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地产金融投资政策
Ⅰ 旅游地产如何投资 能否升值
随着旅游地产在市场上的走俏,越来越多购房者开始考虑“试水”。针对旅游地产适不适宜投资的问题,前瞻产业研究院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旅游地产是一种比较优质的投资产品。这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旅游地产项目价格普遍较低。从全国一些城市来看,旅游度假区的房产普遍没有市区的房产价格高,但是在旅游地产开发比较成熟的国家,它的价格有时甚至会比市区房价高出十几倍。当前,由于我国旅游地产开发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如果购买者选择在此阶段投资,则能够以比较低的价格收录一些优质的房产。
二是旅游地产的天然资源具有稀缺性。考究一个旅游地产项目的投资价值,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该项目是否拥有大海、山川、湖泊、森林等天然优质资源。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无与伦比且不可复制的大自然资源,才使旅游地产的增值空间进一步加大。
三是旅游地产市场需求量大。日前,随着我国居民经济收入的日益增加和生活观念的不断转变,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走动于名山大川之间,感受大自然的美好。一些购房者认为,购买旅游地产可以给自己提供一个清静的空间,掠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静享属于自己的时光。可以预计未来需求量的不断上涨
,会给旅游地产带来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Ⅱ 国家关于旅游地产的政策有哪些
2015年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伴随着央行此次降息政策的出台,楼市复苏愿景依然扑朔迷离,但值得肯定的是旅游地产前景却一片明朗。2015年旅游地产行业相关政策内容如下。
日前发布的《2014~2015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指出,2014年,在中国进入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在此背景下,中国旅游业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与趋势。具体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
一是在旅游新政方面,制度红利集中释放。2014年8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1号文件)。这是继 2009年《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简称41号文件)和2013年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之后,国家出台的又一个促进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是在简政放权方面,探索治理体系创新。一方面,简政放权成为旅游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向。另一方面,随着9个全国性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各项工作的推进,旅游公共治理体系也在进一步探索创新。
三是在旅游需求方面,消费分层明显加速。伴随着国民旅游普遍化、多元化的发展,2014年旅游消费亮点众多。传统的景区景点观光、历史文化旅游等依然备受欢迎,中医药旅游、养生保健游、体育健身游、户外探险游、工业遗产游、会展奖励旅游、研学旅行与修学旅游等也蓬勃发展,自驾车游、房车游、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等更是热闹非凡。
四是在国际旅游方面,出境入境更加分化。2014年,我国出境旅游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市场与第一大出境旅游消费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与此同时,2014年我国入境旅游持续走低,既与世界经济复苏低于预期、国际旅游市场竞争加剧等外部因素有关,也受人民币升值、物价提升等宏观因素影响,更与旅游产品相对老化、营销手段亟待升级等内在因素有密切关联。
五是在旅游投资方面,收益风险双向累积。2014年,旅游成为各路资本逐鹿的主战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国较大型的并购和融资项目多达120项。旅游投资泡沫化和旅游项目被房地产“绑架”的风险值得警惕。更多相关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旅游地产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
六是在产业竞合方面,合纵连横开放平台。在同业联盟方面,上下游、线上和线下企业之间的合作有所加强,同时竞争对手之间也加强了联盟合作。除了与其他企业建立或紧或松的联盟合作关系之外,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尤其是以开放性为核心特征的在线旅游企业实施了平台化发展的竞争策略。
七是在旅游集团方面,商业帝国呼之欲出。万达、携程等非传统旅游行业、非国有企业集团的形成与发展,展示了旅游行业规模经济优势和范围经济优势的另一种路径,昭示着中国旅游企业的集团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八是在国际地位方面,大国旅游风范愈显。中国作为世界旅游板块中的亚太核心、增长引擎,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从学习、适应规则向参与规则制定转变。当然,在企业和游客层面,中国旅游大国的微观基础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Ⅲ 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文化旅游产业方面应该注意什么
社会资本作为现代社会的融资手段之一,有其自由性和广泛性,但是也就缺少了规范性(相较正规的金融机构而言),提问者应该是站在文化旅游或者第三者的身份来问这个问题的。其实要想吸引社会资本的注入,首先要看项目的价值。这个价值可以体现在直接盈利上,也可以体现在品牌效应上———文化旅游地点的选择、政府的支持力度、资本的构成情况、管理运营是否合理、中长期计划、投资与回报等等都是非常有说服力的筹码,简言之,想得到社会资本的注入,首先要自己明确项目的价值及能为投资者带来的好处,如果这个平衡点找不到,就只能期待慈善家给点钱了。
Ⅳ 谁有国家和海南省发布的关于旅游地产政策方面的资料,急急!
楼市调控组合拳
一再推迟公布时间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终于出炉。记者从18日召开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本月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海南重点发展的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等八大产业。对于购物免税政策,海南方面表示将争取尽快明朗相关政策,今年年底前开始运营大型免税店。
明确八大产业方向
《纲要》提出,海南将主要发展旅游业、文化体育产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商贸餐饮业和现代物流业、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海洋经济等8大产业。
计划到2020年,海南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768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24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12%、60%,第三产业从业比重达60%。此外,《纲要》规定,全省主要旅游资源的规划权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审批权集中到省一级,并提出到2015年形成岛内“2小时旅游交通圈”;到2020年,全省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土地政策向旅游地产倾斜
土地政策方面则明显朝经营性旅游地产倾斜。按照《纲要》,将来海南的滨海、滨河、滨湖等优质土地资源,将主要用于度假区酒店及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对于占地量较大的海南高尔夫球场建设,《纲要》指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不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有效保护森林和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可以“规范发展高尔夫旅游”。
居民住宅方面,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表示,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内解决好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让每户都有一套合适的住房”。今年海南要把全省所有的茅草房全部改造完毕,全面解决水库移民的遗留问题。
免税政策仍待争取
正如本报此前的报道,此次获批的《纲要》中仍然没有对免税政策的明确表态。在上周五召开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海南省省委书记卫留成也将争取免税政策放在接下来的“六项工作”之首。
卫留成表示,要抓紧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把境内外游客购物免税、退税政策尽快明确下来,拿出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引进大型免税集团或大型商业公司建设、经营免税店,今年年底前开始运营。
此外,旅游设施环境的建设和改善、大型主题公园和交通道路建设也是接下来海南建设的重点。
Ⅳ 现行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政策是什么
央行通过连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以及发行巨额央票等手段来回收银行系统资金。同时中央政府推出国八条,国六条等政策措施以及其后的二套房政策等都对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投机起到了很好的抑制作用,房地产市场发展开始由狂热期步入稳步增长期。
由于市场的各种需求强劲,房地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由于我国房地产贷款违约率较低,所以被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经营。另外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抢占更多市场份额,进而大幅度进行房地产贷款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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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投资者在进行房地产投资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选择合适的地段,不同地段,房地产的价位有很大差别。假如你选择投资居住型的房产,可以选择在住宅小区投资一些距离购物中心和公共交通的房产,发展前景比较好。
投资者购买住宅和商铺时一定要注意产权必须合法、有效,各项手续一定要齐全,避免造成法律纠纷。弄清楚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和法定房屋功能。
Ⅵ 旅游业未来如何获得金融投资
“市场上从来不缺钱,缺的是优质的企业和项目。”在国际旅游投资协会总干事王琪看来,随着国内旅游企业的发展,旅游业需要更多金融行业投资;而金融投资对产业多样化的需求也将促进更多资金流向旅游产业。但目前旅游业和金融业沟通不畅,针对旅游投资发展障碍和解决办法,王琪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旅游项目尚待提升吸引力 王琪:旅游业与金融业双方都存在问题。一方面,相对旅游业成熟的国家,国内旅游业尚处于原始粗放型的经营阶段——投资额度大、收回成本周期长。而金融业的本质是逐利,他们更愿意“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所以很少有金融机构愿意将资金投入旅游行业。另一方面,金融业还没有完全脱离暴利阶段,资金追逐“快钱”,而投资旅游业属于赚“慢钱”。金融业对旅游投资的回报要求较高,如果在其他行业可以“躺着赚钱”,自然不愿在旅游业“站着赚钱”。 王琪:随着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结构调整,新兴文化旅游、创意产业会成为新投资重点,金融业也在这些领域走向“深耕细作”的投资回报模式。投资者不愿被动地、漫长地等待投资回报。所以旅游和金融资金的结合更多取决于旅游产业的升级换代。 市场选项“轻重失衡” 王琪:比如景区项目屡遭诟病的“门票经济”就是盈利模式陈旧落后的代表。“景区投资”应该升级为“旅游综合体投资”,因为后者投资见效快、回报时间长。以某名山旅游投资为例,我们协会曾建议投资方“少做山上文章,多做山下文章”。因为初期如果将投资重点放到山下的旅游休闲娱乐项目上,投资少、附加值高,同时快速产生盈利能力,在山下投资建设酒店很快能产生效益,而随着项目盈利能力提高,进一步获得金融投资则顺理成章;但山上投资数亿元修建坡道对景区短期回报影响基本可以忽略。 王琪:旅游业投资项目结构需要更加合理:目前旅游业提供的投资产品多为旅游地产项目,属于“重资产”项目,缺乏去哪儿网、凯撒、众信等优质“轻资产”项目。凯撒、众信进入金融投资领域,这是相关案例。金融业做IPO、PE的机构要求投资企业能够上市,但随着国家对房地产项目控制趋严,属于房地产分支的旅游地产项目上市几率很小。这让投资机构难以进行股权投资,更难以变现退出。市场需要盈利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产品定位清晰的项目,而对资产构成、股权结构、团队质量的判断需要投资方对旅游行业的专业性。但是目前旅游业投资方普遍缺乏旅游行业经验,这也是旅游项目难获得投资的原因之一。 旅游和金融需要搭建沟通平台 王琪:旅游项目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到获得投资的持续性。目前国内旅游项目不成熟,不少项目做到一半才开始融资,因为让投资方失去对项目整体的把控和判断,所以很难成功。因此需要像国际旅游投资协会这样的跨行业组织搭建平台,让旅游和金融行业更多地沟通。 王琪:在包括旅游的各个行业,只要在细分市场中做到领先,就会有无数投资者主动投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同行都会纷至沓来。市场上从来不缺钱,缺的是好的企业和好的项目。但是每个细分行业好的企业只有带头的三五家,旅游行业企业成千上万。
Ⅶ 请教各位大侠,文化旅游投资项目前景将会如何
旅游、休闲的生活方式已逐渐被中国人所接受。随着中国人对健康、绿色的生活拥有更多诉求,越来越需要通过旅游、休闲以及自己的私属空间来提升生活品质。因此,糅合文化、旅游、休闲的地产项目文化旅游投资项目将成为地产界新的开发目标。亦随着国家对旅游产业的支柱型战略定位、政府加快高速公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地产度假区项目对具备经济实力、注重生活品质的人群而言,既是与家人享受第二人生的度假产品,又是保值增值抗通胀的优秀投资选择。
Ⅷ 房地产金融政策调控的措施有哪些
政策聚焦扩大“有效供给”,积极出台相关保障政策。5月份住建部明确要求一线、二线城市要在年底前编制完成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融资层面,住房租赁市场融资渠道建设上半年进展明显,一是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条件和重点支持领域已得到政策的明确,二是险资也已允许进入长租公寓市场。
大城市先后出台住房发展规划、土地供给中长期计划,落实“有效供给”。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在未来住房供给规划中扩大政策性支持住房、租赁住房的比重,住房供应基本体现为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租赁住房4:4:2的三分结构。同时,开拓渠道保证“有效供给”。一是供地端的保证(规定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占比;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二是开发端的转化(北京提出将限价房中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不高于85%的,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三是存量端的激活(包括集体性闲置资产的盘活、土地出让主体的扩充、各类闲置物业盘活等)。
总体来看,与2017年相比,2018年上半年除在需求端进行重点调控外,也注重在“供给侧”解决供需结构不匹配问题。短期需求侧调控(抑制非理性需求)和中长期供给侧改革(保证有效供给)共同发力。
我们认为,短期来看,本轮调控周期将拉长,因城施策也将更精准。在整体调控不放松的前提下,差别化调控保障合理购房需求将是主要的趋势,同时针对调控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微调;中长期来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政策性支持住房、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将同步加快。同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产证券化、不动产登记联网、个税等方面的新一轮制度改革及创新都将快速推进、互相衔接,推动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Ⅸ 未来3到5年国家对房地产金融的调控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17日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期接二连三的调控政策打击力度大,针对性强,预计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此次出台的“新国十条”主要有四大看点。
看点一:停发第三套房贷款
《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看点二:遏制外地炒房者
《通知》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看点三:物业税渐行渐近
《通知》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21世纪不动产认为,房产税的作用是迫使原有的投资投机者将其房产抛售到市场。这是一种双向调控,威力不可小视。不少业内人士希望房产税暂缓出台,应该先观察现有调控政策的效果,否则有可能对楼市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看点四:问责制强化执行力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Ⅹ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10)文化旅游地产金融投资政策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