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品的特征有
【摘 要】旅游产品是旅游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其复合概念的内涵界定对开展旅游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学界和业界对这个概念尚有争议,由于使用的角度不同,界定的视角也就有了不同的标准。本文在界定旅游产品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旅游产品的基本特征,提出了旅游产品文化功能的可持续开发对策。
【关键词】旅游产品;文化特征;文化功能;可持续开发对策
一、旅游产品的文化特征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旅游产品的概念尚有争议,由于使用的角度不同,界定的视角也就有了不同的标准。国外对旅游产品的界定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如下两种:史密斯对旅游产品的概念提出了一种解释模型,这种模型在平面上为一圈层结构,核心为物质基础(P),依次向外第一层是服务(S),第二层为接待业(H),第三层是游客的选择自由(FC),最外层为游客的参与机会(I)。史密斯是在客观的物质条件上注重了旅游者的主观意愿;米迪兰敦则认为,旅游产品实际上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综合概念,包括旅游者从出门旅游开始到旅游回家期间所有涉及的设施与服务所共同构成的综合体;第二是指某一特定的具有商业性的物品,如吸引物、接待设施、交通、服务等。国内旅游学界关于旅游产品较为公认的定义主要是经济学家给出的。传统旅游经济学派以林南枝、陶汉军为代表,他们依据旅游经济活动的参与主体从三个视角来界定旅游产品,即从旅游者来看,是自己花费了一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所换取的一次旅游经历;景区旅游经营者认为是他们凭借旅游吸引物、交通和旅游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用以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的全部服务;旅行社则认为是以旅游资源为原料,以行、游、住、食、购、娱等诸要素及各个环节的服务为零部件,针对客源市场需求,按照一定的主题,设计、加工、制作、组合而成的旅游线路。新兴旅游经济学派主要以王大悟、魏小安为代表。他们从功能上来界定旅游产品的概念,认为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需要,而向旅游市场提供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的总和”。他们把旅游产品理解为“物品+服务”,旅游产品构成中既有有形的物品要素,又有无形的服务要素。当今旅游学界大多赞同这一的定义。那么,如果我们从旅游者的消费方式和特征来看,这个旅游消费和旅游供给同步实现的完整过程包含了旅游者旅游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要素:旅游吸引物的文化蕴含与主题、旅游设施的文化内涵与风格、旅游服务与管理的文化指向、旅游产业的文化定位等等,其核心因素是便是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中所含的文化特征。而文化是旅游的内涵和深层表述,是旅游者的出发点与归结点,是旅游景观吸引力的渊源,是旅游业经营的灵魂。旅游者出游主要是出于了解异地文化的动机,旅游既是文化的消费过程,也是文化的创造过程。而旅游则是实现文化的教化和娱乐功能的良好载体,是对文化的挖掘、提炼和弘扬,是两种不同地域文化的际遇与整合。因此,我们认为,从文化学视角来看,但凡是能够吸引旅游者产生文化旅游动机,并可以被利用来开展文化旅游活动的各种自然、人文客体或其它因素我们都可以称之为旅游产品。在产品形态上既有物化形态的实在物,也有非物化形态的模式或意境,主要体现为旅游目的地的物化景观文化、生活方式、制度和观念文化等。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和消费指向,文化旅游产品的特征概括为八个方面:(1)非物质性。这种非物质东西的实质、主要内容是一种服务。比如,桂林的乐满地主题公园,旅游者只有亲自来到桂林,才能享受到它带给自己的快乐.(2)不可转移性。文化旅游产品的不可转移性主要表现在旅游服务所凭借的吸引物和旅游设施无法从旅游目的地运输到客源所在地供游客消费,且只能以文化旅游产品的信息传递引起购买者的流动来实现。(3)服务性。服务性产品是能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实体或过程,而服务仅是一种行为、一种活动、一种可以被用以交换的无形产品。(4)异地文化特性。任何旅游产品都有自己特定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旅游产品的利用价值和功能、开发利用方向都不一样。(5)文化创造特性。旅游产品大多是人类在其发展过程中自身创造的,不是天然固有的,即便是纯粹的自然旅游资源,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过程中也会不可避免的打上人类的标记。(6)时代特性。由于文化是一个不断变迁的现象,旅游者的动机和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旅游产品也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7)在产品形态上,文化旅游资源既有物化形态的实在物,也有非物化形态的模式或意境。物化形态可以是显性的、具体的或可明确被感知的(如古迹、古物、建筑等);非物化形态主要是隐性的,但仍可以不同程度地感觉到它的存在(如民俗、表演、歌曲、制度等),并可以通过象征、渲染等手段,将其从精心营造的旅游文化场景中揭示和显现出来。(8)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的多元可变性。由于文化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人类物质和精神成就的总和,所以导致文化旅游的动机和需求也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同样,由于旅游者的个体差异(需求差异、消费差异、感知差异等),旅游产品的内涵也带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旅游产品文化功能的可持续开发
产品开发是指向市场提供新产品或改进产品,开发者应掌握市场的需要,依此设法增强或转变产品的特色,建立合理的档次结构和类型结构,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旅游产品的开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现有旅游文化产品的改进,即对现有产品进行价值分析和功能分析,确认旅游消费者所喜欢和追求的必要功能,补充缺乏功能,高效地实现产品价值;二是旅游新产品的开发,是指开发商发现旅游市场产品新的核心利益需求后,生产并提供从核心产品到附助产品的全新产品,以满足旅游市场的新需求。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文化旅游对旅游产品开发的意义在于文化旅游是以需求为中心,强调需求结构升级,即从生存、发展升级到自我实现,以及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考虑生产的经济形态。对比以往中国旅游产品开发的状况,我们如今对在旅游产品开发中融入更多有针对性的文化要素,提升旅游产品的市场价值有了更多、更深刻的认识。但是,就中国总体情况来看,旅游产品开发大多仍在使用单纯展示资源,卖初级产品,粗放式的浅层开发模式,这势必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旅游资源的各种旅游功能和应有的效益,造成旅游资源的浪费和闲置。因此,因地制宜,挖掘现有旅游资源的科学文化内涵、释放旅游文化势能,进一步对现有旅游资源进行整合,是提高中国旅游总体效益的有效途径。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中国许多旅游资源的科学文化内涵及其价值,国内外学术界早有相当的研究成果及定论,但由于长期处于以单纯的展示自然山水风光为主要旅游产品开发模式的现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与国外众多依靠旅游资源的科学文化内涵发展起来的旅游名胜地相比,中国许多的优质旅游资源的科学文化内涵还只“待字闺中”,未被人识。因此,我们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将文化功能充分融入旅游产业的其中,从而实现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1.不断丰富旅游资源文化内涵。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关键是如何把文化渗透、融合、揉进各类旅游产品的开发中,使其有灵魂、有主线、有品位。针对有形文化旅游资源,产品在开发时要使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为旅游活动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的血液和动力,使它“活”起来。针对无形文化旅游资源,特别是一些文化遗存,挖掘其文化深度内涵,可以通过一定的设施和活动,营造文化氛围,使文化内涵通过一定的“物化”载体展现出来,让游客能真实地感受到其中的品味,获得教益,从总体上增强对游客的感官冲击度、情景体验度、情绪调动度、信息接受度。
2.以市场为导向原则,努力实现文化旅游产品的功能.这就要求开发者以市场为标准,根据游客需求,针对不同市场群体,结合文化旅游资源特征,以文化为导向,推出多层次、多样化的个性产品,开发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文化旅游。因此在开发中应针对市场不同层次的需求,创造能满足游客文化消费要求且能激发旅游者兴趣的旅游产品。
3.体现特色和品位,突出文化主体。从发展的趋势上看,没有参与性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是难以吸引游客的。所以,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应以鲜明的特色为形式,以丰厚的品位为内涵,以人本主义精神为本质。突出“文化为根,以人为本”,突出和强化文化旅游产品、文化旅游场景或环境的文化性。由于文化具有相对的民族性,因此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要注意突出文化主题,紧扣景区文脉,适当强化和突出,不能偏离、淹没其主流特色。
4.完善相关法律,加强资源保护。文化旅游资源中大多为不可再生资源,鉴于开发中有可能破坏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行为,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以保障文化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避免短期行为。如中国政府已于1982年颁布《文物保护法》,1988年颁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为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中国于1985年签署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列入2007年立法规划。这些都是中国历史文化游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避免破坏行为发生的一些必要措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能有效的规范市场秩序,进行合理有效开发,使旅游资源在开发时既能让当代人享用,又能为后人传承借鉴。
5.综合性开发原则。旅游产品的综合开发性原则是由旅游活动的综合性和旅游需求的多样性决定的。根据旅游系统理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六大主要构成要素,对旅游者来说这些是一个整体,而为之提供服务的除旅游行业外,还涉及到文物、林业、建筑、交通、卫生、电信、教育等行业和部门。旅游活动的顺利开展需要这些部门和行业的协作、配合和支持。因此,文化旅游的开发必须围绕旅游者的核心利益,提供与产品配套的设施和服务,做足文化氛围,以争取更大的客源市场。
6.创新性原则。文化旅游是一项充满憧憬、创意的文化活动,树立创新意识对于发展文化旅游业显得特别重要。一方面,那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文化理念的创; 另一方面,深厚的文化内涵必须通过创新的文化表现手段和表现形式来展示,以适应当代旅游者审美的要求,符合当下科技社会发展水平。所以,文化旅游在开发时必须坚持不断创新。如中国现已开发且获得成功的深圳华侨城主题公园。依靠不断的产品创新,深圳华侨城培植起了旅游主题公园的品牌,将文化创新融入旅游产品创新中,从而提升了华侨城的旅游功能和品牌形象,创造着中国旅游产品的国际化竞争力。从1989年最初“锦绣中华”的建成,到之后开发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主题公园、“世界之窗”、“欢乐谷”等人造景点相继建成,四大主题园构成的华侨城享誉海内外,给深圳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不俗的业绩。这充分说明了旅游产品的创新大有可为。
Ⅱ 旅游产品有哪些层次有哪些特征
旅游产品的层次主要取决于你选择的路线和你要求的食宿标注。
内容主要包括:吃、住、行、游、购、娱
旅游产品的综合性
(二)旅游产品的同一性
(三)旅游产品的分权性
(四)旅游产品的替代性
(五)旅游产品的脆弱性
(六)旅游产品的区域性
Ⅲ 名词解释:旅游产品特征,求大神帮忙下,也就是它的概念这样的
【摘 要】旅游产品是旅游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其复合概念的内涵界定对开展旅游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学界和业界对这个概念尚有争议,由于使用的角度不同,界定的视角也就有了不同的标准。本文在界定旅游产品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旅游产品的基本特征,提出了旅游产品文化功能的可持续开发对策。
【关键词】旅游产品;文化特征;文化功能;可持续开发对策
一、旅游产品的文化特征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旅游产品的概念尚有争议,由于使用的角度不同,界定的视角也就有了不同的标准。国外对旅游产品的界定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如下两种:史密斯对旅游产品的概念提出了一种解释模型,这种模型在平面上为一圈层结构,核心为物质基础(P),依次向外第一层是服务(S),第二层为接待业(H),第三层是游客的选择自由(FC),最外层为游客的参与机会(I)。史密斯是在客观的物质条件上注重了旅游者的主观意愿;米迪兰敦则认为,旅游产品实际上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综合概念,包括旅游者从出门旅游开始到旅游回家期间所有涉及的设施与服务所共同构成的综合体;第二是指某一特定的具有商业性的物品,如吸引物、接待设施、交通、服务等。国内旅游学界关于旅游产品较为公认的定义主要是经济学家给出的。传统旅游经济学派以林南枝、陶汉军为代表,他们依据旅游经济活动的参与主体从三个视角来界定旅游产品,即从旅游者来看,是自己花费了一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所换取的一次旅游经历;景区旅游经营者认为是他们凭借旅游吸引物、交通和旅游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用以满足其旅游活动需求的全部服务;旅行社则认为是以旅游资源为原料,以行、游、住、食、购、娱等诸要素及各个环节的服务为零部件,针对客源市场需求,按照一定的主题,设计、加工、制作、组合而成的旅游线路。新兴旅游经济学派主要以王大悟、魏小安为代表。他们从功能上来界定旅游产品的概念,认为旅游产品是“旅游经营者为了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需要,而向旅游市场提供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的总和”。他们把旅游产品理解为“物品+服务”,旅游产品构成中既有有形的物品要素,又有无形的服务要素。当今旅游学界大多赞同这一的定义。那么,如果我们从旅游者的消费方式和特征来看,这个旅游消费和旅游供给同步实现的完整过程包含了旅游者旅游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要素:旅游吸引物的文化蕴含与主题、旅游设施的文化内涵与风格、旅游服务与管理的文化指向、旅游产业的文化定位等等,其核心因素是便是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中所含的文化特征。而文化是旅游的内涵和深层表述,是旅游者的出发点与归结点,是旅游景观吸引力的渊源,是旅游业经营的灵魂。旅游者出游主要是出于了解异地文化的动机,旅游既是文化的消费过程,也是文化的创造过程。而旅游则是实现文化的教化和娱乐功能的良好载体,是对文化的挖掘、提炼和弘扬,是两种不同地域文化的际遇与整合。因此,我们认为,从文化学视角来看,但凡是能够吸引旅游者产生文化旅游动机,并可以被利用来开展文化旅游活动的各种自然、人文客体或其它因素我们都可以称之为旅游产品。在产品形态上既有物化形态的实在物,也有非物化形态的模式或意境,主要体现为旅游目的地的物化景观文化、生活方式、制度和观念文化等。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和消费指向,文化旅游产品的特征概括为八个方面:(1)非物质性。这种非物质东西的实质、主要内容是一种服务。比如,桂林的乐满地主题公园,旅游者只有亲自来到桂林,才能享受到它带给自己的快乐.(2)不可转移性。文化旅游产品的不可转移性主要表现在旅游服务所凭借的吸引物和旅游设施无法从旅游目的地运输到客源所在地供游客消费,且只能以文化旅游产品的信息传递引起购买者的流动来实现。(3)服务性。服务性产品是能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实体或过程,而服务仅是一种行为、一种活动、一种可以被用以交换的无形产品。(4)异地文化特性。任何旅游产品都有自己特定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旅游产品的利用价值和功能、开发利用方向都不一样。(5)文化创造特性。旅游产品大多是人类在其发展过程中自身创造的,不是天然固有的,即便是纯粹的自然旅游资源,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过程中也会不可避免的打上人类的标记。(6)时代特性。由于文化是一个不断变迁的现象,旅游者的动机和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旅游产品也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7)在产品形态上,文化旅游资源既有物化形态的实在物,也有非物化形态的模式或意境。物化形态可以是显性的、具体的或可明确被感知的(如古迹、古物、建筑等);非物化形态主要是隐性的,但仍可以不同程度地感觉到它的存在(如民俗、表演、歌曲、制度等),并可以通过象征、渲染等手段,将其从精心营造的旅游文化场景中揭示和显现出来。(8)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的多元可变性。由于文化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人类物质和精神成就的总和,所以导致文化旅游的动机和需求也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同样,由于旅游者的个体差异(需求差异、消费差异、感知差异等),旅游产品的内涵也带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旅游产品文化功能的可持续开发
产品开发是指向市场提供新产品或改进产品,开发者应掌握市场的需要,依此设法增强或转变产品的特色,建立合理的档次结构和类型结构,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旅游产品的开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现有旅游文化产品的改进,即对现有产品进行价值分析和功能分析,确认旅游消费者所喜欢和追求的必要功能,补充缺乏功能,高效地实现产品价值;二是旅游新产品的开发,是指开发商发现旅游市场产品新的核心利益需求后,生产并提供从核心产品到附助产品的全新产品,以满足旅游市场的新需求。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文化旅游对旅游产品开发的意义在于文化旅游是以需求为中心,强调需求结构升级,即从生存、发展升级到自我实现,以及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考虑生产的经济形态。对比以往中国旅游产品开发的状况,我们如今对在旅游产品开发中融入更多有针对性的文化要素,提升旅游产品的市场价值有了更多、更深刻的认识。但是,就中国总体情况来看,旅游产品开发大多仍在使用单纯展示资源,卖初级产品,粗放式的浅层开发模式,这势必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旅游资源的各种旅游功能和应有的效益,造成旅游资源的浪费和闲置。因此,因地制宜,挖掘现有旅游资源的科学文化内涵、释放旅游文化势能,进一步对现有旅游资源进行整合,是提高中国旅游总体效益的有效途径。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中国许多旅游资源的科学文化内涵及其价值,国内外学术界早有相当的研究成果及定论,但由于长期处于以单纯的展示自然山水风光为主要旅游产品开发模式的现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与国外众多依靠旅游资源的科学文化内涵发展起来的旅游名胜地相比,中国许多的优质旅游资源的科学文化内涵还只“待字闺中”,未被人识。因此,我们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将文化功能充分融入旅游产业的其中,从而实现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1.不断丰富旅游资源文化内涵。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关键是如何把文化渗透、融合、揉进各类旅游产品的开发中,使其有灵魂、有主线、有品位。针对有形文化旅游资源,产品在开发时要使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为旅游活动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的血液和动力,使它“活”起来。针对无形文化旅游资源,特别是一些文化遗存,挖掘其文化深度内涵,可以通过一定的设施和活动,营造文化氛围,使文化内涵通过一定的“物化”载体展现出来,让游客能真实地感受到其中的品味,获得教益,从总体上增强对游客的感官冲击度、情景体验度、情绪调动度、信息接受度。
2.以市场为导向原则,努力实现文化旅游产品的功能.这就要求开发者以市场为标准,根据游客需求,针对不同市场群体,结合文化旅游资源特征,以文化为导向,推出多层次、多样化的个性产品,开发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文化旅游。因此在开发中应针对市场不同层次的需求,创造能满足游客文化消费要求且能激发旅游者兴趣的旅游产品。
3.体现特色和品位,突出文化主体。从发展的趋势上看,没有参与性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是难以吸引游客的。所以,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应以鲜明的特色为形式,以丰厚的品位为内涵,以人本主义精神为本质。突出“文化为根,以人为本”,突出和强化文化旅游产品、文化旅游场景或环境的文化性。由于文化具有相对的民族性,因此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要注意突出文化主题,紧扣景区文脉,适当强化和突出,不能偏离、淹没其主流特色。
4.完善相关法律,加强资源保护。文化旅游资源中大多为不可再生资源,鉴于开发中有可能破坏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行为,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以保障文化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避免短期行为。如中国政府已于1982年颁布《文物保护法》,1988年颁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为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中国于1985年签署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列入2007年立法规划。这些都是中国历史文化游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避免破坏行为发生的一些必要措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能有效的规范市场秩序,进行合理有效开发,使旅游资源在开发时既能让当代人享用,又能为后人传承借鉴。
5.综合性开发原则。旅游产品的综合开发性原则是由旅游活动的综合性和旅游需求的多样性决定的。根据旅游系统理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六大主要构成要素,对旅游者来说这些是一个整体,而为之提供服务的除旅游行业外,还涉及到文物、林业、建筑、交通、卫生、电信、教育等行业和部门。旅游活动的顺利开展需要这些部门和行业的协作、配合和支持。因此,文化旅游的开发必须围绕旅游者的核心利益,提供与产品配套的设施和服务,做足文化氛围,以争取更大的客源市场。
6.创新性原则。文化旅游是一项充满憧憬、创意的文化活动,树立创新意识对于发展文化旅游业显得特别重要。一方面,那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文化理念的创; 另一方面,深厚的文化内涵必须通过创新的文化表现手段和表现形式来展示,以适应当代旅游者审美的要求,符合当下科技社会发展水平。所以,文化旅游在开发时必须坚持不断创新。如中国现已开发且获得成功的深圳华侨城主题公园。依靠不断的产品创新,深圳华侨城培植起了旅游主题公园的品牌,将文化创新融入旅游产品创新中,从而提升了华侨城的旅游功能和品牌形象,创造着中国旅游产品的国际化竞争力。从1989年最初“锦绣中华”的建成,到之后开发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主题公园、“世界之窗”、“欢乐谷”等人造景点相继建成,四大主题园构成的华侨城享誉海内外,给深圳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不俗的业绩。这充分说明了旅游产品的创新大有可为。
Ⅳ 论述旅游产品的特点
旅游产品的特点: 旅游产品是旅游业者通过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组合。即旅游目的地向游客提供一次旅游活动所需要的各种服务的总和。
Ⅳ 旅行社产品有哪些特征
旅行社产品的特征
旅游产品是旅行社的经营对象,是旅行社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当它具体到旅行社产品的组合中并成功交换之后,服务也就贯穿到旅游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此,旅行社产品具有服务的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这是旅行社产品的基本特征。一般的产品构成与功能相对单一,而旅行社产品是由多种旅游吸引物、交通工具、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以及多项服务和社会公共产品组成的混合性产品,是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对吃、住、行、游、购、娱乐等各方面需要的综合性产品。其次,还表现在旅行社产品所涉及的行业众多,既有以物质为载体的如交通运输、酒店客房服务,又有以景点、娱乐、导游、保险等满足精神和心理需求的服务。由于所涉及的行业多,且单项服务产品的主导权又不在自己的掌控中,因此,旅行社产品在其组合过程中只是部分地利用或暂时地利用,不排斥其他旅游行业和其他社会单位对其旅游产品和社会公共产品的利用。所以,旅行社产品的开发、设计、服务采购又必须依赖于其他旅游产品和社会公共产品。协调各行业的关系,是旅行社业务的重要工作之一。
2.不可感知性。这是旅行社产品做为服务型产品最主要的特征。它可以从两个不同层面来理解,首先,与一般消费品如电冰箱、空调等相比,服务型产品是人类非物化劳动的凝结。在旅游活动开始之前,让人无法真切地意识到它的存在。其次,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劳务活动不会引起产品某些实物所有权的转移,并且,也不会导致产品实物形态的改变。所以,当旅游者结束旅游活动后,旅行社的“这个产品”对于他们而言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是“回忆”。由旅行社产品的不可感知性派生出了旅行社产品的不可分离性和不可贮存性。
3.不可分离性,亦称生产与消费的同一性。旅游业与其他产品生产行业有一定的区别,一般产品在从生产、流通到最终消费的过程中,往往要经过一系列的不同环节,其生产与消费的活动在时空上是分离的。假设,当购买一台空调的时候,我们对该产品的享受不会因为安装工人不太友好的态度而减少。在该安装工人离开之后,我们依然可以享受到空调机带来的舒适。而旅行社产品作为服务型产品则与之不同,它具有不可分离的特性,即产品的生产过程也就是消费过程。换言之,旅游生产者提供产品给旅游者之时,也就是旅游者消费产品之时,二者在时空上是不可分离的。由于旅行社产品最主要的形式是服务,并在一系列的服务过程中,旅游者与服务者必然直接发生联系,因而服务过程即生产过程,也就是消费的过程。也正是由于服务型产品具有不可分离性,使得旅游者只有而且必须到旅游目的地、在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生产过程中才能最终消费到产品、享受服务。
4.不可贮存性。这是一般产品区别服务型产品的又一重要特征。基于旅行社产品的不可感知及生产与消费的同时进行,使得旅行社产品不可能像一般消费产品一样被贮存起来,以备将来出售;而且旅游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亦不能将旅游产品携带回家放置。旅游者购买旅行社产品,只能购买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对旅行社产品的使用权,而不是占有该产品的所有权。如前所述,旅游者在旅游活动结束后,留给自己的只是“回忆”。当然,提供服务的各种设备可能会提前准备好,但生产出来的产品,如不当时消费就会造成损失(酒店的床位,机、车、船的空位等)。只不过这种损失不像一般产品损失那样明显,它仅表现为机会的丧失和折旧的产生。所以,旅行社产品的不可贮存性的特征要求各旅行社企业必须解决由此而引起的旅游产品供求不平衡的矛盾。也就是在供给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呈刚性,既难以增加,也无法减少。因此,旅行社在协调和处理各个旅游产品生产单位的关系就显得非常迫切。
5.异质性。也称之为“非均质性”。它是指服务的构成内容及其质量水平无法恒定且质量标准难以统一界定。假设你可以买一台与你邻居的电冰箱一模一样的产品,它们不仅外观别无二致,而且工作方式和产品质量也完全相同,异质性非常小。但旅行社产品从本质上讲就有可能是各不相同的。这是因为旅行社是以“人”为中心的服务产业,由于人类个性的存在,使得人们对于旅行社产品的质量评价很难采用统一的标准。一方面,服务者自身因素(如心理、生理状态)的影响,即使由同一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也可能会有不同的水准;另一方面,由于旅游者本身的因素(如知识水平、兴趣和爱好等)也会对旅行社产品和服务质量有着不同的理解。比如,同是参加某地一日游,有人乐而忘返,有人败兴而归;而对同一位导游的讲解,有人兴致勃勃,有人昏昏欲睡。再比如,同是游览九寨沟,如果是在“黄金周”,游客如织,熙熙攘攘,大概是一半看风景,一半看“人头”;如果是金秋十月,满山红叶辉映碧波,习习凉风中游客稀少,即使是入住同一酒店、乘坐同一汽车、同一位导游讲解,你的体验也许完全不同。
6.易波动性。旅行社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和旅游者实现旅游活动的过程涉及众多的单位和因素。而且,这些单位和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旅行社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顺利实现。旅行社不能自己掌握和控制提供给旅游者的诸多产品(如酒店、航空、餐饮以及社会公共产品等),使得旅行社的经营变得十分脆弱。此外,旅行社产品的易波动性还表现在旅游活动涉及到诸如自然灾害、战争危险、政治动荡、国际关系、政府政策、经济状况、汇率波动以及地缘文化等关系,而这些因素的变数都会引起旅游需求的变化,使得旅行社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
7.质量的后效性。与其他一般产品的质量评价不同的是,旅行社产品质量的评价是在旅游者经历旅游活动的全部过程之后才能作出判断。旅游者在购买旅行社产品之前,并不知道这个产品质量如何,而仅仅是一种“期望质量”。这种期望质量是根据所获得的有关信息对旅行社产品的质量进行的预期质量的判断。只有当旅游者实现了旅游活动之后,而且通过实际获得的感受对旅行社产品质量作出了评价,期望质量才变成了旅行社产品的真正质量。因此,旅游者对旅行社产品的质量的理解是“期望质量”和真正质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当然,旅行社的营销是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旅游活动结束后,还必须进行市场跟踪调查,分析反馈信息,改进旅行社产品,把产品和服务做得更好。
Ⅵ 旅游产品的特点是什么
具有地方特色(取材于当地)、宜制作、成本低、售价高、利润大、可批量生产。
Ⅶ 解释旅游产品的特点,并说明认识这些特点有何实际意义
旅游产品(Tourist Proct)是旅游业者通过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组合。旅游产品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可进入性和旅游服务。
旅游产品具有如下特点:
(一)综合性
从旅游者角度看,一个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产品乃是一种总体性产品,是各有关旅游企业为满足旅游者的各种需求而提供设施和服务的总和。大多数旅游者前往某一目的地旅游做出购买决定时,都不仅仅考虑一项服务或产品,而是将多项服务或产品结合起来进行考虑。例如,一个度假旅游者在选择度假目的地的游览点或参观点的同时,还考虑该地的住宿、交通、饮食等一系列的设施和服务情况。在这个意义上,旅游产品是一种综合性的群体产品或集合产品。
国外有些经济学家说,旅游业是所有工业的综合。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旅游产品的涉及面比任何经济部门都要广。任何一个部门(即一个环节)出现失误,都会导致整个产品的滞销。
(二)无形性
旅游产品是各种旅游企业为旅游者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无形的部分在旅游产品中起主导作用。产品的质量和价值是凭消费者的印象、感受评价和衡量的。
(三)不可转移性
旅游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其商品仍固定在原来的定位上。旅游者只能到旅游产品的生产所在地进行消费。这一点,一方面补充和完善了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同时也是交通运输成为实现旅游活动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后,这种买卖交易并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只是使用权的转移。
(四)时间性
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后,旅游企业只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有关产品的使用权。一旦买方未能按时使用,便须重新购买并承担因不能按时使用而给卖方带来的损失。对旅游企业来讲,旅游产品的效用是不能积存起来留待日后出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将自然消失,而且永远不复存在。因为新的一天来临时,它将表现新的价值。所以旅游产品的效用和价值不仅固定在地点上,而且固定在时间上。因此,旅游产品表现出较强时间性的特点。
(五)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
旅游产品一般都是在旅游者来到生产地点时,才予生产并交付其使用权的。服务活动的完成需要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共同参与。在这个意义上,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发生的,并在同地发生的,在同一时间内,旅游者消费旅游产品的过程,也就是旅游企业生产和交付旅游产品的过程。这种生产和消费的同步性或不可分割性是旅游产品市场营销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特点。
(六)需求弹性大与替代性强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旅游市场对旅游产品的需求弹性很大。在旅游市场中存在着平季、淡季和旺季之别,导致旅游产品的需求具有很大的弹性。
旅游产品有很强的替代性有二层意思:一是旅游虽然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需要,但不像食物、衣服等生活必需品,而是一种高层次的消费。在我国,目前旅游仍是一种高档的奢侈品,要想去旅游,就得放弃另一种需求。第二层意思是旅游者可以选择旅游线路、目的地、饭店和交通工具。
(七)后效性
旅游者只有在消费过程全部结束后,才能对旅游产品质量做出全面、确切的评价。旅游者对旅游产品质量的理解是其期望质量与经历质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期望质量是旅游者实际购买之前,根据所获得的有关旅游产品的各种信息,对产品质量进行的评价。如果期望质量高于实际的经历质量,顾客就会产生不满,也不会进行重复购买,而且会产生对企业不利的口头宣传。因此,旅游企业不能把对旅游者面对面服务的完成看做是整个销售活动的结束。
(八)脆弱性
旅游产品的脆弱性是指,旅游产品价值的实现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是由旅游产品的综合性、无形性和不可贮存的特点决定的。旅游产品各组成部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质和量的比例,提供各组成部分产品的部门或行业之间也必须协调发展,否则就会对整体旅游产品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各种自然、政治、经济、社会等外部因素,也会对旅游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旅游产品价值的实现。
Ⅷ 举例说明旅游产品的特征
最明显的特征是生产和消费同时性。旅行社为游客提供的服务只有在游客的旅游经历中才能体现出来,此时,旅行社(主要是导游)为游客提供讲解,带领,安排住宿、解决问题等服务,而游客通过这些服务才真正获得消费。。
Ⅸ 什么是旅游产品特征名词解释
从旅游业角度: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旅游吸引物、交通和旅游设施,向旅游者提供满足其旅游活动需要的服务的总称。
从旅游者角度:旅游产品是旅游者在一次旅游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经历。
旅游产品的特点:综合性,无形性,生产消费不可分割性,易于折损性,不可转移性、不易贮藏性。
Ⅹ 旅游产品的特点,论述题
楼上这些人不会也别乱答啊 答案我已经发到你邮箱里了 再次鄙视误人子弟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