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免責協議書
組織老年人外出抄旅遊,風險很大,歲數上去了,生理狀況畢竟不一樣,比如水土不服氣,年輕點的,不明顯,而且年輕點的也有抵抗力,但老年人就不一樣了,要是遇上再大的問題,就更棘手了。我也是做離退休老年工作的,現在的老人觀念不同了,還就是想著出外邊轉轉,而且還想六、七天,兒女們都不願承擔這樣的風險,好像單位就應該似的。
我覺得,不是你個人寫免責書的事,而是作為旅行社,要制定相關的制度,比如旅行社在接待老年遊客報名時,應告知旅遊景區(點)對老年旅遊者的優惠政策及提供的標准和內容,應要求旅遊者填寫近期體檢表、健康狀況登記表,特殊遊程或項目須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配備保健醫生並按規定投保等等,嚴把入關,這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才是上策。
㈡ 我們幾個人出去旅遊,想寫一份免責協議書怎麼寫
幾個人出去旅遊,想擬一份免責書
㈢ 私簽的自駕游免責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好,無論是法律本身的規定還是司法實踐,這種免責協議都是難以免責的。朋友間的自助旅遊,組織者對參加者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隊員出險,領隊要擔法律責任。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發民事糾紛,個案的各種細節的確認以及隨之而來的索賠,都沒有那麼簡單。由於自助游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適用的法律有《合同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幾乎所有自助游的組織者都會在發帖時附上一個免責聲明,表明跟帖者是自願參與,責任自負,以此來免除「後顧之憂」,這就是「驢友」們常說的「生死狀」。由於組織者提供的大多是無償服務,所以參與者也不會過多計較,對這樣的條款一般都會欣然接受。而實際上,這樣的條款並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責。在自發召集的AA制出遊方式中,由於組織形式決定了成員對組織者不具有接受服務和依附關系,事前的免責條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員之間約定實施的是一項危險活動,彼此間設定了互助的義務,當活動過程中成員間違背互助義務的宗旨時,免責條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涉及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即使簽訂了「生死狀」,組織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風險提示義務,在危難時,全體「驢友」間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義務。否則,一旦出現意外,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㈣ 為什麼60歲以上老人參加旅遊團要簽免責書
因為60歲以上的老人會容易發生突發事件,可以購買旅遊責任險,承保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過程中因疏忽、過失造成事故所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的險種,該險種的投保人為旅行社。
投保後,一旦發生責任事故,將由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對無辜的受害旅客進行賠償。旅行社責任險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
(4)旅行社免責協議書擴展閱讀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員的故意行為;
(二)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騷亂、暴動;
(三)政府有關當局的沒收;
(四)核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㈤ 自駕游免責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無論是法律本身的規定還是司法實踐,這種免責協議都是難以免責的。朋友間的自助旅遊,組織者對參加者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如果隊員出險,領隊要擔法律責任。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陌生人拼游一旦引發民事糾紛,個案的各種細節的確認以及隨之而來的索賠,都沒有那麼簡單。由於自助游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適用的法律有《合同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幾乎所有自助游的組織者都會在發帖時附上一個免責聲明,表明跟帖者是自願參與,責任自負,以此來免除「後顧之憂」,這就是「驢友」們常說的「生死狀」。由於組織者提供的大多是無償服務,所以參與者也不會過多計較,對這樣的條款一般都會欣然接受。而實際上,這樣的條款並不能真的一「帖」就完全免責。在自發召集的AA制出遊方式中,由於組織形式決定了成員對組織者不具有接受服務和依附關系,事前的免責條款具有一定的警示效力。但成員之間約定實施的是一項危險活動,彼此間設定了互助的義務,當活動過程中成員間違背互助義務的宗旨時,免責條款就不管用了。而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涉及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即使簽訂了「生死狀」,組織者也要履行自己的風險提示義務,在危難時,全體「驢友」間也要履行力所能及的相互救助義務。否則,一旦出現意外,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㈥ 高分求《合作免責協議》
您好!這份合同行不行?
《黃山一日游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旅行社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商場組織顧客出遊的團體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由商場組織顧客出遊,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黃山一日游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顧客本人承擔。
三、黃山一日游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顧客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釣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顧客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黃山一日游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顧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顧客必須簽署《黃山一日游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後果自負。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旅行社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商場組織顧客出遊的團體名稱)
㈦ 單位組織客戶出遊,為防止出遊意外,簽署免責聲明有效嗎
這是無效聲明。因為責任是根據過錯、過失來追究的,只要組織方存在過錯或過失,責任回還是要承答擔的。
正確的做法是預先「告知」途中可能的問題點,對不適合旅行的進行勸退;途中注意關心和對面臨的問題及時提醒,意外事發及時搶救聯系救護的,組織方已經盡了應盡、可盡的義務,在無過錯過失的情況下發生意外法律上是沒有責任的,必要情況下買一份旅遊保險。
現在有爭議的是合同法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要注意其中的「造成」方才是真正的責任人,而不是主觀規定任何組織方都是責任人(注意,旅行社旅行和單位活動是不一樣的,單位活動是非營利性活動 )。比如途中脫單行為,旅行社來講必須簽署終止隨同原旅行社旅遊的聲明書,而單位就不必說了,單位在告知安全問題即可。滿足上述處理的,還是不能追究法律責任的,因為不論旅行社還是單位,都不是「造成」人身傷害方,更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問題,不具備追究責任的條件。
㈧ 怎樣寫免責協議書
一、內容與標准
第1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4輛原裝豐田4500型越野車和輛東風裝運卡車(帶篷),相關司機5名、以及全部旅行人員的高山帳篷和灶具爐具燃氣。
第2條 租車旅遊線路由甲方提供,具體線路參照合同附件一。車輛開始租用的起點和停止租用的終點均為拉薩貢嘎機場。線路為:拉薩—羊卓雍湖—江孜—日喀則—薩迦—拉孜—薩嘎—仲巴—帕羊—霍爾—瑪旁雍措—拉昂措—普蘭—大金—扎達—古格—獅泉河—日土—班公湖—革吉—鹽湖—改則—尼瑪—文布—色林措—雙湖—嘎爾措鄉—班戈—納木措—羊八井—拉薩,時間共計25天,其中2天機動,具體行程安排詳見附件;
第3條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用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運行情況良好的車輛。
第4條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曾經行駛過並且熟悉甲方的旅遊線路,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又能夠作為景點的導游。其中必須有兩位越野車的司機通曉藏語和漢語。
第5條 租車期間為25天:自2003年5月1日早上10:00起,至2003年5月25日止。
第6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日喀則市賓館的住宿7個標准房一晚。賓館名稱為:。。。(?星級),地址為。。。。。,每間房價為:?
第7條 乙方司機兼導游應輔助甲方尋找每日的食宿地,並且為甲方提供藏語翻譯工作。
二、本項旅遊租車費用約定
第8條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輛原裝豐田4500越野車19500元,及東風卡車1輛12000元的全程費用。
第9條 上述費用包括全程的車輛使用費、汽油費、停車費、維修及零部件費、保養費、司機的全程食宿和導游翻譯費用、以及全部旅行人員的帳篷和灶具爐具燃氣租賃費用。
第10條 乙方向甲方收取日喀則市住宿7個標准房一晚共計 ? 費用。
第11條 以上費用不包括甲方的:
1、 上海往返拉薩的機票和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的手續費用;
2、 旅遊景點的門票;
3、 除日喀則市以外的住宿費用;
4、 整個遊程的餐飲費用;
5、 自行購買的旅遊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第12條 費用支付方式:
1、 合同簽署後3天內,甲方通過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共計?元;
2、 甲方到達拉薩後,於2天內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費用,共計?元;
3、 甲方旅遊路線結束,即回到拉薩時,於當日或第二日上午11點前與乙方結算費用,支付餘款。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13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確保與司機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3、甲方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4、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於拉薩出發前或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如果不影響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不涉及費用的變化;
5、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或其他緊急情況發生,於拉薩出發前或行至日喀則前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影響到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甲方可以重新計算費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的租車費用按照該車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以每公里4元作為應付租車費用,租房方面按照實際租房費用支付;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費;
6、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7、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旅遊期間的保險事項;
8、甲方自行辦理旅遊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第14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 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 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游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並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 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並且按照甲方提供的遊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 乙方不得將計程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車輛,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後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6、 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遊景點和縮短遊程時間;
7、 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應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 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於在遊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並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 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並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於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並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處以20%的罰款從總價中扣除;
10、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11、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遊費用,並按如下標准支付違約金:
(1) 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 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 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 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 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四、其他
第15條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6條 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7條 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依照西藏自治區旅遊局有關旅遊車輛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第18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19條 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從簽訂並傳真至對方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為止。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電話(傳真): 負責人簽字: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參照附件二) 電話(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四、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全程司機的食宿。(建議)、另按照合同約定,預付全程的費用(40%)--------元,回到出發地,即付清全程總費用及餘款(60%)---------元。
> 五、乙方責任; 全程提供車上的座位。位數------座,另根據行程合同,不得變更線路中的景點,住宿地。(如遇洪水,橋梁等地質災害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可及時安排或變更合同約定景點,住宿點。另如遇路途中車輛的意外損壞、一定及時修復,一時無法修復時,並及時安排。甲方返回出發地,另負擔甲方返回費用或從餘款中扣除的方式。 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後,安排多餘車座,並共同佔有第三者付出的費用,即(1;1)。
> 六,如甲方改變路線和景點,並增加天數和里程,並增加相應的費用。每天-------元,公里-----元.
> 如乙方減少景點,(自然,地質原因出外)和改變行程(住宿點),即扣出每天費用的 (50%)--------元。
> 七,由於車輛的損壞及維修造成的時間延誤不能認為是甲方的原因.
> 八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力而造成的延誤不能認為是雙方的責任.
> 九,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項,可依照相關的法規,及西藏自治區旅遊局有關旅遊車輛的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 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
> 年 月 日
西藏阿里租車旅遊合同
甲方:
住所(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西藏旅遊活動向乙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出租方。\
以上僅供參考..
㈨ 旅遊合同免責條款有效嗎
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免除責任協議書,其內容為免責條款。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回約定的用以免除或答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免責條款無效(摘錄自《合同法》): 1、顯失公平的無效。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2、以各種方式、手段訂立的免責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惡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訂立合同中設立的免責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屬無效。 3、格式合同免責條款未向對方當事人提醒注意和詳細說明的無效。 4、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條款無效。
㈩ 和朋友去旅遊寫「免除責任協議書」有用嗎
看你協議里約定的免除責任是免除的什麼責任? 根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如果免除上述人身損害責任或者因你重大過錯導致的對方財產損失,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