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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产业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 2021-01-19 05:42:03

① 关于中国税制的题会的进来看看.

6的答案:免抄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除以上规定外,营业税的免费、减税项目按国务院规定。

② 文化体育业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号)文件附件1第十五条规定,文化体育业增值税税率为6%;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体育业,税率:3%。

征收范围:文化业: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体育业:举办各种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常见征税业务:表演:单位和个人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播映: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讯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不包括广告的播映业务。电台、电视台有偿性的节目收费按“播映”征税。

拓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③ 文化事业建设税哪个范围要征收

计费依据。文化来事业建设费源以缴费人应交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是3%。
应纳费额 = 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х3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企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在“其他应交款—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帐户核算,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支,

1.应交业务发生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2.交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

④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方法是什么呀

所谓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指企业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常用税收术语表述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大小,直接决定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的大小。因此,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做好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尤为重要。下面我们来介绍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一系列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确认的原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居民企业计税依据的确认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 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第(1)项至第(8)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三、非居民企业计税依据的确认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所法实施条例即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企所法实施条例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以上所得,在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税费支出。四、清算企业计税依据的确认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五、计税依据的抵减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从事如下经营项目,可以抵减计税依据。1.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抵减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但该“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所耗全部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2.企业投资创业的抵减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六、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本位货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为计算本位币。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企业少计或者多计前款规定的所得的,应当按照检查确认补税或者退税时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将少计或者多计的所得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

⑤ 对景区门票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对景区门票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目具有两方面的作用:

一是明确的范围,体现回征税的广度,凡答属于列举税目之内的产品或收入即为课税对象,反之则为非应税对象;

二是对具体征税项目进行归类和界定,以使针对不同的税目确定差别税率。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规定征税的广度。

景点门票收入,景点门票收入属于景点经营单位提供游览场所而取得的文化服务收入。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

景点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收入,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⑥ 文化体育业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1、文化体育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6%;小规模版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权3%。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3、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⑦ 营业税在什么情况下缴纳计税基础请解释一下这个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的规定,营业税主要是对从事服内务业,以及销售无形资产容或者不动产征收的,它的计税基础,一般就是你的营业额,即你从对方收到的钱的总额;如果有分包的,扣除支付给分包方的款项作为计税依据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⑧ 8 大 税种(营业税,城建税。。。。。)的 计税依据 是什么 还有税率 谢了,急用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 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我国的分税制
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为了有效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199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把工商各税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分设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其中,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中央税、国家指定的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其他税种的征管,实行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国税征管范围
主要征管范围:国内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外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起的新办企业);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及国家指定征收的其他税。
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从2008年1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统一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执行,国税征管范围也将随着作相应调整。
国税征管的主要税种和业务介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我国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在征收管理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连续性和中性的特征。目前增值税已成为我国税制结构中重要税种。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主要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16类应税产品。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的方法。消费税作为一种选择性的税收,较好地体现“寓禁于征”的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取向。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各类内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从2008年1月1日起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有所得纳税,无所得不纳税,所得多的多纳税,所得少的少纳税,充分贯彻了量能负担和税收公平原则,是处理和规范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的重要形式。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的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从2008年1月1日起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5)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开征于2001年1月1日,是在原由交通部门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经过“费改税”形成的一个新税种。它是以在中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为课税对象,在购置车辆的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1.6升以上车辆为车辆购置价格(不含税)的10%,1.6升及以下车辆为车辆购置价格(不含税)的7.5%。
(6)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一项,单独计算、单独课征,征税对象不包括从储蓄机构以外渠道取得的利息所得。目前实行20%的比例税率。
(7)出口退(免)税业务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或其它管理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退还给出口单位、个人或免征出口货物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的一项税收制度。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地税征管的主要税种和业务介绍:
一、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计算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
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个税起征点2008年1月改至20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3、金融保险业 : 5%
4、邮电通信业 : 3%
5、文化体育业 :3%
6、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四、资源税
税目 税额幅度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照增值税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适用费率3%。
六、防洪费
防洪费是按照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1%来提取的,并且是每月申报。
六、印花税
有13个税目。一般企业常用的有:
1、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2)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贴花 。
2、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 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3、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4、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七、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九、车船税
1、载客汽车:每辆60-660元
2、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16-12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24-120元
4、摩托车:每辆36-180元
5、船舶:按净吨位每吨3-6元
十、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1.2%计征。房屋出租且无法确定房产原值的,按照年租金收入的18%计征城市房地产税。但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纳税义务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部征收房产税。
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十一、烟叶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非税收财政收入
一、石油特别收益金(暴利税)
具体征收比率及速算扣除数见下表(计算公式见附表):
原油价格(美元/桶) 征收比率 速算扣除数(美元/捅)
40~45(含) 20% 0
45~50(含) 25% 0.25
50~55(含) 30% 0.75
55~60(含) 35% 1.5
第一条财政部负责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管理工作。中央石油开采企业向财政部申报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地方石油开采企业向财政部驻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申报缴纳;合资合作企业应当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由合资合作的中方企业代扣代缴。
第二条石油特别收益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三条石油开采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由财政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矿产资源补偿费:
由财政部及地质监测机构共同负责征收。税率如下:

⑨ 文化体育业应缴纳哪些税

文化体育业主要涉及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 增值税
(一)征税范围1、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其中:
(1)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2)播映,是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对电台、电视台有偿性的节目收费,也按“播映”征收营业税。广告的播映不按本税目征税。
(3)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业务,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等。
(4)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对经营游览场所征税,就是对经营这些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征税,即按销售门票收入依“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对经营游览场所征税,是不包括这些场所从事的其他游艺活动或其他经营活动的。
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不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增值税。
(二)计税依据:
1、文化体育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3%。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3、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暂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暂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汽车驾驶学校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标准的通知》(京地税企[1997]234号)文件规定:
(一)汽驾按每期每个学员100元定额征收,摩托车按每人每期20元定额征收。
(二)为计算简便和便于征收管理,对于不到驾校培训的零散练车(只在驾校练车采取计时收费办法等)收入,按其收入总额与培训收费标准换算学员人数并据此作为征税的依据。以大型汽车为例:
某驾校某期取得零散练车收入50000元,大型汽车培训收费标准为2500元/人,则应征税款为:
1、换算学员人数:50000元/2500元=20人2、计算应征税款:100元×20=2000元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一)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北京市关于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施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0]347号)文件的规定:
1、凡参加演出(包括:舞台演出、录音、录像、拍摄影视剧等)而取得报酬的演职员(包括演员、编导、灯光、音响、化妆、设计、美工等等与演出有关的人员,以下统称演职员)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取得的全部报酬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2、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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