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欺騙消費者案例
⑴ 2個關於旅行社案例的分析
先說啊!我不是專業的,說的不好不要罵我~~~
問題1:現在的旅行公司的利潤應該是不太大的,所以現在的旅遊線路要加一些購物點,如果出現上述所說的把時間提前,而不至於遊客起鬨,作為導游應該做的是⑴把旅遊線路作改動,最主要的 是把D市最經典的景點提供給遊客,購物點不去這樣可以省時間讓遊客多玩點。⑵現在的團隊餐可以說是很垃圾的,很多的遊客都會因為這些嘮叨兩句,我的 建議是在到達D市的第一次用餐,給遊客提供團隊餐,這樣好讓遊客心理有數知道什麼是團隊餐,(只能吃飽,不能吃好)然後第二餐提供好的,在提供之前給他們說因為飛機的緣故,行程有所改變,這時遊客的心理會知道這頓飯是旅行社彌補他們的。⑶最後給遊客安排時間上要緊湊,把時間盡量的給趕回來點,讓遊客放心。
問題2:⑴小劉還因該了解該團的人員是老年人,是否哪個人有什麼病?所去的景點能否對他的病有影響。就是身體狀況了。
⑵在趕赴飯店的途中小劉可以加一些老年人愛聽的話題,最簡單的是帶上一盤老年人愛聽的CD等,遺漏的是這些老年人的口味,(愛吃辣的?鹹的?等好在用餐時盡量做到對他們的口味)
⑶歡迎詞我不會不好意思
⑷現在做導游禮貌當然少不了,我認為最成功的導游是能聽到遊客的笑聲,就拿清點人數說:人到齊了嗎?到齊了我們開會,請沒來到的人舉手。這只是個例子,別的就靠導游自己去想吧
呵呵,我也不是導游,我也很少跟團旅遊都是自駕的多在這胡扯兩句不好意思!!
寫這么多謝謝你把最佳回答送我吧
⑵ 旅行社案例分析
1,不成立
2,依法處理
⑶ 旅遊案例分析。求答案/
你旅遊的個人或團隊嗎?來自不同的地方,三三兩兩的遊客打?單位組織的團隊?如果球隊直接進入您的注冊的旅行社,他們負責幫你聯系街,都在按照要去一趟。沒有中間的所謂的補住宿。如果FIT是比較麻煩的,三三兩兩,你的旅行代理商在該地區找到您的注冊,這種情況是不會幫助他的錢,你自願交出。導游沒有是團隊裡面幫忙寫份意見書?隊臨近結束時,導游會拋棄你寫的,我們不會寫的不好的事情。但這個建議的到來登記的旅行社的理論,當他回來問,如果不這樣做的書面意見感到滿意,現在他不能幫你,你啞巴吃黃連。當你付出證書?有沒有簽署同意嗎?
如果您所描述的是真實的:
1。酒店的結束並沒有改變當地的地接社決定陪同意,可以收取這部分的成本爭取自己的旅行社。如果自己的未經授權的費用,所以他是屬於欺騙旅遊消費者,旅遊卡扣十分。扣完很會考試不及格將終止旅遊團。 (但不是在灣仔NA這種情況,請將幾個紅色的紙)
想你,全陪是全陪應始終和遊客站在一條線,。出現這種情況,她可不想支付餐點的遊客,旅遊經營者應當問的是不是這種情況被證實後交叉,但同時給你一個滿意的答復可以接受的。如果她是自私的想和地仙(在行業中很常見,部的管理睜隻眼閉隻眼人),所以不屬於欺騙消費者,也明確暗示遊客要求的消費者。扣除10點或6點。
3。旅遊業是快速的,問題層出不窮。有時候,我們出差的不滿與怨恨所有的導游通過。導游工資是很低的,有很多的工資。目的是幾天的工資,他們收到這筆錢。我們的政策和規定的這種做法表面上再嚴厲的批評,狡猾,放任,。每個行業都實現了諂媚的禮物,其中關是相同的。如果你覺得全程導游服務還是很辛苦的服務態度也非常好,它顯示了本指南中最好的,這些都是他坐在默認的行業,他的工作應該做的。
啟示:為了暢順喜歡花高價步行鍛煉。我們的拆遷一直是我們行業的發展和潛規則。
希望我的回答讓您滿意
說的蟹不能說被釋放出來。
⑷ 旅行社 電子商務失敗的案例
比如網上
首先 對市場的需求分析不足
其次 不了解網上的推廣渠道,也就是說你沒讓網友到你網站來
最好 就是服務了~服務好自然口碑好,比如攜程,途牛,都是比較成功的,服務很好,很方便大家啊~
⑸ 旅行過程中生病旅行社怎麼做 案例
你好,我是一個導游,像這樣的情況導游的秩序哦法基本上沒有錯,因為回老人生病不是導游或旅行社答造成的,但是導游不管不問這是他的道德問題,老人生病對旅行社來講應該把你父母沒去的景點等消費等退給你,但是你可以向當地旅遊局進行投訴,他們會給你一個你想要的答案!
⑹ 旅遊法規:案例分析
1.旅行社的辯稱無法成立。除非是非人為因素,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或因政府等專特殊情況干涉。不然,沒屬有按照旅行合同標准來操作就是違約。人多,旅遊設施有限,都不是理由。不能成為降低檔次的依據。
2.因為是09年的事情。如果按現在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准」來操作的話,那就是根據第8條,旅行社安排的旅遊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合同不符,造成旅遊者經濟損失的,旅行社應退還旅遊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並支付同額違約金。
但因為具體差額沒有無法明細,最多根據空調大巴車,與大客車的差價來退款。而4人間房間的費用與雙標間的費用差額來退。一個人50元差不多了。
⑺ 急求 旅行社肝炎案例 的分析 才子進! 謝謝
首先從合約來說的話,旅行社如果已經按照合約履行了接待的任務,並沒有出現違約的情況,可以說基本是沒有責任的。
一般這種情況大不了就是旅行社與遊客之間協調解決,協調不了的話又政府的旅遊質監機構來參與處理。
但是您假如的是作為被告。如果作為被告旅遊者就是以違約來起訴的,開始我也說過了旅行社並沒有違約。另外關於賠償精神損失費,請看看我國高院關於精神損失費用的定義。隨便那一條那14名遊客都沾不上邊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編輯本段詳細介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6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二○○一年三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61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1〕7號) 為在審理民事侵權案件中正確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經驗,對有關問題作如下解釋:
第一條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條
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監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條
自然人死亡後,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誹謗、貶損、醜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 (三)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第四條
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六條
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後又基於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條
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後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為原告;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親屬提起訴訟,列其他近親屬為原告。
第八條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九條
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十一條
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後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在本解釋公布施行之前已經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釋,其內容有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准。
⑻ 大學生假日游案例分析
1,旅遊是一個綜合性的行業,消費者對信息的依賴性較強,特別是在校大學生這一特殊的消費群體。
對旅遊目的地信息更是看重。調查結果顯示,大學生獲取旅遊目的地信息的主要渠道依次是上網查詢、朋友同學推薦、電視報紙、旅行社傳單和其他途徑,所佔比例分別為44%、31%、14%、6%
、5%。
2,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具有年齡層次固定、知識水平高、經濟承受力弱等特點,這些都對大學生這一特殊的群體產生特殊的心理作用,導致其旅遊行為具有獨特性。
1)個人經濟條件是影響大學生出遊的最主要因素
2)旅遊服務和旅遊產品價格因素
3,調查中,發現大學生的旅遊動機主要為娛樂身心為主。 求知,緩壓,娛樂、情感,實踐,獲取信息。
4,5,6,7,能找到就不回復了。
8,市場細分有利於識別和發掘旅遊市場,開發旅遊新產品,開拓旅遊新市場;有利於針對性地制定和調整旅遊市場營銷組合策略;有利於旅遊企業優化資源配置和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9,優化產品組合,設計差異化產品。要想在旅遊市場上爭得一席之地,光靠以前單一的以游為主的產品設計是不夠的,旅遊企業要同時生產許多產品以形成自己豐富的產品體系,以便滿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因而優化產品組合,設計特色產品成為現代旅遊營銷者要予以重視的決策。當然,在產品設計上也不能胡亂組合,要考慮旅遊消費者的需求、旅遊企業的生產能力、旅遊企業的目標市場、競爭企業的狀況等因素,同時注意產品組合的廣度、深度和關聯度,並在產品投向市場時進行追蹤反饋,根據產品銷售率、市場佔有率、企業利潤率三個指標做參考,不斷對產品進行修正和改進。
10,通過新的4P組合策略的實施,使,A旅行社實現與其它旅行社企業的差異化經營,擺脫目前單純的依賴價格競爭的局面,通過差異化取得企業的競爭優勢,通過充分滿足旅遊者的多樣化的需求實現企業與消費者的雙贏,為A旅行社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找到一條出路。 本文從企業經營的實際出發,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理論和競爭理論為基礎,力求使本文所闡述的觀點既有一定的理論依據,又具有實踐的可操作性,能夠為處於行業整合期的旅行社企業提供一定的借鑒。
⑼ 求《旅遊投訴的案例與分析》的實例
旅遊發生意外,責任如何界定案情介紹:
2002年1月22日,李先生一行八人,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新、馬、泰、港、奧十五日游。根據合同約定,李先生交納每人旅遊費7800元,旅行社提供境外交通、住宿、餐飲、基本景點門票及游覽期間旅遊意外保險。26日李先生在泰國乘快艇游覽芭堤亞島返回時,海面突起狂風,風大浪急,快艇顛簸,造成王先生腰椎壓迫性骨折。上岸後,旅行社將其送往曼谷芭堤亞醫院。因為病情原因,李先生不得不住院治療,終止以後的游覽行程,乘飛機直接返回國內。李先生因為15日遊程被迫終止,於是向質監所投訴,要求旅行社退賠其境外未游覽行程的所有旅遊費用。
旅行社方辯解:事故發生後,旅行社已對遊客進行了及時的醫療救治,支付了有關醫療費用,並妥善安排其返回國內。同時,旅行社積極協助遊客索取了有關事故證明材料,為遊客辦理意外保險索賠提供了充實依據。
因此,不應退還其未游覽行程的所有費用。
處理結果:
1.此案屬於旅遊意外事故。
被訴方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之前已對其安全狀況及注意事項向遊客作了充分說明及告示。因此,旅行社對其有關事故不負賠償責任。
2.投訴人交納旅遊費用7800元,旅行社方為其支付了辦證費,境外全程交通費、前5日行程的游覽、住宿、餐飲費及境外醫療費共計6900元。因此,旅行社退還應投訴人旅遊費用余額900元。
行家點評:
1.出境旅遊的價格涉及到境外旅行社的報價,不同季節(節假日)時有變化。遊客出境旅遊應首先選擇具有出境游資格的旅行社,同時應咨詢和選擇適合自己的旅遊線路和價格,並簽訂旅遊合同。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所有旅行社都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向旅遊者推薦旅遊者個人保險。旅遊者在旅行過程中發生意外,如系旅行社方面責任,將可獲得雙重保險。
3.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取得事故發生地公安、醫療、承保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旅行社方出具的有效憑證,以便向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詳情參見 travel.bjonline.net
⑽ 旅遊吧旅行社詐騙案件
5月21日晚「都市報道」報道了金龍旅行社(榮業大街店)逾期未歸還顧客旅行保險金的新聞。隨著新聞的播出,驚天秘密也被曝光,這代表著金龍國旅與300多位遊客的經濟糾紛浮出水面。
據報道天津金龍國際旅行社,從2月起至今已到期不退還出境旅行者保險金,每人2萬到5萬不等,總人數高達300人,涉案金額估算超過一億元人民幣。現在旅行社空無一人,總裁袁學田也消失的無影無蹤。300位顧客焦急地等待著,希望有關部門可以給一個解決辦法。然而,讓人心寒的是——旅遊法並沒有與旅遊保證金相關的條例,各個部門像「踢皮球一樣」,沒有任何一個部門願意管這個事情。21號大批顧客趕到金龍國旅(榮業大街店),卻遭到了相關人員的推搡甚至毆打。老百姓們去了法院投訴,卻沒有任何結果,作為一個受害者我很心寒,究竟是法律的漏洞,亦或者是道德淪喪???
百姓們的血汗錢被騙,投訴無門,300位顧客的心情有誰能夠理解?作為一個法律圈外人我並不敢妄自指出法律的漏洞,但作為消費者,誰又能保障我們的權益?
這次受害人中,大多是親屬關系,很多均為老人,拿著養老保險金,好不容易出國一次,就上當受騙。另外,還有一些還在上學,和准備出國留學的未成年人,他們的護照到現在還沒有返還,甚至下落不明,直接影響到他們未來留學的計劃。老人、孩子作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不但沒有受到重視和保護,反而在受騙的情況下,被毆打,這簡直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受害者被毆打,金龍旅行社居然坦然無事,還信誓旦旦地大放厥詞:「你們靜坐鬧事吧!如果你們拿走錢,我就TM不是人!」
回到金龍旅行社的「欺詐」事件,300個焦急的心在等待著事情能有一個結果。我們已經做好了打長久戰的准備,上億的經濟詐騙、相關部門的推搡阻撓、金龍法人的不知所蹤,都得有個說法!
致至此旅行社空無一人,300名受害者繼續社會的幫助!
也謝謝網友轉發一下,本人代表300多個受害家庭衷心的感謝你們的轉發。也許,在你眼中,這只是一個茫茫大海中的欺詐案件,但想想那些老人和孩子們,可能只是這隨手一點,就會為我們帶來更多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