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管理旅游业的措施
A. 旅游开发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保护措施)
生态旅游对自然保护区的积极影响:①有利于提高区内资源的利用价值,促进区内经济发展,增强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生态旅游是在不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对自然保护区内资源的综合利用。②有利于提高保护区的知名度,积累丰富的管理、建设经验;自然保护区不仅仅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科研和教育基地、生态旅游的理想场所,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生态旅游,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国内外专家学者前来观光考察。③有利于实现社区共管和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生态旅游倡导的社区参与精神,通过社区群众的参与和从中受益,为保护区的保护争取到了最广泛和最坚实的内部支持。
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不利影响:①生态旅游加大了保护区管理难度。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一方面可为保护区创造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伴随生态旅游开发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一些游人的不文明活动及行为、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开发的盲目性等都会对其资源造成干扰和破坏,对保护区的正常管理带来影响,加大管理难度。如何提供健康、安全、舒适的旅游产品成为自然保护区亟待解决而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②旅游对野生动植物构成潜在威胁。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由于游客素质良莠不齐及管理力量的限制,对野生动植物栖息生存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如攀爬树枝、践踏植被、采花摘果、捡鸟蛋、野外用火、惊扰轰赶动物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游客的进入,也增加了某些人畜共有的疾病传播机率。
在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对策
自然保护区目前己具备开发生态旅游的社会条件。一是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得到逐步加强,二是自然保护区建设已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国民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因此,生态旅游的开发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现状和特点,结合在开展生态旅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生态旅游的开发和管理提出如下对策和措施:
(1)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区旅游自然资源过程中,应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充分考证它对其它资源、其它要素及整个旅游环境的影响,兼顾国内和国际公平原则,对当代人负起同样的道德义务,为他们能够享受旅游乐趣留下充分余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并在利用时尽可能加以保护,以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点开发。我国有960万km2的陆地国土面积,南北跨越近50个纬度,东西超过60个经度,具有复杂的多样性气候类型,拥用十分丰富的物种资源,构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资源优势和特色。但是,我国建立的近2 000个自然保护区中,空间地域分布差异很大,区位特征、保护对象以及资源品位都有所不同。
(3)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与建设,应该纳入法制化轨道。虽然《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做出了相应规定,但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的原则、条件、程序、步骤以及限制措施等方面还不够详尽,仍然需要加以完善。
(4) 建立科学的生态旅游管理机制。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能否做到集自然、保护、科教、创收于一体,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统一,关键取决于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完善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是极为重要的。生态旅游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发展与保护相结合的,同时体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概念的管理。这样的管理既能给人们提供“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真切感受,又能保障生态的完整和环境的质量,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
B. 云南大理哪些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据央视4月11日报道,4月9日,云南大理州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布《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任务,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刮骨疗毒,铁腕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六、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保障体系
(二十八)完善州、县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及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发挥信息汇集、分析研判、统筹调度、协调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职能。
(二十九)落实旅游市场“1+3+N+1”综合监管模式。在全州重点旅游县市正在开展旅游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州推行,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市场监管),其他涉旅部门,监察部门综合监管的新格局。
(三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旅游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县市政府责任,实行区域严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所有问题“有人抓、有序抓、有效抓”。
(三十一)配齐配强县市旅游执法力量,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文明执法。
(三十二)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成立大理州旅游业协会,统筹推进各旅游行业协会的机构建设。推动各旅游行业协会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建立诚信自律体系,积极发挥旅游纠纷调解等自律监管作用。
(三十三)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开展“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景点”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同步推进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教育与游客文明行为的规范引导,倡导全员共同守护文明,保护好洱海等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三十四)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树牢“大旅游”的理念,建立健全旅游工作议事协商和跟踪督办制度。
(三十五)建立违规旅游企业的退出机制。创新管理手段,通过各级职能部门实施单一发力或联合惩戒的方式,对触碰旅游市场监管“红线”的旅游企业坚决实施限时退出。
(三十六)建立旅游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建立旅游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对举报旅游违法行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十七)完善旅游企业信用公示机制。结合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旅游行业优胜劣汰良性竞争机制。
(三十八)加强旅游舆情预警、监控和引导,确保第一时间积极应对、正面发声、及时处理,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三十九)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结合职责清单,制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纳入全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四十)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问责机制,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把各级各部门是否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追究责任。
C. 中国要成为世界旅游大国该采取哪些措施
新世纪中国旅游业要顺利实现从亚洲旅游大国向世界旅游强国的转变,需要解决很多
现实和发展中不断出现的问题。中国现在对旅游资源开发程度仍停留在粗放型、低水平的
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仍存在因道路、交通工具等因素限制旅游发展的问题。旅
游接待设施规模较小,档次结构不合理,旅游管理观念落后,管理经验不足,人才培训滞
后,与国际差距较大等问题。今后中国旅游业要应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着重做好如下几
个方面。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交通道路的建设,这是改善旅游发展的大环境和硬环境。
2.加强企业经营的国际化、集团化和经营产品与服务的标准化、程序化。注重标准
化的同时加强民族、地方特色,对中国旅游发展至关重要。
3.扫清障碍,优化旅游发展大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的运营机制,更加符合国际规则,
旅游产业素质将全面提高。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管理方式要转向法律、市场和行政相结合。
4.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改善旅游业的管理和经营手段,提升企业效益和市场竞争
力。
5.加强人力资源的培训和旅游人才的培养,建立和完善旅游业培训体系,制订合理的
人才任用和奖励机制,激发活力,产生效益。
6.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投入,支持旅游业的全面建设,进而加速旅游业的快速
发展。
7.加强旅游业的法规建设,保护旅游业的顺利建设和健康发展。加强旅游环境保护,
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
D. 目前我国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投诉暂行规定》。
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旅游交通运输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合法管理旅游业的措施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旅游法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以旅游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狭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其他调整旅游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有关法律、法规,也包括国务院及旅游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单行旅游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 。
旅游法概念,既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的法规;既包括本国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经我国政府签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际条约、国际协定等。
E. 我国现行主要的旅游法规有哪些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的旅游法律、法规主要有:
1.《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为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共分十一章,主要包括旅行社的设立条件、旅行社的申报审批、旅游业务经营规则、分支机构管理、旅游者的权益保护、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等内容。
2.《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共17条。旨在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
3.《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于1987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经第588号国务院令公布,对《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做出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前内有20条相关规定。
5.《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是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中国政府网-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F. 2.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旅游业和旅行社行业在经营管理、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方面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旅游业和旅游社行业在经营管理,旅游产品,旅游服务上要注意些安全,要注意疫情期间带好口罩,扫码报备
G. 简述对生态旅游者常用的管理措施
一、对旅游者的生态管理
旅游者旅游活动对环境影响颇大,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有必要对旅游者的行为进行规范性管理。这种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科学区划分流和疏导游人,合理确定与控制生态环境容量和经济总量,避免生态旅游区超负荷接待游人。
(一)生态旅游景区对旅游者管理的目标
1.促进旅游者满意度的提升
满意度是旅游者在生态旅游景区停留游览之后对整个游览经历的个人感知评判,该评判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景区的资源、景区的环境、游玩的心情、行程的安全度等。对游客的管理可以促进上述四个方面的优化,从而提升旅游者对生态旅游景区的满意度。
2.强化对旅游过程的控制
对旅游者的生态管理,就是通过对旅游主体实施全程控制和管理,将旅游过程置于管理者的掌握和控制中,保证旅游全过程的流畅性、安全性以及满意性。对旅游过程的控制主要分为两个层面,其一是对旅游者个人行为的控制,其二是对旅游者的流动规模和流动方向的控制。这两个层面的控制都必须以整个生态旅游景区统筹管理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对生态旅游景区内的旅游者实现合理的组织,避免因旅游者拥挤而出现游程中断或暂停,保障旅游者获得最佳的空间感受和旅游经历,同时也确保管理者对旅游全过程的安全性实施监控。
3.优化生态旅游景区的经营效益
对旅游者的生态管理,从本质上看,是为实现生态旅游景区效益的最大化。生态旅游景区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旅游者行为规范化来说,生态旅游景区对旅游者的管理能够减少因旅游者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降低旅游者对生态旅游景区的巨大生态压力,使生态旅游景区中的生态环境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对旅游者进行事先的行为教育,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旅游者因不遵守规则而造成的意外伤亡事故,因此生态旅游景区的管理有助于增加生态旅游景区的社会效益。同时生态旅游景区中旅游者的安全也成为生态旅游景区树立品牌形象、提升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在生态旅游景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保障的条件下,景区形象和品牌较容易得到市场的认可,其经济效益的实现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生态旅游景区对旅游者管理的内容
1.规范旅游者行为
规范旅游者行为是指从道德标准出发对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加以纠正。生态旅游景区中常见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包括:乱扔乱刻,破坏公共设施,损害树木,践踏草坪,随意给动物喂食,随处吸烟和点火等。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被视为不文明和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在生态旅游景区中由于旅游者在新环境中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淡薄而时有发生。为此,生态旅游景区应采取措施,对旅游者进行行为规范。
2.对旅游者实行环境意识教育
环境意识又称生态意识,其核心是具有生态意识成分和特征的环境伦理。生态意识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的生态知识、生态规律、生态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环境伦理、生态文化理论及审美知识等。通过这些知识的普及,要使游客真正懂得作为一个生态旅游者,必须履行生态义务,奉行生态道德,提倡生态文明。
3.保障旅游者安全
在自然型生态旅游景区中,旅游者的不当行为如不加以制止或限制有可能演变成为事故或灾难,因此生态旅游景区对旅游者管理应该根据不同的生态景区环境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行为的指引,避免因旅游者行为不当而引发各种悲剧。
4.保护生态旅游景区资源
保护生态旅游景区资源主要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一方面对旅游者流量、容量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另一方面是针对资源保护的措施,防止人为破坏。
H. 如何治理旅游业中的零度团费现象的措施
所谓零负团费接团,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
治理旅游业中的"零负团费"现象的措施如下: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2009年5月颁布了《旅行社条例》,但一旦在旅游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纠纷,我们国家还没有相应配套的旅游法律条文加以处理,还须通过《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应法律予以解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法律往往不能给予符合旅游特征的准确解释或起不到很好的调解作用。如旅游者在购买到质次价高的物品时,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只能追究经营者的责任,而对组织方的旅行社而言就不好断定了。若有一部符合旅游业具体情况的法律来清晰明确旅游者和旅行社及相关旅游单位或个人权利和义务,在治理旅游“零负团费”现象时就会更加迅速有效。
2、加强旅游企业税费制度管理与创新
旅游购物等税费制度的管理松散,创新乏力也是旅游“零负团费”现象存在的重要因素,在旅行社或导游同旅游购物等相关行业的交易中有太多的漏洞,如“暗箱操作”中的“回扣”,如果能实现合理佣金的形式来规范旅行社、导游和相关旅游企业间的交易,以税或费的形式来约定这类交易的权责关系,不仅能使“暗箱操作”逐渐透明化,便于引导社会各方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也能建立旅行社、导游之间的相互信任,还能增加政府的收益。
3、健全导游管理和保障体系
在旅游“零负团费”问题中,因为导游独特身份,这一角色人群可以说是“零负团费”主要执行人,只不过有主动和被动之别。要完善导游人员保障体系,通过相应制度来提高导游薪资、保险和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改善我们国家导游人员因基本薪资不高、淡旺季收入不均衡,而在工作岗位产生浮躁不安情绪和即时功利的思想,从而避免导游成为旅行社实现“零负团费”恶性竞争的“工具”。比如按照废除现行导游服务公司管理导游体制、让导游回归旅游企业的思路进行综合改革试点。这里的旅游企业,主要指旅行社但不局限于旅行社——业界应该积极探索有利于导游管理并能促进导游就业的新的导游管理模式,譬如模仿律师事务所模式建立导游事务所,由导游人员自行组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企业化管理和收费导游制,赋予其接受旅游咨询、委派导游的权限,可极大地促进散客导游市场的形成,促进导游就业。
4.推进旅行社品牌建设
建立旅行社的级别评定体系,使得经营有方、质量可靠的旅行社高职高价产品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改变普通旅游者一味以低价选择旅行社的不成熟观念。建议通过网络、报纸、电视、讲座等方式,加强对游客旅游知识的宣传和灌输,让客人认清低价团队的危害,增强抵制低价团队的自觉性;建议建立企业承诺、舆论宣传、游客监督、网络公示相结合的旅行社诚信体系,在企业年审、等级评定中纳入诚信经营的内容;旅游主管部门还可通过大张旗鼓评选诚信旅行社活动,促进优秀旅行社品牌建设,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罚”的氛围。
I. 旅游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很多管理问题,旅游管理部门可采取有效措施主要有哪些
就目前状况来说,尽管这几年来旅游业的发展十分迅猛,但其间的管理、社会问题也十分突出,为完善旅游行业的管理机制,解决现存社会问题,促进旅游行业健康积极的发展,笔者现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关解决措施的建议,期待为旅游行业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管理的有序化发展做出微薄贡献。
1、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政策,将强法律规制。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新《旅游法》的出台与实施为旅游业的管理与发展提供了法制上保障,但《旅游法》毕竟属于规制旅游的基本法,我国地区的旅游发展现状各异,存在地域性与特殊性,因此,在旅游管理秩序中,仍存有部分“顽疾”和新的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因此,笔者建议,在《旅游法》的规制下,各省市、地区、旅游景点等还需因地制宜,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积极响应《旅游法》的相关精神,进一步促进旅游管理的有序化与旅游业的规范发展,为政府和协会的依法监管、相关旅游企业的守法经营、游客的文明出行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2、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明确管理监督责任。
有与旅游行业管理工作过于繁复、社会问题较为复杂,所以笔者建议针对旅游行业的管理监督应同时采用内、外部双重监督机制,赋予旅游协会以一定的的管理、监督、检查职能,并建立起专门的民间或政府旅游执法部门、旅游管理监督员等执法队伍,促进旅游纠纷的尽快解决、维护旅游管理正常秩序。各个景区景点还可建立内部的管理委员会,完善各自景区的旅游管理服务体系,加大管理的协调力度,提供有效的管理监督来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3、实现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管理过程中,需要不断倡导绿色旅游、生态旅游的理念,尊重自然与生态循环规律,提高旅游的环保意识,减少对原始生态的人为破坏。就我国的特殊情况而言,一些名胜风景区及历史文化名城每逢节假日便会迎来旅游高峰期,但只有少数景区做到了合理的容量控制,为了实现经济效益,部分景区忽视了能够承受的客流容量,出现超载现象,既破坏了景区环境又导致旅游服务质量下降。因此,笔者建议,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管理还需做好科学的景区规划,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