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旅游发展基金扶持项目
① 国家用来对新疆旅游业发展政策有哪些
新疆具有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前景十分广阔。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旅游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旅游业正在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最具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旅游业向西倾斜的力度,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这些,都极大地促进新疆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新疆旅游业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与旅游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新疆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相比,优势和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为进一步加快新疆旅游业发展,特做以下决定: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的新兴产业之一。
中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加快新疆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决定将旅游业列为全区经济发展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充分利用新疆的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尽快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利用旅游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努力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强区的跨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大旅游发展战略。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和发展名牌旅游产品,最大限度地促进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化,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和辐射功能,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以旅游业的大发展推动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旅,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2、坚持以国际旅游为先导,边境旅游为支撑,国内旅游为基础的发展方针;
3、坚持把旅游业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
4、坚持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突出特色、重点开发,大力开发特色旅游精品;
5、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开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良性循环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目标
(四)总体目标。在2005年把新疆建成我国连接中亚和欧洲的重要国际旅游地区,旅游总收入排名进入全国中上水平,成为21世纪初全国旅游最具活力、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以"丝绸之路"为主线,树立起新疆旅游的国际品牌形象,使高品位的自然景观和浓郁的民族风情文化景观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精品,新疆旅游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整体形象和占有份额大幅度提高,旅游设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重点旅游景区间形成快捷、安全、高效的旅游交通网络,旅游经济总量和实力明显提高。到2010年,旅游产业实力进一步巩固、壮大,实现从旅游经济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的历史性跨越。
(五)旅游经济增长目标。到2005年,实现旅游发展倍增计划。
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0.9%,达到136.82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全区GDP的7.45%以上。其中: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年均增长7.9%,达到38.64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9.5%,达到1.64亿美元;国内旅游者人数年均增长9.5%,达到1338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1%,达到123.21亿元人民币。
(六)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客源市场,到2005年,在保持独联体、日本、美国、韩国等国入境者稳定增长的情况下,东南亚、欧洲、中东市场得到进一步开发。国内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拓展,全年旅游接待人数超过100万人次的地区达到6个,超过300万人(次)的地区达到4个。旅游星级宾馆超过400家,力争3至4家国际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国际旅行社,2至3家国内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国内旅行社,2家旅游企业公司成为上市公司。
三、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七)进一步加快发展以五大旅游区为重点的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喀纳斯生态旅游区应以加快开发喀纳斯湖、白哈巴河、乌伦古湖等生态旅游为重点;以天池和博斯腾湖为重点的风景旅游区,应建成观光、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目的地;以吐鲁番为重点的古文化遗址旅游区,应围绕丝绸之路,深入挖掘古文化遗址的深刻内涵;喀什民俗风情旅游区要突出浓郁民俗、民风、民情的渲染;伊犁塞外江南旅游区以伊宁市为中心,加快那拉提、唐布拉景区建设,成为观光、休闲、度假的旅游胜地。
(八)加快旅游名城建设步伐。2005年前,把乌鲁木齐、吐鲁番、库尔勒建成国际知名旅游城市;把喀什、伊宁、哈密、阿勒泰、阿克苏、石河子、克拉玛依、昌吉等市建成全国优秀旅游城市。2010年,把乌鲁木齐、吐鲁番、库尔勒、阿勒泰、伊宁、喀什建成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功能齐全,交通便捷的国际旅游城市。
(九)开发建设旅游精品线路。以"丝绸之路"为主线,以"三线"为骨干,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大旅游线路网络。重点建设、推出的"三线"是:吐鲁番-库尔勒-塔中-和田-喀什线,主要以体验民俗风情、历史访古、长寿文化、探险、观光、考察为主;乌鲁木齐-天池-克拉玛依-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线,主要以生态观光、工业旅游、休闲、度假为主;乌鲁木齐-奎屯-乔尔玛-那拉提-巴音布鲁克-金沙滩-乌鲁木齐线,以农业旅游、休闲、观光、考察为主。同时,继续抓好旅游购物、冰雪风光、商务旅游、都市风光、探险考察、民俗风情旅游等多功能精品线路的推广。
(十)开发名牌旅游产品。要坚持面向世界、面向市场、统筹规划、围绕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尽快开发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影响大、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2005年前,把天池、喀纳斯、葡萄沟、南山西白杨沟、金沙滩等建成成熟的、与国际接轨的世界级旅游精品;2010年前,全区重点旅游地州市均有1至2个世界级或国家级旅游精品。
四、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大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十一)大力拓展海内外旅游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充分利用新疆向西开放的地缘优势,继续巩固、拓展与中亚、西亚及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购物市场,着力开发美国、日本、韩国、西欧市场,努力扩大台港澳市场,形成多元化的入境客源市场格局。积极发展国内旅游,加强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周边省(区)旅游市场的协作,重视挖掘区内客源市场潜力。
(十二)办好旅游节庆活动。大力开发、发展会展旅游、商务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都市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节庆旅游等新兴旅游市场,积极申办、组织各种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展览、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活动,借势造市,形成良好的旅游效应。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努力把乌鲁木齐"乌洽会"、吐鲁番葡萄节、博州那达慕大会、喀什达瓦孜等办成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旅游节庆活动。
(十三)重视旅游整体形象的包装和宣传。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新疆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单位要与旅游部门密切配合,开辟旅游专栏节目,并积极向中央新闻单位和国内外传播媒体输送、交流宣传新疆的旅游节目,重点推出新疆旅游名牌。各级外宣、外事、旅游、文化、新闻、影视等部门要积极邀请国内外新闻记者、旅行商及名人名家等,到新疆重点旅游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和采访,尽快提高新疆旅游产品的知名度。
(十四)完善旅游宣传促销手段。运用影视、歌曲、广告、互联网等多种宣传促销形式,提高宣传促销的影响力、覆盖面和科技含量,增强旅游宣传促销实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各旅游单位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及各种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简化赴海外促销人员审批程序,实行一年申请、一年有效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在主要客源国(地区)设立旅游宣传促销窗口或办事处,与国家旅游局驻外办事处密切合作,努力推销新疆旅游品。
五、强化旅游管理,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旅游环境
(十五)加快旅游法制建设。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性旅游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健全旅游法制体系。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尽快组建新疆旅游执法大队,提高旅游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全区统一的旅游投诉电话系统,及时受理投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进一步调整、充实旅游发展规划。要按照自治区"十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继续抓紧做好全区《旅游发展规划》的充实完善工作。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特色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旅游发展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旅游景区(点)的永续利用。
(十七)认真做好旅游开发项目的立项工作。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旅游开发项目,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要统筹考虑旅游开发项目,对那些符合新疆旅游投资导向、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项目,要优先纳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予以积极支持。自治区计划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规划和项目管理工作。各地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基建技改计划时,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旅游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对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旅游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要按照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十八)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全区各地和重点旅游地区政府要建议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处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十九)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责任制,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重点旅游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都要制定旅游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以110、120为中心建立社会联动系统,及时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处理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和其它突发事件。
(二十)加速形成旅游社、旅游饭店、旅游定点企业的规范服务标准。加强旅游企业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牢固树立服务质量第一的观念。强化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管理,规范导游解说和团队运作。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将更多的旅游饭店纳入星级饭店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继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提高新疆饭店管理总体水平。切实加强对旅游购物等定点单位和旅游车辆的管理。
(二十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级旅游区(点)。在继续巩固和发展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库尔勒市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创建城市范围,力争早日将喀什市、阿勒泰市、伊宁市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全区重点旅游市、县开展建设"旅游强市(县)"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旅游经济实力和在全国的知名度。积极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规范景区景点的设施标准、服务质量,争创国家颁布的"A"级旅游景区(点),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点)的综合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十二)加速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立旅游人才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区内院校旅游专业的办学优势,加快培养高、中级旅游管理人才和实用人才,优化旅游行业队伍的学历和职称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抓好旅游企业重点是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工作,健全员工持证上岗制度,到2005年,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十三)营造良好的旅游大环境。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各执法检查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途中拦截检查旅游车辆,旅游城市要为旅游车辆入城提供方便。加强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沿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居民文明程度,共同塑造和维护新疆旅游的良好形象。
(二十四)认真做好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工作。要严格制定科学的开发和保护方案,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决杜绝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盲目开发、低水平开发和破坏性开发,努力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十五)大力发展边境旅游。要充分发挥旅游中心城市和边境口岸的地缘优势。
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着力改善边境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建立与边境旅游相适应的市场体系和服务功能。
六、围绕旅游发展加速交通建设,完善旅游配套功能
(二十六)加快旅游航空交通建设。把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建成西部国际旅游的主要进出口岸,形成连接主要旅游客源国、省内外重点旅游城市及旅游景区的旅游航空网络。围绕主要客源国市场开拓,积极开辟乌鲁木齐至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及欧洲等国际航线。围绕重点旅游景区加快区内航空支线建设。
(二十七)建成高等级旅游公路网络。围绕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尽快形成乌鲁木齐至各主要旅游城市、旅游景区,以及旅游城市、旅游景区间的高等级旅游公路网络。交通部门要在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上增开旅游客运专线。加快建设乌鲁木齐-托克逊-库尔勒、奎屯-伊宁高等级公路;改造升级伊宁-新源、奎屯-乔尔玛-巴音布鲁克-金沙滩、阿克苏-库车-库尔勒、喀什-红其拉甫、阿图什-喀什-奥依塔克等干线公路及旅游公路。
(二十八)发展铁路旅游运输网络。围绕西部大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提高兰新铁路线路的利用率,尽快形成新疆与内地省(区、市)旅游城市、乌鲁木齐与区内旅游城市的铁路旅游运输网络。提高旅游列车档次和运行速度,增开"朝发夕至"豪华舒适的旅游专列。
(二十九)完善旅游配套功能。各地、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尽快完善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沿线的通信、邮政、电力、银行、医疗、供水、餐饮、环保等服务设施和功能。彻底治理旅游景区(点)脏、乱、差现象,加快公共厕所工程建设,坚持"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风景区(点)、旅游线路沿线的加油站、停车场等没有建立规定水冲厕所和环保厕所的,旅游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七、实行政策倾斜,扶持旅游业发展
(三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自治区计划、财政、旅游等部门要积极想办法争取国债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计划、财政部门要确保自治区每年260万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和200万元旅游宣传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以此为基数每年递增15%。各地也要不断加大对旅游业的财力支持。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上市发行股票等方式进行融资。
(三十一)充分发挥口岸优势,搞活边境旅游。要进一步简化出入境手续和旅游购物通关检验手续。要利用新疆与哈萨克斯坦口岸边民互市免签证的便利条件,不断扩大旅游购物贸易,并在税费征收上予以优惠。外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商业银行在定点旅游购物市场、边境口岸设立外汇兑换点,为游客提供方便,防止外汇流失或进入黑市进行非法交易。自治区外办、公安等部门要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我方人员赴哈方边境地区进行"一日游"或"多日游",以及在新疆主要城市和重点边境口岸对境外游客实行72小时免签证和落实签证有关政策。对于赴海外旅游促销人员的审批,实行一次申请、一年有效的办法。同时,抓紧新增13个开放县(市)的有关报批工作。
(三十二)充分发挥市场价格机制作用,合理运用旅游景区(点)票价调节淡旺季游客流量;民航部门要加大民航机票分季节、时段、航线进行差别定价的力度。
(三十三)对宾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各地要加大对旅游宾馆、饭店缴纳各种费用情况的检查清理力度,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该减少的要减少,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
(三十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旅游投资者解决在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对经营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认定,自企业开业之日起,3年内免缴生产经营场所房产税。对旅游经营项目用地,只收征地费,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三十五)继续大力推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强县"活动。对人选的旅游城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在基础设施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三十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各种经济成份在新疆投资旅游建设、兴办合资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企业。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国家、集体、部门、企业、个人一齐上,内外资一起上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方方面面的人力、物力、财务投入旅游业,努力扩大旅游发展规模,积极完善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有关部门要认真筛选好的旅游设施项目并争取进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外商进行投资。鼓励新疆旅游企业参与国内区域性经济合作,加强与区外旅游企业的合作交流。
(三十七)鼓励开发生产旅游纪念品和旅游商品;对开发生产旅游纪念品的经营者享受免征3年所得税的政策。
八、切实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领导
(三十八)各级党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政府主导型的旅游业发展战略,加强对旅游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和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行业的管理职能。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旅游产业意识,主动配合旅游部门工作,增强为发展新疆旅游业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观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各方面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三十九)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严格实行旅行社准入制度,凡未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要不断规范旅行社、导游人员的经营行为,健全投诉机制,完善处理程序,提高投诉结案率,依法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旅游业务、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黄、赌、毒".
(四十)加强旅游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切实做好旅游区(点)和旅游城市的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卫生防疫等工作。要建立预警联动系统;制定旅游安全、消防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防止旅游意外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者安全。
(四十一)自治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发挥其宏观协调作用,坚持例会制度,及时协调处理全区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人大要抓紧制定《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治区旅游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② 新疆自治区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有哪些
新疆位于欧亚大陆腹地,是古“丝绸之路”要冲,古代中国、印度、伊斯兰和希腊等四大文化体系交汇于此,形成了新疆多民族、多宗教、多语种、多风俗的特色文化资源。进一步加快新疆文化产业发展,不仅是有效提升民族文化内涵和群众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更是新疆建设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增强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和维护国家文化战略安全的重大举措。
一、新疆文化建设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全国各省区市一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新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文化建设步伐显著加大。通过不断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繁荣文化市场,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程度不断提高,新疆文化建设走上了前所未有的全面繁荣发展的新阶段。
文化艺术事业欣欣向荣。新疆现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90个,年均演出9000余场。艺术门类从以各民族歌舞音乐为主发展到歌剧、话剧、京剧、秦腔、豫剧、新疆曲子、儿童剧、杂技、曲艺、交响乐等各类艺术平衡发展的局面。一大批突出时代主旋律、具有浓郁民族风情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剧目在国内外舞台上一展风采。维吾尔歌剧《木卡姆先驱》、歌舞《我们新疆好地方》、话剧《吴登云》等20多部作品先后获得国家文化部“文华奖”等多个奖项。杂技“高空钢丝”等在全国杂技比赛和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分获“金狮奖”、“银狮奖”。
新闻出版行业异彩纷呈。新疆现有出版社13家,比1978年增加7家,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和锡伯6种文字年出版各类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约3000种。650余种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获国家、省部级奖项。报纸98种,较1978年增加了58种,少数民族文字报纸占42%,有国内唯一的柯尔克孜文报纸《克孜勒苏报》、世界唯一的锡伯文报纸《察布查尔报》。全疆县以上新华书店有96家,其他书店1500多家,较1988年增长了7倍。各类印刷企业4000多家,印刷业年工业产值近11亿元。
广播影视事业精品迭出。新疆有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兵团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各1座,地级广播电台5座、电视台9座、广播电视台8座。开办广播节目121套,用维、汉、哈、蒙、柯5种语言全年播出52万小时,综合覆盖率达93.54%;开办电视节目141套,用维、汉、哈、蒙、柯、英6种语言全年播出57万小时,综合覆盖率达93.48%。2003年以来,新疆有328件广播影视作品获国家级奖项,其中6件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26件获“中国新闻奖”,《新广行风热线》栏目荣获全国十大名栏目。天山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四部影片获中国电影“华表奖”,《买买提的2008》被国家广电总局确定为迎奥运献礼影片。
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1998年以来,新疆出版物陆续走入中亚、欧美、东南亚及港澳台市场,《福乐智慧箴言选粹》、《新疆自然保护区》等40多种图书进入“中国对外图书推广计划目录”。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与美国蒙勒克好莱坞电影公司联合制作的《神秘中国—丝路之谜》一片在全球在线播放,其DVD销往欧美地区。仅2000年至2006年,新疆与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达425个。新疆广播电视“走出去工程”自2004年开始实施以来,中央和新疆的广播电视节目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土耳其五国落地播出。
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加快。2001年新疆成立了文化产业管理机构,文化产业的管理、服务和规划工作有序展开。自2002年起,新疆先后组织歌舞团、歌剧团等演出单位及民营企业的文化产品参加了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首届及第二届文博会,2007年参加第三届文博会的参展单位达48家,涉及文化、广电、出版、旅游等多个领域,展品包括和田玉、民族工艺品、精品图书、影视作品、歌舞演出等多方面内容,与国内外客商签约1.2亿元。新疆各地文化部门也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力促产业项目与市场接轨。随着新疆文化领域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吸纳就业人数不断扩增,文化资源开发经营规模日益扩大,文化产品项目投资日渐活跃,新疆文化市场发展趋势良好。据统计,2008年新疆文化产业增加值近14亿元,同比增长35%以上,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万余个,从业人员数近3万人,已基本形成了集国家、集体、私营、个体等所有制并存,演出、娱乐、音像、网吧等门类齐全品种多样以及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市场经营格局。丝绸之路、龟兹乐舞、和田国玉等文化品牌声名鹊起。
当然,新疆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鉴赏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呈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样性发展趋势,这既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也显现了文化产品的供需矛盾。一是认识不足,资金投入少,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对文化重要性的认识相对不足,传统的思维观念导致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认识不够。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对新疆文化事业的投入显著提高,但由于基数小、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仍沿用事业管理体制,一些改革措施难以落实、成效难以显现。现行的文化产业体制还存在政企不分、职能交叉、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概念模糊等问题。文化企事业单位长期属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营模式,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文艺单位“等、靠、要”问题突出,市场适应能力弱。二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人才缺失严重。目前,新疆文化基础设施普遍处于落后、老化的现状,百姓休闲娱乐的场所有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还不强,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外来文化冲击和对民族传统文化挖掘传承的缺失,一些民间文艺、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亡,急需拯救、恢复与传承。而因自然环境、生活待遇、发展空间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文化事业队伍中人才外流严重。三是文化资源产业化经营不到位。目前,新疆文化建设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日益呈现,但因受到传统文化事业管理体制的制约,文化资源整合难度较大,文化企业单体规模较小,导致文化产业产值总量较小,整体竞争力偏弱,文化产品市场影响力小。四是文化产品精品缺乏,“走出去”能力有待提高。新疆的文化产品的传播与其拥有的地缘优势,文化资源的丰富、独特性不相称。主要表现为一些文化产品如杂技、歌舞、音乐等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展示方面,还主要局限于为经济或宣传形象“搭台”的层面。
二、新疆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与潜力
新疆地域广袤,民族众多、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孕育了灿烂的文化,它所包涵的内容极其丰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优越的地理位置。新疆位于亚洲中心腹地,是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要冲,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八国接壤,是我国与邻国交界最多的省区之一,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通往欧洲的“咽喉”。目前已形成了民航、铁路、公路环形布局,纵贯南北、横连东西、通达率不断提高的交通网络格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为新疆文化大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丰富的自然资源。新疆地域辽阔,地理形态复杂多样,自然风光独具特色,旅游资源丰富多彩,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还是举世闻名的“瓜果之乡”。它孕育的文化在质朴中深藏博大、本真、原初性,处处展现着文化的独特、神秘与魅力。
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新疆是多教汇集地,原始宗教、萨满教、袄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先后在新疆广泛传播。古文化遗址、丝绸之路、克孜尔千佛洞、交河故城、尼雅遗址、楼兰遗址等丰富的文化遗迹享誉中外。《十二木卡姆》获联合国“世界人类口头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英雄史诗《玛纳斯》等1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优秀的文化底蕴是新疆文化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石。
多民族的异域风情。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语种地区,多元兼容并包的文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业发展素材,13个世居民族就使用着10种语言,我国四大史诗在新疆就有《玛纳斯》、《江格尔》和《格萨尔》三部。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自然崇拜、神话传说、歌谣曲赋、舞蹈、服饰、建筑、手工艺、礼仪习俗以及生存理念、生活和生产方式等在内的多种文化载体与形式,都展示了浓郁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多元性特征,民族文化绚丽多姿,独特神秘,魅力无限。
三、加快发展新疆文化产业的途径
新疆独具特色、丰厚质朴的文化资源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不竭源泉。大力挖掘和整合民族文化资源,解放文化生产力,在深度开发和挖掘保护中形成规模、做成产业、打造品牌,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的转化,是当务之急。
一是转变观念,多渠道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从传统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创新思路,着眼于市场需求,培育和扶持文化企业。加大对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造力度,加快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使之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文化企业。充分调动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积极吸引外资参与相关领域文化产业经营,使文化资源开发与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相互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份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全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阶段目标的实施与建设。加快组建具有规模优势的文化产业集团,扶持其做大做强。重视文化产品的销售推介,加大新闻媒体的强势宣传,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加强文化产品目标市场的营销,开发市场潜力。建立新疆文化产业网站,构筑快速、便捷、现代化的宣传营销网络平台,利用文化资源和品牌最引人注目的闪光点,推介新疆的文化形象和产品,扩大对外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是形成特色,打造品牌。鼓励支持特色文化产品的开发,深入挖掘、提升文化资源的内涵,探求适合产业发展的途径和模式。围绕和阗玉文化、伊犁酒文化、新疆民族风情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族歌舞、民族饰品开发、民族饮食等主题,进一步挖掘并做大做深,打造既具民族文化特色又有市场潜力的知名文化品牌。积极促进文化企业科技水平的提升,不断为静态的文化资源注入活的时代因素,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表现技巧激发文化资源的释放力、创造力,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表现力、吸引力,突出地方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文化产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统一。
四是提高国民素质,提升环境文化内涵。文化素质决定劳动力的素质。努力建立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与国民经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相适应的机制,不断夯实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设立新疆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护和扶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入挖掘、保护和传承力度,加大对优秀文学艺术原创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各民族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文化作品。鼓励各地充分挖掘本地民族文化,在异域风情上大做文章,提升文化内涵。如在城市建设、环境绿化等方面,突出新疆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在建筑风格上,努力将民族风格与现代审美统一起来,形成不同民族风格的特色建筑风景带。在环境绿化美化亮化中,将新疆的胡杨树、沙枣树、红柳等特色植物与现代城市绿化景观植物相结合,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环境绿化美化风景线,打造独具魅力的城市景观植态环境。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文化产业本身是内容产业,其核心和源头就是创造、创新和创意,这一切都取决于人的智慧。文化产业大发展,必须实施人才兴文战略。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拓宽人才选拔途径,培养和引进一批经营管理人才、文化经纪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逐步建立一支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立起引得进、留得住、用的活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企业参与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③ 新疆旅游业工作前景怎么样
随着 2015 年 7 月全国旅游援疆会议的召开,根据旅游援疆会议精神,各省区市都有责任和义务组织更多游客入疆旅游,掀起“送客入疆”的热潮;积极推动内地的企业、资金与新疆高品位旅游资源有机结合,开发新疆旅游产品,推进新疆旅游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强化人才扶疆。
④ 国家对新疆建设帮助有那些
有以下政策:
1、实施资源税费改革。
新疆地大物博但由于经济较为落后所以对资源的开发不合理,我国对新疆率先实行资源税费改革,将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2、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为了促进新疆旅游业的发展,我国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新疆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能够促进就业,带动消费,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3、扶持新疆旅游业发展。
实行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自治区每年260万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和200万元旅游宣传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以此为基数每年递增15%
4、输送和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大力支持发展新疆的基础教育,提高人口素质,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大1对新疆教育的投资力度,同时进行教育改革,向新疆输送高素质人才。
(4)新疆自治区旅游发展基金扶持项目扩展阅读:
新疆将全面落实南疆地区14年免费教育政策,推进其他地区14年免费教育,逐步实现全区15年免费教育,即学前3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
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264.10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38.60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3927.82亿元,增长10.8%;第三产业增加值3797.68亿元,增长10.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0607元,增长8.4%。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3.8%,其中,轻工业下降1.7%,重工业下降4.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降2.2%。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0.3%。
⑤ 如何领取新疆旅游补贴
五一”前去新疆旅游最高可获500元补贴
使用新疆旅游卡最高可获500元补贴,旅游卡有效期为即日起至4月30日。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划拨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向19个援疆省市赠送新疆旅游卡。本期向湖北省赠送600张。实体卡是指,在旅行社报名参团后获得的实名制卡;虚拟卡是指以手机客户端的形式实现在线预订、支付、余额查询等功能,相比前者,虚拟卡更方便、快捷。
据了解,该卡对游客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综合服务,将旅游行业的“行、游、住、食、购、娱”消费与打折集中在卡上。目前,该卡共有特约特惠商户395家,涵盖了景区、酒店、特色餐饮、特色消费品等。
凡在指定时间段,与湖北省旅游局确定的组团旅行社,签订前往新疆旅游合同并交付旅游团款的市民,均可获赠一张500元面值的新疆旅游卡,以自助游方式前往新疆旅游的市民也可获赠新疆旅游卡。
赠送规则是:办理并充值500元的赠送50元,充值3000元赠送500元,充值金额最多3000元。游客还可通过登录新疆旅游官方网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新疆旅游卡手机客户端(即虚拟卡),在线预订购买旅游服务,按照赠送规则同样能享受现金赠送。
⑥ 新疆实行的政策有哪些
新疆具有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前景十分广阔。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旅游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旅游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旅游业正在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最具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了旅游业向西倾斜的力度,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这些,都极大地促进新疆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新疆旅游业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与旅游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新疆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相比,优势和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为进一步加快新疆旅游业发展,特做以下决定: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的新兴产业之一。 中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加快新疆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决定将旅游业列为全区经济发展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充分利用新疆的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尽快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利用旅游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努力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强区的跨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大旅游发展战略。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和发展名牌旅游产品,最大限度地促进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化,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和辐射功能,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以旅游业的大发展推动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旅,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2、坚持以国际旅游为先导,边境旅游为支撑,国内旅游为基础的发展方针; 3、坚持把旅游业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 4、坚持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突出特色、重点开发,大力开发特色旅游精品; 5、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开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良性循环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目标 (四)总体目标。在2005年把新疆建成我国连接中亚和欧洲的重要国际旅游地区,旅游总收入排名进入全国中上水平,成为21世纪初全国旅游最具活力、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以"丝绸之路"为主线,树立起新疆旅游的国际品牌形象,使高品位的自然景观和浓郁的民族风情文化景观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精品,新疆旅游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整体形象和占有份额大幅度提高,旅游设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重点旅游景区间形成快捷、安全、高效的旅游交通网络,旅游经济总量和实力明显提高。到2011年,旅游产业实力进一步巩固、壮大,实现从旅游经济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的历史性跨越。 (五)旅游经济增长目标。到2005年,实现旅游发展倍增计划。 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0.9%,达到136.82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全区GDP的7.45%以上。其中: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年均增长7.9%,达到38.64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9.5%,达到1.64亿美元;国内旅游者人数年均增长9.5%,达到1338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1%,达到123.21亿元人民币。 (六)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客源市场,到2005年,在保持独联体、日本、美国、韩国等国入境者稳定增长的情况下,东南亚、欧洲、中东市场得到进一步开发。国内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拓展,全年旅游接待人数超过100万人次的地区达到6个,超过300万人(次)的地区达到4个。旅游星级宾馆超过400家,力争3至4家国际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国际旅行社,2至3家国内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国内旅行社,2家旅游企业公司成为上市公司。 三、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七)进一步加快发展以五大旅游区为重点的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喀纳斯生态旅游区应以加快开发喀纳斯湖、白哈巴河、乌伦古湖等生态旅游为重点;以天池和博斯腾湖为重点的风景旅游区,应建成观光、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目的地;以吐鲁番为重点的古文化遗址旅游区,应围绕丝绸之路,深入挖掘古文化遗址的深刻内涵;喀什民俗风情旅游区要突出浓郁民俗、民风、民情的渲染;伊犁塞外江南旅游区以伊宁市为中心,加快那拉提、唐布拉景区建设,成为观光、休闲、度假的旅游胜地。 (八)加快旅游名城建设步伐。2005年前,把乌鲁木齐、吐鲁番、库尔勒建成国际知名旅游城市;把喀什、伊宁、哈密、阿勒泰、阿克苏、石河子、克拉玛依、昌吉等市建成全国优秀旅游城市。2011年,把乌鲁木齐、吐鲁番、库尔勒、阿勒泰、伊宁、喀什建成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功能齐全,交通便捷的国际旅游城市。 (九)开发建设旅游精品线路。以"丝绸之路"为主线,以"三线"为骨干,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大旅游线路网络。重点建设、推出的"三线"是:吐鲁番-库尔勒-塔中-和田-喀什线,主要以体验民俗风情、历史访古、长寿文化、探险、观光、考察为主;乌鲁木齐-天池-克拉玛依-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线,主要以生态观光、工业旅游、休闲、度假为主;乌鲁木齐-奎屯-乔尔玛-那拉提-巴音布鲁克-金沙滩-乌鲁木齐线,以农业旅游、休闲、观光、考察为主。同时,继续抓好旅游购物、冰雪风光、商务旅游、都市风光、探险考察、民俗风情旅游等多功能精品线路的推广。 (十)开发名牌旅游产品。要坚持面向世界、面向市场、统筹规划、围绕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尽快开发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影响大、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2005年前,把天池、喀纳斯、葡萄沟、南山西白杨沟、金沙滩等建成成熟的、与国际接轨的世界级旅游精品;2011年前,全区重点旅游地州市均有1至2个世界级或国家级旅游精品。 四、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大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十一)大力拓展海内外旅游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充分利用新疆向西开放的地缘优势,继续巩固、拓展与中亚、西亚及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购物市场,着力开发美国、日本、韩国、西欧市场,努力扩大台港澳市场,形成多元化的入境客源市场格局。积极发展国内旅游,加强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周边省(区)旅游市场的协作,重视挖掘区内客源市场潜力。 (十二)办好旅游节庆活动。大力开发、发展会展旅游、商务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都市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节庆旅游等新兴旅游市场,积极申办、组织各种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展览、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活动,借势造市,形成良好的旅游效应。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努力把乌鲁木齐"乌洽会"、吐鲁番葡萄节、博州那达慕大会、喀什达瓦孜等办成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旅游节庆活动。 (十三)重视旅游整体形象的包装和宣传。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新疆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单位要与旅游部门密切配合,开辟旅游专栏节目,并积极向中央新闻单位和国内外传播媒体输送、交流宣传新疆的旅游节目,重点推出新疆旅游名牌。各级外宣、外事、旅游、文化、新闻、影视等部门要积极邀请国内外新闻记者、旅行商及名人名家等,到新疆重点旅游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和采访,尽快提高新疆旅游产品的知名度。 (十四)完善旅游宣传促销手段。运用影视、歌曲、广告、互联网等多种宣传促销形式,提高宣传促销的影响力、覆盖面和科技含量,增强旅游宣传促销实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各旅游单位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及各种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简化赴海外促销人员审批程序,实行一年申请、一年有效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在主要客源国(地区)设立旅游宣传促销窗口或办事处,与国家旅游局驻外办事处密切合作,努力推销新疆旅游品。 五、强化旅游管理,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旅游环境 (十五)加快旅游法制建设。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性旅游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健全旅游法制体系。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尽快组建新疆旅游执法大队,提高旅游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全区统一的旅游投诉电话系统,及时受理投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进一步调整、充实旅游发展规划。要按照自治区"十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继续抓紧做好全区《旅游发展规划》的充实完善工作。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特色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旅游发展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旅游景区(点)的永续利用。 (十七)认真做好旅游开发项目的立项工作。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旅游开发项目,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要统筹考虑旅游开发项目,对那些符合新疆旅游投资导向、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项目,要优先纳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予以积极支持。自治区计划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规划和项目管理工作。各地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基建技改计划时,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旅游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对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旅游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要按照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十八)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全区各地和重点旅游地区政府要建议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处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十九)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责任制,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重点旅游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都要制定旅游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以110、120为中心建立社会联动系统,及时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处理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和其它突发事件。 (二十)加速形成旅游社、旅游饭店、旅游定点企业的规范服务标准。加强旅游企业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牢固树立服务质量第一的观念。强化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管理,规范导游解说和团队运作。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将更多的旅游饭店纳入星级饭店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继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提高新疆饭店管理总体水平。切实加强对旅游购物等定点单位和旅游车辆的管理。 (二十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级旅游区(点)。在继续巩固和发展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库尔勒市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创建城市范围,力争早日将喀什市、阿勒泰市、伊宁市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全区重点旅游市、县开展建设"旅游强市(县)"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旅游经济实力和在全国的知名度。积极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规范景区景点的设施标准、服务质量,争创国家颁布的"A"级旅游景区(点),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点)的综合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十二)加速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立旅游人才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区内院校旅游专业的办学优势,加快培养高、中级旅游管理人才和实用人才,优化旅游行业队伍的学历和职称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抓好旅游企业重点是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工作,健全员工持证上岗制度,到2005年,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十三)营造良好的旅游大环境。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各执法检查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途中拦截检查旅游车辆,旅游城市要为旅游车辆入城提供方便。加强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沿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居民文明程度,共同塑造和维护新疆旅游的良好形象。 (二十四)认真做好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工作。要严格制定科学的开发和保护方案,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决杜绝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盲目开发、低水平开发和破坏性开发,努力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十五)大力发展边境旅游。要充分发挥旅游中心城市和边境口岸的地缘优势。 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着力改善边境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建立与边境旅游相适应的市场体系和服务功能。 六、围绕旅游发展加速交通建设,完善旅游配套功能 (二十六)加快旅游航空交通建设。把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建成西部国际旅游的主要进出口岸,形成连接主要旅游客源国、省内外重点旅游城市及旅游景区的旅游航空网络。围绕主要客源国市场开拓,积极开辟乌鲁木齐至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及欧洲等国际航线。围绕重点旅游景区加快区内航空支线建设。 (二十七)建成高等级旅游公路网络。围绕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尽快形成乌鲁木齐至各主要旅游城市、旅游景区,以及旅游城市、旅游景区间的高等级旅游公路网络。交通部门要在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上增开旅游客运专线。加快建设乌鲁木齐-托克逊-库尔勒、奎屯-伊宁高等级公路;改造升级伊宁-新源、奎屯-乔尔玛-巴音布鲁克-金沙滩、阿克苏-库车-库尔勒、喀什-红其拉甫、阿图什-喀什-奥依塔克等干线公路及旅游公路。 (二十八)发展铁路旅游运输网络。围绕西部大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提高兰新铁路线路的利用率,尽快形成新疆与内地省(区、市)旅游城市、乌鲁木齐与区内旅游城市的铁路旅游运输网络。提高旅游列车档次和运行速度,增开"朝发夕至"豪华舒适的旅游专列。 (二十九)完善旅游配套功能。各地、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尽快完善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沿线的通信、邮政、电力、银行、医疗、供水、餐饮、环保等服务设施和功能。彻底治理旅游景区(点)脏、乱、差现象,加快公共厕所工程建设,坚持"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风景区(点)、旅游线路沿线的加油站、停车场等没有建立规定水冲厕所和环保厕所的,旅游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七、实行政策倾斜,扶持旅游业发展 (三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自治区计划、财政、旅游等部门要积极想办法争取国债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计划、财政部门要确保自治区每年260万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和200万元旅游宣传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以此为基数每年递增15%。各地也要不断加大对旅游业的财力支持。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上市发行股票等方式进行融资。 (三十一)充分发挥口岸优势,搞活边境旅游。要进一步简化出入境手续和旅游购物通关检验手续。要利用新疆与哈萨克斯坦口岸边民互市免签证的便利条件,不断扩大旅游购物贸易,并在税费征收上予以优惠。外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商业银行在定点旅游购物市场、边境口岸设立外汇兑换点,为游客提供方便,防止外汇流失或进入黑市进行非法交易。自治区外办、公安等部门要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我方人员赴哈方边境地区进行"一日游"或"多日游",以及在新疆主要城市和重点边境口岸对境外游客实行72小时免签证和落实签证有关政策。对于赴海外旅游促销人员的审批,实行一次申请、一年有效的办法。同时,抓紧新增13个开放县(市)的有关报批工作。 (三十二)充分发挥市场价格机制作用,合理运用旅游景区(点)票价调节淡旺季游客流量;民航部门要加大民航机票分季节、时段、航线进行差别定价的力度。 (三十三)对宾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各地要加大对旅游宾馆、饭店缴纳各种费用情况的检查清理力度,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该减少的要减少,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 (三十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旅游投资者解决在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对经营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认定,自企业开业之日起,3年内免缴生产经营场所房产税。对旅游经营项目用地,只收征地费,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三十五)继续大力推进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强县"活动。对人选的旅游城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在基础设施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三十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各种经济成份在新疆投资旅游建设、兴办合资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企业。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国家、集体、部门、企业、个人一齐上,内外资一起上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方方面面的人力、物力、财务投入旅游业,努力扩大旅游发展规模,积极完善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有关部门要认真筛选好的旅游设施项目并争取进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外商进行投资。鼓励新疆旅游企业参与国内区域性经济合作,加强与区外旅游企业的合作交流。 (三十七)鼓励开发生产旅游纪念品和旅游商品;对开发生产旅游纪念品的经营者享受免征3年所得税的政策。 八、切实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领导 (三十八)各级党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政府主导型的旅游业发展战略,加强对旅游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和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行业的管理职能。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旅游产业意识,主动配合旅游部门工作,增强为发展新疆旅游业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观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各方面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三十九)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严格实行旅行社准入制度,凡未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要不断规范旅行社、导游人员的经营行为,健全投诉机制,完善处理程序,提高投诉结案率,依法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旅游业务、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黄、赌、毒". (四十)加强旅游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切实做好旅游区(点)和旅游城市的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卫生防疫等工作。要建立预警联动系统;制定旅游安全、消防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防止旅游意外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者安全。 (四十一)自治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发挥其宏观协调作用,坚持例会制度,及时协调处理全区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人大要抓紧制定《旅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治区旅游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
⑦ 求《关于促进新疆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的全文
天山网讯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於促进新疆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说,新疆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下,旅游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各地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识日益增强,对旅游的投入不断增加,旅游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旅游服务品质不断提高,旅游产品日益丰富,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的综合产业体系。当前,我区旅游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关於把新疆建设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将旅游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营造有利於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积极发展旅游业。
通知说,在“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主要用於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促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旅游局要本著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统筹安排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使我区景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二五”期间有较大改善。
通知说,加大“十二五”期间旅游业税收政策支援力度。自2011年起,对自治区境内从事A级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及在A级旅游景区景点从事旅游服务经营的企业,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自用房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1年起,对自治区境内的旅行社,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自用房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1年起,对自治区境内从事旅游纪念品生产、加工的企业,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自用房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企业,可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通知说,对在自治区困难地区新办的属於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在2011年—2015年,减半徵收期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期满后,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自2011年起,对自治区境内除市、县城区以外的A级景区景点范围内,主要为景区景点服务的宾馆,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自用房房产税和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A级旅游景区景点、宾馆、旅游纪念品生产加工的范围等具体事宜,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确定。
⑧ 我在新疆有个旅游项目想找个合伙人或投资人该怎么做
新疆旅游要胆子大才行
⑨ 新疆旅游补助500元到哪里拿
已经来结束了,这个是2014年的政策
“五一源”前去新疆旅游最高可获500元补贴
使用新疆旅游卡最高可获500元补贴,旅游卡有效期为即日起至4月30日。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划拨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向19个援疆省市赠送新疆旅游卡。本期向湖北省赠送600张。实体卡是指,在旅行社报名参团后获得的实名制卡;虚拟卡是指以手机客户端的形式实现在线预订、支付、余额查询等功能,相比前者,虚拟卡更方便、快捷。
据了解,该卡对游客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综合服务,将旅游行业的“行、游、住、食、购、娱”消费与打折集中在卡上。目前,该卡共有特约特惠商户395家,涵盖了景区、酒店、特色餐饮、特色消费品等。
凡在指定时间段,与湖北省旅游局确定的组团旅行社,签订前往新疆旅游合同并交付旅游团款的市民,均可获赠一张500元面值的新疆旅游卡,以自助游方式前往新疆旅游的市民也可获赠新疆旅游卡。
赠送规则是:办理并充值500元的赠送50元,充值3000元赠送500元,充值金额最多3000元。游客还可通过登录新疆旅游官方网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新疆旅游卡手机客户端(即虚拟卡),在线预订购买旅游服务,按照赠送规则同样能享受现金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