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艺术文化而开发的旅游产品
❶ 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如何创新
□马勇 孙兴美 随着大众旅游和全民休闲的兴起,文化旅游受到国民的追捧和喜爱,也因此对文化旅游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文化旅游产品发展模式显然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和适应市场竞争。为此,笔者认为,我国文化旅游产品的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 首先,挖掘文化内涵,塑造主题产品。文化内涵是主题产品的核心,也是整个文化旅游产品体系的精髓。抓住文化内涵,是塑造主题产品的关键。 对于遗产遗迹类的文化产品而言,主题产品往往是遗留下来的静态遗迹,它们的塑造关键要挖掘文化的深厚性与历史的连续性,并伴以或战争或浪漫的古代故事、诗词,增添文化的灵性。 对于民俗类的文化产品而言,当地的生活习俗和现存的生活状态是主题产品的根本内涵。笔者认为,这类文化产品需要无为而治,善意的改善或包装都可能使原本的文化内涵扭曲变形,画蛇而添足。 对于创意文化产品而言,往往没有一定的实物资源依托,其主题产品的文化内涵就是一个思维概念或是某一理念,内涵如何外化到产品上,常常需要辅以创意者的创作时期和创作背景来帮助游客理解,。 其次,推陈出新,打造支撑产品。鉴于主题产品往往偏于展示文化的核心,给人以静态的品味和思索。在此基础上,体验经济时代下体现体验性、参与性、娱乐性的支撑产品亦不可缺少。 主题公园和演艺产品是目前最为突出的支撑产品。“主题文化+专项活动”的支撑模式为大多数游客所接受和喜爱,华侨城的欢乐谷便是一个成功的案例,欢乐谷竭力打造“繁华都市开心地”,让游客在各种或刺激或冒险或轻松的活动中彻底放松身心。 演艺产品中的“印象系列”的成功也为业内所赏识,“创意+资源整合”的模式在充分整合了各种自然山水、民族风情、创意思想的前提下,促成了单个旅游资源的功能提升,将文化内涵通过此种创意外化。与传统有限空间的剧院演出相比,印象系列以自然造化为实景舞台,将各种旅游要素整合在一起,借助音响、灯光、舞美等现代高科技的应用,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集聚民族性、艺术性、震撼性于一体,成功地将主题文化展现在世人面前。 再次,多点立足,打造辅助产品。辅助产品是文化旅游产品的多元映射,为主题产品和文化内涵的显现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氛围渲染,主要有旅游节庆系列、特色餐饮系列、旅游纪念品系列、旅游标识解说系列等。 旅游节庆是集聚能力较强的一种产品,能吸引和带动多方参与,同时兼具营销作用。华侨城欢乐谷除成功在园区内提供多种愉悦身心的娱乐产品外,还成功创立并推广国际滑稽节、时尚文化节、玛雅狂欢节、国际魔术节、国际流行音乐节等全年五大节庆,将“时尚文化”与“本土文化”有机结合,更充分地拓展了市场。 特色餐饮也是不可忽视的。武汉归元寺旁边的云集斋素菜馆,就在游客感受归元寺佛教文化的神圣精深之后感受另一种轻松愉快的佛文化,其餐品从形色味来看,极似荤菜,却都为豆制品所为。旅游标识解说系列并不局限于景区内部,所处城市的大环境的独特标识更能出人意料,湖北省大冶县在此方面就有所创造,由于大冶盛产铁矿,其火车站及一些城市公共设施中,就融入了很多铁元素,展现了其独特的旅游魅力。 最后,网状铺设,发展关联产品。文化旅游产品需要多角度、全方位、网状式的铺设延伸,包括书籍、游戏、玩具、服饰、影视等关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游戏和影视是目前最为突出的关联产品,书籍、玩具、服饰等还有待近一步开拓。如由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管理局与成都华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成都欢乐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研发的《青城》网络游戏以青城山—都江堰为背景,游戏力图将现实的景区场景在游戏中真实再现,让众多玩家在游戏中领略到青城山—都江堰美丽的风景,开创出新的产品领域。影视是出现较早的一种产品,但往往最初并非为某一景区或地区的产品,而是在无意中成为一种独特的影视旅游产品,如《卧虎藏龙》、《山楂树之恋》等很多成功的影视作品。随着微电影的热潮,地方旅游的微电影作品成为新的文化旅游作品。四川旅游微电影系列《爱,在四川》在网络上的热播就是最好的证明。
❷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开发形式都有哪些
1、作为文化旅游产业。这种模式通常以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适用于生产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主。
2、开发为旅游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实景或舞台演出三大产品化模式。
3、纳入旅游产品体系。这个包括四方面:A 与景区合作开展非遗展演,主要针对表演性的非遗;B 开发专项旅游活动,如农耕体验游、乡土生活等;C 开发文创产品,主要指地方性的工艺品;D 打造特色节事活动,主要指一些地方性的节庆活动,如傣族泼水节、蒙古族那达慕节等。
❸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濒危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普遍特征,有效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开发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好传承。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主要包括民间文学、曲艺、杂技、戏剧、美术、舞蹈、音乐、民俗、医药、手工技艺等。这些以民间艺术、民俗文化、民间技艺形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保护相对充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正在逐渐远离人们的生活。如何让经济发展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带动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话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应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部分。民间艺术是所有文艺形式的创作源泉,以民间艺术为素材,用世界的通用语言去表现,可以创作出电影、小说、漫画、音乐、舞蹈、美术等能够创造价值的艺术产品。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原来在不发达地区被人遗忘的民间艺术可以通过现代的科技手段进行传播,使古老的艺术得到新生。现代的流行艺术追根溯源都是从原始艺术发展而来,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艺术只是因为传承手段古老,社会环境又不断变化,而导致逐渐失传。因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成为文化产品,使它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也会是很好的保护开发。有经济的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能够得以传承。要么国家出资保护,由专人继承,保护人文活化石;要么这些传人从所继承的文化遗产中获得生存的保障。在这样的前提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不会消亡。但是完全靠国家出资保护肯定是不现实的,因此只有靠这些传人的自力更生以及各类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尤其是需要文化企业的支持。这个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专家共同协作,从信息、市场渠道、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它对于发展地方文化经济也是非常有益的。要结合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利用元素应用到文化产品的开发上。其实很多地方已经不自觉地这样做了,像梁祝传说已经有多种艺术形式,包括地方戏曲、电影、电视剧等,地方政府还借此开发旅游项目。笔者建议,将戏曲、曲艺、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制作成原汁原味的音像制品进行保护,同时用年轻人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进行宣传推广。这里要强调的是保护性开发,既要能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又能够使之得到很好的传播与继承。
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主要靠政府扶持。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最贴近大众生活,最富有生活情趣,具有纪念和象征意义,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民俗文化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与旅游业发展密不可分。前些年旅游业大搞民俗文化村,曾经火爆一时,但是新鲜感过后,便又回归沉寂。民俗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一种习惯,民俗村具有很好的展示效果,但是没有起到传承作用。模仿只能兴盛一时,关键是要深度发掘民俗的文化内涵,并开发相关独特的旅游文化产品。这一点旅游业做得还很不够。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是中国向世界展示的绝好机会,充分研究民俗文化,开发民俗旅游产品,将是文化企业关注的课题。
民间手工艺的继承及生产工艺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紧密相关。部分手工艺随着时代的发展注定消亡,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详尽记录影像资料外,还要让一部分青少年把它们作为兴趣爱好进行传承,而不是作为生存技能进行学习。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作为主导,各种社会力量进行协作才有可能实现,仅仅靠专家学者远远不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对即将失传的,由专家学者尽快进行音像资料的记录整理,保存完善的资料;对于还有一定生命力的,则需要全社会配合尽快地进行保护性开发。
❹ 旅游产品体系的旅游经济下城市旅游产品体系的内容
近现代的“大众旅游”,一般都是以自然观光和古迹览胜为特征的山水旅游,人们外出旅游,头脑里想到的往往只是某个景点、景区,至于景点景区是不是城市。他们并不在意,且很难把城市与旅游目的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其原因就在于在工业化社会,旅游与城市实际上是互相背离的。高速工业化,使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人居环境越来越差,人们工作生活紧张、压抑,人们向往逃离城市,回归自然。于是城市的旅游功能退居工业、居住、商业、交通等城市基本功能之后,仅作为旅游的主要客源地而出现。但随着后工业化的到来,城市综合实力的增强,城市环境的改善,城市功能也在向多元化发展,现代的城市已经成为一个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人口频繁流动的开放型系统。人们逐渐改变了对城市的传统看法,愈来愈多的人选择城市作为其旅游目的地,旅游开始“城市化”,城市成了旅游目的地与客源地的统一体,于是“城市旅游”便应运而生了。
旅游产品分为传统旅游产品(主要包括观光旅游产品及其升级产品、文化旅游、商务旅游、度假旅游和社会旅游产品) 和新型旅游产品。城市旅游归属传统旅游产品“观光旅游”之城市风光观光游憩和“升级观光旅游”之城市旅游(City Tourism) 和都市旅游(Urban Tourism) 之下。
城市旅游产品由三类要素构成。第一类要素是城市旅游的吸引物,包括以各种活动场馆为依托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城市自然和社会文化风貌所营造的休闲环境。这类要素是旅游者进行旅游目的地选择决策的最主要因素。第二类要素是指旅游服务体系,例如饭店、餐厅、商场、购物场所等。此类对旅游者决策的影响不是很大,但却是构成整个旅游者体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第三类要素是指各种基础设施,如公共交通、旅游信息服务等,是城市旅游的辅助部分。
虽然城市旅游产品的结构复杂,成分众多,且存在不同城市拥有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理念的现实,但从总体来讲还是有章可循的。因为无论开发什么样的旅游产品,都是以吸引和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为目标的。因此,城市旅游产品从内涵上应从以下方面来构建: 城市特色旅游是城市旅游的主要旅游吸引物,主要指对外地游客有较大吸引力的景区、景点。各个城市因为其所拥有资源和所在的区位条件不同,它们所推出的特色旅游也千差万别,但从一般来讲,它们所倚赖的资源却无非是自然资源或历史文化遗产,城市景观和环境资源,商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购物设施,城市综合条件和声誉等。
据此,城市特色旅游具体类分为以下情况:
(1) 倚赖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的特色旅游
(2) 倚赖城市景观和环境资源的特色旅游
(3) 倚赖商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购物设施的特色旅游
(4) 倚赖城市综合条件和声誉的特色旅游等 旅游产业集群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间范围内,城市核心吸引物、同时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的旅游企业及与旅游相关的支持企业和机构,彼此存在密切的经济联系,在一定地域空间内集中并协调发展。
根据各行业与旅游产业紧密联系的程度,可将旅游产业集群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为核心层,是其中最基础的部分,涉及旅游活动即食、住、行、游、购、娱各个部分。
第二层为紧密层,是旅游产业的发展保障,包括农业、工业、邮电通讯业、保险业、文化艺术业、教育业、医疗保健业等,这些产业不仅能为旅游业提供其所需的产品,而且能够和旅游业融合形成新的产业形态如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修学旅游、康复旅游等。
第三层为相关层,虽处于旅游产业集群外围,却极大地影响着旅游产业的发展,如园林绿化业、培训机构、媒体等。
❺ 文化创意产业对文化旅游开发的作用是什么
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对文化旅游开发有以下几个促进作用:
一、为文化旅游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依据。创意产业是具有优势的产业部门。文化产业具有巨大的品牌扩张力。将创意性的旅游活动与当地的文化以及城市营销活动相结合,能有效地塑造和传播旅游形象和城市形象。
二、绿维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顺应并引领着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潮流,有利于刺激潜在的文化旅游市场需求,从而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三、文化创意产业可以推动旅游产业结构的整合与优化升级。借助依托于价值链高端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带动,旅游产业也将融入新的知识密集型发展空间,有利于提升传统旅游产业的影响力、带动力,增强传统旅游产品的丰富度和吸引力。
四、文化创意产业可以促进文化旅游产品深度化、多元化的结构调整。满足多元需求的旅游要求,极大的丰富了文化旅游的内涵,推动旅游产业的转型增效。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着力于产品的独特性、创新性和艺术性等文化底蕴,由此创造出来的文化旅游产品内涵深厚、回味无穷,弥补传统文化旅游乏于发展和创造的不足。
五、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提高国家文化的软实力。有利于弘扬中华文化,推荐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
六、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创新旅游产业的发展研究视角。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发展性强的产业,但是,目前学术界有关旅游产业发展的研究基本都是就旅游产业发展论旅游产业发展,研究视野仍显狭隘。为此,从系统角度出发,拓宽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的研究视角,成为当务之急。
❻ 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是什么
一、民族文化关系着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为文化的竞争。业内人士都清楚,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对文化的应用、旅游产品的品位,反映了策划、规划、开发者对文化的理解。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旅游产品才更具有生命力。这个基本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西双版纳的傣族泼水节、杨丽萍的原生态大型歌舞《云南印象》等,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
二、旅游和文化密不可分。
文化,作为旅游的灵魂,始终蕴含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极大的魅力。综观旅游发展史,虽然各个时期都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但在本质上却有许多共同之处,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追求的文化享受。文化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发展性,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它们的地域性决定了文化的差异性。但是,地域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相互联系、相互交流,而人类的旅游活动,就是各种文化相互交流、相互结合的运动。旅游的主旨和内涵,主要是文化。因此,组织旅游和参与旅游的一切活动,必然与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
三、旅游文化。
旅游文化并不是旅游和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它是环绕旅游活动有机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它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为依据,以行、吃、住、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依托,以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中介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始终作用于旅游活动整个过程之中。首先,旅游文化包括人们对旅游的理论研究成果,如旅游、旅游管、旅游心理学、旅游、旅游、旅游地学、旅游学、旅游影视艺术等,具有为旅游业奠基和定向的作用。其次,旅游文化是在与多学科的结合、碰撞、融会过程中形成的学科和专业,它主旨鲜明、内容丰富、研究内容独具特色。此外,它还肩负着为旅游业服务,提高旅游品位和格调的任务,如主要体现在行、吃、住、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中的特色
❼ 如何打造文化旅游产品
如今国内复的产品,几乎所制有的古镇古街及旅游景区的商品都是从义乌大规模生产出来的,产品制作粗糙、设计千篇一律、缺乏文化内涵。而一些有文化和民族底蕴的文创商品,如“蜀绣”“羌绣”等,做成的产品只能叫“艺术品”,不实用、价格也不亲民,非常不贴合普通大众。
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打造文化旅游产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文化必须接地气,旅游文创产品要重视实用功能,贴近百姓生活。
2、旅游文创产品必须要有鲜明的地域特点,反映该旅游区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
3、旅游文创产品要依托现代科技,宣扬传统文化的同时多一分时尚的气息。
好的文创旅游商品,归根结底,还是接地气的实用的,同时也能够提高生活品质的,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商品。不能只重视文化轻创意,也不能只有创意没有诚意,产品制作精美,好的设计与包装,同时还有故事的商品,才是真正好的文创旅游商品。
❽ 运用文化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把怒江开发成为旅游天堂的意义
[内容提要]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值得关注的问题。进入21世纪,旅游产业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反映了几个宏观层面的问题,资源品位的评价应从五方面开展。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困难,更主要的是决策与发展机制,一定程度上超过了资金匮乏、基础设施落后。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成功,关键是要遵循旅游经济的基本规律和借鉴各地积累的经验。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对人类的重要贡献,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旅游业发展所依托的重要资源。单纯的保护不是目的,也不是可行的手段,关键是在利用中达到保护的目的。近些年的开发实践证明,发展旅游是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和资源优势转化的最佳途径。一、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的关系(一)涉及旅游发展宏观层面的几个问题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的关系,至少涉及三大层面的问题:一是民族地区也主要是西部地区,反映的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旅游发展的现状与规律;这些地区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但却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后劲所在,所反映的不仅是东西部旅游发展的关系,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的关系,也是一个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问题。二是民族文化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西部地区是一个主体性的资源,如何开发好这些资源,既有一个如何借鉴东部经验,也有一个怎样结合西部实际的问题,即经验推广与发展创新的问题。三是旅游产品的结构优化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旅游业界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官方提出了从观光向"观光+度假+专项"的发展思路,学术界有了旅游产品类型划分的一系列观点。其中,就涉及到了民族文化类的旅游产品,它们到底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是观光为主、还是参与为主,如何开发利用比较科学,都还缺乏比较充分的总结和概括。(二)民族文化在西部旅游发展中很重要旅游与文化是相互包融的。对于旅游业性质的认识,改革开放以后经历了逐步统一的过程,现占主流的观点它是一个产业。随着近年来旅游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对旅游业发展规律的观察,我认为旅游业现已成为兼具产业和事业性质的行业。这个"事业"与先前的事业接待不同,它是指服务于全民的社会事业,就像文化、体育、广电业一样,既是一项经济产业,也是事关人民生活必需的一项事业。随着大众旅游、假日旅游的崛起,不少经济发达地区把公众出游率,作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内容;宣传、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旅游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国民综合素质的一条重要渠道,作出了发展"红色旅游"的部署,表明旅游业的性质正在发生着一场重要的变化。也说明,旅游业的文化功能在进一步提升。大家比较认同和接受的观点,旅游业是经济文化型的产业。民族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的重要内容,包含了许多有价值的可开发资源。在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民族文化是最具特色的旅游资源,那民族村落、建筑形式、生活方式、服饰饮食、婚丧习俗、宗教信仰、音乐歌舞、节庆活动等,既包括了物质文明,也涉及了精神文明,这些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得如何,将直接决定着这些地区旅游产品的档次与品位。(三)民族文化关系着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的是文化的竞争。业内人士都清楚,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对文化的运用,旅游产品的品位高低,反映了策划、规划、开发者对文化的理解。因此,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旅游产品才更具生命力。。这个基本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云南丽江的纳西族大研古城、西双版纳的傣族泼水节、杨丽萍的原生态大型歌舞《云南映像》等,所反映的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对于广大西部地区来说,民族文化类旅游资源能否成功开发,将直接决定着旅游业的市场竞争力。(四)开发利用是民族文化保护的最重要途径民族文化所受的影响大多来自外部,但直接构成的威胁主要来自内部。这两者之间是一种外因与内因的辩证关系。因此,搞绝对禁锢和封闭的保护,国内外还没有成功的案例。要使民族文化得以保护和传承,必须在利用和发展中寻找出路,通过使它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唤醒本民族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和觉悟,自觉地去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在这方面,利用民族文化发展旅游是重要的路子,国内外不少地区已取得成功的经验。当然,旅游作为一种促进人员流动和消费的经济,对目的地民众的生活、观念和行为方式影响很大,也对民族文化具有相当的冲击力,但只要在旅游发展中科学利用民族文化,对目的地民众进行正确、充分的引导和规范,还是完全有可能趋利避害,在发展和利用中实现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二、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品位评价民族文化要开发出市场前景好、具有竞争力的旅游产品,除了要具备必要的外部开发条件外,其自身还须具备较高的品位或基本的优势。从国内外民族文化开发成功的实例看,大致应具备以下特点:(一)资源的独特性或代表性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应具有相对的唯一性和独特性,由这样的资源开发出的旅游产品才会具有市场竞争力,而比它稍逊一筹的同类资源则要相差很多,这是与山水类旅游资源的很大不同,即民族文化资源比较容易产生雷同化问题。例如,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是民族省份旅游的特色,但对于旅游后发的地州,这往往显示不出优势,因为外地游人到这些省区以后,一般只是看上几处有特色的民族风情,而不可能把各民族风情都浏览一遍。西双版纳的傣族风情形象树立以后,其他地方再开发傣族文化就会受到影响,这不仅存在于同一民族文化之间,也存在于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只要有先发与后发的区别,对旅游者就有一个选择问题。(二)资源的完好性与现实性具有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应是保存完好的,应在建筑、服饰、生活、生产、艺术等方面,较好的保存了民族文化的形态,没有遭受较多冲击或破坏,也不应是支离破碎或残缺不全;它最好是源源不断、生生不息、延续古今的,而不是中断了或停止传承的文化。否则,进行旅游开发的难度则会加大,例如,西夏党项人的文化、新疆楼兰古国的文化等。从民族文化保存的现状看,普遍存在着典型性特征加速弱化的问题,民族服装已很少在平日穿着,城镇民族建筑在快速现代化,古老的习俗有很多改变,少数民族语言使用越来越少,这对民族文化开发是一种釜底抽薪的影响。(三)资源的艺术性与魅力性民族文化的价值与品位在于历史悠久、风格独特、艺术品位高,这是确保旅游开发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古埃及的建筑艺术、韩国的济州岛民俗、澳大利亚的毛利人文化。相反,如果民族文化仅是生活的一种常态,而没有相应的艺术成就或品位,就很难在旅游开发上有所挖掘和提炼。例如:民族地区喜欢用"歌舞之乡"、"歌舞海洋"来比喻风情的浓郁,但往往没有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歌舞走向全国,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将这些资源开发成为有竞争力的旅游产品,起码需要下很大的功夫去宣传促销。(四)资源的可展示性或参与性旅游产品是供游人参观欣赏的,因此,发掘和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开展旅游,其对外可展示性就非常重要,例如,一些民族的祭祀祈祷、宗教仪式,涉及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神灵崇拜等,属于比较神秘、神圣的事物,不宜有外人观看或对外开放,即使其有很强的神秘性和吸引力,也没法开发成为旅游产品。有些民族文化、节庆活动虽可对外开放,但由于时间较短、每年日期不定(如要按农历计算),也不大利于开发成为效益好的旅游项目。因此,如何把文化资源的优势和特色展示出来,是旅游开发中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属于要专业性、多学科策划和创意的问题。例如,云南的澡堂会是一个很有卖点的资源,但要以旅游产品的形式展示出来很不容易。一是仅在春节期间的四五天内,时间比较短,开发成为一个常规产品不容易;二是如何体现和展示特色的问题,它不是一般的集体洗浴活动,而是一种民俗民风,这是一个颇为值得研究的问题。(五)资源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对民族文化资源评价的过程,也是寻找、确认发展优势的过程,找准了优势可以事半功倍,找不准优势则要事倍功半,不仅劳神费力,还可能耽误和丧失发展机遇。在对民族文化资源的评价上,各地普遍存在自视过高的情况,觉得"人有我有"、一点不差;有的还因缺乏对外界的了解,觉得"惟我独有",其实情况并非如此;也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有眼不识泰山。例如,多声部民歌的合唱形式,我国目前有23个民族保持和流传着,仅就演唱形式而论不是惟一的,如要评论其艺术、文化、旅游价值,则往往更要关注它所演唱的古老内容,否则过于推崇、宣扬这种歌唱方式,实际上是走向了它的反面。再如:新疆伊犁有个"火龙洞",是一处不同于温泉的地热资源,当地人对它视而不见,没有意识到它的旅游开发价值。上述五个方面,决定了民族文化开发成为旅游产品的整体水平。第一方面决定着是否值得列为旅游开发的重点,第二方面决定着实施旅游开发的难易程度,第三方面影响着开发旅游产品的档次和品位,第四、第五方面关系着开发成为旅游产品后的市场前景。三、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主要困难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思想开放程度明显制约着资源开发,同时,它自身也有一定的规律性。(一)封闭与局限制约着旅游发展的科学决策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产生了不少沉痛的教训。涌现了张家界、九寨沟、丽江等成功的案例,说明在经济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的情况下,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去克服困难,就能够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但也有一些资源条件不错的地方,起步发展旅游的时间并不晚,但年年不见大的起色,长期处于"温冷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与同类条件下已崛起的地区相比,起码说明经济不发达并非最主要的问题,首要的在于决策是否科学化,在一定意义上超过了资金的缺乏、基础设施的落后。决策不科学主要在于眼界闭塞、思想不解放,直接影响了对资源的评价、策划和创意。比较明显的:一是决策摇摆不定,一届政府一种决策,耽误了发展机遇。二是长官意志大于专家意见,尤其是在各路专家意见不一、领导又有自己观点的情况下,在事关产业定位、重点突破、发展步骤、发展思路的大问题上,出现了决策上的偏差,遗害无穷。三是大事不抓、小事不断。在事关旅游发展的关键环节、瓶颈制约因素上,不去加强领导、不下决心予以突破,而终年决策一些琐碎的事务,例如,编一点宣传册子、参加一次展销会、到外地参观取经、举一次研讨论坛。(二)可开发条件与文化资源品位呈反比民族文化资源普遍存在可开发的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问题。一是民族地区大多距离中心客源城市或交通枢纽较远,加大了旅游开发的成本;二是可开发条件与文化资源品位呈反比,基础设施和接待条件稍好一些的城镇,民族文化资源则破坏较重,而民族特色较浓的地方,则基础设施又非常落后。以云南怒江州为例,它是全国唯一的僳僳族自治州,地处怒江和澜沧江大峡谷,保存了比较特色的民族文化,但它没有飞机场,距离昆明市600多公里,核心景区丙中洛距昆明市900公里,公共汽车单程需要12、20小时,而神秘的独龙江流域每年只有一半时间勉强通车;旅游接待规模较小、档次也较低,2004年"五一"黄金周贡山县仅接待8000余人、600多辆汽车,已感到远远超过了可能的承受力。(三)缺乏科学可行的发展机制对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缓慢的主要原因,当地人与外地人的观点有很大出入。当地人一般认为,主要是严重缺乏开发建设资金;外地人(如投资商、旅行商、研究者)一般认为,更主要的是缺乏科学可行的发展机制。某水电集团下属的旅游开发公司每年有1.6亿的旅游投资额度,虽然也有明确的投资项目,但由于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这些投资迟迟投入不了。有的开发商认为,一些民族地区投资开发比较难,主要是掣肘的部门太多、能够做事情的人很少、投资环境让人不敢投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首要的问题不是招商引资,而是改善投资环境,或寻找投资商能够接受的其他方式,例如,采用有偿转让开发经营权的方式,给予投资商的自主权。目前,一些地区"独立自主"开发的意识过于强烈,普遍认为当地资源就应由当地人来开发,这实际上阻碍了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就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开放程度而言,由当地人为主导开发民族文化资源,不可能有超前的意识或思路,开发出的旅游产品也不能有高的品位。(四)人文资源开发比较困难在众多类型的旅游资源中,文化类的旅游资源开发难度较高,它不象山水景观类资源,只要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接待条件,就可以自然对外展示。文化类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进行提炼、概括和浓缩,也需要寻找比较好的依托和表现形式;需要注意避免雷同化问题,如民俗村、民族歌舞表演等都很容易发生这类问题;还要坚持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合,保护第一、开发第二。要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即使国内高水平的专家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更何况仅凭当地的经济实力、策划思路。四、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成功经验民族文化资源不仅可开发出专项的旅游产品,也可作为普遍性的一种旅游资源,用于其它旅游产品的配套、旅游环境的营造、旅游精神和品位的提升。但成功的进行旅游开发,需要遵循旅游经济的一些基本规律。(一)选准突破"亮点",实施集中开发选准"亮点"区域实施集中开发,带动周边区域的旅游资源开发,是国内外发展旅游的重要经验。一些民族地州的旅游业之所以长期处于"温冷状态"和边缘地带,除了一些共性的困难外,一个重要原因是选择的发展突破口不准,或者集中突出的用力不够。"亮点"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条件,既要考虑交通通达条件、城市的依托性,也要避免简单的城市中心论;既要考虑资源品位和特色,也要注意开发的难度与对周边区域的带动;既要考虑民族文化的积淀、民俗民风的浓郁,也要考虑对自然景观、其他优势资源的依托;既要考虑资源开发的最初引爆点,也要考虑持续发展的效应与后劲。总之,要立足通过一个亮点的突破,实现对一个地区的综合带动,使这一地区尽快成为旅游热线中的一个点、或者一个段、或者一条支线。(二)高起点、新思路的发展战略这是宏观层面的发展思路,属于一个地区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高起点,应首先是在策划、设计方面,然后是具体的开发,再是相关的配套和管理;新思路,主要是指发展模式、策划理念,并非过于具体的一些方面。很多地区旅游资源品位很高,但由于策划、规划、开发、管理不到位,不少景区点建设存在档次不高的问题。例如:前些年不少地方建造的缺乏文化含量的大型人造景观,如三峡微缩景观、天下第一城、人造牌坊群等;有的地方无视旅游规划的存在,三个月"开发"了几十处景观;在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中,乱开乱挖、乱建乱造、画蛇添足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地方认为开发民族文化就是建设民族村、民俗园,就是唱歌跳舞、展示生活器具;一些地方把民族节庆搞成了农民歌咏比赛、体育比赛、商品交易会。要避免或解决现实中的这些问题,关键是要高起点、新思路,也就是不落俗套子、不走老路子、不重复别人的教训。一些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可采取经营权有偿转让、宣传促销委托独家代理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有关地区、投资者联合开发的方式,也可以保护为切入点实施适度规模的开发。(三)突出文化的民族与地域特色突出文化资源的民族与地域特色,是增强旅游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如何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一是表现形式。现在国内外主要是搞一些民俗村、民族园,如泰国帕塔亚的民俗村、韩国的济州岛、我国西双版纳的傣族园、锦绣中华民俗村等,将民族文化的各方面浓缩化、集中化,其中较有生命力的是以现实村落为基础搞成的民族村镇。二是民族文化与其他旅游资源的有机组合。这在民族文化的开发中极为普遍,一般是与山水风光类产品结合一起,但较多的情况是开发深度不够、表现形式单一,成为观光类产品的一种点缀或填充,单独可与山水风光并列的民族文化类产品较少。三是进行深度挖掘,形成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系列。较为成功的案例是云南丽江,大研古城反映的是纳西族的建筑文化、民俗生态,围绕着它所展示的还有纳西古乐、东巴文字、玉龙雪山,即使把丽江定位为观光类产品,其内涵也是无处不洋溢着民族文化的内容。上述的三种表现形式,从实际情况出发,无所谓谁高谁低,关键是看对民族文化的挖掘和利用深度,也要看民族文化类旅游产品的市场需求。但注意突出特色、提高表现品位、增强吸引力,应是共同追求的主题。(四)要认真好民俗节庆活动民俗节庆活动是民族文化集中对外展示的机会和场合,由于这些活动历史悠久、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广泛的群众参与基础,因此,虽然持续时间一般不长,但由于媒体的关注报道、外地游人商旅的参与,成为促销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机会。现在民族地区这类节日很多,具有全国著名度的如藏族雪顿节、维吾尔族的古尔邦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壮族的歌节、白族的三月三、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僳僳族的阔时节等;至于一个区域民族的节日就了,例如滇西南的怒江地区,有僳僳族的澡堂会、普米族的情人节、怒族的仙女节、独龙族的卡雀哇节等。每个民族在举节庆期间,都要举行一些民俗活动,如歌舞表演,上刀山、下火海,祈福迎祥等。从现在各地举民俗节庆活动的实践看,要成功举一次民俗节庆活动,首先是要保持和弘扬原生态的民族文化,不宜人为地加以现代化或随意进行附加,把一个很有特色的民俗活动,搞成一个农民歌舞调演、农贸集市。例如,对于神秘古朴的澡堂会,就不宜为增加经济效益,擅自增加一些不相干的项目,使之过于喧闹。其次,要加强民族节庆与旅游业的结合,既要使民俗节庆成为旅游活动的亮点,也要使参与活动的外地人成为旅游者,尽量延长参观停留的时间;再次,应本着群众自发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政府部门的退出。(五)要大力营造民族文化的氛围切实保护好民族文化,不仅是进行开发利用的基础,也是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各地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是对其典型和精粹的开发,同时也要做好民族文化氛围的营造。利用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业,主要是挖掘和利用有价值的民族文化的符号,使旅游产品、服务的各个方面增加文化内涵。文化符号是物质化的文化内涵,最有交流价值的是当地百姓日常生产、生活、节庆、风俗等的表现和反映。中外民族文化开发成功的实践证明,那种"围栏"里的民族文化开发有很大的局限性,最好还是要营造一种开放的民族文化大环境,例如,云南迪庆、丽江,新疆喀什、吐鲁番都是比较好的典型。要通过政府倡导、舆论引导、媒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热爱民族文化、尊重民族文化、保护保存民族文化的良好氛围。在建筑方面,首先是旅游景区内的建筑,必须保持民族化、地方特色化,改进的只是卫生条件,如厕所、餐饮用火、垃圾处理,增添的是具有民族特性的一些建筑符号,如房屋的完整性。其次,对于景区内的不作为旅游吸引物的建筑,要尽量使之符合当地的特点,避免现代化、洋化、石棉瓦和水泥砖化。三是对于民族地区的城镇、路边的民居,一切旅游通道上视线走廊的地方,应该体现出民族化的建设风格,没有力量拆除改建的,应该明确什么样式是提倡的,什么种类是禁止的。此外,民族服饰的穿着也是重要方面,要提倡穿着民族服饰,对于经商者、旅游从业者应明确要求;要不断研究改进民族服装,使之美观、实用、多样、价廉,让普通百姓都有条件穿着,并进而向旅游商品化方向发展,例如,海南三亚的海岛服、云南大理的民族服装等。(六)要加强区域协作和优势共享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虽然存在地域间、民族间的雷同与竞争的问题,但由于旅游市场的统一性、旅游客源流动的关联性,就决定了无法关起门来搞开发,也不宜单方面考虑延长游客停留时间。目前,从国家层面来说,入世以后已经逐步实现了国内外市场的一体化;从东部地区来看,大协作已蔚然成风,如粤港澳旅游圈、长江三角洲(3+1)、15+1城市联合、环渤海旅游圈等。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唯有联合、合作,才能各方面共赢。但是民族地区的各地之间,如何加强联合与协作的问题还很突出。比较明显的有省内航线可互飞的较少,而且价格偏高;有的地方推行带有强制色彩的A线B线,或是在交通工具的发车时间上有意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有的对于两州之间相邻景点景区的道路连接不热心;有的对于外地州的旅游团,在导游、车辆进入方面设置障碍;有的对于外地企业在当地经营进行限制,这实际上对于各地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应该彻底地消除人为的旅游发展阻碍,把主要心思用在提高当地旅游产品的吸引力上。总之,民族文化与旅游经济是密切关联的,只有科学处理互为依托、互相促进的关系,才能将民族文化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的优势,进而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民族进步、文化繁荣,为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