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1. 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规律
随着可持续发展这一新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旅游可持续发展也日益成为各界频繁讨论的论题.
定义:
旅游可持续发展是指:在维持文化完整,保持生态环境的同时,满足人们对经济,社会和审美的要求.它能为今天的主人和客人们提供生计,又能保护和增进后代人的利益并为其提供同样的机会.
1990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大会(Globe'90)上,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五项指标:
(1)增进人们对旅游所产生的环境效应和经济效应的理解,强化其生态意识;
(2)促进旅游的公平发展;
(3)改善旅游接待地的生活质量;
(4)向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经历;
(5)保护未来旅游开发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
核心目标: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在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环境的同时,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并在发展过程中保持和增强环境,社会和经济未来的发展机会.旅游业的可持持续发展要使四方受益,即旅游者,当地百姓,未来的旅游者以及未来的当地居民,涉及到同代人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同一利益群体代际之间和不同利益群体代际之间的公平问题.
旅游资源作为旅游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生产要素,我们必须认识到它的有限性和脆弱性.自然旅游资源无论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创造,还是内含人类劳动和智慧的半自然景观,都不再是可以任意无偿使用的资源,对它们的利用一定要考虑到它的再生能力;人文旅游资源具有垄断性,不可复制性,对它同样要采取"只取利息,不动底本"的消费方式,以保证后人对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使用不受侵害.对这类文化性很强的旅游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和使用,带来的成本支出将是无穷的,也必将是永远的负效益.因此,开发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时,必须本着"保护第一"的原则,杜绝过度开发和掠夺性的破坏开发,适度开发旅游产品,保持资源的文化特性.
2. 分析我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利用特点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遗产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情
3. 旅游景区如何可持续发展
旅游区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在经济转型时期,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上,出现了遗产资源保护与经济性开发的矛盾,资源保护与高密度旅游开发的矛盾并存的现象。如何处理好这些矛盾,是当前我国风景名胜区普遍面临的问题。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三大问题凸显过度开发之痛
崂山风景区保护和发展主要面临着三大问题。一是崂山风景区的“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园林化”倾向突出。
青岛市区东移,带动了崂山周边地区的城市化,景区内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倾向明显。在沙子口沿海一线,社区建筑高密度发展,别墅成群、宾馆林立,一些市民在村中买地建房,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景观;在南九水一带的核心景区内,别墅式建筑几乎超过了当地居民的建筑数量;在景区王哥庄沿线,小区式的社区建设,与风景区周边环境极不协调。
风景区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其自然性。目前部分景区的人工建设过多,各区域的园林建设、旅游项目开发规划频出,规模越来越大,使基础设施建设大大升温。道路建设、停车场、临时建筑、酒店宾馆蜂拥而上,甚至房地产项目也乘机而入;“园中园”现象突出。仅南部沿海一线就有“观光园”、“雨林谷”、“森林公园”、“生态园”等多处。“人工化、园林化”现象突出,不仅严重破坏了景区的整体环境,也使风景区的国家资源受到侵蚀。此外,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景区内商业设施、宾馆饭店建设不断增加,商业化氛围越来越浓。
二是景区内水资源保护未受到应有重视,生物多样性遭遇威胁。
景区内在建和拟建水库、塘坝较多,不利于青岛市的水量调蓄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如夏庄、仰口林区地处崂山西北部的半湿润半干旱地带,生态系统脆弱。现有的开发活动已在不同程度上破坏了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生长环境。
由于有些村民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淡薄,使许多野生动植物资源枯竭。如“农家宴”菜系中,野生动植物占很大比重。受经济利益驱使,采摘的规模、数量剧增,不仅使物种本身逐渐稀缺,难以恢复,还造成水土流失等后果。
三是擅自刻石立碑,割裂了历史与文化的完整性、连续性。
单纯地刻石立碑不仅毁坏了历史遗迹,而且是历史研究肤浅、文化发掘不深的表现。如夏庄、惜福镇为古时进出崂山腹地的必由之路,历史及文化遗存很多,但在这一地区少见体现,反而凭想当然,擅自刻石多处,不仅割裂了崂山历史与文化的完整性、连续性,而且使霸王台、财贝沟等古文化遗址面临毁灭的命运。
这些问题不仅在崂山风景区存在,在其他风景保护区也具有一定普遍性。
四方面探究深层次原因
为什么崂山风景区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一是对国家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特殊性认识不足,对国家风景名胜区性质和功能缺乏深入理解,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对风景名胜资源实行市场化、企业化经营,过度开发给风景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二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效率低下。崂山风景名胜区属景区管委会管理,而景区地域分属崂山区、城阳区管辖,具体又分属3个街道和2个乡镇管理,涉及近200个社区和村,难以避免各行其是的问题。一方面在崂山景区范围内,同时存在两个区级政府和一个市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块块管理;另一方面景区资源名义上由管委会管理,实际上分别由国土资源、文物、林业、海洋、环保等部门分别行使相应的职权,实行条条管理。景区缺乏一个权威性的机构作为统一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
三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健全,有些地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而忽略了对公共资源的保护。
四是风景区保护无法可依与有法不依并存。现行法规不完善、缺乏约束力。法规未明确禁止以破坏遗产资源为代价的牟利行为,也缺少实行针对个人的惩戒条款。同时,有法不依、执法难严。目前出现的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建设,多数项目是“双违”建筑;很多地方不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的规模、体量。
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
崂山风景区的处境并非个案。
如何实现风景区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相结合,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转变这种现状,首先要加强宣传、转变观念。要重视对风景名胜区基本知识的普及性宣传,在全社会牢固地树立这一观念:自然文化遗产属于当代和子孙后代,任何人都只有照看和维护的义务,而没有随意支配的权利。
其次要调整思路、理顺体制。
以崂山风景区为例,首先应该理顺景区内两个区级政府、一个市政府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崂山风景区和崂山行政区的一体化管理,区内土地、规划建设、旅游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政设施、城建监察、公用事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国有资产产权、治安保卫、农村事物和经济发展实行统一管理。
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根据发展目标,确立一个既明确合理,又科学实际;既体现保护,又开发利用;既能惠及当地群众,又不损害后代人利益的发展思路。管委会对遗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风景区国有、集体和个人承包的土地、山地、林地和风景林,以及地貌景观、人文景观等资源保护与开发,由管委会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并对集体山林采取买断方式理顺产权关系;风景区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林业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消防检查、文物保护,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由管委会依法进行管理,并接受市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坚持原居住地居民原则,严格控制风景区人口增长。
第三,要加快地方立法,实施依法管理。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现行法规和条例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并由市人大通过崂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法规应明确风景区规划范围和区域的功能划分;明确管委会的地位;界定风景区遗产资源的产权关系,禁止以破坏遗产资源为代价的牟利行为;规定当地居民对风景区保护、开发、经营等权利、责任和义务;组织科学研究和文化的深层次开发;对破坏遗产资源行为的惩戒性规定等。
第四,实施全方位管理,加强风景区资源保护。由管委会及所属机构负责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建设与管理,行使统一管理的综合性职能;旅游、工商、林业、交通、治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发挥专业管理的重要作用;风景区居民和经营从业人员服从统一管理的同时,实行自我管理和主动参与管理相结合,切实发挥群众的基础作用。
运用科学、技术、行政、法律手段,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同时采用法治手段,清理“双违”项目。管委会应运用法治手段对风景区内“双违”项目进行清理、限时拆除;对借旧村改造之名新建扩建的楼堂馆所,在不损害原居住居民利益、不增加风景区人口基础上,进行清理和处置;对在风景区内开展商贸经营的各类建筑,按《规划》要求进行规范;对风景区内形成的各类园林、园区项目,依据《规划》进行可能的利用和统一管理等。
第五,引导风景区内居民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管委会可与当地居民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规定当地居民保护遗产资源的责任;引导生态农业发展的方向;风景区经营性活动优先考虑原居住地居民,首先是生活困难的居民。
4.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它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我国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水平大大提高,中国经济发展的投资也趋向于城市建设和发展领域,这给我国的城市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然而,国家和地方财政对城市建设的投资非常有限,城市发展资金主要靠各城市独立解决,所以不少城市都把发展提到了新的高度。
根据国内外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城市建设中,规划是龙头,规划必须先行。在城市发展中道理也是一样的。因此,城市发展的规划方略研究,十分重要。城市规划走向发展性的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本身就可以创造价值,城市规划本身就是城市经营。一个好的建设规划、小区规划就可以创造上亿的价值,上海文化佳苑就是一例。一个好的城市总体规划创造的价值更是不可估量,周庄、平遥的规划最有说服力。
概括起来,城市发展的规划方略,主要有如下方面: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长远考虑城市发展;优化城市环境,以环境美提升城市资产价值;基础设施区域共用,节约投资并增加效益;规划先行,搞好城市发展性规划。这些问题是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也是城市发展急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各城市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面对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和难题,以推动城市的建设健康顺利发展?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同济联合城市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所所长、中国城市研究专家李秉毅,请其主要就“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长远考虑城市发展”的城市规划方略发表看法。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何在?
记者先就我国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请教了李教授。
李秉毅介绍说,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主要有4个方面:历史研究——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科学价值、发展旅游——经济价值及可持续发展。我们首先从历史研究着眼,来看待城市文化价值。
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城市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研究城市、人类发展历史,借古明今,有利于促进城市发展。
在历史科学研究进程中人们发现,历史古城、建筑、构筑物(如中国的赵州桥、都江堰,埃及的金字塔)等有很深奥的科学道理,有的甚至是现在人们还不清楚的科学理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保护凝聚了3000多年历史文化的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李秉毅说,正是这些人类前进中创造的城市文化遗产,为我们的城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发展城市旅游业,用经济价值去直观地表现城市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城市。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而迷人,它吸引着无数的中国人,更让外国人向往,这些都是发展城市旅游业的重要资源,也是人们游憩、观光、获得美的享受的重要场所。小小的周庄(小镇),年旅游收入达2亿元,增长率也是惊人的。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业所带来的收益不断提高,旅游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不断增长。我国城市历史文化旅游的潜力很大。我国张掖市比日本的高山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得多、有价值得多,然而,我国张掖市的旅游收入占国内生产值的比例却比日本的高山市低得多,张掖市不到10%,而日本的高山市在70%以上。
总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每年拿出2000万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遭受地震时,国际上给了相当数量的捐助。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经营的长远战略
全球《21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功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在上世纪80年代初做平遥、周庄规划时,做了保护古城镇开辟新区的规划,并呕心沥血地奔走说服,保下了平遥古城、周庄古镇,使平遥成为了世界文化遗产,周庄也有望登录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阮仪三教授当然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大功臣。同时,当时接纳保护意见的决策者也是功臣。
李秉毅介绍说,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很丰富、很有价值。遗憾的是在经济开发中遭到了建设性的破坏。70年代的太谷等城,历史价值根本不亚于平遥,现在却荡然无存。福州的“三坊七巷”在旧城改造中给“改”掉了。这些十分令人伤心。专家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城市开发中对历史文化的建设性破坏超过了“破四旧”、“文革”。西部是古“丝绸之路”,有丰富、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西部开发中,在城市经营中,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有意识地、特别重视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华夏文化,造福子孙后代。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提升城市资产价值
李秉毅表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毫无疑问是城市的雄厚的发展资产。历史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也是旅游资产。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提升城市资产价值。平遥古城、周庄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好,旅游发展得好,城市资产价值提升得多;杭州市历史文化遗产规划得好,房地产价提升得多。
那么,究竟哪些城市文化遗产应列被保护和发展利用的历史文化遗产之中呢?
李秉毅介绍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文物古迹的保护、历史地段的保护、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延续、历史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首先是对物古迹的保护。文物古迹包括类别众多、零星分布的古建筑、古园林、历史遗迹、遗址、杰出人物的纪念地,还包括古木、古桥等历史构筑物。
其次是对历史地段的保护。历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迹地段、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地段指由文物古迹(包括遗迹)集中的地区及其周围的环境组成的地段。历史街区指保存有一定数量,一定规模的历史建构物且风貌相对完整的生活地区,该地区的整体反映某一历史时代的风貌特色,具有较高的价值。
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延续。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延续包括古城空间格局、古城自然环境、城市建筑风格三部分。
古城空间格局包括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它们能反映城市的文化景观、规划布局思想、历史发展、社会文化模式;古城自然环境包括城市及其郊区的重要地形、地貌、原野、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山、水、花、木、原野特征。城市的自然环境与城市的景观、文化、生态紧密相联;古城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建筑风格影响城市风貌特色。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
当谈到部分城市在各自的建设发展中对城市历史文化建筑遗产的保护情况时李秉毅表示,实践证明,各城市在各自的建设发展中大多都注意并保护和有效利用了历史文化遗产。但也有个别城市做得不尽如人意。原因多为这些城市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与原则不太了解。
李秉毅介绍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5. 中国文化遗产所面临的问题
当中国越来越多的世界遗产出现在旅游宣传片里的时候,当越来越多的中国风景名胜因入选世界文化遗产而声名鹊起的时候,有人欢呼,有人担忧。在世界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已经处于世界遗产第三大国的中国感到了困惑:是大力利用,还是大力保护?是赢利为主,还是不计收入?对于这些问题,各个方面都有中肯的观点,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几方面的专业人士。
A 管理体制:地方管理还是国家统筹?
近年来,围绕世界遗产资源市场化经营建设问题,在政府部门、产业界和学术界,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其焦点,表面看是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之间的矛盾,实质上由于经营模式取向导致的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地方发展要求与部门分割管理的冲突。
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教授:建立国家遗产管理局统一管辖
我国应建立国家遗产管理局,直接管理国家级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自然文化遗产,以克服目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局面,实现真正有效的保护。在理顺管理体制的同时,对国家遗产进行立法保护。
我建议由国家把世界遗产集中管起来,成立国家遗产局,总管各种世界遗产。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如没有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世界遗产和国家公园难以实现有效的保护。处于转型期的我国,体制尚未理顺,法制不够健全,经济发展速度又快,这一问题显得尤其迫切,如不尽快解决,世界遗产或其他自然文化遗产一旦被破坏,即不可再生,难以复原。
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司长魏小安:管理体制以地方政府为主
一个时期以来,有一种观点建议,在中国建立遗产管理局,由国务院直属,使自然文化遗产都由管理局直接管理。但是,这种模式对于世界遗产地的地方政府利益会有明显的冲击,在中国的现有国情下,可能实际运行中的困难会很多,比如,一个突出问题,世界遗产地范围内的居民,中央政府是否能够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如果要搬迁居民,是否能够在资金方面支持得起?后续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再者,实施垂直的封闭管理,实际上是要设立许多独立的地域单元,在行政区划等实际问题上有许多问题。
因此,从今后的走势看,世界遗产地以地方政府为主的世界遗产地管理体制具备相对合理性,也有许多积极的因素,因此有可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今后需要在坚持法规和世界遗产资源保护准则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地方的自主权,完善地方管理为主的遗产资源管理体制,这是符合中国大国国情和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现实选择。延续和完善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地方、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减少中央部门对各个地方的行政性干预,这也是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嵩龄:按价值等级分级管理
由于我国普遍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遗产地行政级别制约着遗产管理水平,从而使遗产管理水平与遗产品位脱节。世界级文化遗产可能面临的是二流、三流的管理,那里的总体规划、保护、展示等均与世界级品位有着相当大距离。
因此,应该按照文化遗产的价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等级的文化遗产,管理者的学术级别和业务能力的标准应当不同,管理制度也应有所区别。对于高级别遗产,应向上集权;对于低级别遗产(尤其是具有遗产要素的土地资源),应向下放权,包括以更灵活的方式,让社会去经营。单一的政府管理体制,无法管理各级文化遗产,也管理不好它们。
B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孰轻孰重?
世界遗产的品牌效应及其特殊资源凸显出的垄断经营的价值内涵,还会为地方带来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到底孰轻孰重,同样是各界专家探讨的热点话题。
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教授:遗产带来多方面效益
世界遗产因为品位高,能吸引好多人,旅游观光只是表层的活动,更深层次的是去了解研究,研究以后去宣传这种文化。所以,遗产给一个国家带来的效益是多方面的,有精神文明的效益,还有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等。
但是,我们有的地方的决策人片面、错误地拿着金牌搞旅游。世界遗产不是单纯的旅游,而是多方面的。通过对它的研究可以了解科学、历史,进行科普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没有深层次的研究,你根本不会知道它的价值在哪里,看不懂。另外它还能激发人的创作灵感,中国历史上名家们创作山水画、山水诗,都要到名山大川中去体验,激发灵感。
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司长魏小安:开发世遗是对资源的持续利用
遗产资源开发依靠的是具有特色经济竞争力的当地资源,使遗产资源进入旅游市场,不是对资源的消耗,而是对资源的持续利用。
客观地分析,有些世界遗产在开发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对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可以进行控制的,是局限在一定的时间内的,一旦转入经营过程,就很有可能不断增强对遗产的保护能力,增强遗产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使世界遗产资源走向保护与开发良性循环的轨道。
从产业特点看,旅游服务业主要强调是服务态度、文化风格、服务技能方面的要求,对技术和专业知识的要求相对低一些,对于吸纳当地劳动力,改善居民生活,具有独特的产业优势。
黄山管委会主任梅一峰:实现遗产地信息互享
加强世界遗产地间的沟通交流与遗产资源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与社会参与性。在遗产地统一协调组织序领导下,采取组建世界遗产地保护协会等多种合作形成,增强各遗产地相互间的联系,或进行相互管理经验交流,或互遣管理人员考察和学习,实现遗产地信息互享,共同提高对资源的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益。在此基础上,借助社会的力量,尤其是通过学术界、舆论界与企业界,开展对遗产资源的基础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制止过度开发利用行为,锤炼并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保护人才队伍,以适应日益复杂和艰巨的保护和管理重任,拓宽各世界遗产地管理人员的视野,不断提升管理档次,实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飞跃。
C 市场经济中的遗产:保护还是开发?
文化遗产被当作商品一样处理和消费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值得关注的新倾向,但是开发过程中难免有破坏,所以关于保护开发,各方面的意见也不尽相同。
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教授:对世界遗产清晰定位
为今后避免破坏性举动,需要重新澄清世界遗产保护的精神,需要对世界遗产进行清晰的定位。世界遗产不能片面地定位于第三产业的旅游资源,不是经济开发区;世界遗产公约是“保护公约”,不是“开发公约”、“建设公约”。应该强调,世界遗产是祖先和大自然馈赠给我们的共同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稀资源,让其代代相传,是人类的共同责任。世界遗产公约指出,可对世界遗产进行展示,但不允许擅自进行改造,必须保护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保护是宗旨,是利用的前提。不应将保护性遗产、社会公益性遗产变成少数企业的经济开发资源。
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司长魏小安:开发遗产资源环境代价最小
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事实证明,遗产资源的市场化开发是经济发展中环境代价最小的一种现实选择。只讲保护,不讲发展,地方经济长期陷入贫困的窘境中,连基本的生存条件都难以保证,资源保护的经费没有来源,因此,贫困和落后是保护不了资源的,只能造成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从各个方面综合比较的结果来看,利用遗产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是实现世界遗产地经济良性增长、与环境资源冲突最小、环境代价最小的途径。只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尊重中国国情,中国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就完全有可能更多地得到世界遗产资源强有力的支持,真正实现旅游发展和遗产保护“双赢”的目标。
安徽黄山管委会主任梅一峰:走良性循环发展之路
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前提,开发利用是为了更好地进行保护,将资源保护的公益性与资源本身所具有的经济利用价值有机结合。应坚决避免被动保护(出现问题应急保护)的局面出现,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的思想。一方面通过合理利用遗产资源获取利益,壮大经济实力;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探求实施有效保护的具体措施,促进资源的科学利用,走保护——开发利用——发展——保护的良性循环发展之路,并辐射带动相邻周边区域发展,共同构筑保护屏障。
6. 旅游文化建设中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是什么
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是利益的合理开发,不过度同时也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在旅游这个行业来说,如果不注意分寸,把握尺度,搞不好一个景点,一个文化点也就是那么几十年就玩完了!
7. 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开展更有效
1.战略布局 按照“井冈山为龙头,南昌和赣州为集散中心,南昌、井冈山、瑞金为支点,综合建设井冈山、瑞金、南昌、萍乡、上饶、九江(庐山)六大红色旅游区域,跨区合作构建湘鄂赣、赣浙沪、“中央苏区”三大红色旅游协作区”的总体布局,为实现红色旅游互动发展,近期在全省重点建设十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井冈山“革命摇篮”景区,南昌“英雄之城”景区,瑞金“红色故都”景区,安源“工运摇篮”景区,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弋阳方志敏革命纪念馆,新建“小平小道”,于都“长征始发地”景区,永新三湾改编旧址,萍乡、铜鼓、修水秋收起义纪念地景区。十个重点景区作为江西红色旅游发展的重点产品和红色旅游线路组合的主要部分,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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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何解决古城保护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的界定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生存环境所受到污染与损害已经触目惊心。人类的生存环境,除了直接面临着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的自然生态的威胁外,还存在着与此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和科技等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作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现代旅游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与此相对应的以商业经济利益为驱动力的旅游资源开发给人类的居住环境和文化遗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以致旅游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世人普遍关注的焦点。
为了使物质文明的进步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于1972年倡导并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根据公约规定缔约国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由缔约国申报,经世界遗产中心组织权威专家考察、评估,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初步审议,最后经公约缔约国大会投票通过并列人《世界遗产名录》,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护。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称为世界文化遗产。遗产种类有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属于以下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们留给我们的,是古代的东西,是经历了百千万年而至今仍在的东西,是没有备份,独一无二的。正是这独特性和唯一性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
我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于次年开始申报世界遗产。1999年lO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至28年7月,我国已有37处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25项,自然遗产7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项,文化景观1项,成为了全世界共有的财产。在我国还有许许多多正在申报和未提级申报的历史文化遗产,因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典型的历史性、民族性和艺术性特点,日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成为宝贵的人文旅游资源,同样需要我们进行保护。
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
历史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悠久历史的载体,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体。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云南丽江古城经历了7级地震还基本无损,后被评为世界遗产。这个地方得到了保护,全世界人民逐渐都会知道。反之,如果承载着历史信息的载体消亡了,负载在其上的历史和文化也必然会被冲淡或消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研究人类历史发展有意义。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人类或民族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从漫长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历史遗存丰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人类发展历史,喻古明今,有利于促进社会进一步发展。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意义。在历史科学研究进程中人们发现,历史古城、古建筑、构筑物等有很深奥的科学道理,如我国河北赵县的赵州桥建于隋代(公元581__618年)大业年间(公元6518年),距今已有14年的历史。桥长64.4米,跨径37.2米,桥高7.23米,14年的历史,赵州桥经历了1次水灾,8次战乱和多次地震,特别是1966年邢台发生的7.6级地震,邢台距这里有4多公里,这里也有四点几级地震,赵州桥都没有被破坏。所以它是当今世界上现存最早、跨径最大、保存最完善的古代敞肩石拱桥。赵州桥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将此桥选定为第12个“国际历史土木工程的里程碑”,并在桥北端东侧建造了“国际历史土木工程古迹”铜牌纪念碑。这是世界造桥史的一个奇迹,有极高的科研价值。
诚然,也有很多历史文化遗产人们还不清楚其科学原理,需要我们去探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发展旅游经济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正是这些人类前进中创造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尤其是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对之加强保护,有利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历史文化遗产是发展旅游业的基础。
旅游活动的客体是旅游资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经济的发展,要依托于旅游资源,除大自然赋予的自然旅游资源外,更离不开人文旅游资源。中国5多年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而迷人,它吸引着无数的中国人,更让外国人向往,这些都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也是人们游憩、观光、获得美的享受、获得相关历史知识的重要场所。著名的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殷墟、秦始皇陵兵马俑及众多明清皇家陵寝等历史文化遗产。还有小小的周庄,年旅游收入达2亿元。可见,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旅游的客体就会存在。
(2)用经济价值去直观地表现人类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有利于更好地发展旅游经济。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业所带来的收益不断提高,旅游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不断增长。我国人文历史文化旅游的潜力很大。保护好这部分旅游资源,能更快地发展旅游经济。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能提升旅游资产的价值,可持续发展旅游经济。历史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也是旅游资产。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提升旅游资产价值。历史文化遗产是全国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的价值在于供世人观赏、研究与利用,所以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得好的地方,旅游业就发展得好,旅游资产价值提升得多;如秦始皇陵兵马俑、平遥古城、周庄古镇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好,其旅游资产价值提升的快,有利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能带动本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
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品位的民族,不可能生存和持久发展的。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它具有极大的震撼力和激励力,中国拥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3O项,居世界领先地位。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经济发展,国力增强,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陶冶高尚情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提高国家文化形象,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文化是进步的动力,是历史的积淀。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留存并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其意义也关乎未来。全球《2l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功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
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被重视。在多年的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由于文化价值观的不断变化,很多承载着巨大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可再生的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经意或不经意间消失了。上世纪几次大规模建设,使许多传统历史文化遗产遭到摧残和破坏,失去了原有的特色风貌。加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缺乏认识,观念上的轻视、经费支持的不足与制度规范的不完善,也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不利,存在很多问题。
三、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难达共识。虽然社会总体上
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和保护意义的认识不断提升,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人群的价值取向,审美取向存在差异,导致认识和利益要求相互矛盾甚至尖锐对立。如在城市建设中对一些古迹遗址的去留问题上,在一些已经消失的历史文化景观要不要新建的问题上意见相左。这种状况导致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因为缺乏共识而难以处理。
2.历史文化遗产家底不清。许多历史文化遗产沉睡在地上地下。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碰到历史文化遗产时,讲不清道不明,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本没有调查、登记,更谈不上公布文保单位及对其进行合理规划。 转贴于 看准网 http://www.kanzhun.com 3.“建设性破坏”现象严重,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处理不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不少地区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只顾规模的扩张,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被毁程度令人堪忧。尤其在一些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致使许多历史传统街区和历史建筑遭到破坏。襄樊宋城墙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遵义会议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城市要发展,旧城要更新,势必要拆迁一些民宅民居和一些失去历史使用价值的老建筑。时下古老的北京也遇到了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就是古老的胡同四合院要不要留存,怎样协调好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我们不能为了开发商的需要,为了出卖土地,筹集资金,把一些古建筑和一些有历史意义的遗迹毁掉。
有的地方在开发旅游资源过程中,片面追求旅游经济效益,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严重破坏。一是为了迎合旅游热,不惜以拆毁传统历史街区为代价,而后又制造出了乃至异地开发出一系列替代品,使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沦为“假古董”。
4.法律制度不健全,执法不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多管齐下,尤其是要依法管理。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为什么许多重要的文化遗产,许多地区领导,甚至最基层的领导一句话就能化为乌有。就是因为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管理,而是权大于法。
5.保护资金的匮乏,专业人才、技术的匮缺,直接影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的保护资金,许多历史文化遗产处于自然消亡状态。尤其是贫困地区,文物专业干部仅一、二个人,连日常开支都很难保证。缺少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保护人才队伍,同时缺少过硬的保护技术,何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呢?
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1.积极宣传,更新观念,加强全民保护意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各级政府和每个市民的神圣职责。政府要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和保护力度,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让每个公民都能自觉珍惜爱护文物,并且要加强舆论监督,有了群众支持和舆论支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有了强大的依靠力量,相信人民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2.提高全民素质与法律保护并行。上世纪7年代末8年代初,长城旅游刚刚兴起时,各个长城景区普遍遭遇了一次“毁容”高峰。从八达岭瓮城西门登上长城,分别沿南北两侧依山而上的长城边走边观察,看到这段3多米的长城上,凡游人伸手能及之处,几乎都被刻上了各种各样的文字,有地名、人名、“到此一游”,有中文、日文、朝鲜文,以及难以辨认的字词,刻得密密麻麻。这些字不仅破坏了长城的历史面貌,有的字深达半厘米,已伤及墙体。长城乃中华民族的象征,此举严重破坏了民族形象。所以才有中国长城学会与八达岭长城管理委员会联合发起的去除长城墙体字迹方案征集活动,消息公布后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为长城保护献计献策。近十多年来,随着游客素质的提高和管理的加强,刻字破坏行为有所下降,但仍然存在。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文化遗产不仅要由一系列行政法规来保护,而且要用刑法等法律来保护。对于严重损毁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应规定为犯罪,应给予刑事处理。
3.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保护是前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旅游资源开发,首先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不可再生的人文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离不开的客体。一旦被破坏便永久消失了,也就谈不上长远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在开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绝不能对开发急功近利。在保护方法上,除了要依照国家相应的保护法规之外,还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找到与自身环境、条件相符合的办法。多借鉴浙江兰溪的诸葛村(八卦村)的做法。还可以对实物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实施限人限时地开放参观,西藏布达拉宫就是这样的。甚至可以不对外开放,只对学者和相关研究人员开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一种宝贵的、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这些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会日益增加。我们应当高度重视所拥有的宝贵资源,要意识到这些资源是潜在的、不断升值的资本,要从长远角度来看待。即使当下受条件所限无法立即进行开发,也要积极予以保护,可利用其他产业先行发展,待时机适当的时候,再将其宝贵的文化价值予以转换。
4.摸清家底,搞好保护规划。去中原地区旅游,当地人会自豪的对你说:“你拿把锹,随意挖几下,就有可能发现宝贝”。虽然是笑谈,但还能反映出因文化积淀深厚,本地人引以为豪的心态。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提示我们对祖国的历史文化遗产要心中有数,搞好勘探、摸清家底,以便于规划和保护。
前面提到北京胡同四合院,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应积极修整并恢复老式民居四合院的美好生活环境。但要处理好个性文化与改善胡同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关系。现在有些历史文化名城,商业氛围越来越浓,而文化氛围却日益淡化。丽江古城是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古城保护得不错,但古城内一个商店接一个商店,文化氛围不浓,不能充分反映古城的特色,这是令人遗憾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也不是保护城市的全部,它的保护范围、内容与要求要通过城市规划来细致确定。关键在于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新建筑和老建筑的关系,新旧建筑之间在风格、色调上相协调,使整体格局达到和谐,不失文化名城的特色。要严格控制文化遗产保护区、历史街区内的空间过量的不适当的经济开发、旅游开发以及不相配的人工景点建设。
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缺乏妥善协调。在保护文化遗产中平遥地方政府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第一,制定古城保护规划;第二,实施古城居民搬迁工程;第三,全面加强古城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5.借鉴国外先进保护经验,加强保护进程。借鉴国外“保护古城,建设新城”的成功经验,把有价值的传统街、巷和古村落进行整体保护,再另外开发新区,避免城市化进程中“建设性的破坏”。对该保护的传统街区则进行环境整治,保持立面原貌,更新室内配套设施,改善人们的居住质量,满足人们对现代生活品质的需求。
6.加强资金投入。国家每年拿出2万元用于历史文化遗产中名城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遭受地震时,国际上也给了相当数量的捐助。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金是缺口,国际、国家支援能力势必有限,这就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好遗产本身,从旅游收入中拿出相当部分,加强自养,争取良性循环。
9. 旅游业发展为了其可持续性发展要注意哪些方面
第一,加强区域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要加强旅游资源的培育与养护,在旅游资源中,有些是不可再生的,有些是可再生的。目前,在区域旅游发展中,受到威胁最大的不是不可再生旅游资源, 而是那些可再生资源,如森林、草地和动物资源。区域旅游资源能否满足区域旅游发展的需要,不 仅取决于区域旅游资源的供给,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类如何利用和保护。
第二,走生态旅游之路。生态旅游要求经营者和游客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培养环境意识和对自然的热爱,尽量减少旅游活动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干扰和侵袭。同时还要通过旅游活动的开展,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到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活动中,实现旅游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三,利用旅游产业政策为保障,依靠科学技术做支撑,着力构建我国区域旅游适宜的开发和经营模式。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吸纳当地社区参与,加强游客管理,进行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教育,建立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专家规划和指导的辅助系统。
第四,借鉴欧美国家公园管理规制,树立我国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体制典范。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的目标,该目标是在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具有战略预见性和长远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