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文化旅游
① 国家对于北京天风文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文化旅游有扶持么
当然了,北京天风文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发展的就是特色小镇,在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特色小镇一词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代表着特色小镇全面上升为国家战略
② 2019春节有哪些推荐的自驾游线路
传统的春节,很多人都是会选择回家跟父母团圆。但随着交通越来越发达,国家政策越来越利民(春节期间高速免费),越来越多的小年轻选择在春节的时候不回家过年,而是自驾游。带上父母或者是跟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过一个别样的春节。
朋友在去年的春节就已经是选择了这样的方式过年。春节八天自驾游。因为他们是在广州出发,因此自驾游的路线也是以周边的省份为准,基本是围绕着广东,把与广东相邻的省份都走了一遍,兜了一圈。
自从他们出发,朋友会把她每天走的路线,经历过的好玩的,好吃的,好看的一切都跟我分享。把我羡慕得好像打个飞的去跟他们汇合。
他们的旅程是这样安排的:
在除夕的前一天出发,(因为参与人员大部分都是上班族,基本都只能是在临近过年的时候才放假。)第一站是到广西阳朔。全程大约560KM。从小我们就有听到一句话“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阳朔不但山水景色优美,那边还有一条很出名的酒吧街----西街。到了晚上也是极具特色。到了阳朔,基本是白天跟晚上的节目都不用担心了,尽情的玩就是了。
第五站,返程回广州。全程200km。
整个旅途是八天的时间,回到广州还有一天的时间调整,然后再去上班,实在是太完美的一次安排了。
看着他们一路上欢声笑语,不仅能够把祖国的大好河山尽收眼底,又能尝尽各地美食。实在是让我羡慕不已。好想今年的春节,也能够跟上他们的步伐,过一个难忘的春节。
③ 两广无障碍旅游区的含义和内容
2005年1月1日,广西与广东“两广无障碍旅游区”项目正式启动。如今,项目启动已逾十年,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得如何呢?不久前在钦州召开的2016两广(广西、广东)城市旅游合作(钦州)联席会议上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35市齐做旅游“大蛋糕”
两广山水相连、文化相通、人缘相亲,旅游合作具备先天优势。特别是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以及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珠江-西江经济带加快实施的新形势,为两广城市旅游合作发展拓展了崭新的空间,合作前景更加广阔。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4年10月,由广东省茂名市倡议,“两广九市区域旅游合作联席会议”成立,至今已成功召开12次两广区域旅游合作联席会议。2015年,根据“两广十市”区域旅游合作(云浮)联席会议倡议,两广10市扩大到两广35市,并将组织名称定为“两广城市旅游合作联席会议”。此次在钦州的会议,是两广35个城市全部加入后首次召开“两广城市旅游合作联席会议”。
从9到35的变化,不仅体现出参与城市增多,还意味着两广旅游市场越做越大,开放度越来越高。据统计,2015年,广东接待广西游客1628万人;2016年,国庆期间广西赴粤游客占全国抵粤游客总量的23.83%。同样,广西也是广东游客非常喜爱的旅游地。我市在此次会议上重点推介的金秀大瑶山风景区就常年有广东游客自驾来游玩。
各城市旅游合作更紧密
此次会议以“加强合作,共促发展”为主题,两广35个城市的旅游主管部门及企业就资源共享、品牌共树、宣传共推、游客共送、人才共育、市场共治、困难共济这七个方面达成共识。
在深化两广无障碍旅游区建设上,从会上通过的《2016两广城市旅游合作(钦州)共识》可以管窥一二: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合作平台建设,加强旅游信息共享;完善无障碍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在入城口增加旅游指示标识;实施旅游品牌战略,打造两广特色旅游线路,推出南广高铁游、贵广高铁游、山地风光游、滨海度假游、边关体验游、民俗风情游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开展互为目的地和客源地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推动“快旅慢游”“一程多站”“一线多游”等旅游方式,促进客源互动;共同培育旅游人才,强化旅游联合执法。
此次会议35个地市均有政府领导出席,体现了大家对抱团合作的期待。贵港市副市长农卓松告诉记者:“从贵港乘坐高铁到广州只需花两个半小时,贵港境内还有两条高速公路通往广州,大部分到贵港的游客来自珠三角地区,所以我们对两广之间的旅游合作非常支持。”
④ 高州旅游景点哪里好玩
高州旅游推荐景点:
1、冼太夫人庙
颇有出名的应该是冼太夫人庙。冼太夫人,是我国历史上岭南百越族的一位杰出首领。她的一生,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被誉为“女中奇男子,千古推第一”的巾帼英雄。后人为纪念她卓著的功勋,在茂名各地建立了很多冼太庙。
5、观山寺观山在市西半里,隔鉴水。西晋永嘉间,潘茂名飞升处,一名仙山,又名升真冈。冈顶旧有升真观,石香炉在焉,观废。
6、高凉岭
高凉岭位于曹江镇银塘管理区,海拔242米,次山“本名高粱,以群峰高耸,盛夏如秋,故名高凉”(见〈舆地纪胜〉)。古高凉县、高凉郡亦因此山而得名。
7、深镇仙人洞
高州市深镇镇仙人洞在省拨资金的扶持下,景区建设得越发优美,河水潺潺,古树参天,空气清新,俨然一个天然氧吧,被誉为茂名的“九寨沟”。
(4)扶持文化旅游扩展阅读
高州市,茂名市代管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全市总面积3276平方公里,辖23个镇、5个街道[1]。截至2019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84.78万人。[2]高州地处粤西桂东之交通要冲,洛湛铁路、包茂高速、汕湛高速、云茂高速、207国道、359国道[3]以及113、280、283省道在市域内纵横交汇。
高州物产丰富,是广东省农业大市、农业总产值连续多年名列广东各县(市)第一;被誉为“全国水果第一市”、“中国荔乡”、国家绿化模范县(市)。高州是“广东省教育强市”、广东省“大县域医疗中心”、广东省唯一的国家级医改示范县(市)。
历史上,高州素有“广东四大文教之乡”之一的美誉。高州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源地、曾被誉为“广东省山区综合开发的一面旗帜”。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设立高州府,为广东下四府之首,民国撤府留县。1993年6月撤县设市(县级)。高州城始建于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从唐代至民国,高州一直为粤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
“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冼夫人、岭南道教先驱潘茂名、唐代名宦高力士、清末工部左侍郎杨颐、新中国首任中国农科院院长丁颖,以及著名画家丁衍庸等均为高州人。
高州境内有文化遗址250多处,拥有木偶戏、山歌、版画、八音锣鼓、冼夫人庙堂文化等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楹联文化城市。
⑤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5)扶持文化旅游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