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1. 旅游业的发展不利于文物的保护 辩论资料
●千年景区:满目疮痍 5月20日,国家文物局抗震救灾四川现场会议在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广益堂举行,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主持了现场会议。据会议通报,截至5月19日,在此次强烈的地震灾害中,四川省共有6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1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许多已经全部垮塌或面临垮塌。 “李白书房”千疮百孔 地震后的李白故居损毁严重。前天,记者专门前往位于江油市的“青莲故居”采访。这栋青砖绿瓦结构的四川省重点保护文物已经全面封闭,不准外人进入。据工作人员称,因为里面的文物古迹损毁严重,许多建筑物摇摇欲坠,怕有人进去被砸伤。他特别提醒记者千万不要进入太白楼内,因为太白楼的3层和4层结构毁坏严重。 在李白幼时居住的陇西院,记者看到了更为震撼的一幕。从唐朝一直保存至今的“山门”完全塌在地下,变成一堆残垣烂瓦。旁边看护现场的两名工作人员称,这些东西都是千年古物,即使全倒了,将来也要重建,因此他们必须守在这里,怕有一砖一木被人盗取。走进山门,可以看到李白书房和卧室损毁严重,房子的瓦顶上震出了很多洞,像筛子一般。墙体也有多处裂痕,卧室内一片狼藉,一地碎块。 朱德、陈毅故居有损毁 四川省不仅是国内著名的文物大省,同时也是革命遗迹较多的省份之一。许多革命先辈都出自四川,他们的故居分别有不同程度的损毁。 记者了解到,陈毅故居损毁得非常严重,其屋面损坏,陈列馆围墙开裂,即将倒塌。陈列馆职工值班室房屋檩子、屋瓦损坏三分之一。而朱德故居情况稍好,目前发现的损坏有墙体开裂、垮塌,房屋瓦面脱落。郭沫若故居的屋面琉璃瓦变形、脱落。 都江堰文物损失惨重 四川省文物局给国家文物总局的报告中指出,在此次地震中,文化遗产损失极为严重。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在这次强震中受损最为严重。目前,二王庙片区山体滑坡,秦堰楼下沉,戏楼、厢房、52级梯步、照壁、三官殿、观澜亭、疏江亭、前山门等建筑和围墙全部垮塌。 此外,伏龙观所有古建筑屋脊、屋瓦全部损坏,鱼嘴裂缝,木结构断裂,建筑严重倾斜,已成危房;青城山片区道教古建筑群严重受损,屋脊、屋面全部毁坏,大部分古建筑倾斜,部分垮塌。 而位于绵阳市平武县的平武报恩寺是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此次灾害中,3518平方米古建筑均不同程度受损,山门正脊断裂;天王殿墙体和报恩寺祭祀碑垮塌;大雄宝殿墙体向外开裂,裂缝达10厘米,壁画受损。整个建筑群受灾情况相当严重。 在成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武侯祠的屋脊部分出现断裂,墙面剥落。著名的杜甫草堂的东院落建筑已经垮塌10间,2个清代瓷花瓶破碎。另一处文物保护单位王建墓的墓顶开裂,藏品受损情况不明。 很多地方因为文物保管库房垮塌,也导致文物大批毁坏。比如三星堆博物馆,一号馆两件陶器从展具上震落,进、出口上部的鸟头装饰断裂,砸裂天窗玻璃;还有汉源县文管所,其文物库房已经夷为平地,219件文物全部被埋;彭山县文管所馆藏文物有31件受损,其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8件。 此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彭州领报修院、绵竹剑南春“天益老号”酒坊遗址古建筑、理县桃坪羌寨局部垮塌。 24小时巡逻保护文物 截至5月19日,在此次强烈的地震灾害中,四川省共有6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1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许多已经全部垮塌或面临垮塌;馆藏文物损失841件,其中珍贵文物148件。 灾害发生后,四川省文物局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并要求各地对重点部位进行连续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藏品和展品进行撤柜、下架、打包。同时,要求各地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落实监管人员,进行24小时轮流值班,加强巡逻,确保人员及文物安全。 四川省文物局向国家文物总局紧急呼吁,由于此次地震灾害发生的强度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和馆藏文物受损严重,且数量较多,为此,恳请国家文物局在技术指导、救灾抢险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日前说,地震已经造成四川大量重要文物严重受损,国家文物局已派出专家组赶赴灾区,开展文物损失调查和抢救工作。 ●旅游行业:元气大伤 5月12日,地震发生当天,国家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组织赴灾区或途经灾区的旅游业务;对已经组团的旅游团队,要立即终止途经灾区旅游。 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每年旅游收入的75%以上来自受灾景区业务。其办公室工作人员黄建向记者抱怨:“你说打击有多大?我们都快没饭吃了!”他表示,旅行社正在全力抢救震区被困旅客,落实治疗、赔偿等事宜。 “现在国家旅游局规定,只准四川人出来,不准外面人进去。什么时候禁令解除了,才谈得上恢复吧。”黄建说。 2008年以来,受南方冰冻雨雪灾害和西藏“3·14”事件影响,中国旅游业快速增长的势头受到打击。国家旅游局已决定,将就包括地震灾害在内的上述突发事件,提出对全年旅游业发展影响的报告。 “这次地震对四川旅游业是一个毁灭性打击。”西南交通大学旅游管理学院院长王成璋向记者表示。2007年,四川旅游总收入达1217亿元,占全省GDP的10%,其旅游业占GDP的比重全国居首。四川省旅游局统计,仅2008年4月,四川全省就接待入境旅客9.45万人,国内游旅客1436.58万人,旅游总收入74.96亿元。 此次强烈地震,四川主要旅游景区均不同程度受到损坏,位于震中区的两个世界级文化遗产(都江堰、卧龙自然保护区)损失尤为严重。其中,青城山-都江堰景区主要建筑二王庙、伏龙观损坏严重,经济损失达12亿元;绵阳猿王洞、千佛山、窦圌山三个景区,道路全部损毁,窦圌山双峰其中一座倾斜非常严重;三星堆博物馆建筑物轻微受损,即日起闭馆检修;四姑娘山、海螺沟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亦受破坏。九寨沟景区目前还没有得到地震破坏情况的报告。 四川省旅游局前日估算,此次四川旅游业直接损失超过500亿元。旅游业人士则表示,要恢复正常的旅游起码需要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 地震带来的影响不止于此。王成璋表示,除了直接经济损失,最大的打击是游客心理留下阴影,这种影响需要很长时间才可能恢复。此外,很多震区景区的交通、通讯基础设施遭到破坏,修复难度很大。 ●市场复苏:相信未来 面对突然变故,四川省旅游局一位人士表示,“我们有信心能尽快恢复!” 国家旅游局已经拨给四川省旅游局4000万元应急资金,其中500万元用于疏散搜救游客,后续还会根据情势发展进一步拨款。据了解,目前,都江堰-青城山景区的初步维修重建计划已经出炉,但是还需要会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等单位协同开展。“按照目前的计划,第一期维修可能要到明年才能完成。”有关负责人介绍。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家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旅行社立即停止组织赴四川地震灾区的旅游团。此次地震对四川旅游业造成的直接损失估计已超过500亿元。 汶川是重要的旅游交通点。汶川东部和南部与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和大邑县接壤,是前往国家级“熊猫之乡”卧龙自然保护区的主要干道,也是前往九寨沟、黄龙寺这两个世界级“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国际生物圈保护区”的旅游公路九寨环线中线的必经之道。县城距四川省省会成都市146公里,距都江堰90公里,距九寨沟也只有289公里,是非常重要的四川旅游交通点。 由于这次地震的影响,加之地震时有一些游客被困,无论从市场角度还是消费心理考虑,对四川未来的旅游业产生明显的影响。预计在灾后一段不短的时间内,四川旅游会经历阶段性低迷。 旅游业内人士称,四川旅游部门已把今年的工作中心转移到重建和维修上面。针对国家旅游局12日发出停止组织赴四川地震灾区或途经灾区的旅游业务的禁令,成都也在积极同国家争取,早日解除禁令,让未受灾的景点早日恢复。不过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旅游部门猜测至少要7月禁令才能解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按照市上要求进行线路规划,准备新开几条能保证安全的旅游短线,尽快恢复旅游市场。
2. 文化局里文保旅游科具体干什么的
文物旅游资源作为旅游资源的一种,具有旅游资源的基本特点:即广泛多样性、不可移动性、环境依存性、可直接消费性、塑损两面性,同时文物旅游资源具有:
(1)价值的双重性。文物旅游资源价值的双重性是指资源本身具有文物和旅游两方面的双重价值,这是由评价角度和追求效益的不同所导致的。单从文物角度着眼,更重视其历史、艺术、科学、文化价值,重在社会效益;而从旅游价值评判,更重视其旅游吸引力及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
(2)双重价值的差异性。文物旅游资源的双重价值存在着差异。最理想的方式是文物价值和旅游价值成正比。比如北京的故宫、天坛、长城、十三陵,西安的兵马俑、法门寺、大雁塔,敦煌的莫高窟等高级别文物,也都是该省、市旅游业发展的支柱性资源。洛阳最著名的龙门石窟也属于同种类型。但是,两者成反比关系的更多。如洛阳市国家级文物辟雍碑,省级文物水泉石窟、造像碑、升仙太子碑、杜甫墓等,都只是针对少数专业人士或业余爱好者的欣赏兴趣,并不具备广泛的旅游价值。
(3)历史永续性。文物旅游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性资源,文物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成为旅游开发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旅游业在目前更多的是给文物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空气污浊、噪音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游客的踩踏与触摸,小摊贩的围攻等等,不仅破坏了文物旅游资源的周边环境,甚至使这些宝贵的不可再生性资源遭受灭顶之灾。
文物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凝结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具有独特性、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特点。文物本身蕴含着许多无形而真实的历史信息,使之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旅游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以文物的保护为前提,在发展文物旅游事业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文物利用和保护的关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贯穿《文物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它全面准确地揭示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要求我们既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又要抓住机遇,发展旅游经济,对文物合理利用。
(一)保护是前提,利用是目的
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文物开发与利用的前提。文物作为一种特殊资源,是人类在长期社会活动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实物载体,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社会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实物,它积淀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它的不可再生性直接决定了我们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好它。只有以文物保护为前提,才能谈得上文物的多形式合理开发与利用。所以,保护文物是前提,要以“保护为主”。
保护好文物资源,使其免遭自然损坏和人为破坏,目的是要对文物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源,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文物有史料、借鉴、教育和旅游四大作用。
(二)合理利用是对文物的最好保护
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合理利用不但不会造成文物的破坏,相反还会促进文物的保护。“合理利用”是一个内容宽泛、层次丰富的概念。利用文物负载的信息(包括文物的造型、纹饰及其他文化内涵等)发展文化产业是“合理利用”的有效载体,文物的展示、展览、服务于旅游和地区经济发展,兼作对外文化交流的使者等等是发挥文物“合理利用”的丰富内涵。从根本上说,合理利用是对文物的最好保护。
1、合理利用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文物是我们从事科学研究、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珍贵文化资源。对文物的合理利用可以展现文物的价值和功能,并发扬光大,启迪世人。此类合理利用可以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唤起人们对文物的热爱,加深对文物价值的理解,认识到文物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从而直接或间接地起到有利于文物保护的作用。
2、合理利用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
毋庸置疑,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利用文物资源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并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例如山西省的大同、平遥等地,充分发挥文物优势,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并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不仅提高了文物资源知名度,使相关的旅游景点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的提高,反过来又能更有力地支持文物保护,解决文物保护中常遇到的经费不足的问题。
综上所述,合理利用文物资源能够收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无论哪种效益,都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措施。这样,“保护——利用——保护”的良性循环一旦形成,就会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合理利用与保护是不矛盾的。对于文物的保护开发,我们既要反对不利用,又要杜绝滥用这两种极端观点与举措。我们需要做的是找到文物利用和保护的平衡点,这既为文物保护工作搭建平台,又为文物利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三)旅游开发是实现文物保护性开发的最佳途径之一
基于文物保护基础上的旅游开发,必将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内在价值,展现文物所代表的文化内涵,通过旅游活动使深刻的文化内涵和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只有通过旅游规划的手法和理念,才能更好的再现文物资源的深刻内涵,才能使这种保护和传承成为大众的自觉行为,才能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真正实现“保护性开发”。
3. 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如何能做到双赢
近几年来,大力发展旅游经济与加强丈物保护如何两全的话题不绝于耳,伴随着旅游开发部门破坏文物事件的时有发生变得热闹起来。一方面旅游开发的高歌猛进,另一方面严重破坏文物事件屡见不鲜,引得旅游开发部门与文物保护部门之间矛盾重重。 可以说能够成为文物保护单位是一种荣耀,而能够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令这些文物的所在地感到无比荣耀,一旦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疑就变成了一棵摇钱树:能够成为旅游热点,众多的游客将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带来源源不断的旅游收入,并且快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尤其对于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来说,当地政府总是希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能够改变它们落后的面貌,加速它们经济发展的进程,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干。然而,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充满了冲突。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参观,需要进行相关的设施改造和建设,甚至需要修建道路和机场等基础设施,而这一切都有可能造成文物直接或者间接的破坏。 现实表明开发与利用不善导致许多文物面临危机,一批批珍贵的文物在所谓开发与利用的旗帜下遭到损毁、灭失,如不及时抢救,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而另一方面旅游企业却在不断利用文物资源,创造着辉煌的业绩,造成旅游开发部门与文物保护部门关系紧张。 面对着新的历史时期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不能简单回避,视而不见;更不能人为地割裂文物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单纯地“为保护而保护”或“只顾开发,不管保护”,而是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真正建立两者之间和谐发展的关系。其实这里面的两难冲突并非绝对无法解决。像北京故宫、河北承德避暑山庄、甘肃敦煌、江苏苏州园林等文物,都比较成功地处理了保护与利用、学术研究与旅游开发的关系,获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它们的经验值得研究,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以谋求开发与保护的和谐发展。 一、坚决遵守《中单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理顺体制,坚决反对把文物划归非相关部门管理,把所有文物纳入文物保护部门管理之下。着力做好文物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的危机感和保护文物的责任感,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法》的严肃性和文物保护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自觉遵守文物保护法规。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理论,依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之间的和谐关系,推进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做好功能分区,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准搞任何经营开发,游客在这里就是享受文物本身;保护范围以外,则可以搞各种旅游服务,真正实现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两者和谐发展。 四、文物部门自身也应改变工作思路,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作为文物管理部门,不能坐等环境的变化,而是要不断地开拓自己的工作思路,具体地讲,今后不能等着别人让我们管理,而是要主动去管理,让被管理的文物开发单位觉得需要文物管理,主动接受管理。
4. 求关于开发旅游对于保护文物利弊的辩论会的发言稿
辩论的时候注意:古城发展以文物保护为本,并不是只要保护不要经济发展,而是经济发展应当在不损坏文物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如果死死咬住这个辩证法,那么辩论就容易多了。
辩论的时候区别两种情况:
一是依靠古城进行经济发展,像今日许多旅游性的古城都是如此,丽江、凤凰等等。对方基于这个论题的话,比较容易攻破。只要对方谈论古城开发、经济发展的好处的时候,就可以把上面说的辩证法告诉他,你们的观点并不是不要发展经济,而是必须在不损坏文物的前提下发展经济,文物损坏了,那么依靠文物发展起来的古城经济也到头了,不能可持续发展。
二是不依靠古城进行经济发展,也就是说古城建筑和新城市建筑产生矛盾,例如北京、广州等大城市碰到的问题。如果对方基于这个方面的论题来讲,就比较棘手一些。这个时候注意谈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对方往文物无用论的明显谬论上走,进而批驳这种谬论。这是驳论的方面,先驳论、后立论,立论的时候,还是把握我最开始讲的方面,阐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并且重申文物保护不是要不发展经济,而是要二者和谐发展、找到平衡。在这个平衡中,文物不可再生,不具有可调整性,但经济具有可调整性,所以必然是可调整的经济发展来适应不可调整的文物保护。
5. 旅游业的开发和文物保护之间有什么矛盾
历史依旧 自古以来个国的文物都是西式真宝 个国的学者都来观看 事情旧而旧之就这样了
6. 怎样看待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
1.社会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冲突。如游客参观拍照和呼吸对文物,尤其是对纸质文版物、壁画权、雕刻等的严重破坏,冲突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2.社会旅游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的结合,在开发的同时注重保护技术的研究,例如兵马俑博物馆。
7. 文物保护单位旅游开发要重视什么
文物保护单位旅游开发-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认为需要认识文物旅游的三大特点,如下所示:文物旅游资源作为旅游资源的一种,具有旅游资源的基本特点:即广泛多样性、不可移动性、环境依存性、可直接消费性、塑损两面性,同时文物旅游资源具有: (1)价值的双重性。文物旅游资源价值的双重性是指资源本身具有文物和旅游两方面的双重价值,这是由评价角度和追求效益的不同所导致的。单从文物角度着眼,更重视其历史、艺术、科学、文化价值,重在社会效益;而从旅游价值评判,更重视其旅游吸引力及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 (2)双重价值的差异性。文物旅游资源的双重价值存在着差异。最理想的方式是文物价值和旅游价值成正比。比如北京的故宫、天坛、长城、十三陵,西安的兵马俑、法门寺、大雁塔,敦煌的莫高窟等高级别文物,也都是该省、市旅游业发展的支柱性资源。洛阳最著名的龙门石窟也属于同种类型。但是,两者成反比关系的更多。如洛阳市国家级文物辟雍碑,省级文物水泉石窟、造像碑、升仙太子碑、杜甫墓等,都只是针对少数专业人士或业余爱好者的欣赏兴趣,并不具备广泛的旅游价值。 (3)历史永续性。文物旅游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性资源,文物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成为旅游开发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旅游业在目前更多的是给文物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空气污浊、噪音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游客的踩踏与触摸,小摊贩的围攻等等,不仅破坏了文物旅游资源的周边环境,甚至使这些宝贵的不可再生性资源遭受灭顶之灾。>>> www.lwcj.com <<<
8. 急需有关于文物保护的文章
试论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提要] 在我国,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如何看待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各界认识不一。作者从分析文物对我国发展旅游的重要意义入手,认为发展旅游有利于对文物的保护,但同时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负作用。作者认为,我们应该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同时,以发展旅游来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做到保和用的完美结合。最后,作者从规划与管理等方面对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的关系的可行措施作了尝试性的探讨。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如何保护好文物,是世界各国、各民族共同关心的课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此采取了大量的措施。然而,现代群众性旅游活动的兴起和生机勃勃的旅游业的发展,又为文物保护工作增添了新的难题。我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文物大国,文物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而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异常迅猛,正在快速向世界级旅游大国进军,因而,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如何看待和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对我们这个文物大国和未来的旅游大国来说,具有丰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留给人的印象深刻。观览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学,边游边学,学得轻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等。这种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即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游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对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例如,西安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但它却能吸引络绎不绝的国际国内旅游者,成为我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究其原因,是因其握有几张王脾:它是我国古代社会定都时间最长,定都王朝最多的城市,号称十朝古都;是我国文物荟萃之地,拥有世界上第八大奇迹秦兵马俑、秦始皇陵,我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城墙、历代帝陵等等,可以说,文物古迹是西安市旅游业的生命。北京市无论在接待国际游客,还是接待国内游客方面,都高居全国榜首,这除与它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关外,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它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很的文物古迹,如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等等。文物古迹在旅游中所起的这种特殊作用,在全国各地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
基于如此的现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 发展旅游可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一需求,文物古迹遂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2.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4.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 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负作用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1.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开办工厂,这一切,都破坏了文物原有保存环境。特别是在文物古迹周围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胁着文物的保护。
2.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9. 保护文物古迹的论文
文物古迹保护与旅游事业的发展 摘要: 文物古迹与旅游的发展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和十分密切的关系。旅游离不开文物古迹,文物古迹借旅游发挥其作用,流传其历史,传播其信息。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关键字: 古建筑 古迹保护 旅游业 有一部名叫《穆天子传》的古书上,记载了公元前10世纪周穆王驾八骏西游的故事。其中所记载的穆王与西王母在瑶池相会,传说其地点就在新疆的天池,留下了古老的佳话。周穆王可算得上是中国最早的大旅行家。其后春秋时期的孔子周游列国,又是一位大学者的旅行家。司马迁写《史记》除了利用大量文献档案简牍文书之外,还亲自到许多地方做考察旅游。西汉时期打通欧亚交通大道“丝绸之路”的先行者张骞,更算是最早的中外旅行家了。此后从杨之、郦道元、唐玄奘、苏东坡……直到徐霞客、顾炎武等等,莫不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游览名山大川,文物古迹,留下了不朽的诗章。与此同时,他们所游览的胜景名区,所留下的史迹、文章、诗词、书画、题刻也成了历代的文物古迹,被保存下来,成了我们今天旅游参观的景点。 公元前2世纪,西顿城有一位名叫安蒂伯特尔的著名诗人、很有学问的旅行家,把他在旅途中所见到的最好、最奇丽的文物古迹,经过对比排列,选出了七个,编排出了第一个“世…… http://www.51papers.com/lw/32/wz326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