三位。关于世界遗产的争夺是很激烈的,一个国家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它的扩展项目除外。世界文化遗产所昭示的是,一个民族对全人类的特殊贡献与突出成就,这是树立一个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的依据。 就遗产本身来说,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背后都具备了一段很长的历史。自然遗产动不动就是几十亿年。文化遗产像北京周口店有50万年,故宫将近600年,中国最年轻颐和园也有250年。这些遗产不仅有它的历史功能,还有它的现实功能。例如故宫,它的历史功能是皇宫,是皇帝坐朝与居住的地方,而它的现实功能是博物馆。 然而,在旅游业飞速发展的今天,世界遗产有一种更直接的现实诱惑:一旦被列为世界遗产,这个风景区就会得到海内外游客的青睐,旅游业的各种投资就会接踵而来,然后整座城市的知名度就会提高,这又会吸引更多的游客。 许多人因此将旅游开发视为世界遗产不可承受之重,甚至将其间的矛盾视为不可调和。但也有专家认为,其间并不是本质矛盾的。 “发展旅游与遗产保护这两个方面本身没有对立的必然。”著名的文物与旅游研究专家耿留同教授对发展与保护所持的观点是,并没有一胜一负的必然,它本来就是互相依托的当代社会文化活动的形式,关键要从价值认识的高度来把握与对待。 身为北京旅游学会常务理事的耿留同对旅游的解释是,最好的人类文化交流活动。他认为,旅游是扩展人的生活空间和时间的,这是人类很重要的一个需要,从这个角度说,旅游是一种非常高尚的活动。通过这种形式,人们增长了见识,增加了历史文化知识,提高了自身素质。人们不仅了解现在,还了解过去与未来。这种交流与遗产保护并不矛盾。 问题在于,目前很多把旅游解释为一种经济行为,单纯追逐利益的做法;一些不负责任曲解与矮化世界文化遗产的做法,使得发展与保护产生了矛盾与冲突。 他举例说,在颐和园,他听到一位导游小姐对游客说,这条路上的鹅卵石就是当年专门给慈禧太后按摩足底的。其实,这些鹅卵石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铺上去的,与慈禧毫无关系。曾为颐和园公园高级工程师的耿教授,对导游员用一些低劣的、庸俗的内容来讲解历史的做法,十分反对。他说,胡说八道,瞎编乱造,就是矮化了我们的民族文化,曲解了我们的民族文化,这是职业的极端的不负责任。 世界遗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对它的价值研究和认识是很必要的。北京市旅游局局长于长江认为,一方面提高和深化公众对世界文化遗产的认知,引导人们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主动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加强管理,提高旅游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水平,做好遗产保护与利用。 清华大学建筑专家罗哲文教授认为,文物古迹与旅游的发展互为表里,密不可分,旅游离不开文物古迹,文物古迹借旅游发挥其作用,流传其历史。如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以公布世界遗产的办法把各个国家著名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为旅游者提供了最值得选取的旅游参观对象。中国的“北京人”遗址、长城、故宫、苏州园林等二十三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了该名录。 旅游是发挥文物古迹作用的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途径和一个非常好的形式。两者如果处理得好可以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双赢目的,如果处理不好,也可能两败俱伤。关键是要做到互通情报,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依法办事。 过度开发亟待引起各界重视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着盲目过度地开发文物古迹的情况,以牺牲文物古迹内在价值为代价,一味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益和旅游发展,无异于杀鸡取卵。例如将世界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旅游项目捆绑上市或租赁使用,进行商业性开发;无处不在的索道严重地破坏了自然景观;一窝蜂的修建新造景点,却忽视了对文物本身的保护和利用;弃真求假,随意修造假古董和臆造景观等等不一而足。 耿留同说,我们对世界遗产要加以保护与利用,但这些遗产的价值绝不仅仅是旅游价值,基于历史功能所产生的现实功能,将在更广阔的空间显示他们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在现实生活中的活力,这就是历史文化遗产持续发展、永续利用的主题。 北京有6项世界文化遗产,耿留同认为其价值所在还包括:首先,这些遗产是北京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内容和理由。假如北京没有这6项世界遗产,就很难同巴黎和罗马相提并论。 其次,是制定和实现北京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和许多区域规划的出发点。北京的总体规划像故宫、景山都起了很大的定点作用,天安门广场不就是从中轴线发展起来的,北京原有6.8公里,现在要向两边延伸30多公里。它的出发点还是故宫的中轴线。包括交通道路的组织也要考虑这些景点。 第三,也是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是标志性的景观和理想活动的场所。最近,2008年奥运会会徽的标志就是天坛,这次雅典奥运会的火炬传递的终点也是在颐和园,应该把这些世界遗产首先定位在这样高的标准上。 耿留同说,世界遗产也是北京生态环保、环境保护不可忽略的保护内容和建设成就;是雄伟壮丽的首都不可缺少的亮点;是在北京居住工作的外国人生活质量的一项指数;是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教育、科普教育的理想氛围和场所,以及展示2008年北京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一个闪光点。 对保护世界遗产的态度,耿留同强调有三个负责:第一,对历史负责,对创造人类高度价值和文明的祖先负责。第二,对现在人负责,世界遗产不仅是十三亿中国人的,也是全世界人民的。第三,对未来负责,关键的是要把它完整地交给子孙后代。
E. 如何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
旅游业发展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人居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要实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发展,可以采取保持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平衡、减轻遗产地的环境压力、让社区居民参与遗产地的管理、培养世界遗产地居民的旅游意识和保护意识等诸多措施。文化遗产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遗产的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对旅游业的发展重要之至。旅游需要文化遗产的衬托,没有文化遗产的旅游则显得苍白无力。没有旅游文化遗产就没有旅游业。而今文化遗产的流失情况严重至极,仅仅靠国家单方面实施政策也未能达到完全保护的功效,在这里呼吁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配合国家,自我约束。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们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整个社会的一大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一)国家实施保护政策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与此同时,国家更应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通过强制力量,及时约束游客的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让大家了解法律的条款,知道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和相应法律代价。另外,法律条文对于个别破坏者,惩罚相对宽松,使得极个别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对于这些破坏和侵占文物及文化遗产者应严惩不贷。在进行开发拆迁文化遗产区域时,尽最大能力保护好文物的完整性。对全民进行历史教育,实地观察体验了解,让民众亲身感受一下文化遗址的重要,谁提早认识到遗产的价值,谁就能将珍贵的遗产留住。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引导国民认识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懂得文化遗产对于自己、家族、国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孙后代的独特价值。对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有所关心、爱护和尊重。(二)游客做到遵纪守法许多游客对于自身的行为是否违法,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处罚之后,仍然感觉模糊,甚至不以为然。有的游客大肆采摘树叶花草等作为纪念品,有的商贩以当地稀有的动物、植物、矿产为纪念品,甚至到了“掠夺性”贩卖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叶蝶是名贵物种,然而有的工艺品一件就用掉几十只蝴蝶。毕竟,不是所有东西都是自家的,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揽下。另外,并不是非要在景区留下痕迹就代表着你“到此一游”,旅游的纪念途径有很多种。比如:在风景名胜地留影,购买旅游特色纪念品、当地特产、收藏车票、门票等。观光游览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历史、遵纪守法。(三)旅游景区采取措施许多景区采取了很多措施保护文化遗产,但还有部分遗产景区做得不够。以丢垃圾为例,根据测算,一个常人手持垃圾寻找合适丢弃地点的正常忍受距离是50-200米,如果在范围内没有出现垃圾桶,许多本来有环保意识的游客也会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垃圾筒而随地丢弃。因此,在给予游客方便上,应该注意宣传和引导,让游客的心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放松,让游客的知识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拓展,让游客的感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升华,让游客的心灵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净化。经过全民族集体的努力,并且是长期而持久的努力,在经久不息的积累下,保护文化遗产就会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F. 如何平衡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业发展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人居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要实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旅游业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发展,可以采取保持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平衡、减轻遗产地的环境压力、让社区居民参与遗产地的管理、培养世界遗产地居民的旅游意识和保护意识等诸多措施。文化遗产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遗产的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对旅游业的发展重要之至。旅游需要文化遗产的衬托,没有文化遗产的旅游则显得苍白无力。没有旅游文化遗产就没有旅游业。而今文化遗产的流失情况严重至极,仅仅靠国家单方面实施政策也未能达到完全保护的功效,在这里呼吁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配合国家,自我约束。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们每个人的一小步,就是整个社会的一大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一)国家实施保护政策
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与此同时,国家更应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通过强制力量,及时约束游客的违法行为。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让大家了解法律的条款,知道自己所作所为的后果和相应法律代价。另外,法律条文对于个别破坏者,惩罚相对宽松,使得极个别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对于这些破坏和侵占文物及文化遗产者应严惩不贷。在进行开发拆迁文化遗产区域时,尽最大能力保护好文物的完整性。对全民进行历史教育,实地观察体验了解,让民众亲身感受一下文化遗址的重要,谁提早认识到遗产的价值,谁就能将珍贵的遗产留住。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引导国民认识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懂得文化遗产对于自己、家族、国家、民族、世界甚至子孙后代的独特价值。对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有所关心、爱护和尊重。
(二)游客做到遵纪守法
许多游客对于自身的行为是否违法,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有的甚至在被法律处罚之后,仍然感觉模糊,甚至不以为然。有的游客大肆采摘树叶花草等作为纪念品,有的商贩以当地稀有的动物、植物、矿产为纪念品,甚至到了“掠夺性”贩卖的地步。比如:峨眉山的枯叶蝶是名贵物种,然而有的工艺品一件就用掉几十只蝴蝶。毕竟,不是所有东西都是自家的,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全部揽下。另外,并不是非要在景区留下痕迹就代表着你“到此一游”,旅游的纪念途径有很多种。比如:在风景名胜地留影,购买旅游特色纪念品、当地特产、收藏
车票、门票等。观光游览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历史、遵纪守法。
(三)旅游景区采取措施
许多景区采取了很多措施保护文化遗产,但还有部分遗产景区做得不够。以丢垃圾为例,根据测算,一个常人手持垃圾寻找合适丢弃地点的正常忍受距离是50-200米,如果在范围内没有出现垃圾桶,许多本来有环保意识的游客也会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垃圾筒而随地丢弃。因此,在给予游客方便上,应该注意宣传和引导,让游客的心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放松,让游客的知识在文化遗产中得到拓展,让游客的感情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升华,让游客的心灵在文化遗产中得到净化。经过全民族集体的努力,并且是长期而持久的努力,在经久不息的积累下,保护文化遗产就会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G. 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
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
旅游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活动,遗产地则是历史文化的遗存,旅游和遗产地这种文化上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必须有效地结合。发展旅游是弘扬遗产地价值并为保护遗产地提供经济支撑的重要途径,而利用遗产地则是发展旅游的一个重要资源渠道,两者不应该对立,而应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注重水资源保护和环境容量的控制
水是古镇的命脉,是古镇旅游的基本载体,水体保护与整治已成为迫切的需要。目前旅游发展比较成熟的一些古镇都已启动水体保护工程,如绍兴人将整治河道与发展旅游挂起钩来,通过疏浚河道、河道两岸25公里绿化带工程等一系列措施,使环城河“水清可游,岸绿可闲,景美可赏”,充分挖掘出水乡文化的内涵;周庄2000年加大古镇保护工作力度,投入6000万元实施古镇三线(供电线、电讯线、电视线) 入地工程,启动了污水处理工程;角直自1990年以来,关闭了建在古镇上的造纸厂、电镀厂、漂染厂等污染企业,并将12个污染较重的企业从古镇区迁到新区进行治理,还投入2 500万元兴建热电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使古镇环境得到了净化,美化。其他未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水乡古镇应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在开发之初做好规划,不要等到水体被污染后才去治理。
另外,环境容量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高客流量,即使古镇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也毋庸置疑会对古镇水体乃至整个环境氛围造成破坏。而如此同时,有些古镇游客相对较少。因此,在旅游旺季时,政府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联合做好游客的分流工作,是保护水乡古镇的有效手段。
对于垃圾问题,首先需要制订古镇环境保护条例,对综合开发的小镇要将吃、住、娱,停车场等设施放置在古镇的核心保护区之外,对保护区以内的经营者要规范其行为,严禁污染源的出现;其次是配备必要的排污系统,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并且增设符合古镇格调的垃圾箱。再次,改变古镇传统的能源结构,逐步摒弃不利于环保的生活方式,改柴禾、木材、煤等燃料为少污染的清洁型能源。
古建筑保护
古镇的建筑是古老的见证,是古镇旅游的重要看点之一。所以,古建筑保护迫在眉睫。
(1) 采取措施,如涂抹防腐剂、防蛀剂,添置消防设施,防蛀、防火,减少自然风化,禁止人为破坏。
(2) 古镇的管理者也要不断学习旅游专业知识和文物保护专业知识,防止“好心做坏事”,因为有的领导热衷搞某某一条街、修宾馆、饭店、建“面子工程”等。
(3) 古建筑确因年久失修,需要修复时,也要修旧如旧,动作尽量慢,改一些,修一些,补一些, 古建筑维修是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要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样,要注意自然、历史、人文的和谐,还古镇以“古气”,万不可焕然一新,富丽堂皇。
(4) “废墟文化”保护。当今世界文化提倡“废墟文化”保护。所谓废墟文化强调的就是原汁原味的文化,罗马挖掘了一个“罗马废墟”,挖掘出来什么样就原样保留成什么样,北京的“圆明园”就是典型的“废墟文化”保护,如果对圆明园进行修建使其恢复原样,那么它所包含的知识和信息就会部分丢失。“废墟文化”是任何复原品都无法取代的,所以古镇要强调“废墟保护”。有人觉得古镇破旧,没有吸引力,经过装饰、修复后与游客见面可能会更好,孰不知游客正是冲着古镇的古老而来,所以保护古镇不仅要保护有形建筑,也要保护无形建筑———“废墟文化”。
寻求传统与商业的最佳契合点
1 部分空心化
在确保民居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原先的住户继续留住,对一些安全状况堪忧的古居民应立即迁出原住户,另辟新居加以安置;对留在古镇的居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但严禁他们私自翻修古民居。这样的话,就不至于使古镇成为静态景观,既维护了古镇的生命力,又改善了居民们的住房条件。新区和老区要有联系,也要有区别。新区应受老区的约束,如建筑高度要控制,要离开古镇区一定距离,若在位置和高度方面处理不当,就会对水乡古建筑景观形成破坏 。因此,一定要注意城镇外部环境与空间轮廓或称天际线的处理,注意城镇的群体风貌和空间结构的完整性。
2 社区参与
在古镇旅游中,通常只有很少一部分居民能从旅游开发中得到实惠,大部分的居民只会觉得旅游开发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长此以往,必然会引起当地居民对游客的反感和对旅游的厌恶情绪。所以社区参与是影响旅游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充分调动起居民保护古镇的积极性,古镇的意蕴与文脉才能真正延续下去。
3 大力挖掘民俗风情,提高古镇的文化品位
我们开展水乡特色旅游,需要大力开发的,就是这些创造于民间,传承于社会,并世代延续承袭的民俗风情,因为它们是反映古镇历史、体现古镇生活和传统文化最形象最直观的窗口。
此外,旅游商品销售是旅游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商品销售与古镇旅游的开发和保护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其关键就在于如何在商品销售中融入古镇所特有的文化气息。因此,江南古镇旅游商品的开发要求开发者要进行准确的规划、协调,要根据每个古镇的特点,大力发展有地方韵味、反映各地风土人情旅游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