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文化旅游的资金投入
『壹』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
正确答案是 D
这道题是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题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政府投入保障政策”中明确指出,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国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经费保障投入。以农村和基层、边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为重点,优先安排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重点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需经费,扶持公共文化机构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依法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用地。中央、省、市三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转变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扩大有关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支持政府间文化交流和中华文化走出去。支持战略性、先导性、带动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文化科技研发应用和提高文化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关于时事政治的题目,华图老师建议大家特别关注当年重大时政内容,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政策。《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贰』 近几年国家因文化旅游而推行什么政策
发改委联合多个部门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鼓励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推广PPP模式,对没有回报率或回报率极低的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发改委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实施方案》明确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原则上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别享受中、西部待遇的地区)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为30%、60%和80%。西藏自治区、四省藏区和新疆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含兵团)的项目可按规划确定的最高补助额度予以全额补助。
主要建设内容:
①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
②景区内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
③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展陈场馆、解说教育系统、游客信息服务设施以及环境整治等;
④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必要维修保护。
『叁』 国家对待文化产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降低准入门槛
对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有了一些明确的政策规定。鼓励民营资本、外资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要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最终目的是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2、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比较大,也非常明确
现在中央财政和部分地区的地方财政都已经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要明显增加专项资金的规模,主要工作是以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这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细化。
3、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使其作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动文化企业并购重组,推动文化资源的整合和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现在这个基金管理公司已经成立,主要是由财政部采取注资的方式,吸收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资金,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
4、鼓励上市融资
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进行上市融资,同时明确要求现在已经上市的文化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作为战略投资者推动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
5、明确提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问题
随着文化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文化产业的影响面越来越大,但是现在发展文化产业当中所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人才的极其匮乏,特别是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极少。
下一步要通过引进、培训甚至在高等院校设立专门的学院来加快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国外吸引一些专门人才投身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6,明确提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问题
文化产业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内容生产,内容生产必然会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大现有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的步伐。
7、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从“三个一批”来理解——做优做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文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
『肆』 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基金有哪些
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主要应通过市场筹措资金。因此,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文化产业特点的财政扶持政策,转变财政直接投资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贷款贴息、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实现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利用资本市场拓宽渠道,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
『伍』 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扶持
学习的话最好找专业点儿的,看专业书籍网上查资料固然有帮助,但是我认为不如参加个培训来的直接系统。
“文化强国”战略下的企业新机遇”——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强国”战略解读高级研修课程,针对国家政策形势,对“文化强国战略”进行专业解析;针对国内大中小企业进行企业文化力的建设,做出针对性有效性的指导;并致力于解决各个企业如何介入发展文化产业实现企业升级发展等问题。这个课程特邀了国内一线文化产业实战及理论专家,包括中国著名动漫产业专家、2010年度中国十大最具成长性CEO 、现代企业“快鱼竞争力”理论创始人李儒奇,中国动漫行业第一代领军人物、著名整合营销专家 、汇源果汁前战略营销总策划师王德本等,帮助企业抓住“文化强国”机遇,成为新蓝海中的快鱼。
『陆』 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是多大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7月22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2008年7月22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健全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增强文化软实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本条例所称的文化企业,是指从事前款规定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二)鼓励自主创新;
(三)扶持特色和优势文化产业;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应当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政府在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文化产业政策;对纳入政府投资导向目录的鼓励性文化产业项目,应当予以引导、扶持。
第六条 市、区政府应当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优先支持发展新兴和原创文化产业,重点扶持特色和优势文化产业,积极促进民族和传统文化产业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
第七条 市政府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拟定、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参与制订政府投资导向目录,参与政府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的论证和审核;
(四)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五)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以及文化产业项目的预申报工作,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六)组织和指导文化产业展示交易、信息平台、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
(七)按照有关规定监管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第二章 创业发展扶持
第八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的信息、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构建本市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创立知名文化品牌的环境。
第九条 市、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机制。积极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和指导文化企业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 市、区政府应当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建设,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引导相关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进入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打造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积极吸引知名文化企业、中介组织和研究培训机构把总部或者研发、制造、采购、财务中心设在园区。支持将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改造成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
第十一条 引导依法成立各类文化产业领域的行业协会。
第十二条 鼓励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文化中介机构,增强服务功能。鼓励中介机构在市场开拓、投资融资、产权交易、文化经纪、资质认定等方面为文化企业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自主创新型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第十四条 文化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以及本市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也可以选择享受国家、省以及本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对获得年度最佳创意成果转化、年度最大出口量文化企业以及为本市文化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 出口扶持
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依法从事下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
(一)赴境外开展音乐、戏剧、杂技、民间文艺等商业演出;
(二)赴境外开展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商业展览、展销活动。
第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利用境外合作者的资金、技术和营销渠道,生产制作科技含量高、资金密集型的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国际营销。第十八条 市、区政府以及相关服务机构应当为文化企业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提供指导和支持,并在研发设计、境外投资、对外合作、出国参展、广告宣传、整体推广、营销网络、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保护、公共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九条 市、区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展示交易平台,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市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组织有影响的文化商业项目到境外参加国际演出、评比和展览活动。
第四章 资金支持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产权交易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应当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第二十一条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和特色品牌文化企业以及文化企业的文化创意、成果转化、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人才的培养。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绩效评估机制。市文化产业发展行政事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市政府;市财政、审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五章 人才培养与引进
第二十三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并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引进目录。编制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引进目录时,对涉及文化产业人才的内容,应当征求相关文化企业、文化行业协会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文化企业建立具有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文化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
鼓励高等院校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专业设置。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境外机构联合培养文化产业人才。第二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民族(传统)文化的技艺大师、传人收徒授业。以师承关系学习民族(传统)技艺,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第二十六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文化产业中的高端人才和紧缺的专业人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市政府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相的配套办法。
第二十八条 外资从事文化产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文产办)
『柒』 文化旅游产业在国际上的发展现状
1、产业化观念不足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比较重视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而忽视文化的经济功能,导致一些相关管理部门只有文化事业的概念,没有文化产业的观念,缺乏对市场条件下如何适应新形势新时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文化资源的深刻认识。对现代文化旅游业的产业功能、发展规律以及如何实现文化与旅游的结合缺少正确认识,对文化旅游业的性质、地位、特点、规律等也缺乏深入的研究,导致对发展文化旅游业的思路不清晰、对发展文化旅游业的规划不重视、对文化旅游业的开发存在许多误区。在文化事业、市场经济和旅游产业三者之间长期徘徊,缺少新时期文化经济理念上的创新,更缺少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对策和措施。造成了“文物资源多,但开发利用不够;历史文化深厚,而挖掘整理不足”现象的产生
2、发展规划不到位
作为一个着力培育、快速发展的新兴重要产业,还缺乏必要的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较强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景区(点)规划。各景区景点已有的规划,多数仅只限于满足于审批项目、争取资金和近期开发建设,在详细程度、操作实施、合理利用资源等等方面,均不足以指导景区开发建设和发展提高。更没有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对旅游消费者出游动机和消费需求的变化没有予以充分调研和高度的重视。规划和开发的旅游产品特色不明显,多有雷同,参与性、互动性、娱乐性、刺激性的旅游性项目少,新、特、大项目则更少。
3、体制机制滞后
文化资源隶属关系复杂,涉及到文化、文物、旅游、林业、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多个政府部门,作为一个社会化大产业,涉及到多个行业。隶属关系的不同,造成行业规划不统一,利益不平衡,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特别是在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经营中,存在着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反映了文化旅游资源产权不清、行政管理与产品开发体制混淆的现状,影响了文化旅游资源整体优势发挥。
开发主体的事业体制与市场化经营的矛盾十分突出,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缓慢。许多景区和景点的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计划条件下形成的模式。在这种经营机制下,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资金除靠政府和社会投资外,几乎没有能力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服务功能完善。自身创新的主动性不够,危机感不强。旅游的经营还主要是门票收入。
4、品牌竞争力不强
一是文化内涵的挖掘不足。文化资源内涵在表现形式上,通常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显性的文化内涵很容易利用起来,但隐性的文化内涵只有认真研究,下功夫挖掘,才能被有效发现和充分利用。由于对隐性文化内涵挖掘不足,使我市缺乏对高端旅游市场有吸引力的品牌。二是旅游者参与性项目不丰富。文化旅游要使旅游者真正参与其中,通过娱乐性的节目,真正领会文化的内涵,才能实现游客和景区双赢。三是文化旅游的表现形式单一。我市文化旅游的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文化资源的静态展示,缺少大型的、专业化的与文化旅游相关的文艺表演活动;节庆活动内容单调,组织不力,几个大型的文化节有下滑的趋势。四是资金投入不足。各级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入有时又急功近利,致使许多地方资源开发粗糙、格调和层次都比较低,缺乏文化内涵,影响我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
5、促销、包装缺乏创意
我市的文化旅游业在资源优势变为产品优势上尚未形成规模优势,在产品变为商品上尚未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在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其他文化产品联动上还没有摸索出可行的机制,在宣传、包装和促销上还没有适应现代旅游消费需求的过硬手段和措施,在听觉上吸引力不强,在视觉上冲击力不够。
6、景区建设差、规模小
景区周边环境差,是我市文化旅游景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仅仅表现在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治安管理、绿化美化等方面,还包括了景区周边建筑风格、旅游商品、饮食摊点等方面。与我市旅游深厚的资源内涵相比,我市现有的旅游景点开发的规模偏小、景区内容偏少。特别是能被旅游者接受的产品来说,与全国、周边省市的文物景区相比,我市景区不论是规模、数量、还是质量,都有不小的差距。而且景区内容中项目同质化的东西多,吸引人、留住人的地方少。
7、旅游商品特色不明显
与深厚的人文资源形成反差的是我市旅游商品开发不尽如人意,旅游纪念品缺乏专业性和创新性,没有特色且外地品种多于本地品种,致使来运旅游的绝对人数增长较快,但旅游综合消费却相对较低,2007年全省游客人均消费625元,而运城只有593元。运城市旅游仍停留在门票经济阶段,还不能满足游客的多方需求,也就带不来较高的旅游综合效益。,
8、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我市旅游从业人员中,高中级管理人才还很缺乏。景区景点的旅游服务人员也缺少正规培训和专业培训,导游讲解人员对全市根祖文化的内涵理解也亟需强化提高。整体看,目前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仍停留在一般的接待阶段,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要求相比还不适应。旅游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重视和措施上落实。
『捌』 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结构,扩大内需,改革分配,区域振兴,产业升级,是“版十二五规划”的主线。它将成为权中国经济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后复苏的起点。在“十二五规划”中,政府重点支持航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和制药、节能技术和环保技术、海洋勘探和开发技术、高级制造业和高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玖』 政府,国家分别对乡村旅游扶持政策的支持有哪些
根据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科学利用资源,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观光旅游质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和生态、文化、红色、乡村、森林、湿地、草原、海洋等专项旅游,提升旅游业发展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和精品旅游线路,推进全国特色名镇(村)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旅游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加快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实施人才兴旅工程,推进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加快旅游立法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十二五”时期,旅游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1.乡村旅游发展。
推进实施《全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纲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及休闲农业示范村和示范县,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2.旅游精品建设。
推进实施《“十二五”全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打造一批国家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国家级精品景区,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演艺精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及文物、森林、海洋、温泉、草原、工业、科技、会展、修学等专项精品旅游景区。
3.红色旅游发展。
推进实施《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加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旅游区建设,加强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的结合,完善配套服务,提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