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与旅游
⑴ 旅游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是干嘛的
管理网吧、印刷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娱乐场所(电玩城)
⑵ 文化和旅游部将整治暑期旅游市场哪些问题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在北京召开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针对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旺季,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重点规范出境游、边境游、一日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违法行为。
持续整治“黑车”“黑导”“黑社”和“黑店”,有利于保证广大游客出游安全,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努力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旅游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
⑶ 《关于2020年双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都提到了哪些内容
随着国庆中秋双节临近,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假日市场工作,对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督导A级旅游景区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完善门票预约管理制度;督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星级饭店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开展定时消杀。
引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加强自律,推出小份菜,推广“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引导游客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剩菜打包,落实“光盘行动”;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
落实好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监管网络表演、娱乐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等,畅通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和旅游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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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十一能否出去浪,张文宏发声
针对十一能否出去浪,张文宏表示:浪要100%正常,现在是90%。可以理解为这个意思可以“浪”就是100%正常,那是完全常态化,不是新常态。
张文宏说,他曾经说过一个理论——我们每分钟都是安全的,但我们每分钟都有可能存在着不确定的、极小的风险。
“你现在出门旅游,可以说接近100%的概率不会碰到新冠病人,但是我们输入的风险始终会有,虽然这个概率极低,但是这个风险是有的。我们不能让这个风险扩大,这个风险如果没有防范住,一下子这个火苗就会扩大。”
⑷ 文化产业都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内容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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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
一是我国文化资源进入到大调整、大整合的时期。文化资源的行政化配置体制已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严重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不仅造成了地区的封锁,还造成了行业的垄断,最终对文化企业非常不利,表现为现文化企业非常弱小、同构化非常严重。
二是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出现了行业融合的趋势。
三是文化与旅游以及制造业的结合越来越明显。
四是文化产业发展已经从自发转向自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文化产业
⑸ 文化旅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如何
仲量联行认为,文化旅游市场已然告别过去粗放型、同质化的开发阶段,逐步走向以旅游为本质、培育健康发展模式为目标的新阶段,并将迎来八大发展趋势:旅游社群化、 业态国际化 、IP本土化、 “旅游+“产业融合、文化自信建设、数字技术应用、跨界资源整合、商业模式创新。
⑹ 现如今的文化旅游市场与过去有何变化
仲量联行提出文化旅游市场已然告别过去粗放型、同质化的开发阶段,逐步走向以旅游为本质、培育健康发展模式为目标的新阶段,并将迎来八大发展趋势。
⑺ 文化和旅游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哪个好
文化旅游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哪个好?这个没有什么好坏之分,这都是国家管理部门进行的宏观调控的。
⑻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是做什么呢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包括: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3、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4、查处文化演出、网吧及网络文化经营、动漫及电子游戏、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5、查处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违法行为。
6、查处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发行中的盗版侵权行为等违法经营活动,承担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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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熟悉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掌握文化市场管理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五)无犯罪或者开除公职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录用执法人员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第八条
执法人员经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应当暂扣执法证件。
第九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在职继续教育。
第十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配备调查询问、证据保存等专用房间及交通、通讯、取证、检测等行政执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实行执法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执法人员在同一执法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第十二条
各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综合执法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⑼ 文化和旅游部将如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2018年,文化和旅来游部将源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聚焦行业顽疾,采取更加具体、更加精准的针对性措施,重点整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推动优质旅游发展,不断提升广大游客的旅游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继续锁定市场顽疾,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一日游”乱象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