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院落認領鄉村旅遊
Ⅰ 如何加強社區及鄉村文化建設
(一)社區文化體系。
鄉村社會學家楊懋春指出,鄉村社區是以家庭為單位,以村為中堅,以集鎮為范圍的開放空間。鄉村社區能夠代表一個地理范圍內的文化特徵(包括傳統、風尚、特色等),也能夠體現鄉村的群體合作,而群體合作是文化精神的重要表現。鄉村社區文化建設的發展離不開整個社區的參與。鄉村旅遊的社區參與是指在開展鄉村旅遊的地區,社區群眾全面而有效地參與到旅遊開發中來,不僅參與旅遊決策和規劃,還參與旅遊地環境保護、旅遊地社會文化維護等多個方面。在這個過程中,主要是通過恢復或重建鄉村歷史文化遺跡和鄉村文化傳統突出歷史特色和文化特色,通過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改善、展現鄉村特色,通過塑造社區居民的整體形象和舉辦社區文化活動形成社區核心價值體系,並最終發揮社區文化的凝聚作用。
(二)庭院文化體系。
鄉村文化庭院,是在鄉村旅遊開發過程中根據鄉鎮自然村莊的布局結構選擇的、能夠代表鄉村典型文化的農戶及其庭院,目的在於通過其示範輻射作用帶動整個村莊的文化建設。這既有利於對具有特殊價值的特定區域進行動態性保護,又能夠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民族民間文化傳承機制。庭院文化建設要求充分挖掘鄉村價值觀、特色產業及生產生活民俗等,並結合旅遊文化氛圍營造,在賡續、保護鄉村傳統的同時加快鄉村旅遊發展,主要模式有主題院落、寄宿農庄和家庭旅館等的建設。
(三)特色個體文化體系。
鄉村特色個體,即存在於廣大農村之中並擁有特色、特殊專長的文化個體(人),通過突出個體的獨特性,可以有效傳承特有文化(包括特有手工藝、特有專長等),加強對農村優秀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的系統發掘、整理和保護,豐富旅遊活動內容、增強旅遊吸引力。農民是鄉村文化的真正代言人,當地村民是傳統文化和現代文明的見證者,因此要制定優惠政策,提高民間藝人的積極性,強化民間藝人的穩定性,實現民間藝術的豐富性,並通過鄉村旅遊的發展拓寬傳播渠道,最終完善鄉村文化體系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