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消費
1. 旅行社強制購物,會有什麼處罰
(一)對旅行社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情節回嚴重的,吊銷答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2、處三十萬元罰款,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五倍罰款;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二)對旅行社相關責任人的處罰處理;
1、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元罰款;
2、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員,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三)對導游、領隊的處罰處理:
1、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罰款,並吊銷導游證、領隊證;
2、被吊銷導游證、領隊證的導游、領隊,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請導游證、領隊證;
3、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四)對購物場所及其經營者的處理;
1、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並轉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2、要求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帶旅遊者進入被列入旅遊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名單的購物場所;
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
2. 旅遊消費需要講究些什麼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閑時間的增多,旅遊消費在家庭消費支出中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旅遊消費有諸多講究。
1.找旅行社
當確定了旅遊目的地後,作為一個旅遊者,就會面臨兩個選擇:是「自食其力」呢,還是找旅行社?誠然,當一個旅遊者要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中,完成吃、住、行、游、購一系列的旅遊消費,確實是不容易的。而旅行社在這方面卻是得天獨厚,在遍布各地的旅行網中,你只要買一張票就可享受一系列服務,又何樂而不為呢?有人說,找旅行社會挨宰。當然旅行社作為一個企業,它要有經濟效益,要按章納稅,對國家有所貢獻,旅行社取得效益的「秘訣」在「批零差價」。旅行社作為旅遊商品銷售的批發商,在訂房、機票、門票等方面享受折扣批發價,而銷售給旅遊者的是零售價。這當中的差價是旅行社的合法收入。當然也確有個別旅行社搞欺詐,違規經營,有宰客現象,但這種個別情況在其他經營行業也同樣存在,一葉蔽目是不妥的。相信隨著我國旅遊市場管理日益強化,這種「宰人」現象會越來越少。
2.是不是旅遊價格越低越好
有的遊客採取貨比三家不吃虧的心理,哪家便宜選哪家這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中陷入一種誤區。旅遊價格的組成分兩大塊:一塊是代訂費用,由旅行社付給吃、住、行、游諸環節上的消費;一塊是綜合服務費,有的旅行社在價格上搞「障眼法」,在旅遊項目上搞「短斤」,在旅遊服務上搞「少兩」,看起來直觀價格是低了,實質上是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對價格過低的旅遊商品,要確實搞清旅遊質與量的具體情況,不宜跟著感覺走,不是價格越低越好。
3.簽好合約才上路
有些旅遊者在確定了旅遊線路後,以為把錢一交就了事了。但一趟旅遊回來卻有諸多不滿意。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雙方各執一詞,投訴無門。原因在哪?關鍵是要使這個旅遊商品從「無形」變為「有形」,要簽訂合約,以憑為據,這樣出了質量問題,才能有據可查,有理可評。丑話說在前面,總比日後扯皮好。只有簽好合約才上路,做一個明智的旅遊消費者,才能擁有一個滿意而愉快的旅程。
3. 我想投訴旅行社欺騙消費者,找誰
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下列行為損害的,可以向旅遊局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要求保證金賠償。
1. 旅行社因自身過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的;
2. 旅行社服務未達到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
3. 旅行社破產造成旅遊者預交旅行費損失的。
消費者在要求保證金賠償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寫明:
(1)被投訴旅行社的名稱、導游姓名;
(2)消費者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年齡及團隊名稱、地址、電話;
(3)賠償要求和根據的事實、理由與證據。消費者向旅遊局的質檢所要求保證金賠償的時效期限為90天。時效期限從消費者受侵害事實發生時計算。對於消費者的投訴,質檢所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在30天內進行調解。參考來源:http://www.lawtime.cn/nanchong。
4. 旅行社甩位有隱藏消費嗎
您好!您的問題問的非常的好,很多遊客看到旅行社在甩位都會問是回真的假的,是不是騙人答的,有沒有隱形消費?
其實,第一您要看這甩位是真甩位還是假甩位!
真甩位一般都是甩的比較急(急著送簽/出票)、數量有限、即刻出發(明天出發或這幾天就報名即止那種),而假甩位是今天甩不完明天後天繼續甩,那還叫「甩位」嗎?
第二 其實有沒有隱藏消費跟是否甩位完全沒關系!不甩位也可能會有隱藏消費,甩位也可能沒有隱藏消費。需要向旅行社明確包含什麼,不包含什麼,購物點有哪些,自費景點有哪些,並把這些簽署進旅遊合同。
作為業內人士,提醒您選購任何旅遊產品時打探一下「您覺得我買多少錢東西比較合適」「您覺得我是否有必要參加這個自費項目」,心裡有個數,出去玩開心和安全第一位,不要為了所謂的購物和自費影響旅遊的心情,如果對導游和工作人員的服務感覺滿意時,建議適當購買一些旅遊紀念品和參加一些特色的自費項目,這樣會讓你的旅程更加順心愉快。
如果我的回答給到您幫助,請及時採納。
5. 面對旅行社欺騙消費者,我們如何維權
打12301,這個是國家旅遊服務熱線,我之前跟團旅遊碰到問題打過這個電話,客服態度都非常好,關鍵是投訴提交後最後把問題解決了。
6. 旅行社所犯的錯誤為什麼要消費者買單
衣食父母就是消費者,這犯錯誤了當然要父母買單啊
7. 中國青年旅行社有沒有強制消費!
中青旅是一樣的 說是帶你到一家贊助商這邊參觀 然後就要強制性消費了 不消費不讓出門的
8. 旅行社隱形消費
旅行社如果收入了不正當的費用的話你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找好證據就去投訴吧,你越是想省事它就越找事
9. 旅行社所說的雜費是什麼
旅行社的這個雜費要根據行程內容來定,大部分時候雜費就是工作人員也就是導游的費用,有時候是一些行程里涉及的小禮品的費用。
一條旅遊線路的成本通常包含:機票費、目的地小交通費、景點門票、酒店住宿費、餐飲費、稅費、其他雜費等;這個是做旅遊線路批發商(供應商)的產品成本,不算其他辦公和人員開支、產品宣傳等成本。
(9)旅行社消費擴展閱讀
市消協17日發布的《2018年北京旅遊消費市場體驗式調查報告》顯示,在全部北京一日游20條體驗線路中,11條線路存在強制消費現象。
記者點評:以前遊客上車,導游更改行程完全不解釋,跟著走就成。現在上車後導游拋出「業務員就是宣傳員」理論,小廣告就是個宣傳,把責任推給業務員,導游藉此脫身,讓遊客找不到人,無從投訴。
同時,導游不亮身份、不舉旗號,連屬於哪個旅行社都搞不清楚,遊客只得無可奈何地聽之任之。
隱性強制消費和顯性的強制加價消費相比,在法律法規約束方面確實還沒有更大的力度,市消協呼籲旅行社要加大行業自律,讓消費者明白消費,為不參加付費項目的消費者做好安排。
在《北京旅遊條例》實施一周年之際,目前,市消協已經就隱性強制消費如何定義、出現隱性強制消費後「旅遊條例」中該如何體現和規制進行了建議,希望對於這種新現象可有法有據地進行處罰和調解。
10. 旅行社的車消費賬單怎麼做
沒這個消費單就按照記賬的方式,把它做出來就可以了,以實事求是的賬單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