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深度开发
A. 民俗文化旅游开发现状
凭着极其丰富的民族文化和悠久的历史传统,民俗文化旅游给予了人们更高层次的文化旅游享受,从而成为文化旅游产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也是当前旅游市场中极具竞争力的文旅项目。
民族文化起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现已形成独特的地方特色和鲜明的民族特点,构成了我国最重要的旅游开发资源,具有相当高的旅游价值。
民俗文化旅游的兴起,在于其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首先,民俗文化有着很高的审美价值,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审美需求,带来良好的审美享受;其次,民俗文化中包含各种独具特色的娱乐活动,能够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促进游客融入当地民风民俗;最后,民俗文化维系着各民族情感,能够满足社会的精神需求,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正因此,我国民俗文化旅游发展如火如荼。从开发现状来看,民俗文化旅游呈现出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其一,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因此形成了许多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为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国家政策加大对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倾斜,不断推动民俗文化旅游迈向新阶段。
其二,形式愈加多样,内容越来越丰富。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我国民俗文化旅游取得显著成效,表现形式多样,皮影、剪纸、民歌等内容越来越丰富。
其三,区域旅游不断加强合作发展。区域旅游合作是提升旅游形象、增强旅游文化软实力、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民俗文化旅游在这点上成效显著。
尽管近年来我国民俗文化旅游发展取得长足发展,但在开发过程暴露出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例如,过度开发问题,对稀缺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和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再如,商业气息过重,失去了民俗文化旅游的原真性,背离了了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初衷,无法实现保护和传承民俗文化资源的目的。除此外,外来文化的冲击,也使得传统民俗文化遭到严重冲击,甚至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民俗特色。
B. 怎样开发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旅游资源
在旅游抄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利用袭传统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现代旅游经济价值,开发民俗旅游资源的综合潜力,建立民俗旅游点,设计民俗旅游线,规划民俗旅游区,不仅仅是旅游学界和应用民俗学界的共同心声,也是时代变化的特殊需要和我国旅游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C. 简述民族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旅游功能
1、特色性原则。
这是指发挥“唯我独有”的民俗风情资源优势,充分体现本国、本地区、本民族的特色,创造“独一无二”的民俗风情旅游项目。只有在开发特色民俗风情旅游资源和特色上下功夫,才能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所谓特色,就是“你无我有”,“独一无二”的民俗风情。如何判定某一民俗风情旅游项目具有独特性,可以参照旅游资源主要质量指标;珍稀度是指世界范围内旅游资源赋存的价值水平,包括绝无仅有的、罕见的、珍贵的人文景观和文化遗迹;古悠度指在一定范围内旅游资源形成的历史年代,它产生时间越早,历史古悠程度越大,特色层次也越多;奇特度是指旅游资源与人们生活、现实环境的差别程度。由于旅游者出游的重要心态就是求异、求新。因此,奇特度愈强烈,资源特色层次则愈多,对旅游者吸引力也愈大;规模度指旅游资源在同类的雄伟、磅礴程度,可构成一系列旅游极极值,它们或是同类风景面积范围最大者,或是建筑体态最高,最长者,或是同类资源数量、层次最多者等。这种“最”型资源是不同范围的景观极值,其特色层次和吸引力比一般资源都要多;完整度是指旅游资源的保存完好程度。一般而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越是完整保存下来的旅游资源,其特色层次比保存不完整或只剩下遗址的资源高;审美度或称观赏度,是指同一类旅游资源的艺术表现程度。一般来说,其艺术审美价值越多的旅游资源,其特色层次也越多,旅游吸引力也就越大;组合度指不同旅游资源构景因素组合配套的程度,包括单位面积上资源组合密度、丰度、和谐度。凡是旅游资源组合最集中、最丰富、最协调的地方,其资源总体特色层次也最高,对游人的吸引功能也最大。以上旅游资源评价的七个标准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相互联系的评价系统,应用时必分别判断,综合比较,以此为客观、科学的依据,开发出具有特色的民俗风情旅游项目和产业,有特色的民俗风情旅游项目或产业才会具有生命力。如苏州组织除夕寒山寺听钟声的这一有特色的旅游项目;新疆的歌舞表演,一般都安排在葡萄架下,游人一边品尝着新鲜、甜蜜的葡萄,一边饮着葡萄美酒,欣赏着活泼优雅的歌舞;北京仿膳饭庄经营清宫风味菜点而闻名遐尔,每年接待客人约十万人次,其中有许多国家元首、贵宾;云南的竹楼宾馆等。
总之,独特性要求我们在开发民俗风情旅游产品时,要有创新精神,在旅游线路、活动、景点的设计时,要有创新的、唯我独有的设计构思,有观念上的更新,有创新的勇气和胆略,有创新的风险精神。而且,独特性还要因地制宜,不能离开自身的人文优势和自然优势,不仅要挖掘蕴藏着独具特色的民俗风情旅游,更重要的是利用本地区独特的条件创造性地开发新的民俗风情旅游特色产品。
2、保护性原则。
在这里, 保护性原则有两重含义:其一是指对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保护;其二是指对人类生存空间的保护。民俗风情旅游资源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财富,但是,人们面对它时,不是加倍珍惜、妥善保护、而是熟视无睹,淡然处之,甚至还进行破坏性、掠夺性地开发。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保护旅游和生存环境看作旅游发达兴旺的生命线。正如瑞士旅游局局长瓦尔特?勒先生指出的那样:“破坏了名胜古迹,就失掉了旅游业赖以生存的属性和环境”。因此,在开发民俗风情旅游资源时,必须以保护为前提。
如开封要建“宋街”的消息传到海外后,正在加拿大讲学的东南大学朱光亚副教授火速给该市领导来信指出,开封文物很多,如能保护利用现在的文物,就能吸引很多游人了。按古人标准建街,满足不了现代人的要求的。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宋街”还是建起来了,而且就压在宋代宫殿遗址上面。在优美的风景名胜区乱修乱建工艺粗糙、形式和格调庸俗低下的庙宇及神魔鬼怪塑像、组织封建迷信活动,这是对清幽美丽的环境造成了干扰、污染、甚至破坏。北京城作为500 年前经过精心构思总体规划而成为一个世上罕见的整体建筑,它明快、匀称,从发展旅游业的角度看,这古城风貌本身就是一项十分诱人的旅游资源。然而现在,城墙没有了,许多古建筑不存在了,代之而起的是当代世界上司空见惯的、火柴盒式的群楼。再如沈阳故宫周围的大楼和住宅,都属于类似情况。
因此,保护和抢救民俗风情旅游资源是开发、利用的前提,没有保护的开发是掠夺性、破坏性的开发,没有抢救即将消亡的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的先决条件,开发和利用民俗风情旅游资源也就等于一纸空文。
3、参与性原则。
随着旅游者阶层的扩大,旅游知识的增长, 识别能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旅游者要求旅游生活能有文化的吸引、运动的内容乃至冒险的趣味,要求参与其中而不是从旁观赏。民俗风情旅游最大的优势是旅游者能亲身体验民风民俗,参与民间活动,感受浓郁的人情味,而不是“走马观花”。因此,我们在开发民俗风情旅游项目时,应该让游客在美景中参与到故事中去,当一次“神”,做一次“仙”,过一次异常的生活,让人留连忘返。笔者曾在以色列访问过一个阿拉伯人居住的村庄,那里没有秀丽的风景,也没有更多可供观赏的人文景观,仅有一个很小展示的早期阿拉伯人生活、劳动用具的陈列室,一个破旧的帐蓬,给人展示阿拉伯人过去的居住方式,在这个极其简陋、酷热的帐蓬中,热情的主人邀请客人们跳舞,唱歌,娱乐,并让客人们品尝阿拉伯人特有的食物:一种特制的大饼和极其苦涩的咖啡,但就是这样的参与性活动,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我们认为那一天游览项目,就是在这个阿拉伯人的小村庄最有趣、最难让人忘怀。又如浙江省有关单位组织的教育团,主要面向美国知识阶层,旅游内容包括各种有关中国文化的讲座,参观丝织厂,与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孩子们联欢,去富阳“农家乐”作客等,深得客人好评。
在民俗风情旅游项目的开发中,应多注意开发那些能让人试一试、尝一尝、置身于异国情调、异地风情中,传统的博物馆的展示方式远远没有让人参与到活动项目中去那么亲切、那么激动人心。当今,博物馆也一改过去那种“请勿触摸”、“严禁攀登”的老规矩。如日本的人类学博物馆、英国的乔维克海盗中心遗址博物馆,以及我国丁村民俗博物馆等,在这些博物馆里,旅游者可以重温人类的历史,体验生活的艰辛。我们知道,历史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过去性,它既不能直接观察,也不能重复试验,所以历史只能在博物馆里“重演”。
4、文化性原则。
“文化是明天的经济”。 在开发民俗风情旅游资源时,在建设民俗风情旅游项目时,要高度重视其文化内函。即要有较高的起点和要求,充分开发、利用优秀的民俗文化,摒弃民俗文化中落后、反动的成分。所以,首先要鉴别、评定民俗风情项目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是否确实属于民族优秀文化;其次,如果是属于优秀文化的民俗风情,还要科学的实事求实地评定其水平和价值,达到一定水平和品味的,至少在一个地区范围内是最好的或一流的,并在更大范围内也有一定吸引力的,才予以肯定和进行恰当地开发建设。文化是旅游的灵魂,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人类文化群体的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生物环境和文化环境三部分,其中文化环境是各文化群体以自己的方式所创造的,它与自然环境、生物环境从一开始就受到文化习尚的再塑和重塑,同时也使人类旅游行为获得更深层次的内涵,促使旅游与文化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进一步结合。旅游与文化的有机联系及其作用机制,将使现代旅游产业意识具有比以经济为尺度的意识更深刻和更全面。现在有的旅游营业者,对旅游文化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他们只是把旅游业视为一本万利的“摇钱树”,结果造成风景名胜和文化遗产的不同程度破坏。可见,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必须具有一定旅游文化意识,把旅游产业视为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事业。特别是随着旅游业的深度开发,以文化旅游为内涵的旅游将会超越观光为特点的旅游。近来我国许多旅游区、点、和企业,都在不断注入文化游乐内容,其中有的已形成文化游乐型产业。即使是以自然观赏为主的旅游点,融入文化旅游内涵,将取得纯自然风景无法取代的社会效应。
因此,是否具备旅游文化意识,将成为民俗风情旅游兴衰的动力,也是发展文化型旅游事业的导向战略。这就要求有专门的研究人员和机构去从事研究和发掘,无论是按地区或类别,要较为全面而深入地研究,无论从科学还是文学、史学、艺术和社会学等方面都要下大功夫系统挖掘,但有的旅游企业开发不遵循市场需求规则,并且日益表现出重经济轻文化的不良现象。没有文化或文化品味不高的旅游产品、项目是不会给投资者带来效益的。
5、乡土性和古朴性的原则。
民俗风情是反映本土性的民风民情、民族文化、民俗生活、民族历史传统等,它具有区域性,传统性和古朴性。如果在开发民俗风情旅游资源时,不遵循这一原则,将民俗风情庸俗化或“洋化”,这就会导致传统文化及其特色的丧失。如某些旅游景区,不是致力发展民族地方特色的文化娱乐产品,而是照抄照搬、相互重叠,导致出现过多的歌舞厅、KTV、现代娱乐场所等。 为了经济效益乱拉客,有的甚至出现“三陪”等违背旅游地传统文化、为社会道德所不容的招待手段,抛开自身的乡土性、古朴性,追求所谓的“现代化”;另一种倾向是“洋化”,民族歌舞、民俗活动、工艺美术品出现了“洋化”特征,而缺少了乡土性、古朴性的原汁原味。笔者曾碰到一个德国汉堡民族博物馆的人类学家苏姗女士,为举办一个中国文化艺术节,专程到中国寻找一个民族歌舞团前去德国汉堡民族博物馆演出,看了当地的许多民族歌舞团的表演,她都不满意,原因是民族歌舞团的舞蹈员都芭蕾化了,不是正宗的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蹈,少了的正是乡土性和古朴性。
在开发民俗风情旅游资源时,我们应当展现当地的历史和现状特色,不仅内容而且格调、造型、色彩都要有浓郁的古朴性,给人以亲切、真实、淳朴、乡土、异地色彩、怀古思念的心理感受、把继承传统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寓个性、特色于共性和发展进化之中。当然,提倡乡土性、古仆性不是把民间习俗不加提炼、不作选择地全盘托出,而应当是标志生产力发展、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民族进化的精华和进步的足迹。
D.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意义
开发民俗旅游资源的意义民俗是一种群众性的文化创造成果,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为应付各种环境、满足各种需要而不断积累起来的一种社会创造物,是没有个人版权所有的群众文化积淀.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品格、原始文化品格、生活属性品格、动态积累品格、历史传承品格和地域变异、阶级阶层变异等多重品格.是一种始终生生不息的文化现象,重视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国多元一体、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是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源头、根基和底层,是各族人民性格、精神和情感的重要载体,也是国情、民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俗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开发和合理的利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 谈谈如何利用民族文化特色开发旅游资源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在可持续发展、文化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旅游等思潮的影响之下,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学术研究,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社区的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相一致?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民族社区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如何通过保护民族社区的传统文化和自然环境资源以促进旅游业在该社区得以持续发展下去?这是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因此,结合贵州实际,与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很好地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
必须基于对文化内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文化具有消减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保护的两条基本途径:一是对于那些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即在现代化过程中很可能消减的文化质因素,应该对其实行静态的保护方式,也对这些文化质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后以文字、文物、图片、遗址、录音录象带等形式保护起来;二是对于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质因素则应对其进行动态的保护,即对其加以整合,并在专家、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用现代的主体价值观之一——市场,来生成一种基于传统又有所发展创新的文化。科学合理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动态保护。这两条途径必须同时并举,否则文化的保护就是残缺的、不完全的,未来的人们也很难从立体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认识一种文化,更难体会到文化多样性的历史韵味。
(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和传承民族原生态文化
1、对于那些脆弱的原生态文化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要全面贯彻执行《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落实到旅游开发的每一项环节,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原则。
2、旅游开发要多发掘多渗透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尽可能让都市服饰和现代歌舞远离各个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还这些景点传统的民族风情旅游。3、强化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那些远道而来的游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实善良、热情友好。
(三)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与一般的开发项目不同,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大,投资论证评估难,开发涉及政府、投资商、民族文化主体以及科研等部门的方方面面,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摆正主次关系。政府的角色应该主要在于旅游景点的宏观布控,在于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以及动用其职能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投资商则是出开发资金,并对景区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管理;民族文化主体是开发的关键因素,应该主动自觉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门和投资商挖掘、开发本地区本民族文化质因素;科研部门则应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优势,对开发对象进行论证并给予科学的定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继续观察指导,在理论上进行适时的修正并指导开发经营活动。
(四)正确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面对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备受人们的关注。现代化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一种过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现代化”的问题,现代化是传统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于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是变化着的,产生于特定生存环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随之产生变异,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护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只能保留它的神韵。虽然出现了旅游业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风貌会急剧改变,从而令旅游者大失所望的现象,但也应该认识到,当地的居民趋于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趋同现代化文化,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并非是人为能改变的。不能因为开发民族文化旅游,就要求所有的社区居民一律保持传统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远守旧。但是,通过旅游业合理、科学的开发,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满足现代人旅游的需要;文化的现代化必须以民族文化为基础,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剔除其糟粕,在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
与会者认为,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如何减少旅游者的进入对旅游地民族文化的剥蚀,民族社区的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态度、示范效应和憎畏感的演化过程,以及其他旅游人类学问题,都需要着手进行认真的适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为从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体系,来规范涉及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和管理的学术研究,使各自独立的研究能够交流到更加广泛的领域,并发挥其更大的应用效益,同时增加民族学、旅游学、资源学等学科的学术积累。
F. 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原则有哪些
1.独特性原则。
旅游资源开发中要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旅游者往往感兴趣的是反映当地民族风格、地方特色浓郁的东西,在开发中尽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突出个性原则并不是单一地开发,应把突出个性与丰富多彩相结合。
2.参与性原则。
旅游者不仅观光,且直接参与体验。开发参与性活动,主要靠发掘当地的历史和社会风情的民族文化内涵,要力求真实自然,强化乡土气息,避免矫揉造作和为表演而表演的作法,淡化商业经营的气氛。要把真实性、艺术性、科学性和参与性相结合,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广大游客的活动。
3.文化性原则。
旅游文化是旅游业发展的灵魂,民俗旅游更应突出高层次的文化特点,坚持高品味开发。开发具有进步意义的社会民俗文化现象,防止开发中的低品味和“庸俗化”倾向。对一些伤害人们身心健康、毒化思想的愚昧迷信和低级趣味的陋俗应加以革除。
4.宜土不宜洋原则。
民俗风情应展现当地的历史和现状特色.其本身具有的区域性,传统性,古朴性应予保留。在开发时以“土”为主.不要“洋化”,也不要模仿他人,呈现原汁原味,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古朴的特色。
5.审美情感性原则。
民俗提供许多具有审美价值的形式和内容,如赛龙舟、放风筝、吃年糕、走亲戚等,透出人民智慧的灵光和心灵的美好,形成的意象妙趣横生引人人胜,折射出各民族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和平友好,健康向上的民族心理和性格.为旅游者提供不可多得的精神食粮。
6.多渠道开发原则。
在国家开发民俗旅游资源的同时,有条件的乡、镇、村可办民俗旅游项目,如集体筹资建设民俗文化村、民俗博物室。此外,要注意发挥个体的力量,如民间老艺人的绝招亮相等。
7.保护为先原则。
传统民俗不能再创造,如果盲目开发,不善加保护,一旦被破坏,损失往往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务必珍惜民俗文化,妥善保护民俗文化。
8.经济效益原则。
开发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效益。开发必须做到投资省,见效快,效益高。
9.重视民俗文化学人才的培养。
G. 如何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
对于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质因素则应对其进行动态的保护,即对其加以整合,并在专家、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用现代的主体价值观之一——市场,来生成一种基于传统又有所发展创新的文化。科学合理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动态保护。这两条途径必须同时并举,否则文化的保护就是残缺的、不完全的,未来的人们也很难从立体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认识一种文化,更难体会到文化多样性的历史韵味。
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和传承民族原生态文化
1、对于那些脆弱的原生态文化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要全面贯彻执行《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落实到旅游开发的每一项环节,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原则。
2、旅游开发要多发掘多渗透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尽可能让都市服饰和现代歌舞远离各个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还这些景点传统的民族风情旅游。
3、强化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那些远道而来的游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实善良、热情友好。
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与一般的开发项目不同,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大,投资论证评估难,开发涉及政府、投资商、民族文化主体以及科研等部门的方方面面,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摆正主次关系。政府的角色应该主要在于旅游景点的宏观布控,在于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以及动用其职能有效地协调带等形式保护起来;
二是对于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质因素则应对其进行动态的保护,即对其加以整合,并在专家、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用现代的主体价值观之一——市场,来生成一种基于传统又有所发展创新的文化。科学合理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动态保护。这两条途径必须同时并举,否则文化的保护就是残缺的、不完全的,未来的人们也很难从立体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认识一种文化,更难体会到文化多样性的历史韵味。
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和传承民族原生态文化
1、对于那些脆弱的原生态文化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要全面贯彻执行《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落实到旅游开发的每一项环节,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原则。
2、旅游开发要多发掘多渗透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尽可能让都市服饰和现代歌舞远离各个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还这些景点传统的民族风情旅游。
3、强化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那些远道而来的游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实善良、热情友好。
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与一般的开发项目不同,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大,投资论证评估难,开发涉及政府、投资商、民族文化主体以及科研等部门的方方面面,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摆正主次关系。政府的角色应该主要在于旅游景点的宏观布控,在于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以及动用其职能有效地协调
H.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有哪些模式及特点
模式: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一般以特定的民俗环境、民俗载体、民俗情境和民俗活动为基础,通过一定的现代技术方法,将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转变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相当吸引力的民俗旅游景观、设施和服务。
特点:
原则性导向鲜明、文化性特征显著、地域性限制不强、参与性体验突出。
(8)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深度开发扩展阅读
传统民俗文化景观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核心,是旅游地形象的基础。由于民俗旅游资源多种多样,形式内容千差万别,个性特色各有千秋,开发范围、开发规模、开发重点、开发条件也不一样,民俗旅游景观开发的对象也有较大的差异。
只有配套开发建设,才能使纯粹的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有了背景、情境、氛围和支撑而取得成功。民俗旅游属于专项旅游,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因此成为专门的旅游资源开发。在开发的内容上,既要强调主题,又要照顾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