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開旅行社
⑴ 怎麼開旅行社
《旅行社管理條例》第二章 旅行社的設立
第六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三)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第七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託的設區的市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文件。
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八條 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且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
第九條 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換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應當持換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條 旅行社設立分社的,應當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並自設立登記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分社所在地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行社分社的設立不受地域限制。
分社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設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 旅行社設立專門招徠旅遊者、提供旅遊咨詢的服務網點(以下簡稱旅行社服務網點)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手續,並向所在地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行社服務網點應當接受旅行社的統一管理,不得從事招徠、咨詢以外的活動。
第十二條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在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換領或者交回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十三條 旅行社應當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的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或者向作出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依法取得的擔保額度不低於相應質量保證金數額的銀行擔保。
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
質量保證金的利息屬於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條 旅行社每設立一個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5萬元;每設立一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30萬元。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 (一)旅行社違反旅遊合同約定,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遊者預交旅遊費用損失的。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旅行社拒絕或者無力賠償的,人民法院可以從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賬戶上劃撥賠償款。
第十七條 旅行社自交納或者補足質量保證金之日起三年內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交存數額降低50%,並向社會公告。
旅行社可憑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減少其質量保證金。
第十八條 旅行社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使用質量保證金賠償旅遊者的損失,或者依法減少質量保證金後,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應當在收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補交質量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足質量保證金。
第十九條 旅行社不再從事旅遊業務的,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向銀行取回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 質量保證金存繳、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⑵ 如何開旅行社
簡單概括回答你的問題
國務院在1996年10月發布《旅行社管理條理》,該條例正式規定了旅行社只分為兩大類:國際旅行社,國內旅行社。也規定了兩者的業務范圍。
國際旅行社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招徠外國旅遊者(我國旅遊者)來中國,華僑與港澳台同胞和回內地旅遊,為其安排交通,游覽,住宿,購物,娛樂及提供導游等相關服務。
2.招徠組織我國國境內居民國外游,邊境游,港澳台旅遊提供安排領隊及委託接待服務。
3.經批准接受旅遊者委託,為其代辦出入境及簽證手續。
4.為旅遊者代購,訂國內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務。
5.其他經旅遊局規定的旅遊業務。
未經國家旅遊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境內外居民出境,邊境旅遊。
國內旅行社只能經營國內旅遊業務,不能經營出入境游,邊境游業務。
外國旅行社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常駐旅遊辦事機構,只能從事旅遊咨詢聯絡宣傳等非經營性活動。不得經營招徠,接待等旅遊服務,不得經營包括訂房,訂餐,交通等經營性業務。
《旅行社管理條理》規定,申請設立旅行社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的政府旅遊行政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少於150萬(國內旅行社不少於30萬RMB),出境游的國際旅行社交納100萬RMB質量保證金(入境游60萬RMB),國內旅行社交納10萬RMB。
外商投資旅行社條件省略。
不可招用外籍導遊人員
⑶ 開旅行社要具備什麼條件怎樣辦手續
開旅行社要具備的條件:
1.擁有固定的營業場地。
2.必要的辦公設施。
3.擁有旅遊部門頒發的持證人員,總經理一人,部門經理一人,導游員二人,助理會計師一人。
4.注冊資金。開辦國內旅行社需注冊金30萬元;開辦國際旅行社需注冊金不少於150萬元。
5.繳納質量保證金。國內旅行社10萬元;國際旅行社辦理入境業務60萬元;辦理出境業務100萬元。
辦理的手續:
開辦旅行社申請書。
2.設立旅行社的市場調查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部門經理履歷表及資格證書(復印件),導遊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5.銀行開戶注冊會計或審計事務所出具銀行出資證明。
6.營業固定場地的房產或租賃證明。
7.旅行社人員名單。
⑷ 開旅行社所需要的條件
注冊一家旅行社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國內旅遊業務或者出境旅遊業務,必須有企業法人資格,也就是說,旅行社必須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獨資企業這些沒有法人資格,不可以辦旅遊業務。
(深圳旅行社辦理,3家國際旅行社轉讓 彭易經理I34I7O462I8 )
2、(認繳)注冊資本在30萬元以上
3、申請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託的設區的市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外資(合資和獨資)企業需要到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省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
4、旅行社應當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的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只有在旅行社停止經營後,才能取回。5、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6、旅行社每設立一個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5萬元;每設立一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30萬元。
7、旅行社的導遊人員,應當持有國家規定的導游證;組織旅遊者出境旅遊委派的領隊,還需要具有相應的學歷、語言能力和旅遊從業經歷。8、境內旅遊業務可以直接申請,出境旅遊業務需要滿足2個條件:一、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二、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
⑸ 如果我要開一家旅行社要怎樣做
一、 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即足夠的營業用房;
二、 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傳真機、直線電話、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施及業務用汽車等;
三、 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四、 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旅行社的注冊資本
一、 國際旅行社,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二、 國內旅行社,不得少於30萬元人民幣。
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
一、 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100萬元人民幣;
二、 國內旅行社,10萬元人民幣。
質量保證金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管理期間的利息屬於旅行社所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答案補充
准備好營業場所以及其他所需的資料,到旅遊局質管處索取開辦旅行社資料,去工商局注冊旅行社名稱及資金注冊驗收,經驗審合格後,交納質量保證金,旅遊局批准後即可營業了。
⑹ 怎樣開旅遊公司
首先要做好市場調查,旅遊產業雖然是一個朝陽產業,但畢竟是一個高層次的消費,普通專人屬尤其是農村人旅遊率還是蠻低的,而且只有那些既有錢又有時間的人才會去旅遊,我不知道您是想在哪裡開一家旅遊公司,對這個地方的人文、歷史、人們的消費習慣等等都要有一個准確的了解。其次要開發出新的旅遊產品,現在旅遊產品的雷同性太強了,同樣一條線路,幾家旅行社都在做,這讓遊客也不好去區分,所以要產品創新,服務業要跟上,因為旅遊行業是服務業,服務也是一種商品。再次呢當然就是要推廣了,有了產品,有了企業,可是人家不知道你,不去你那購買,你照樣賺不到錢,所以還 要進行推廣。只是發表一點自己的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⑺ 怎樣開旅行社
你應來該是旅遊管理學院畢業源的吧,學校裡面學的東西相當於紙上談兵,我建議你可以去一些大點的旅行社去做計調,鍛煉上2-3年為好,先撇開注冊資金不談,你開了旅行社之後,你的供應商那裡來?你的客戶資源哪裡來?你的接待那裡來?你想過沒有?
⑻ 開旅行社要具備什麼條件怎樣辦手續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也就是要有實際的辦公室地址。
2、必須要 有各項營業設施,比如電腦,電話,復印近,傳真機等等。
3、必須要有三名以上的導游,而且每個導游必須取得導游證。
4、注冊旅行社公司的營業執照。最後還需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才能正式開展旅行社的一些工作。具體詳情可以咨詢「波菲特咨詢」,進行一個詳細的了解。
⑼ 開家旅行社,怎麼操作
一、設立旅行社的條件及申報
(一)設立旅行社應具備下列條件(記住)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4、有符合《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金。
具本而言,設立國際旅行社:(1)應具有足夠的營業用房和傳真機、直線電話、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2)具有持國家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人員一名,取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3)注冊資本不少於30萬元人民幣;(4)需繳納1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
二)設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其申報審批
1、設立旅行社應提交的文件
(1)申請書,即申請人設立旅行社願望的明示。
包括申請設立的旅行社類別、中英文名稱和設立地、企業形式、投資者、投資歷額和出資歷方式以及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報告名稱和呈報申請的時間等。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其內容包括對設立旅行社的市場條件、資金條件和人力條件的全面評估,以及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認為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問題。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經營場所可以是自已擁有的,也可以是租用的。
租用的,應當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至少一年租期的租房協議;自已擁有的,應出具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2、旅行社的申報及審批
(1)設立旅行社申報審批程序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徵得擬設地的縣級經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徵得擬設地的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後,根據《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
(2)審批旅行社的條件 :受理申請的旅遊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後,根據是否符合旅遊業發展規劃、是否符合旅遊市場需要、是否具備《條例》規定的旅行社的設立條件等原則進行審批。
凡經依法核准成立的旅行社,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向其頒發《旅行社經營許可證》。
(3)審批期限 : 是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批旅行社的時限規定 。
《打例》規定:「旅遊行焉得虎子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
(4)工商登記 :申請人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應當在收到許可證的60個工作日內,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開業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不予核准登記的決定。
旅行社領取相應營業執照後,即告成立,可正式對外營業。
旅行社憑借相應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設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進行經營活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旅行社開展業務需要核發相應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