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最新政策
㈠ 旅游产业政策的旅游产业政策的实践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了一批《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相当于地方层面的产业政策),构成了较为系统的地方政府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旅游业这个新经济增长点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1.各地制定旅游产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制定旅游产业政策的省份涵盖了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不同层次的地区,既包括旅游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也包括旅游业相对欠发达的地区。由此可见,旅游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已得到较为普遍的认同,很多地区普遍将旅游业作为振兴地方经济的重要产业,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意识已深入人心。各地制定旅游产业政策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①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其带动宏观经济发展的优势开始显现,许多地区认识到旅游业在增加收入、解决就业、带动相关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和作为支柱产业的巨大培养潜力,因而积极采取措施,使其真正成为地方经济的增长点。
②国家旅游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掀起了各地争创优秀的热潮,为了使城市综合环境有较大改善,提高旅游业在城市经济中的地位,各地对旅游业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
③由于配套设施及产业基础薄弱,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确实需要地方政府拿出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对其加以扶持和帮助。
④在许多地方,人们对旅游业作为重要产业的经济地位认识不足,需要靠政策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以统一认识、加速发展。
2.我国旅游产业政策的制定
(1)我国国家旅游产业政策的发展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报道,2004年,中国入境旅游人数突破1亿大关,达到1.09亿,同比增长18.96%。入境过夜旅游人数也首次突破4000万,达到4176万人次,同比增长26.66%,跃居世界第4位。2004年,中国旅游总收入824亿美元,其中旅游外汇收入达到257.39亿美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47.87%,占全年出口总额的3.9%,占对外服务贸易的41.2%,居世界排名第7位。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各产业中发展最快、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业之一。
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旅游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旅游产业的结构优化调整和长远发展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旅游促销经费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够完善;旅游消费政策受外部宏观环境制约较大;国家投资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上没有形成主导,难以满足旅游市场需求迅速发展的实际需要;旅游产品的种类结构有待丰富和完善,知名产品和旅游精品的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此外,在税收政策、创汇鼓励政策、就业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及资源开发、区域布局政策等方面也有待加强。
(2)旅游产业政策的制定
旅游产业政策关系到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制定旅游政策必须采取科学的态度,对本地旅游发展的现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旅游发展的趋势进行认真的分析和预测;同时,由于旅游发展涉及旅游目的地各个方面的利益获取和分配,只有所有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合理的决策。在旅游政策的具体制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步骤。
①进行调查研究。应用现代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本国、本地区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做深入的调查,充分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历史数据和横向比较数据),全面客观地研究发展旅游业的优势和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研究发展旅游业的劣势和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调查研究是科学地制定旅游政策的基础,有助于进行正确的决策。
②分析旅游市场。通过对调查研究所取得的资料、数据和信息的分析研究,预测未来旅游市场的发展趋势。一方面要估计该地区的旅游需求,包括现实的和潜在的需求;另一方面要估计本地区的旅游供给能力,包括资源、设施和服务等,这是制定旅游政策的客观依据。
③确定目标和方向。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发展旅游业的目的是多方面的,有增加外汇收入、提高地区经济水平、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目标,也有加强人民之间往来、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加强团结等社会政治目标。一项政策必定有一条或几条主要目标,并指出达到目标的日期。目标和方向是制定旅游政策的核心。
④拟定旅游发展纲要。根据目标和方向,拟定旅游政策纲要,作为实际执行和实施的准则。
⑤交付旅游组织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和条件不同,还需制定许多实施细则,以保证目标的完成。
⑥政策评估。政策评估是旅游政策实施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对政策实施的结果进行检验和评估,将失误及时反馈,才能更好地促进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发展,提高它的竞争能力,实现旅游政策制定的最终目标。
(3)我国旅游产业政策制定的原则
旅游产业是“永远的朝阳产业”,现正处于新兴的发展阶段。旅游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制定旅游产业政策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手段。因此,产业政策要有较强的针对性、相对的稳定性和适当的前瞻性。制定旅游产业政策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①应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旅游产业政策要有针对性,要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顺应旅游产业发展规律,就是要吸取和借鉴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经验,主要包括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惯例、各国发展旅游业的经验和地方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有效措施等。
②应符合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现状。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旅游业发展所依赖的基础条件、配套设施、综合环境等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此条件下,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关系问题。
③应具有前瞻眭。研究产业政策应具有适当的超前性和预见性,要考虑到未来旅游业的发展走势和世界旅游业的发展潮流,对旅游业未来发展具有趋势性导向作用。
3.我国旅游产业政策的内容
结合我国当前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和地方出台的政策,国家出台的旅游产业政策既应包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原则、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就业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区域布局政策、配套与保障政策等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类似的内容,也应包含创汇政策、资源开发与保护政策、旅游市场促销政策、消费政策等旅游产业政策特有的内容。
(1)发展原则
国家明确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支持和鼓励发展旅游业。制定国民旅游计划,鼓励开展国民旅游活动,积极为国民旅游创造条件;继续坚持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国内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的总体指导方针;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一致;坚持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原则,通过发展旅游业,推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居民脱贫致富,提高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居民生活质量,吸纳社会就业和再就业,引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时尚,陶冶旅游者情操,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市场基础作用与政府主导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和调控发展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应在旅游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导向性投入、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2)投资政策
建立“旅游发展基金”,用于旅游市场促销。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增加对旅游业的基础性投入和导向性投入。建立中西部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加大对旅游扶贫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旅游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实施旅游生态环保工程,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鼓励社会投资,吸引各方对旅游业的投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3)税收政策
制定减免旅游企业税收的相关优惠政策。例如,减免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减免新投资开发兴办的旅游项目或旅游企业的所得税,旅游车船公司更新车辆实行税赋减免,对进口旅游大型车船适当减免关税,对国内汽车厂商生产销售旅游汽车减免增值税等。按照国际惯例实行海外游客购物退税制度等。
(4)就业政策
鼓励旅游企业吸纳社会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旅游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5)产业组织政策
鼓励组建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旅游集团管理公司,实现网络化规模经营。积极开展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工作。鼓励符合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本金,建立规范化的企业直接融资机制。
(6)区城布局政策
旅游区域布局和发展坚持优势互补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先导,以产品开发为纽带,突破行政区划的局限,避免低水平、近距离重复建设,促进区域旅游经济联动发展。确定各旅游区域的发展定位及形象定位。
(7)资源开发与保护政策
健全旅游规划体系,建立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开发标准体系。鼓励建立旅游开发区和生态旅游区,鼓励旅游资源的重点开发和成片开发。鼓励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大众旅游产品和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品牌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禁止开发、建设一切破坏旅游资源区风貌的旅游项目。
(8)旅游市场促销政策
加强旅游促销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实施整体国家旅游形象宣传促销计划。国家鼓励旅游促销,建立专门的旅游发展基金,用于入境旅游市场和国内旅游市场的开发促销。鼓励采用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旅游市场开发促销方式和手段。例如,组建区域联合的旅游信息网,加快旅游预订系统、分销系统及旅游资源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开展旅游业电子商务活动。制止旅游市场促销中的虚假宣传、诋毁同业及贬损他人市场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9)消费政策
积极营造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把旅游活动作为提高全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进行宣传和倡导,努力消除不利于旅游业发展的传统偏见和误解。积极发挥旅游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作用。促进部门联动,加强旅游市场培育,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扩大旅游消费,刺激内需增长。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时尚。鼓励旅行社、饭店、旅游景点等对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给予费用优惠。
(10)配套设施与保障政策
积极完善旅游法制体系,推进旅游行业依法行政,严禁滥用职权等违规行为。加强各项旅游配套设施的完善。鼓励发展城市旅游经济,大力推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重点旅游城市,发挥其区域旅游中心的作用,重点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旅游强市(县、镇)。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应配合旅游部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证游客安全。
4.我国旅游产业政策的作用
(1)明确旅游产业的定位产业
定位是具体措施的根本和主要依据。近年来,全国多数省区市都对旅游业有了明确的定位,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先导产业、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等,但国家对旅游业一直缺乏明确的产业定位。1998年年底,旅游业被列入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仅仅是导向性的说法,仍未能明确旅游业的重要产业地位。
(2)明确旅游产业的发展导向
旅游业发展所应坚持的原则和导向,是产业政策中应明确解决的问题。当前旅游产业发展中应当解决的导向性问题主要集中在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防止旅游资源的破坏和破坏性开发、旅游业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功能的发挥等方面。
(3)推动旅游产业的大发展
目前各地虽然针对旅游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尚缺乏全国范围的整体措施和政策。产业政策的出台将为旅游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㈡ 中国政府用什么政策刺激旅游发展
中国政府刺激旅游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一、2009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首次明确了旅游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定位,并提出了近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等。并指出政府要加大投入以及金融支持,大力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二、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要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通过民间资本推进旅游产业投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如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经营、管理旅游景区,开发旅游产品、经营旅游车船业等,切实将民间资本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 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
提出到2020年,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大力发展旅游业、扩大旅游消费的几大措施:
1、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
2、大力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
3、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4、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旅游休闲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休闲线路和优质旅游休闲产品。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四、2014年《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要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扩张旅游发展空间。在政府扶持旅游消费方面,部署了四大方面的重要举措:
1、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2、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
3、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由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
4、扩大旅游购物消费。
五、2015 年《 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
1、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加强中西部地区建设,连通景区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建设,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等五项内容。
2、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包括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积极推动“互联网+旅游”等七项内容。
3、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特色旅游商品、积极发展老年旅游、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等四项内容。
4、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包括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等四项内容。
5、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包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等三项内容。
6、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包括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等三项内容。
㈢ 促进旅游业发展意见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你好,量价骄阳解答 有2009 年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2012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版旅游业加快发展权的若干意见》 ;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 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2014 年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 年《 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2015 年7月《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希望有帮助吧。
㈣ 谁知道国家最新旅游业税收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旅游业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以旅游业务的营业收入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但同时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公平税负,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第19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2.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3.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两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三[1994]217号)的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第3号发布)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以其旅游资源和服务设施为条件,为旅游者在旅行游览中提供各种服务性劳动而取得的有偿服务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法定税率为33%。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此政策截止到2007年底)
五、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的规定,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月末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他单位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
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此政策截止到2006年底)
七、城市房地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财字第133号令公布)规定,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税率×(1-30%)。
八、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规定》(京政发[1985]81号),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外),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
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此政策截止到2006年底)
九、车船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此政策截止到2006年底)
十、车船使用牌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政密字第714号令公布)的规定,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向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驻京代表机构和外籍个人、港、澳、台胞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
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此政策截止到2006年底)
十一、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十二、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的规定,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北京市现行契税税率为3%,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税率。
十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㈤ 旅游产业政策的介绍
旅游产业抄政策是国家和最高旅游行政组织为实现一定时期内的旅游发展目标而规定的行动准则。制定旅游产业政策是一个国家发展旅游的出发点,旅游产业政策的指导作用贯穿于旅游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利于国家旅游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1]
㈥ 国家对旅游企业在运营方面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用于旅游项目开发的景区土地,土管部门优先列入年度审批计划,予以安排。其土地出让价格按同类土地最低价格给予优惠;城区、郊区开发景点需征用耕地时,凡能自行补充耕地,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的,经验收合格可不缴纳耕地开垦费。2、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根据国家现行土地政策规定,依照1定的法律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上缴的各种规费,同级财政留成部份可给予减免;投资者所开发的土地、旅游服务接待设施用其它公共设施,在不改变原议定用处的条件下,可以自用,也能够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3、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如道路、亭台等)和利用“5荒”从事开发的项目经村、组同意,采取租赁、承包、入股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免收报批规费。
㈦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改革在国内形成统一的旅游大市场,从大局出发,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到旅游业发展建设中。各地旅游部门须以改革的精神和勇气,重新梳理和审视本地区在消除行业、地区壁垒方面存在的问题,旅游部门能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尽快解决;仅靠旅游部门不能解决的,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全面推动各类旅游企业的做大做强,从而提高旅游企业的总体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旅游产业整体素质。政策充分考虑到旅游业产业链长、涉及面宽的特点,专门提出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有利于推动形成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各地须按照本条政策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国有旅游企业的改革改制,通过必要的扶持和引导,尽快把国有旅游企业推向市场;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资质优良、经营业绩突出、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要探索更多手段予以扶持。
三、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
政策解析:本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鼓励地方以更广阔的视野开展旅游业改革试验,从中总结经验,推进旅游产业整体改革步伐。进行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的地区,应进一步大胆探索和实践,以更实际的举措推进改革实践;进行经济社会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旅游部门应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将旅游改革的内容更多地纳入到综合改革中;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各地须加强与国家旅游局在改革方面的信息互通,及时提出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国家旅游局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利国家旅游局从更宏观的层面总体谋划,推动整个产业的改革和发展。
四、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把协会改革改制进行得更深入、更彻底,从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建设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意见》中对此提出量化的时间要求,是对旅游改革寄予的厚望,各地须按照这一要求,抓紧做出协会改革改制的具体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五、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政策解析:本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对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向社会公布设定具体时限,以及向社会公示旅游收费项目做出原则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游客的知情权和旅游企业的切身利益。各地旅游部门须协同发展改革、价格部门,根据本条政策对于时限等方面的要求,及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予以落实,并加强对公布和公示本身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