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㈠ 南京市民如何申請南京市政府派發的旅遊券
【龍虎網報道】領券:持證前往社區領取
本月19日起,與搖號結果相對應的消費券會逐月通過區旅遊局發放到各社區。戶口簿編號最後兩位數字與搖號結果相一致的居民,可以憑戶口簿及本戶籍內居民的身份證,於當月20日至次月6日間,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填寫「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發放登記表」。如搖號產生的3月份使用的旅遊消費券,戶口簿編號尾號為27,89,46,14,19,符合條件的居民應在2月20日—3月6日領取,並在3月份消費使用。逾期未領的市民將作自動棄權處理。
市民在領取消費券時,將會領到一個粉色的信封,內含總額100元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其中10元一張,20元兩張,50元一張;一份37個指定消費點的宣傳單頁和一封「致市民朋友」的信。信封背面印有消費券使用規定,及市、區、縣旅遊局的咨詢、投訴電話。
使用:每次最高限額500元
對於該消費券的具體使用方法,穆耕林介紹,消費券是有價抵用券,可在券面上標注的有效期內,到指定消費點抵扣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但每戶家庭每次抵扣額度不能超過一次消費總額的50%,每次消費券使用最高限額為500元;本券在使用時不記名、不掛失、不找零、不兌換現金,不得買賣交易;使用時不僅要持有個人身份證,還須在券面左下角填寫身份證號碼,進行實名登記。據稱,這主要是便於收券的指定鄉村旅遊消費點及時、真實地向政府有關部門兌換現金。
投訴:可打電話52260123
為保障市民消費權益,各區縣旅遊主管部門已與指定鄉村旅遊消費點簽訂協議,要求消費點向市民承諾:不得無故拒收、惡意收購或者轉銷派發的鄉村旅遊消費券;不得在市民使用消費券時「變相」漲價;不得降低服務質量;不得泄露使用消費券者的個人身份信息。市民一旦遇到違規情況,可以撥打市旅遊局投訴電話52260123。
消費券「長」啥樣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票樣,分為10元、20元、50元三種,並且按照面額大小,分為藍色、紅色和綠色三種顏色,分別代表「水之藍」、「花之紅」、「山之綠」,突出南京「山水城林」的特色,具有一定的收藏意義。
券面的主體圖案採用的是中國傳統剪紙圖案中一頭昂首挺胸的牛的形象,牛身上還匯聚了南京的市花梅花的圖案。此外,券面的底紋採用傳統的波浪紋元素和「南京旅遊」拼音縮寫NJLY字母的組合。
鄉村旅遊消費券的設計還採用了防偽技術。據介紹,消費券在設計印刷上,採用了凹凸條形碼、流水號的形式,這是一般印刷廠和個人無法破解的「密碼」。消費券底紋採用「南京旅遊」拼音縮寫NJLY字母的組合,隱藏在消費券中間。券面上標注了「有效期一個月」字樣。
㈡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如何發放
本次消費券發放通過搖號方式進行,搖號主要是從玄武區、白下區、秦淮區、建鄴區內、鼓樓容區、下關區、雨花台區、棲霞區江南八區89萬戶家庭中,選取20萬戶「幸運家庭」,每戶發放100元「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居民憑券可以在建鄴區、雨花台區、棲霞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縣、高淳縣指定的37個鄉村旅遊點抵扣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 此次發放活動的旅遊券消費時間為3月-6月,不過鄉村旅遊消費券標有使用月份,按月使用,有效期為當月。
㈢ 上海市民如何申領南京的旅遊消費券
南京的旅遊消費券只對本地市民通過搖號的形式,向主市區20萬個家庭發放總額為2000萬元的鄉村旅遊消費券
㈣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如何使用
每次抵扣不超過消費總額的50%, 持身份證消費,券面登記消費者姓名。 券可累計使版用,每權次抵扣額度不能超過一次消費總額的50%,每次消費券使用最高限額為500元。需要解釋的是,券允許友情贈送,一個家庭可以擁有不只100元的消費券,使用時不要超過500元的限額就可以了。消費者須在券面登記身份證號,並持有效身份證直接消費使用,並在票面左下角身份證號碼一欄,簽下本人名字後才能用。指定消費點須核對持券者的有效身份證件,不得收取假冒、手續不全、塗改、污損、過期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券不記名、不掛失、不找零、不兌換現金,不得買賣交易,持券者須在消費券規定的期限內使用。
㈤ 江寧開發區消費券江寧萬達可以用嗎
可以的。
通用消費券共分4輪發放,時間分別是6月18日18:18、7月3日9:00、7月17日9:00和專7月31日9:00,每輪消費券使用均有屬相應截止日期。
消費者可通過支付寶首頁專區入口進入「江寧開發區通用消費券活動」頁面進行申領,先到先得,領完為止。消費券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寧人員,包括域外、市外來南京人員。消費者可在江寧開發區(機場除外)符合核銷條件的商家消費,達到相應標准後均可使用。
(5)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擴展閱讀:
江寧開發區消費券的相關要求規定:
1、困難群眾、工會會員、鄉村旅遊等3類消費券按照系統內有關要求發放,餐飲、體育、圖書、信息等4類消費券採用多批次網上搖號方式面向全體市民公開發放。
2、消費券採取電子券形式發放,盡量方便操作、降低成本,做到發放、領取、消費和兌現全程可追溯。具體發放辦法將於近日公布,屆時可通過「我的南京」APP進行線上登記、搖號。
㈥ 評價我國政府發放旅遊消費券的作用
通過旅遊來刺激來消費,源拉動內需,促進經濟發展,我們南京政府發了上千萬的旅遊消費券,目標是拉動三億元的消費。
不過我看來效果不一定會又這么大,城區的人們去郊區旅遊還是不是很方便的,而且消費券只能最多付50%,所以有很多券是會被浪費掉了,所以我認為像台灣一樣發放消費券更加的實際一點。
㈦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南京旅遊局答疑:如何正確使用「旅遊券」
消費券為何必須實名使用問:上周日,記者在一個鄉村旅遊消費券的指定消費點看到,結賬時,市民董先生掏出消費券准備抵扣部分飯錢,但拒絕拿出自己的身份證,也不願意在消費券的左下方填寫自己的身份證號碼。董先生說:「萬一我的名字、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被泄漏出去,被不法分子盜用做違法的事情怎麼辦?」
答:鄉村旅遊消費券的使用規則之一,就是採用「實名制」消費。市民在使用時,必須提供身份證,並在票面左下角身份證號碼一欄,填寫身份證號及本人名字後才能用。
這是為了防止指定的消費點出現違規收券的行為。市民拿著消費券消費,券所產生的費用都是由政府買單的,實名後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證每張券確實是市民來消費的。此外,37家指定消費點都與旅遊部門簽訂了協議,承諾絕不會對外泄露消費券使用者的個人身份信息。一旦發現有消費點泄露消費者信息,我們會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謝臻)
消費券的面額能否再小點
問:上周日,在江心洲農俗園購買草莓的陸女士說,她買了一箱35元的草莓,按照使用規則,可以使用15元消費券,但現在的消費券面額最小是10元,不是很方便。她建議,4、5、6月份再發放的消費券,能否加印5元面額的?
答:從3月1日開始,我們已分組對指定消費點的消費情況進行綜合調研。對於部分市民提出的加印小面額消費券問題,旅遊部門將在調研基礎上予以考慮。
每次抵扣額度能否超過50%
問:3月1日,一個指定消費點的草莓種植戶胡先生賣了4箱總計100元的草莓,一時沒想起來,收取了市民90元的鄉村旅遊消費券和10元現金。請問這對消費券兌換現金是否會產生影響?
答:鄉村旅遊消費券設定了每次不超過50%的使用比例,是因為發放消費券的主要目的在於拉動消費,如果全額使用消費券,很顯然失去了「拉動消費」的意義。因此,希望鄉村旅遊點對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嚴格執行鄉村旅遊消費券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規定。目前,旅遊部門正對鄉村旅遊消費券指定消費點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如果發現違規操作的行為,不僅要取締其作為指定消費點的資格,還將給予經濟處罰。
㈧ 南京旅遊消費券的一些問題
2009年2月16日,南京市政府舉行「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搖號儀式,通過搖號的方式向市民發放旅遊消費券。南京市政府共拿出2000萬元,分4個月向市民派發鄉村旅遊消費券。為保證公平,他們採取搖號的方式,凡是被搖中的居民戶可獲得100元的旅遊消費券。發放對象主要集中在城市居民居住較為集中的江南八區。發放的具體操作方式為,根據公安部門提供的89萬個家庭的戶籍編號進行搖號,根據被搖中的號碼選出相應的家庭,然後各區縣旅遊局將券發放給中獎家庭所在的街道、社區,再分批送到市民手中。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分為10元、20元和50元三種,券上標明了使用月份,當月有效。金衛東說,消費券為有價抵用券,可在指定的37個消費點抵用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消費券可累計使用,每次抵扣額度不能超過一次消費總額的50%。
㈨ 南京戶口本抽獎
本次「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根據八區居民戶口簿編號的最後兩位數字搖號,一次搖號分四次產生月度發放及使用的居民家庭。經過公開搖號,產生的號碼為:
3月份使用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戶口簿編號最後2位是:27、89、46、14、19。領券日期為:2月20日-3月6日。使用有效期為:3月份。
4月份使用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戶口簿編號最後2位是:02、87、98、13、93。領券日期為:3月17日-3月31日。使用有效期為:4月份。
5月份使用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戶口簿編號最後2位是:42、20、60、63、12。領券日期為:4月16日-4月30日。使用有效期為:5月份。
6月份使用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戶口簿編號最後2位是:49、10、26、38、11。領券日期為:5月17日-5月31日。使用有效期為:6月份。
二、領券要求
搖中的八區居民須持戶口簿原件(以市公安局2009年2月3日前頒發的戶口簿數據源為准)及戶籍內任何人的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填寫「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發放登記表」後,方可領券。
三、「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使用規定
1、本券是有價抵用券,在指定消費點抵扣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本券可累計使用,每次抵扣額度不能超過一次消費總額的50%,每次消費券使用最高限額為500元。
2、本券須在指定的消費點使用。
3、消費者須在券面登記身份證號,並持有效身份證直接消費使用。
4、指定消費點須核對持券者的有效身份證件,不得收取假冒、手續不全、塗改、污損、過期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5、本券不記名、不掛失、不找零、不兌換現金,不得買賣交易。
6、持券者須在消費券規定的期限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