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示範城市創建標准
⑴ 創建全國旅遊標准化示範城市存在哪些困難
在調查中,國家統計局蘭州調查隊發現,我市在創建文明城市中還存在四大問題:一是市專民整體素質水平屬還有待於進一步提高。市民的環境意識差,存在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貼亂畫等現象較普遍;在部分公共場合,還存在吸煙、大聲喧嘩、談吐不雅及舉止隨意、不遵守公共秩序、不考慮他人感受等不文明現象。
二是城市環境還有待於進一步改善。公共環境衛生「臟、亂、差」的弊病仍未根除,特別是背街小巷、貿易市場等部位,還存在衛生死角、路面破損、城市「牛皮癬」等現象。在城市的居民小區、單位院落以及城區比較隱蔽的角落還存在衛生死角等。
三是公共交通秩序還有待於進一步規范。市民有過馬路不走斑馬線的情況,亂穿馬路、亂闖紅燈、亂停亂放、隨意調頭等違法違章現象還有一定程度的存在,黑出租、爭道搶行、違章超車屢禁不止。
四是政務環境還有待於進一步提升。個別窗口服務態度冷漠,效率低下,服務質量不高。
⑵ 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縣和全國旅遊標准化示範縣有什麼區別
首批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單位 一、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省 四川省 二、全國旅回遊標准化試點城市(答區) 青島市、蘇州市、咸寧市、麗江市、上海徐匯區 三、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縣 北京延慶縣、浙江遂昌縣、江西婺源縣、河南淮陽縣、廣西陽朔縣
⑶ 國家AAAAA級旅遊景區的創建要求
國家AAAAA級景區是一套規范性標准化的質量等級評定體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組織設立的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從4A級旅遊景區中組織評定,而後產生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是目前全國旅遊景區(點)最高評定標准。標准較4A級旅遊景區更加註重人性化和細節化,更能反映出遊客對旅遊景區的普遍心理需求,突出以遊客為中心,強調以人為本。 a)可達性好,交通設施完善,進出便捷;具有一級公路或高等級航道、航線直達,或具有旅遊專線交通。
b)有與景觀環境相協調的專用停車場或船舶碼頭。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滿足遊客接待量要求。場地平整堅實、綠化美觀或水域暢通清潔。標志規范、醒目、美觀。
c)區內游覽(參觀)路線或航道布局合理、順暢,與觀賞內容聯結度高,興奮感強。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體清澈。
d)區內應使用清潔能源的交通工具。 a)遊客中心位置合理,規模適度,設施齊全,功能體現充分。咨詢服務人員配備齊全,業務熟練,服務熱情。
b)各種引導標識(包括導游全景圖、導覽圖、標識牌、景物介紹牌等)造型特色突出,藝術感和文化氣息濃厚,能烘托總體環境。標識牌和景物介紹牌設置合理。
c)公眾信息資料(如研究論著、科普讀物、綜合畫冊、音像製品、導游圖和導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種齊全,內容豐富,文字優美,製作精美,適時更新。
d)導游員(講解員)持證上崗,人數及語種能滿足遊客需要。普通話達標率100%。導游員(講解員)均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於30%。
e)導游(講解)詞科學、准確、有文采。導游服務具有針對性,強調個性化,服務質量達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置合理,設計精美,特色突出,有藝術感和文化氣息,符合GB/T 10001.1的規定。
g)遊客公共休息設施布局合理,數量充足,設計精美,標識明顯,有藝術感和文化氣息。 a)認真執行公安、交通、勞動、質量監督、旅遊等有關部門制定和頒的安全法規,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衛制度,工作全面落實。
b)消防、防盜、救護等設備齊全、完好、有效,交通、機電、游覽、娛樂等設備完好,運行正常,無安全隱患。游樂園達到GB/T 16767規定的安全和服務標准。危險地段標志明顯,防護設施齊備、有效、特殊地段有專人看守。
c)建立緊急救援機制,設立醫務室,並配備專職醫務人員。設有突發事件處理預案,應急處理能力強,事故處理及時、妥當,檔案記錄准確、齊全。 a)環境整潔,無污水、污物,無亂建、亂堆、亂放現象,建築物及各種設施設備無剝落、無污垢,空氣清新、無異味。
b)各類場所全部達到GB 9664規定的要求,餐飲場所達到GB 16153規定的要求,游泳場所達到GB 9667規定的要求。
c)公共廁所布局合理,數量能滿足需要,標識醒目美觀,建築造型景觀化。所有廁所具備沖水、盥洗、通風設備,並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沖洗生態廁所。廁所設專人服務,潔具潔凈、無污垢、無堵塞。室內整潔,有文化氣息。
d)垃圾箱布局合理,標識明顯,造型美觀獨特,與環境相協調。垃圾箱分類設置,垃圾清掃及時,日產日清。
e)食品衛生符合國家規定,餐飲服務配備消毒設施,不應使用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a)提供郵政及郵政紀念服務。
b)通訊設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遊人集中場所設有公用電話,具備國際、國內直撥功能。
c)公用電話亭與環境相協調,標志美觀醒目。
d)通訊方便,線路暢通,服務親切,收費合理。
e)能接收手提電話信號。 a)購物場所布局合理,建築造型、色彩、材質有特色,與環境協調。
b)對購物場所進行集中管理,環境整潔,秩序良好,無圍追兜售、強買強賣現象。
c)對商品從業人員有統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旅遊商品種類豐富,該地區及本旅遊區特色突出。 a)管理體制健全,經營機制有效。
b)旅遊質量、旅遊安全、旅遊統計等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健全有有效,貫徹措施得力,定期監督檢查,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和總結。
c)管理人員配備合理,中高級以上管理人員均具備大學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獨特的產品形象、良好的質量形象、鮮明的視覺形象和文明的員工形象,確立自身的品牌標志,並全面、恰當地使用。
e)有正式批準的旅遊總體規劃,開發建設項目符合規劃要求。
f)培訓機構、制度明確,人員、經費落實,業務培訓全面,效果良好,上崗人員培訓合格率達100%。
g)投訴制度健全,人員落實、設備專用,投訴處理及時、妥善,檔案記錄完整。
h)為特定人群(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等)配備旅遊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務。 a)空氣質量達GB 3095-1996的一級標准。
b)雜訊質量達到GB 3096-1993的一類標准。
c)地面水環境質量達到GB 3838的規定。
d)污水排放達到GB 8978的規定。
e)自然景觀和文物古跡保護手段科學,措施先進,能有效預防自然和人為破壞,保持自然景觀和文物古跡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f)科學管理遊客容量。
g)建築布局合理,建築物體量、高度、色彩、造型與景觀相協調。出人口主體建築格調突出,並烘托景觀及環境。周邊建築物與景觀格調協調,或具有一定的緩沖區域。
h)環境氛圍優良。綠化覆蓋率高,植物與景觀配置得當,景觀與環境美化措施多樣,效果好。
i)區內各項設施設備符合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要求,不造成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壞旅遊資源和游覽氣氛。
資源吸引力
a)觀賞遊憩價值極高。
b)同時具有極高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或其中一類價值具世界意義。
c)有大量珍貴物種,或景觀異常奇特,或有世界級資源實體。
d)資源實體體量巨大,或資源類型多,或資源實體疏密度極優。
e)資源實體完整無缺,保持原來形態與結構。
市場吸引力
a)世界知名。
b)美譽度極高。
c)市場輻射力很強。
d)主題鮮明,特色突出,獨創性強。 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評分細則(共計1000分;5A不低於950分)
1.旅遊交通130分。包括三個部分的內容,一是可進入性,其內容又包括抵達依託城市(鎮)的便捷程度和依託城市(鎮)抵達旅遊景區的便捷程度兩個方面的內容;二是自配停車場地。其內容包括停車場的面積、地面、停車場的管理、停車場或碼頭美觀,有特色或有文化性和停車場或碼頭與景觀的協調性五個方面的內容。三是內部交通。包括游覽線路、游步道和特色交通工具。
2.游覽235分。要求景區的各項游覽服務設施要體現深厚的人文關懷精神,注重細節,突出特色,以形成獨特、和諧、舒適的游覽氛圍。包括設計製作精美的門票、遊客接待中心、引導標識、宣教資料、導游(講解)服務、遊客公共休息設施和觀景設施以及公共信息圖形符號設置等七個方面的評分點。
3.旅遊安全80分。近兩年內發生過遊客死亡或重殘的旅遊安全事故且景區負有主要責任的,扣40分;負有管理責任的,扣20分(按事故責任書認定)。主要包括安全保護機構、制度與人員、安全處置、安全設備設施、安全警告標志標識、安全宣傳、醫療服務以及救護服務等七個方面的內容。
4.衛生140分。包括環境衛生、廢棄物管理、吸煙區管理、食品衛生、廁所等五個方面的內容。
5.郵電服務20分。包括郵政紀念服務和電訊服務兩個分項內容。要求景區提供紀念戳、本地紀念封、明信片、紀念郵票等;在景區出入口及景區內遊客集中場所均設置有公用電話設施,能滿足遊客需要。
6.旅遊購物50分。包括景區的購物場所建設、購物場所的管理、商品經營從業人員的管理以及旅遊商品等4個方面的內容。要求購物場所的建設不破壞主要景觀、不妨礙遊客游覽,不與遊客搶佔道路和觀景空間;購物場所建築造型、色彩、材質與景觀環境相協調;布局合理,外部廣告標志不過分影響效果。對購物場所進行集中管理,環境整潔,秩序良好,無圍追兜售,強賣強買現象。有統一管理措施和手段,包括質量管理、價格管理、計量管理、位置管理和售後服務管理等;景區內提供本旅遊景區特色的旅遊商品。
7.綜合管理200分。包括機構與制度、企業形象、旅遊規劃、培訓、遊客投訴及意見處理、旅遊景區宣傳、電子商務、特殊人群服務項目及社會效益等九個方面的內容。作為綜合管理的總體要求,這一部分涉及的內容包括各方各面,全面考評管理者對景區的管理水平。要求管理機構健全、職責分明,規章制度健全並貫徹得力,企業形象良好,具有獨特的產品形象、良好的質量形象、鮮明的視覺形象和文明的員工形象。有明確的質量目標,有鮮明的質量方針或口號,並為全體員工所熟知。員工著崗位服飾,佩帶工牌,舉止文明,熱情大方。制定有專門的旅遊總體規劃。每一位正式的員工建立有培訓檔案。景區宣傳方式多種多樣;特殊人群服務項目健全以及能帶動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等。
8.資源與環境保護145分。包括景區的空氣質量、雜訊指標、地表水質量、景觀生態文物古建築保護、環境氛圍、採用清潔能源的設施設備及採用環保型材料等七個方面的內容。要求景區的空氣質量要求達到國標一類標准,雜訊指標達到國標一類標准,地表水質量達國標規定,全年用於景觀、文物、古建築、生態系統、珍稀名貴動植物的保護費用相當於旅遊區點全年門票收的比例等。 景觀質量評分細則(共計100分;5A不低於90分)
總分為100分,分兩個部分;
⒈資源吸引力,該項總分為65分。包括景區的觀賞遊憩價值、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珍稀或奇特程度、規模與豐度和完整性等五個方面的內容。要求景區觀賞遊憩價值很高、同時具有極高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或其中一類價值具有世界意義,有大量珍稀物種、或景觀異常奇特,或有世界級資源實體,資源實體量巨大,或基本類型數量超過40種,或資源實體疏密度優良,資源實體完整無缺,保持原來形態與結構。
⒉市場影響力,分值為35分,分知名度、美譽度、市場影輻射力和主題強化度四個部分。要求有極好的聲譽,受到95%以上遊客和絕大多數專業人員的普遍贊美,市場輻射力要求有洲際遠程遊客,且佔一定比例,主題強化度要求主題鮮明,特色突出,獨創性強。 遊客意見評分細則(共計100分;5A不低於90分)
⒈外部交通、內部游覽線路、觀景設施、路標指示、景物介紹牌、宣傳資料、導游講解、服務質量、安全保障、環境衛生、廁所、郵電服務、商品購物、餐飲或食品、旅遊秩序、景物保護等16項,每小項各5分,共計80分。
⒉總體印象,共計20分
⑷ 國家級文明城市、優秀旅遊城、環境友好城評選標准
國家級文明城市:
國家級文明城市評選標准共有七大項,包括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環境;規范守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扎實有效的創建活動。
國家級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分為「基本指標」和「特色指標」。基本指標反映文明城市創建的基本情況,共7大項37個子項119個小項。特色指標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特色和城市整體形象。
優秀旅遊城:
優秀旅遊城市標准共分20個大項,69個項目,200多個子項目,總分1000分,達到850分以上為達標。從當前西寧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看,西寧有五項指標在「創優」達標驗收前無法達到滿分分值,其餘項目通過努力可以達標,總分值預計能夠接近900分。
無法達到滿分的項目首先表現在城市旅遊經濟發展水平方面。根據標准:旅遊總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大於15%的可以得到滿分30分.
⑸ 旅遊城市評定標准
中國優秀旅遊城市評定標准
最高得分 分
檔
計
分 檢
查
得
分
1 城市旅遊經濟發展水平(60)
1.1 旅遊業總收入占本市GDP比例 30
1.1.1 旅遊業總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大於15%(含15%) 30
1.1.2 旅遊業總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在10%-15%之間 20
1.1.3 旅遊業總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在5%-10%之間 15
1.1.4 旅遊業總收入占本市GDP比例在3%-5%之間 10
1.2 旅遊業外匯收入 30
1.2.1 超過10億美元(含10億美元) 30
1.2.2 在5-10億美元之間(含5億美元) 20
1.2.3 在1-5億美元之間(含1億美元) 15
1.2.4 在1000萬-1億美元之間(含1000萬美元) 10
1.2.5 在500-1000萬美元之間(含500萬美元) 8
1.2.6 在500萬美元以下 5
2 城市旅遊產業定位與規模(35)
2.1 城市對旅遊業發展有明確且重要地位(如支柱產業、龍頭產業、優先發展的重點產業) 10
2.1.1 由市人代會議通過的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正式提出這樣產業定位的 10
2.1.2 由市政府專門下發文件提出這樣產業定位的 8
2.1.3 市政府有關文件中提及但定位不夠明確突出的 6
2.2 旅遊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2.2.1 納入五年發展計劃和遠景目標規劃 5
2.2.2 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5
2.2.3 市政府制定了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 5
2.3 城市旅遊產業規模(即旅遊總收入、旅遊外匯收入 等)與同級城市相比居領先水平 10
2.3.1 在全國居前三名 10
2.3.2 在本省居前三名 8
2.3.3 縣級市在本地區居前兩名 6
3 城市旅遊業投入和專項政策支持(35)
3.1 旅遊業被列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並有相應配套政策
3.1.1 財政政策(在投資、貸款等方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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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旅遊企業發展優惠政策(在稅收、創匯獎勵等方面) 5
3.1.3 旅遊相關部門支持配合旅遊業發展的政策 (交通、園林、城建、文化、鐵路、物價等部門)
5
3.2 市政府對旅遊業發展有專項資金或專項政策支持 10
3.2.1 旅遊業在市計劃部門和財政的年度的計劃中單列戶頭或有專項投資資金安排
10
3.2.2 市政府設立制度化專項資金支持或有專項政策 8
3.2.3 市政府有專項資金投入 6
3.3 旅遊市場促銷經費有保障 10
3.3.1 旅遊市場促銷經費在市財政有制度化來源且每年保持增長
10
3.3.2 旅遊市場促銷經費在市財政有制度化來源 8
3.3.3 旅遊市場促銷經費有來源 6
4 城市旅遊業發展的主導機制(35)
4.1 市委、市政府每年就旅遊業發展有專題部署 5
4.2 市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旅遊協調議事機構或制度 5
4.2.1 建立機構或制度並且每年經常專題協調議事 5
4.2.2 建立機構或制度並且協調議事(每年兩次以下) 3
4.3 市政府每年召開旅遊工作會議 5
4.4 市政府發布旅遊業管理規章 5
4.4.1 市政府發布旅遊業管理規章 5
4.4.2 市政府發布旅遊業管理規范性文件 3
4.5 城市具有健全的旅遊業法規體系 15
4.5.1 市人大頒發綜合性旅遊法規 15
4.5.2 市人大轉發上級人大綜合性旅遊法規 10
4.5.3 市人大發布規范旅遊管理的決定或決議 5
5 城市旅遊業的管理體系(70)
5.1 旅遊行政管理機構
5.1.1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機構健全,職責分明,統一管理全市旅遊業發展。 5
5.1.1.1 市編委批準的機構及"三定方案",有固定辦公地點 5
5.1.1.2 單獨設立機構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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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有行政執法授權的旅遊執法隊伍,依法進行管理,使旅遊市場發展健康有序
5
5.1.2.1 成立旅遊執法大隊,旅遊市場發展健康有序 5
5.1.2.2 有常設的旅遊執法的機構和人員,效果明顯 3
5.1.2.3 有兼職旅遊市場執法的隊伍,有檢查,有成果 1
5.2 旅遊行業管理工作
5.2.1 設置旅遊質監所並為旅遊消費者處理各種投訴,使各種質量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10
5.2.1.1 圓滿解決率100% 10
5.2.1.2 圓滿解決率90%以上 8
5.2.1.3 圓滿解決率80%以上 6
5.2.2 旅遊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建立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 10
5.2.2.1 對旅遊市場綜合治理有文件,經常聯合檢查,查處違反國家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行為,效果顯著
10
5.2.2.2 對旅遊市場綜合治理有文件,聯合抽查,並查處違反國家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行為,效果明顯
8
5.2.2.3 對旅遊市場綜合治理有文件,各自抽查,能聯合查處違反國家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行為,有一定效果
6
5.2.3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參與全市旅遊投資項目的審批 5
5.2.4 貫徹落實國家旅遊局、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旅遊統計管理辦法》、《旅遊統計調查制度》
5.2.4.1 本市已建立起比較完整科學的旅遊統計制度 5
5.2.4.2 旅遊和統計部門聯合發布旅遊統計數據 5
5.2.4.3 旅遊和統計部門聯合對海外及國內旅遊者抽樣調查 5
5.2.5 城市對旅遊標准化工作有持續推進的方案和措施,有經過專業培訓的旅遊標准化工作管理人員並開展了相關工作,工作有安排、有落實、有記錄
10
5.2.6 積極開展旅遊標准化工作,主要是宣傳貫徹國家標准、宣傳貫徹行業標准、指導和推動企業標准 10
5.2.6.1 以上三項工作都能夠全面開展 10
5.2.6.2 以上三項工作能夠開展兩項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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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3 以上三項工作僅能夠開展一項 6
6 城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60)
6.1 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成效顯著
6.1.1 有機構、有規劃、有布置、有檢查 10
6.1.2 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成效顯著 10
6.1.2.1 有獲得中宣部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稱號 10
6.1.2.2 有獲得省委宣傳部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稱號 8
6.1.2.3 有獲得市委宣傳部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稱號 6
6.2 在旅遊行業積極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愛崗敬業活動,成效顯著
10
6.2.1 有國家旅遊局表彰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或個人 10
6.2.2 有省部級單位表彰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或個人 8
6.2.3 有受到市級表彰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或個人 6
6.3 旅遊行業普遍開展創"青年文明號"活動,成效顯著 10
6.3.1 三家(含)以上企業獲國家級"青年文明號"稱號 10
6.3.2 一家(含)以上企業獲國家級"青年文明號"稱號 8
6.3.3 三家(含)以上企業獲省級、市級"青年文明號"稱號 6
6.4 各類旅遊經營單位(旅行社、飯店、旅遊景區(點)、
旅遊車船公司、旅遊餐飲及購物場所等)積極開展創文明行業活動,設立文明示範窗口,成效顯著
10
6.4.1 有國家級示範窗口的 10
6.4.2 有省部級示範窗口的 8
6.4.3 有市級示範窗口的 6
6.5 各類旅遊經營相關單位(機場、火車站、碼頭、汽車站、計程車公司、商店等)積極開展創文明行業活動,環境 整潔,服務規范;設立文明示範窗口,成效顯著
10
6.5.1 有國家級示範窗口的 10
6.5.2 有省部級示範窗口的 8
6.5.3 有市級示範窗口的 6
7 城市的生態自然環境(45)
7.1 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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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綠化覆蓋率大於30%(含30%) 8
7.1.2 綠化覆蓋率在20%-30%之間(含20%) 5
7.1.3 綠化覆蓋率在10%-20%之間(含10%) 3
7.2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8
7.2.1 無害化處理率大於80%(含80%) 8
7.2.2 無害化處理率在60%-80%之間(含60%) 5
7.2.3 無害化處理率在50%-60%之間(含50%) 3
7.3 城市建成區雜訊平均值小於58分貝(含58分貝) 8
7.4 城市空氣污染指數小於100 8
7.5 城市飲用水質達標率大於95%(含95%) 8
7.6 動員全市人民搞好旅遊環境的整治,迎接海內外旅遊者,無違章建築,無垃圾積存
5
8 城市的現代旅遊功能(100)
8.1 旅遊咨詢服務中心
8.1.1 在機場、火車站、碼頭、商業及交通中心區等遊客
集散地設立旅遊咨詢服務中心,具有咨詢、預定、
受理遊客投訴等功能,各種信息資料能夠及時更新
10
8.1.1.1 設有咨詢服務中心,布局合理,功能齊全 10
8.1.1.2 設有咨詢服務中心,布局不夠合理或功能有欠缺 8
8.1.1.3 以上地區僅能提供旅遊宣傳資料(方式不限),使遊客能從中查到旅遊信息
6
8.1.2 電台、電視台、主要報紙有固定的旅遊欄目 3
8.1.3 設有面向公眾的旅遊咨詢電話 3
8.1.4 設有面向公眾的旅遊投訴電話 5
8.1.5 機場、火車站、碼頭、汽車站等交通集散地設有旅遊地圖廣告牌,提供旅遊信息服務
5
8.1.5.1 普遍設有旅遊地圖廣告牌 5
8.1.5.2 部分設有旅遊地圖廣告牌 4
8.1.5.3 僅火車站(或汽車站)設有旅遊地圖廣告牌 3
8.2 以下場所設置規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8.2.1 機場、火車站、碼頭 2
8.2.2 市區通往機場、火車站、碼頭的幹道 1
最高得分 分檔計分 檢查得分
8.2.3 市區通往主要旅遊區(點)的道路 1
8.2.4 旅遊飯店 1
8.2.5 旅遊區(點)內 1
8.2.6 國際會議中心、展覽中心 1
8.2.7 旅遊娛樂場所 1
8.2.8 旅遊購物場所 1
8.2.9 旅遊餐飲場所 1
8.3 語言環境
8.3.1 城市主要道路有中英文對照的交通指示牌(方向) 3
8.3.2 主要旅遊區(點)有中英文對照的說明牌或導游錄音 3
8.3.3 旅遊服務場所服務人員能夠用普通話接待客人 2
8.3.4 旅遊服務場所有能夠用英語會話的服務人員 3
8.4 公用設施服務系統
8.4.1 主要街區設有公用電話亭完好無損 3
8.4.2 主要旅遊經營單位的水、電、燃料供應有保障 5
8.4.3 星級飯店的外幣兌換點設置符合《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國家標准
2
8.4.4 機場外幣兌換點應設在醒目位置,有當日外匯牌
價公告,營業時間在18小時以上
3
8.4.5 有可以容納200人以上、具有同聲傳譯系統的國際
會議中心
5
8.4.6 有800個標准展位以上的展覽場館 5
8.5 城市夜景
8.5.1 有用霓虹燈或彩燈裝飾的街道,向市民和旅遊者提
供購物、娛樂、餐飲服務
10
8.5.2 有用霓虹燈或彩燈裝飾晚間游覽點 10
8.5.3 有晚間水上游覽項目 5
8.5.4 旅遊區(點)有晚間固定接待旅遊團隊的旅遊項目 5
9 城市的旅遊教育和培訓(40)
9.1 旅遊教育
9.1.1 開辦旅遊職業高中或職業中專 5
最高得分 分檔計分 檢查得分
9.1.1.1 單獨設立旅遊職業高中或中專的 5
9.1.1.2 在職業高中或中專設立旅遊班的 3
9.1.2 高等學校中設有旅遊系或旅遊專業 5
9.2 旅遊培訓
9.2.1 市旅遊局建立以下項目的統計,檔案資料完整 5
9.2.2 有面向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基地或固定的培訓點
5
9.2.3 飯店的高中級管理人員培訓 5
9.2.3.1 80%以上取得全國旅遊行業崗位培訓證書 5
9.2.3.2 70-79%取得全國旅遊行業崗位培訓證書 3
9.2.4 旅行社的高中級管理人員培訓 5
9.2.4.1 80%以上取得旅行社經理資格證書 5
9.2.4.2 70-79%取得旅行社經理資格證書 3
9.2.5 車船公司的高中級管理人員培訓 5
9.2.5.1 80%以上取得各級旅遊局的崗位培訓證書 5
9.2.5.2 70-79%取得各級旅遊局的崗位培訓證書 3
9.2.6 旅遊企業從業人員80%以上經過各種專業的培訓 5
10 城市的旅遊交通(60)
10.1 城市的可進入性
10.1.1 本市有民用機場或有距市區1小時車程以內的其他民用機場
5
10.1.2 機場開通國際航線(或包機)並有相應的配套服務 5
10.1.3 本市有火車客運站或有距市區半小時車程以內的其他客運火車站
3
10.1.4 火車站有旅遊列車停靠 2
10.1.5 沿海(江、河、湖)城市有客運碼頭 5
10.1.6 以山為主要景區的城市,山上有方便遊客的旅遊纜車或索道
5
10.1.7 有距市區半小時車程高速公路進、出口 5
10.2 市內交通
10.2.1 通往城市主要旅遊區(點)的交通
10.2.1.1 有規范服務的觀光巴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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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 有能滿足遊客需求的旅遊專線車 3
10.2.1.3 有通往城市主要旅遊區(點)公共汽車 3
10.2.2 出租汽車服務
10.2.2.1 出租汽車數量上和時間上能滿足海內外旅遊者需求 3
10.2.2.2 出租汽車統一座套,清潔衛生,規范服務,按里程錶計價,不拒載,不欺詐。
5
10.2.3 旅遊車船
10.2.3.1 城市有一家以上旅遊汽車公司,且認真執行《旅遊汽車服務質量標准》
3
10.2.3.2 以山水風光為主要景觀的城市有遊船公司,且規范化服務,遊船清潔衛生 ,安全措施有保障
5
10.2.3.3 沿海(江、河、湖)城市的遊船公司有符合《內河遊船星級標准》二星級以上遊船及高檔遊船
5
11 城市的旅遊區(點)開發與管理(40)
11.1 旅遊區(點)開發
11.1.1 開展旅遊資源普查與開發,並有5處以上旅遊區 (點)年接待遊客總量不低於50萬人次
10
11.1.2 有已投入運營、年接待量在10萬人次以上的旅遊度假功能區
10
11.2 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 4
11.2.1 有評為AAAA級的旅遊區(點) 4
11.2.2 有評為AAA級的旅遊區(點) 3
11.2.3 有評為AA級的旅遊區(點) 2
11.2.4 有評為A級的旅遊區(點) 1
11.3 旅遊區(點)的質量管理
11.3.1 管理制度落實, 游覽秩序井然,無遊客擁擠現象 2
11.3.2 清潔衛生保持良好,無亂堆亂放現象 2
11.3.3 安全設施齊備且維護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2
11.4 旅遊區(點)規劃與保護
11.4.1 旅遊區(點)都有經市政府批準的總體規劃,無違反規劃建設項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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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城市規劃確定本市風格獨特、具有游覽價值的街區,並制定法規加以保護,如禁止再建高層建築、清理違章亂立的廣告牌、調整街道園林綠化等
5
12 城市的旅遊促銷與產品開發(60)
12.1 旅遊促銷指標
12.1.1 近三年接待海外旅遊者人天數年均遞增5%以上 10
12.1.2 近三年接待國內旅遊者人天數年均遞增3%以上 10
12.2 旅遊旅遊促銷工作
12.2.1 制定國內外旅遊市場促銷目標、計劃,並付諸實施 5
12.2.2 積極參加國家旅遊局主辦的國際、國內旅遊交易會,並積極參加國家和省旅遊局組織的海外促銷
5
12.2.3 城市開通旅遊信息網站,為海內外旅遊者提供信息 5
12.2.4 每年有一次以上市政府舉辦的大型旅遊節慶活動 5
12.3 旅遊產品開發
12.3.1 城市有歷史文化、文物古跡資源,市政府每年對旅遊區(點)的文物保護有投資,措施得力,並在市場促銷過程中注意突出產品特色,成效顯著
2
12.3.2 城市有古代園林, 市政府每年對旅遊區(點)的園林保護有投資,措施有效,並在市場促銷過程中注意突出產品特色,成效顯著
2
12.3.3 城市有人文景觀(主題公園),其主要景觀具有國內獨特性,無重復性建設,經營情況良好,並在市場促銷過程中產品特色,成效顯著
2
12.3.4 城市有休閑度假設施,其主要休閑度假功能區內設施完備、服務規范、項目豐富,並在市場促銷過程中注意突出產品特色,成效顯著
2
12.3.5 城市經常舉辦國際會議、展覽或體育比賽、文化交流活動,其設施、組織水平與國際水平接軌,並在市場促銷中注意突出本城市的特色,成效顯著
2
12.4 旅遊產品開發
12.4.1 有2條以上有較好效益的生態旅遊線路 2
12.4.2 有2條以上有較好效益的農業或工業旅遊線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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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 有2條以上有較好效益的體育或保健旅遊線路 2
12.4.4 有2條以上有較好效益的修學或民俗旅遊線路 2
12.4.5 有2種以上有較好效益的其他專項(或特種)旅遊產品
2
13 城市的旅遊住宿設施(50)
13.1 旅遊飯店
13.1.1 客房的數量、檔次基本滿足海內外旅遊者需求 5
13.1.2 星級評定率達到80%以上 10
13.1.3 星級飯店的復核率每年達到100% 5
13.1.4 全市旅遊飯店客房全年出租率 10
13.1.4.1 達到60%以上 10
13.1.4.2 50%至60%之間 5
13.1.5 三星級以上飯店能為客人提供國際互聯網接入服務 5
13.2 社會旅館
13.2.1 市旅遊局對接待國內旅遊團隊的住宿場所有相應的管理措施 5
13.2.2 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及措施符合有關法規和標准 5
13.2.3 為入住旅遊者提供規范服務,保彰客人的合法權益 5
14 城市的旅行社(40)
14.1 旅行社經營形象
14.1.1 旅行社門市門面整潔、標志醒目;經營資格證明擺放在明顯位置;有旅遊價目表及資料
10
14.1.1.1 以上三項均符合要求 10
14.1.1.2 以上兩項均符合要求 8
14.1.1.3 以上一項符合要求 6
14.1.2 有國家旅遊局近兩年內公布的國際旅遊100強或國
內旅遊100強旅行社
5
14.2 旅行社服務質量
14.2.1 貫徹《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導游全部持證上崗,導游詞規范、健康、文明
5
14.2.2 執行《導游服務質量》國家標准,導游員參加等級考試的比例超過80%
5
最高得分 分檔計分 檢查得分
14.2.3 旅行社普遍推行《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行業標准,與旅遊團(者)普遍簽訂規范化的合同
5
14.2.4 出境游組團社嚴格執行《旅行社出境游服務質量》標准,經營規范
5
14.2.5 旅行社及時、認真地處理旅遊者投訴,近兩年內沒有嚴重質量事故的投訴
5
15 城市的旅遊餐飲(40)
15.1 市旅遊局對旅遊團隊餐有相應的管理措施 10
15.2 餐飲特色與質量
15.2.1 有提供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餐飲風味的餐飲點相對集中的街區
5
15.2.2 在旅遊者活動相對集中的地區和場所,有符合衛生標準的快餐店
5
15.2.3 有提供正餐的西餐館 5
15.2.4 有適應主要客源國遊客口味的餐館 5
15.2.5 有可以接待海外遊客的穆斯林餐館 5
15.2.6 以上餐館就餐環境整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保鮮等有關法規和標准
5
16 城市的旅遊購物(40)
16.1 旅遊商品創匯佔全市旅遊創匯(或旅遊商品收入佔全市旅遊總收入)的比重(以本市統計局公報為准)
20
16.1.1 在25%(含)以上 20
16.1.2 在20(含)—25%之間 15
16.1.3 在15(含)—20%之間 10
16.1.4 低於15% 5
16.2 旅遊購物場所及商品
16.2.1 有方便旅遊者購物的相對集中的步行商業街區 5
16.2.2 市旅遊局對旅遊團隊購物場所有相應的管理措施 5
16.2.3 購物商場設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旅遊商品專櫃 5
16.2.4 主要旅遊區(點)銷售有反映本景區(點)特徵的旅遊紀念品
5
最高得分 分檔計分 檢查得分
17 城市的旅遊文化娛樂(40)
17.1 城市有一處以上固定場所常年在晚間為海外旅遊者演出
8
17.2 城市有一處以上能為旅遊團隊提供文藝表演的歌舞餐廳
8
17.3 城市有一處以上旅遊景區(點)能在白天開展定時文表演
8
17.4 以民族風情為主要景觀的少數民族較多的城市,在少數民族生活區內有固定接待旅遊團隊的民族文娛表演和參觀項目
5
17.5 星級飯店普遍有比較豐富的晚間娛樂活動 3
17.6 各種旅遊文化娛樂活動內容健康,嚴禁「黃、賭、毒」 8
18 城市的旅遊廁所(40)
18.1 數量與分布
18.1.1 主要街區及旅遊區(點)的廁所可以滿足需求 5
18.1.2 市區通往郊區(縣)旅遊區(點)路上,如需設立廁所的已設立旅遊廁所
5
18.1.3 旅行社門市所在地及旅遊購物、餐飲場所已設立旅遊廁所
5
18.2 質量與管理
18.2.1 以上廁所都是水沖式廁所或環保型廁所 5
18.2.2 以上廁所廁位間設隔板和門,有手紙,男廁設小便器 5
18.2.3 有設置殘疾人專用廁位的旅遊廁所 5
18.2.4 以上廁所公共信息圖形符號標識規范、清楚 5
18.2.5 以上廁所管理制度嚴格,無穢物,無異味 5
19 城市的旅遊市場秩序(70)
19.1 「一日游」市場秩序
19.1.1 城市制定「一日游」管理規章,對「一日游」市場進行檢查 5
19.1.2 「一日游」經營規范,無爭奪地盤、強拉遊客和敲詐勒索等欺行霸市行為
5
19.2 游覽環境和旅遊商品市場秩序
最高得分 分檔計分 檢查得分
19.2.1 主要旅遊區(點)對攤販實行集中管理,主要旅遊區(點)、集中購物街區及其他旅遊購物場所環境整潔
5
19.2.2 無圍追兜售、尾隨強賣現象,無乞討現象 5
19.2.3 無假冒偽劣商品 5
19.2.4 無價格欺詐、脅迫消費等行為 5
19.3 旅遊車輛證照齊全,無「黑車」 8
19.4 城市對從事旅行社業務的主體資格進行嚴格審核,無「黑社」
8
19.5 認真貫徹《旅行社管理條例》,全市旅行社經營規范,無超范圍經營,無承包掛靠,無虛假廣告
8
19.6 嚴格執行導游計分制和網路化管理,全市導游皆有歸屬,無「黑導」,無非法「陪游」、「伴遊」
8
19.7 近兩年無關於旅遊市場秩序的重大投訴 8
20 城市的旅遊安全與保險(40)
20.1 旅遊安全
20.1.1 城市有巡警制度,突發情況下可以救助遊客 3
20.1.2 在旅遊場所規范執法,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3
20.1.3 旅遊區(點)和遊客集中場所設專職安全保衛人員 3
20.1.4 旅遊經營單位普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防範制度,每年都進行檢查落實
3
20.1.5 近兩年內無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發生 8
20.2 旅遊緊急救援
20.2.1 城市有緊急救援機構並公布緊急救援電話號碼,突發情況下可以救援海內外旅遊者
3
20.2.2 主要旅遊區(點)有醫療救護點 3
20.2.3 執行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的處理及報告制度 3
20.3 旅遊保險
20.3.1 旅行社投保責任險率達100% 8
20.3.2 有與保險公司合作開辦的其他旅遊保險項目 3
合計得分:
⑹ 全國首批旅遊標准化示範城市有哪些
首批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單位 一、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省 四川省 二、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城市(區) 青島市、蘇州市、咸寧市、麗江市、上海徐匯區 三、全國旅遊標准化試點縣 北京延慶縣、浙江遂昌縣、江西婺源縣、河南淮陽縣、廣西陽朔縣
⑺ 旅遊城市的標准有何規定
沒有專項的旅遊用地。旅遊是用地的具體使用功能,甚至可以包含非建設用地地類。按照國家用地分類標准,建議在旅遊開發規劃編制時採用分類梳理用地的描述方法,結合實際旅遊項目需要,分別闡述旅遊開發用地中的建設用地需求和非建設用地需求,在此基礎上按照國標確定建設用地地類。在新用地國標頒布說明會上有人也問到了類似的問題。一言以蔽之:請分清楚什麼是政策功能區與城市用地分類類別。前者是具體實施的土地開發方向描述,具有一定的功能綜合性和復合性,後者是用來規范化管理城市土地的分類標准和依據。最後舉一例,某旅遊開發用地中,包括酒店,公園,城市綠地等等,那在項目報批時就要按照其在用地分類標准所對應的中類或小類分別闡述其所對應的用地性質,而不能用單一的旅遊用地而為其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