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壹』 为什么说可持续发展是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强调旅游资源开发要与保护相协调,发展速度要与发展质量相协调,发展规模要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经济效益要与生态效益相协调,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只有得到精心保护,处在良性循环状态的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才能促进人们将旅游愿望转化为现实的旅游需求。
作为旅游业重要的生产力要素,景区景点则是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载体。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之一是如何确保景区景点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景区景点经营效益的持续获取。
『贰』 谈谈对中国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和看法
一、旅游发展不能涸泽而渔。二、旅游配套设施健全而不过度。三、旅游开发与保专护环境相比,以保护为第一属要务。四、自然景观旅游应以保持原生态为原则;人文景观旅游以修旧如旧为原则。五、特色旅游是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道路。就想到这些,希望能帮到你!
『叁』 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1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1)要切实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力争全国人口2000年要控制在13亿以内,2010年要控制在14亿以内。
(2)要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多胎生育,并把控制农村和流动人口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同发展农村经济、脱贫致富和建立文明幸福家庭三者相结合。
(3)要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观察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逐步建立起适应老龄化社会所需要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倡家庭子女赡养和组织老年自养。
1.2 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1)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统筹规划国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3)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目前危害我国生态环境的因素有:土地退化、林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矿产资源不合理开发、生物多样性锐减。故要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2.制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规划
2.1 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面临着发展经济和改善环境的双重任务。对于我国来说,可持续发展的第一位任务是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在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都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因为无论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还是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和生态的保护,都有赖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是我们办一切事情的基础,也是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根本出路。同时,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人以及资源、环境的支持。高素质的人、丰富的资源和优化的环境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和条件。经济发展要受到人口、资源、环境的制约,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否则,经济发展难以持久,甚至人类生存将受到威胁。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只有把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起来,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才能使国民经济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达到可持续发展。
2.2 人口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从长期和总体上观察,人口与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终极因素。就短期(一定历史阶段)和个案(具体国家或地区)说来,资源丰富不等于发展快,资源贫乏不等于发展慢,甚至可能出现相反情况;但将人类社会作为长期历史过程和将世界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则人口、经济、社会的发展最终都离不开自然资源,一切发展都是资源的物质变换。发展同资源紧密相联,是自己已有资源或通过贸易等手段取得所需资源的物质变换过程,直接或间接受制于资源的供给。
我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人口增长与资源短缺的矛盾决定了我们必须走节约资源消耗的可持续发展路子。
2.3 人口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从一个特定角度观察,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人口与环境互相作用的历史。一方面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环境,环境质量对人口的数量、质量、分布等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人口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变动直接作用于环境,尤其是人口数量长期持续的增长,引起不同程度的环境恶化,已经开始危及到人口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我国已经摒弃了先建设、后治理,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的发展模式,确立了先治理、后建设的方针,保护环境与控制人口一样并驾齐驱于基本国策之列。
3.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
3.1 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节约资源的产业政策,通过产业政策的调整,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要严格限制那些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产业,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发展污染严重的产业,对污染危害较大的企业限期治理,合理布局工业生产力,合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增强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
3.2 合理布局工业生产力,根据优化资源配置和有效利用的原则,制定工业发展的地区布局规划。要在不同地区建立起符合国家总体发展要求的合理利用资源的主导产业,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3.3 提倡崇尚节俭的消费方式。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少,不仅决定了我国居民食物和衣着的消费要节俭,而且人均居住面积和人均道路都不能太宽绰。总之,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的衣食住行等基本消费应当是方便实惠型的。
4.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同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4.1 要加快控制人口、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
4.2 开展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协调管理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
『肆』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前瞻网指出:“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的关键时期,旅游业作为服务业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不仅对相关产业具有较强的带动性,而且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化旅游业改革,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加速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推进国内外交流合作具有重大意义。
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总量的有效举措。旅游业具有联动性广、经济性强的特点,可以对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研究表明,旅游业每增加1个单位效益就可以带动其他产业增加4个单位效益。与此同时,旅游业就业具有门槛低、覆盖面广、劳动密集的特点,可以有效带动其他行业就业。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研究发现,旅游业每增加1个就业岗位就可为其他产业带来5个就业机会。加快发展旅游业将会在未来缓解严峻的就业压力,给我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
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巨大助力。旅游业相较其他产业而言,具有资源消耗低、环境成本小的优势。加快发展旅游业,可以实现依靠资源消耗促进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向低耗能、高收益的新模式转变,达到自然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统一。同时,大力发展旅游业,可以引领和带动相关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转变以能源密集型和污染密集型为主的贸易出口模式,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社会。
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是扩大国际文化交流、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保障。一方面,积极接待入境旅游,打开国门,欢迎各国朋友,通过旅游让其充分了解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逐渐消除他们的一些错误认识和偏见;另一方面,大力组织民众出境旅游,走出国门,通过宣传中华文明来提升华夏文化在世界各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塑造开放、自由、民主、富强的国家形象。
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实现产业融合。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要着重将简单粗放的发展模式向规模化、效益化进行转变,不仅要注重硬件设施的建设,还要优化服务和提高环境质量,实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间的融合发展。一方面,在景点建设开发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对当地居民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适度、科学地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另一方面,应加速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合理利用农村的特色旅游资源,依托当地生态环境,积极发展草原旅游、湖泊旅游、山川旅游等,同时借助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一大批特色古镇、古村,完善乡村旅游设施和旅游产品,增加乡村旅游的吸引力,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加强对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创新设计,鼓励旅游用品的研发,推动旅游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充分借助文化、体育、信息、交通等行业优势,实现不同行业间的交叉互补,推动旅游产品和行业的发展。
构建多样化旅游产品,实现结构创新。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于旅游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当前旅游产品仍然比较单一,为满足群众的需求,需要加大对旅游产品多样化的开发。旅游产品开发要从市场需求出发,通过对当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吸引更多的游客参观游览。其一,要抓住人们对于休闲旅游的内在需求,开发休闲旅游产品,建设公共休闲设施,营造积极健康的休闲文化。其二,大胆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升级旅游产业结构,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例如,要遵循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规划工作,在编制旅游规划时本着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做到专业、个性、创意和特色;要加快发展国际旅游,坚持入境游和出境游并重的思路,转变旅游市场结构,实现国内游和国际游均衡发展;要实施精品战略计划,加快重点景区建设步伐,将景区打造成集观光、度假、休闲、商务等多维一体的综合景区。
进行旅游业管理创新,深化市场机制。旅游管理机制创新是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升级旅游产业结构,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革新人才培养方案,创造出适合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引导企业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企业要实行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改革企业发展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社会融资和政府支持,提高规模效益和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竞争力。通过整合中小型旅行社,建成一批集旅游、购物、住宿、娱乐为一体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旅游企业,使旅行社从“小、散、弱”向龙头式的集团化方向转变,成为推动旅游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的中坚力量。大力发展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监督,规范企业行为,遵循市场秩序,并不断鼓励民营、私营企业的参加。
建设旅游业保障体系,加强旅游安全。建立旅游业的安全保障体系,首先要完善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和安全救援体系等旅游管理的服务能力,实现对广大游客生命财产的负责。其次要建立健全旅游保险制度,完善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等旅游险种,增强旅游保险的理赔效能,提高规避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最后,要不断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认真听取和处理游客的投诉意见,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具体而言,各地旅游景区应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紧急救援机制;强化对游船、大型观光旅游设施、索道等的安全管理;加强景区内餐饮住宿卫生管理;大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应急能力,切实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资料来源 前瞻产业研究院)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不明的地方欢迎追问 还望采纳谢谢!
『伍』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观是什么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强调旅游资源开发要与保护相协调,发展速度要与发展质量相协调,发展规模要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经济效益要与生态效益相协调,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只有得到精心保护,处在良性循环状态的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才能促进人们将旅游愿望转化为现实的旅游需求。
作为旅游业重要的生产力要素,景区景点则是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载体。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之一是如何确保景区景点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景区景点经营效益的持续获取。“恢复西湖历史水面90顷,新建、恢复景点160余处”,短短六年,杭州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
『陆』 为此,请你为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两条合理化建议
1、禁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工程
2、评价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
3、建立健全旅游环境保护法规,编制旅游开发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法规
4、建设排污处理设施,倡导绿色旅游
5、普及旅游环境保护教育
『柒』 我国最早提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是在什么时候
永续旅游”(Sustainable Tourism)又可称为“持续旅游”。这一概念源于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cvelonent)。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早提出于20世纪80年代。工业化曾极大地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让人类付出了极大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的代价,使持续发展难以为继。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只有一个地球”的呼吁。1980年,国际自然与资源保护同盟在制定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世界保护战略》中首次提出全新的可持续发展”概念,发出要“确保地球的持续发展”的呼吁。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宣言,首次提出了以可持续发展原则来迎接人类面临的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挑战,对持续发展做了较为深入的论述和较具体的要求,极大地推动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深入和扩展。20世纪90年代起,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联合国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的政府首脑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共同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和《21世纪议程》(也就是著名的《地球宣言》)等重要文件,向全世界宣布,各国人民将为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而采取一致行动。从此,关于可持续发展问题逐步引起人们普遍的重视和广泛的讨论,并把它看作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模式
『捌』 中国旅游业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
所谓复旅游与旅游业可持制续发挥咱,就是在保护和增强未来发展机会的同时满足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及其居民的需要。具体说,就是在保持文化完整、基本生态过程、生物多样化和生命支持系统的同时,使经济、社会和审美需求得到满足。因此,旅游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具有三重含义;一是满足需要,即发展旅游业,首先是实现经济效益,在满足东道主区域(旅游目的地)的需要、提高和改善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同时,又满足旅游者的需要。二是发展限制。即旅游与旅游业的发展要适时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标志,就是旅游的开发与环境条件相协调相统一,才能保证旅游环境系统自我调节功能的正常发挥,而最终达到旅游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之目的。三是公平合理。一是指现在——同代人的社会平等;二是指未来——不同代人之间的平等,其核心是体现对旅游资源具有平等享受的条件和机会。
『玖』 中国旅游业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作为当今的“朝阳产业”,要妥善处理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内,实现可持续发展。
实现旅游容业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发展生态旅游。这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生态旅游是针对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和倡导的一种全新的...
『拾』 如何建立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
健全的旅游立法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建立和良性发展的法制前提和保障。加快旅游立法是培育、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应对和接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建立我国旅游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步骤。许多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和法制比较完善的国家,旅游法律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成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以部门法为主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框架体系,但是从部门法的角度看,我国旅游法律还存在着严重滞后性。这种滞后性已给发展旅游业带来了不利影响,甚至出现了一些企业为了赚钱,在开发旅游资源的幌子下搞出破坏环境、糟踏资源的项目,扰乱旅游经营市场、侵害游客合法权益,使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旅游大环境的建立面临严重的挑战。这种滞后性主要表现为:
一是旅游基本法和单行法空白。旅游基本法属于我国旅游法律体系中的“宪法”,是各级、各类旅游立法的渊源和依据。旅游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不仅对于旅游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我国旅游业的整体发展也具有规范和指导意义。但自建国以来,我们尚未制定过一部全面、系统的旅游的基本法律或单行法律。九届全国人大以来,不断有代表建议国家应将旅游法的制定颁布作为当前旅游业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专门力量,加快旅游产业法律体系的建设[1]。事实上,旅游基本法的缺位使得整个中国旅游法制建设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也使得地方性旅游立法活动缺乏可供遵循的立法根据和原则。这种状况也是引起目前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国家级旅游立法数量少,层次低,旅游法律体系很不完备。改革开放后我国非常重视法制建设,但至今没有一件专门调整旅游关系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调整旅游关系的行政法规仅有三件[2],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规章也仅有六件。总体上看,现行的法规、规章在立法层次上没有对国家发展旅游业的原则和措施作出根本性的规定,也没有对旅游业所涉及的各方面的关系作出有效的约束和调整。所以,在我国旅游法律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为社会公共产品在数量上供给严重不足,在立法的位阶上处于比较低的层次,有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立法思想过时,内容简单、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三是地方性旅游立法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实现和保障旅游业在本地产业中的支柱性地位,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旅游法规。但由于各地市场经济和旅游业发育程度不同,这些地方性旅游法规立法水平参差不齐,内容不一,个别的还存在与国家政策导向相抵触的现象。同时由于其适用范围分别仅限于本行政区域,因而无法实现对整个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整合,也不可能统一协调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更无法实现跨省、跨区域间的旅游合作。
法理学原理告诉我们,法的运行与作用的发挥不是仅仅依靠一部法律或地方性立法,而是由成龙配套的一系列的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结构合理有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来共同发挥作用。
旅游立法也应当是多层级、全方位发展。要加强和完善旅游立法,首先要合理协调“两级”的立法关系。国家立法要先于地方立法,要在宏观上能够规范和引导地方立法;地方立法要与国家立法相互协调,增加国家立法在地方的适应性,细化国家立法的可操作性;要调动“两级”立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在规范、保障、引导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产业建立、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及旅游监管体制创立与运行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其次,要加快国家级旅游立法的进程。国家立法涉及到以下几个层次的法律法规:一是完善旅游大环境的法律。这类国家级大法的重点是解决旅游发展的法治大环境问题。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有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保险法、食品卫生与安全法等。这些大法对旅游发展的宏观环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法律已经制定,现在需要逐步修订和完善。二是加快制定旅游法。旅游法是规范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性实体法和部门法。同时该法作为规范旅游业的“宪法”,还要为旅游单行法、国务院旅游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旅游法规提供立法依据和指导。所以,旅游法对旅游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旅游法》的内容应重点放在:“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确定国家发展旅游业的原则和措施,确立合理开发、科学利用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制度,规定对旅游者权益的保障等”[3]方面。三是健全旅游行政法。这是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旅游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等形式出现。国务院旅游法规的内容一般操作性比较强,制定程序也不像制定旅游法律那么复杂。目前主要有《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还有一些行政法规如税收、出入境管理、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等涉及到旅游方面,但这些都不是针对旅游业发展而专门颁布的旅游行政法规,在适用上有一定局限性,有的还不相协调,需要进一步完善与修订。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旅游行政法规的类型与数量还远远不够,与旅游大国不相适应。应当尽快制定和颁布《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旅客权益保护条例》《旅游饭店管理条例》《旅游安全与旅游保险条例》等行政法规。四是搞好部门规章的配套工作。这是由国家旅游局单独制定或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各种调整特定旅游关系的行业性规范。部门规章已有近20件,其中由国家旅游局颁布的13件。这些部门规章是目前我国旅游行业中遵循得比较多的规范,包括一些具体规定和技术标准,是调整全国旅游工作的主要规范。这类旅游规章需要进一步清理、补充、修改。
第三,地方立法的重点是要抓紧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旅游条例、旅游资源保护条例、旅游市场行为的监管及游客利益保护等地方性旅游规范[4],细化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拓展地方旅游立法的空间范围;注意把比较成熟的由政府颁布的行政规章及时上升为稳定的地方法规。这样既可以完善地方立法,又可以为旅游基本法的制定和颁布积累丰富的地方立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