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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文化旅游局宋爽

发布时间: 2021-02-23 00:14:50

Ⅰ 十堰市旅游一卡通的申办日期怎么查到

我是去年办的旅游一卡通,忘记是几月份办的。由于今年要出去旅游,所以想看看一年的有效期过了没有

Ⅱ 十堰市园林局领导是哪位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公用房和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七,拟订国家领导人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已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八,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九,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十,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十一,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二,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十三,承国务院交的其他事项。

Ⅲ 十堰市文体局需要实习生吗

犯法之事莫做,发病之物莫吃

Ⅳ 怎样突出十堰文化优势,发挥十堰文化的作用

一、发挥“五大优势”,推进文化兴市

一是发挥人文优势,塑造十堰精神。十堰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荟萃,神农百折不回的探索意识,女娲炼石补天的献身精神,屈原放歌沧浪的志士情怀,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十堰有独具魅力的武当道教文化,它追求“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崇尚“道法自然”的精神理念,为十堰的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启迪;十堰移民文化影响深远,无论是古代移民带给我们的开拓精神,还是现代先进生产力的流动带给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放理念,都为十堰的发展留下了丰厚的文化滋养。我们将把人文精神的塑造作为首要任务,发挥人文优势,打造十堰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为十堰发展凝心聚力,用文化的力量凝聚发展的力量。
二是发挥品牌优势,打造十堰名片。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南水北调水源区丹江口、中国汽车城三张国家级“名片”,是十堰文化中最具独特魅力的优势资源。名山、秀水、汽车城,既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印迹,又有鲜明的现代文明气息,既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又蕴含着巨大的文化价值。我们将从文化入手,进一步丰富“三张名片”的文化内涵,提升“三张名片”的文化价值,充分发挥武当文化、汉水文化、汽车文化的优势,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加丰富的文化素养,用文化的增量提升发展的增量。
三是发挥区位优势,提升十堰形象。十堰地处秦岭、巴山之间,汉水之畔,是我国中部地区山川与平原的缓冲带,南北气候的地理分界线,山有名气,水有灵气,有生态文化的天然优势;十堰处于西安、重庆、武汉三大经济圈的交汇点,也是西安、重庆、三峡、武当山、古隆中、神农架“黄金旅游圈”的核心版块,即将形成铁路、水路、航空、高速公路、国省道“五位一体”的大交通格局,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交通枢纽,是文化旅游的黄金宝地;十堰“朝秦暮楚”,是秦楚文化的分界地,也是秦楚文化的交汇地,民间文化丰富,是文化开发的首选区域。我们要深入研究,科学规划,精心布局,在区域发展中进一步打好文化牌,用文化的“软实力”打造发展的“硬实力”。
四是发挥基础优势,加快文化发展。近年来,我们以多元投入的模式,完善市图书馆、群艺馆、体育馆的功能,将市豫剧团改造成艺术剧院,迁建市艺术学校,相继新建了体育中心、博物馆、美术馆、游泳馆、健身中心、羽毛球馆,新增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十堰文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功能日益完备,市民生活满意度不断提高。以创造“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先后赢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绿化十佳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宜居城市”、“平安城市”等称号,连续五次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连续两次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城市”。近几年,我们以“武当国际旅游节”为依托,不断提升文化活动水准,增强文化影响力,同时,加大对外文化交流,《问道武当》、《乡试》等一批文化精品增添了十堰的文化魅力。十堰文化、广电、报社、社科、文联等文化业务单位的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文化发展积蓄了力量。我们有信心进一步明确目标,整合资源,因势利导,促进十堰文化加速发展,用文化的“加速度”推动发展的“加速度”。
五是发挥战略优势,建设核心板块。抓住省委省政府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战略机遇,全面加快十堰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把十堰建设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板块。以“房陵文化圈”为重点,目前,全市启动了一大批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其中,郧西“五龙河生态旅游”,丹江口“双龙峡地质公园”,郧县“青龙山恐龙公园”等一批项目已经建成,我们将加大项目争取和建设力度,使更多的文化生态旅游资源得到开发。同时,我们将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近年来先后出台的文化“五大惠民工程”,用文化的“机遇期”创造发展的“机遇期”。
二、突出“三大特色”,建设文化大市

一是突出“传承性”特色,让武当文化走向世界。武当山是世界文化遗产,道教是中国的国教,武当武术是中华传统武术的两大流派之一,武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让武当文化走向世界,我们要打好三张牌:一是打好“问道武当”牌。创办“中国武当国际道学院”,加强武当道教研究;加强武当道协建设,扩大住山道士规模;研究“香客文化”,增强道教文化氛围,让“问道武当”这一独有的具有世界影响的文化内核更加丰富;二是打好武当武术牌。以太极为源流,以内功为重点,以交流为抓手,以光大为目的,走出去,请进来,让武当功夫名扬天下。办好《武当》杂志,把武当武术的研究引向深入;办好“武当功夫团”,打造国内一流的武术表演团体;采取激励机制,扶持武术培训;推进全民习武,弘扬武当武术。三是打好对外宣传牌。以“武当走向世界,十堰拥抱未来”为主题,继续开展高端宣传;用一流的策划,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水平,打造一批具有武当印记的优秀文艺精品,扩大武当文化影响力。
二是突出“开放性”特色,让汽车文化引领生活。汽车是工业文明的标志,“车+人=生活”是汽车文化的灵魂。十堰因车而建,因车而兴,是一座建在“车轮上的城市”。因“车”而积淀起来的开放、进取、创造的精神秉赋和工业文明一往无前、不断前进的物质特征,为我们打造汽车文化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建设汽车文化之都是我们建设中国汽车城的文化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在三个层次上推进:一是打造“中国汽车文化节”, 创办“中国(十堰)东方风韵汽车模特大赛”。用汽车文化改造传统文化,实现观念更新,活动更新;二是建立城市文化识别系统,以车为标志,增强汽车文化氛围,让车城的名字更响亮;三是设立“车城市民汽车日”,张扬汽车文化,对市民进行从汽车知识到城市认知的系列教育,增强汽车艺术文化、汽车展览文化、赛车文化、汽车创意文化的知识,在此基础上,引导人们认识东风“起点”文化,形成人在车城,情在车城,创业在车城,幸福在车城的全新文化生态。
三是突出“多元化”特色,让秦巴文化绽放光彩。十堰是秦文化、巴蜀文化、中原文化的交汇区,境内汇聚了远古文化、诗经文化、秦楚文化、道教文化、流放文化、水文化、农耕文化、女娲文化、龙文化等多种文化形态。丰富的文化形态凝聚而成的特色文化,是十堰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十堰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资源。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加快十堰文化发展繁荣的步伐,为十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重点打造三区:一是打造“民俗文化标本区”,集民俗、民歌、民间故事、民间工艺之大成,通过挖掘,抢救,保护,使十堰地区成为中华民俗文化的宝库;二是打造“山水文化示范区”,以“太极湖”、“桃花源”、“野人谷”为代表,从山水历史中寻找文化的根脉,从文化发现中赋予山水以生命,让十堰山水充满灵秀;三是打造“汉文化保护区”,以汉民歌为重点,保护汉文化遗存,开展文化寻源,提升文化价值。

三、实施“六大工程”,建设文化强市

实施“文化政绩工程”。出台《促进十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明确文化发展目标,增强文化发展责任,加大文化投入力度,树立文化政绩观,把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实施、同考核,建立文化问责制。未来5年十堰文化建设的目标是:培育和塑造十堰精神,使十堰精神成为全体市民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撑;打造十堰文化识别系统,评选十堰形象宣传语,提炼十堰城市形象标识,建设十堰城市形象宣传雕塑群,打造十堰文化标志性建筑;实现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加强文化事业建设,建成经营收入过亿元的十堰报业集团、十堰广电集团,打造十堰文娱集团;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新闻出版事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全市文化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对周边地区产生较大辐射带动作用。
实施“文化标志工程”。全力打造“十堰精神”, 使“十堰精神”成为认知十堰、激励人心的精神动力;评选“十堰形象宣传语”,提高城市公认度和市民自豪感;提炼“十堰城市形象标识”,增强城市现代意识;建设“十堰城市形象雕塑群”,丰富城市文化内涵。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十堰大剧院、鄂西北传媒大厦等一批文化标志工程。
实施“文化品牌工程”。继续打造“武当国际旅游节”文化品牌;突出重点,区域布局,着力打造“房陵文化圈”,把房县建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板块的文化亮点;着力打造“女娲文化”,推进竹山旅游开发;着力打造“竹溪茶歌”,把茶乡经济和“茶文化”紧紧融合,扬民歌之长,营造茶香歌甜的新农村气象;着力打造“水都文化”,展示丹江文化风采;着力打造“汉江河谷文化”,再现郧县远古人类家园;着力打造“秦巴民俗文化”,用文化重新解读美丽郧西。
实施“文化精品工程”。设立“十堰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对重大文化项目,重大文化活动进行扶持;设立“武当文艺奖”,对十堰文学艺术成果进行奖励;积极鼓励和扶持“精品生产”,力争每年在全国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评奖中获得奖项。
实施“产业振兴工程”。统筹规划,分步建设“武当影视文化园”、“房陵王城文化园”、“十堰新闻传媒园”和“国家非遗项目文化园”四大文化园区;在支持文化旅游、新闻传播、娱乐演艺和民间工艺品等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培植文化新业态,发展影视,创意产业。建立十堰文化产业项目库,推动文化项目建设。推动广电、报业向集团化规模、多元化经营方向发展。
实施“文化人才工程”。继续推进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岗位成才;建立激励机制,培养拔尖人才;做好引进交流,积极探索宣传文化领域党管人才与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畅通优秀文化人才进入文化队伍的渠道;探索建立体制外人才的联系途径和使用方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和体制外人才参与重大文化项目,为他们贡献聪明才智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努力解决文化干部交流难、无出路的难题,充分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

Ⅳ 十堰市医保局局长郭卫东是哪一年出生

打电话到十堰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室问一下郭卫东才知道他是哪一年出生的。

Ⅵ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与公文处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和信息公开、机要、保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政务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协调维稳、应急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人事科(党委办公室)。
负责办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办理本局系统干部的录用、任免、考核等工作;承担本局系统行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出国的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建、文明创建等争先创优工作。
(三)档案管理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企业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及时、安全地移交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的档案;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档案管理。
(四)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查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局系统、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审查备案工作。
(五)公务员考试录用科。
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承担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有关工作;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调任转任、职位聘任等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负责行政机关、政府系统参照管理单位内设机构非领导职务职数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录用工作;负责面试考官队伍建设和面试考官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完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六)公务员培训与考核奖惩科。
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及能力建设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与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公务员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机构、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公务员对外交流与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及市级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表彰政策,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直部门全市综合性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上报国家、省表彰奖励和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惩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及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管理政策,承办外国人来本市就业行政许可;贯彻落实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办理市直失业人员待遇审批工作。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责任履行和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国(境)外、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承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级行政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市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军转干部安置与服务科(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与服务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及承办市直单位和省在十堰单位接收选调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协调垂直管理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计划的落实;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解困维稳、来信来访、宣传调研、思想教育工作;研究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市技校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内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指导二次人才开发,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承担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
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职称工作政策;指导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职务(含卫生医疗和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审核推荐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委会的建设和评委会组建的审批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全市和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劳动关系科。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及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有关政策;协助做好企业改制、维稳、应急工作;承担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工资福利科。
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标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完善各类津补贴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管理;承担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订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办理市直统筹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批手续。
(十七)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查与年审;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医疗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工伤保险科。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统筹区域内的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组织和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土地征用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审核办法。
(二十)规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拟订和汇审工作,以及市本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审核申报和资金支付工作;归口管理有关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负责年度社会保险费费基确认和公布工作;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市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确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二十一)调解仲裁管理科。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服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市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二)劳动保障监察科。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中央、省在本市及市属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建筑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f十三)人才培养与教育管理科。

Ⅶ 十堰市教育局有关高中生研学旅行是否自愿参加

研学旅行肯定是自愿参加。

Ⅷ 十堰市公安局周贤林同志职务

十堰市公安局
地址: 朝阳中路43
电话:(0719)8112300

Ⅸ 十堰市教育局的领导简介

杨国顺 ( 党委书记 )
朱华伦 ( 局长)
刘端文 ( 副局长、党委委员 )
负责计划财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体卫艺科、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
何世兴 ( 副书记、党委委员 )
负责党务、宣传、工青妇、计划生育、老干部、教育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东风分局工作。分管党办、老干部科、机关党委、东风分局。
沈培军 ( 副局长、党委委员 )
负责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教育科研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招生考试院、教科院。
张西庆 ( 副局长、党委委员 )
负责人事、教师教育及语言文字、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分管人事科、教师管理科(语委办)、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继教中心。
戴静 ( 副局长、党委委员 )
负责机关管理、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学生资助、教育科学技术规划指导、对外合作交流及外宣工作。分管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科。
陈长全 ( 纪委书记 )
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依法治教、学校安全管理、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科)、政策法规科、高校工作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王校水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
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朱仕雄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
协助督导室主任及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抓好教育督导相关工作。
席家焕 ( 调研员 )
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基础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教育科研。分管教师行动网、教育图书发行。
黄侃荆 ( 副调研员 )
协助分管领导负责计划财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分管校外教育培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吴建中 ( 副调研员 )
负责局长交办的专项工作。
靳家泉 ( 副县级督学 )
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党务、宣传、工青妇、计划生育、老干部、教育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东风分局工作。分管高考补习、教育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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