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被坑
1. 你旅遊的時候被坑過嗎
去北京水立方旅遊,那裡晚上有人拍照,說好10元4張,結果是40元1張,真的是太不講理了,最後只能掏出40塊給他 .
2. 請問旅遊中被坑了怎麼維權
旅遊途中遭遇各種「坑」如何維權
本報百名律師進社區活動昨為居民旅遊維權支招
每日甘肅網-西部商報訊 (記者宋芳科都一鳴)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剛剛過去的五一小長假相信不少市民都選擇外出走走看看。這一路上有旅途的風景,也有放鬆的心情。不過也有一些市民旅遊歸來後向我們投訴旅遊途中遭遇的一些煩心事。5月7日西部商報百名律師進社區第十九期活動如約在何家莊社區和居民見面,甘肅文廣律師事務所張乃權、肖文廣兩位律師現場為市民解疑釋惑,其中旅遊歸來「後遺症」也不少,我們歸納了一下請律師解答。
購物產品有瑕疵退貨費用商家承擔
市民金先生:我在雲南的一個景區購買了一把3000餘元的飾品刀,當時是郵購回來的。可是我簽收後打開一看,這把刀刀鋒生銹。對此我聯系景區要求退貨,對方表示退貨可以,但是中間的郵遞費用要我來承擔,我想他們有錯在先,為什麼讓我來承擔郵費。所以我想問一下律師,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
律師解答旅遊購物合同糾紛,維權的正常途徑是向旅遊局舉報,為了便於旅遊局立案受理,旅遊購物人有責任、有義務向旅遊局提供相關的證據。如購物發票、物品照片甚至大額購物應該申請司法鑒定機構出具書面鑒定結論,以便在提起訴訟時有充分的合法證據,就金先生遭遇的情況來說,由於商品有瑕疵導致的退貨,郵遞費用應該由商家來承擔。
景區被蛇咬管理不善或擔責
市民景先生:去年我去廣西一家景區遊玩時被一條毒蛇咬傷,對此我要求景區給予賠償。但是對方表示景區本來是自然保護區,有野生蛇類很正常,所以遊客自身應該小心。我想問律師遇到這樣的問題,景區到底該不該賠償。
律師解答景區應當是旅客遊玩的安全場所,當然我們也應當看到自然保護區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懸崖峭壁、野生動物、遊客眾多容易發生踩踏事故,這些都是景區管理者的安全管理的責任和義務,應當在有危險的地方懸掛警示牌,以提醒遊客遠離風險。不要誤進有警示牌的危險區,擅自進入可能自己要承擔責任,對於沒有警示牌的地方被毒蛇咬傷,景區因沒有提供安全旅遊場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旅遊買贗品維權步驟要看清
市民林先生:我去年參團旅遊,被導游帶到一家和田玉專賣店購物。在店員的推銷下,我腦子一熱購買了一個上萬元的和田玉器。拿回家後我怎麼看怎麼不對勁,就找了專業的人士來鑒定,結果被鑒定為假的。現在我找旅行社他們說購物是我自願,去找那家商店也不知道在哪裡?現在的情況我該怎麼辦?
律師解答拿著你的鑒定報告、購買發票、旅遊合同到旅遊局舉報景區購物中存在的欺詐行為,找不到商店可以委託有調查權利的人如律師等,前往景區當地工商局,通過工商調查就能獲知商店的基本情況,如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經營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的身份信息和聯系電話,掌握這些基本證據有利於維權活動的有效開展。
旅途車被偷是否賠償須看合同
市民石先生:我報團參加了旅行社組織的自駕游,行程費用包括食宿和全程導游。在我們的行程進行到第三天時,我的車輛被盜目前尚未破案。對此旅行社讓我找賓館,賓館又說他們報案了。那麼我到底該找誰維護權益?
律師解答首先旅遊合同有沒有車輛保管條款,這是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基礎,有約定按約定的條件旅行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沒有約定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賓館有負責旅客的人身、財產不受侵犯的法律責任,可以向賓館進行索賠。具體方式為: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品質打折扣不能拿不可抗力當幌子
市民陳女士:去年我們組團去湖南遊玩,在旅遊合同上明明寫著全程入住四星及四星以上賓館。可是到了景區後我們入住的卻是農家樂,而且飯菜質量也不好,吃了兩天我一直拉肚子。但是對方表示進入景區都是這樣的賓館,屬於不可抗力。我想問律師遇到這樣的事情我該怎麼辦。
律師解答首先,旅遊過程中隨意改變約定的住宿條件,不屬於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在我國《民法通則》是指不可預見、不可預防和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出現不可抗力合同當事人可以免責。遊客在出現上述情況時,應將農家樂、飲食拍成照片,然後找導游要求調換賓館,調換不成向旅遊局投訴並要求減免旅遊費用。
幫遊客看孩子導游一定要盡心
市民薛女士:我是去年國慶節跟團出去的,在河南一家景區我去洗手間,臨時將7歲的兒子交給導游照看。可等出來就聽到有人大喊不好了,原來我兒子在水邊嬉戲時墜入湖中。現在雖然一年過去了,但我兒子因為呼吸道嗆水導致肺炎一直都不好。我想問一下景區和導游該承擔哪些責任,畢竟當初我是讓導游照看我的孩子,導游也答應了。
律師解答這個問題從訴訟角度來講,有兩方面的法律問題,首先從法律規定的程序上來講,《民事訴訟法》規定: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一年,超過訴訟時效的有可能承擔敗訴的結果,因此提醒當事人在提起人身損害賠償時,不要忘記訴訟時效。如果是十八歲以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景區導游在接受口頭委託合同後,就自動產生提供安全旅遊的的義務,那麼景區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 景區門票260元,遊客被坑再不買賬,如今門可羅雀。你旅遊時被坑過嗎
旅遊出去,難免會碰到這樣那樣的事故,這些事故說給別人那就是故事了,希望我的教訓能給別人經驗,避免這樣再受到損失:
去年雲南跟團,一般的套路大家都懂了,這次的套路全團基本都上當。首先是導游叫進一個店,講解玉器知識的,買不買東西隨意。
然後進去一個很年輕的女孩子很慌張的跑進來弱弱的說她是經理,各種菜鳥各種孩子氣的表揚征服了所有人,說她哥是這里的老闆,她暑期來這里玩玩,最後聊了大半個小時成功博得大家信任,帶大家去購物區。
金鑲玉的墜子原價2000,她說的激動感謝大家信任,今天就特價1200,她的演技再配合周圍店員吃驚慌張的表情,所有人都信了,然後又丟一個炸彈出來,再送個墨玉墜子,這下店員急了,說經理不能這樣,墨玉這么貴,不能送的。
這個炸彈一對,全團所有人哄搶金鑲玉,包括很多國內國外游遍見多識廣的人都被套路了,全團就3個人沒買,有兩個老太婆說她們以前看見這樣的套路,我是純粹不喜歡金鑲玉。
訂酒店最好是定那種能隨時免費取消的,因為有時候航班不一定靠譜!
最後說一點,甭管買哪家航空公司的機票,價格差不多的情況下,請去官網,請去官網,請去官網!!!
4. 你出去旅遊有被坑過嗎
現如今,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普遍提高了,很多人每年都會出去旅遊。然後,很多人都會選擇旅行社跟團游,那麼,你被旅行社坑過嗎?我猜,肯定被坑過。
話說年年歲歲坑相似,每次跟團坑不同。相信這是很多跟團遊客的深刻體會。比如出行前的承諾無法兌現啦、預定的游覽景點被各種理由取消了、導游態度惡劣等等等等。更惡劣的是,為了強迫購物,坐幾個小時的車都不給上廁所,然後拉到購物店,不購物就不給指路,憋死你
也許恁想說,我自己找!不好意思,購物店的設置就是一個迷宮,沒人指路您真的只能憋著。
本來旅遊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結果卻變成窩火的行程。
旅遊這件事,到底是怎麼變成這樣的呢?下面,我們來剖析一下旅行社的操作模式。
一、價格組成。
旅行社也好,自由行也好,價格無非是由行、住、游、食四部分組成。
1、行,也就是交通,乘坐飛機高鐵大巴之一到達目的地,然後各種打車到達景點。
2、住,既然出來了,怎麼也得住的好點,舒適點,有了充足的精神才能好好玩不是。
3、游,當地景點都得去吧?網紅景點更不能錯過了。必要時,還得請個導游。
4、食,到了目的地,除了游覽,最重要的事就是嘗嘗當地美食,要不然這一趟就等於白來了。
然後這四部分的價格,除了「食」,其它三項網上一查就知道了,於是乎出遊一次要花多少錢自己心裡就有數了。
但是,同樣的行程,一對比旅行社的價格,就覺得不對啊,
旅行社的報價怎麼比我自己統計的要低這么多?
感情旅行社都是活雷鋒?
那肯定不會啊,旅行社也要盈利,那麼,它們是怎麼盈利的呢?
二、利潤來源。
在旅遊界,有一種機構,它專門設計旅遊路線,並負責把該線路的簽證、交通、酒店、餐廳、景點整合到旅遊線路裡面。嗯,怎麼感覺跟我自己外出旅遊的計劃一個樣?是的,確實很相似,您那叫私人訂制。這種機構的叫專業定製,兩者最大的不同是:專業定製因為規模大,可以在各個商家處拿到很大的折扣。
然後專業定製們把這些旅遊路線制定好價格並打包成產品。分發給旅行社來銷售。
消費者在旅行社接觸到的旅遊線路,就是這樣「生產」出來的。
5. 我出去旅遊被坑了,怎麼投訴!
旅遊投訴受理程序
一、遞交投訴狀。 投訴者應當向旅遊質監所遞交投訴狀,投訴狀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旅行社的名稱、導游姓名;
2、請求人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年齡及團隊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3、賠償請求和根據的事實、理由與證據;
4、旅遊合同及有關費用憑證。
二、受理投訴。質監所接到投訴狀,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受理決定;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接到投訴狀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投訴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質監所作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及時將《旅遊投訴受理通知書》送達被投訴旅行社。被投訴旅行社在接到通知書後,應在30日內作出情況說明的書面答復,質監所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查。在此期間,雙方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解決糾紛,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和解情況報送質監所。協商成功,遊客接受旅行社的處理方案,質監所結案。
四、核實案情。對協商不成的案件,質監所向雙方展開調查,核實案情,召集當事人雙方進行質證、調解。調解成功,雙方接受質監所的協調方案,質監所結案。
五、處理決定
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處理投訴案件,能夠調解的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終止調解。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在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旅遊投訴處理決定書》在15日內通知投訴者和被投訴者,並載明投訴者或被投訴者如若不服處理決定,在接到《旅遊投訴處理決定書》15日內可以向處理機構的上一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機構申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投訴、受理時效
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請求保護合法權益的投訴時效為90天。投訴時效從投訴者受侵害事實發生或應當知道受侵害時計算。受理投訴案件,應當自受理之日起90天內處理終結。有特殊原因的,經上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延長30日。
6. 說說在旅遊時有什麼被坑的經歷
去哈爾濱哈雪鄉。在松花江邊上滴滴叫車去冰雪大世界,車上司機聊天問去不去雪鄉,我們說要去的,然後司機說去之前聯系他,他給安排,我們就詢問價錢,說從哈爾濱市區去雪鄉車費1500,另外的他還能安排住炕啊之類的,再另外收費,我們驚訝的下巴都掉下來了。說我們從上海到哈爾濱的機票也才只要800塊,就說太貴了,司機頓時就不開心了,各種難聽話,說南方人沒錢就不要去北方旅遊之類的。。
7. 大家旅遊的時候,被坑的最慘的是什麼
這個世界很精彩,世界之大,我想去看看。
越來越多的夥伴們,選擇出國旅行,想看看異域風情……
各種特色美食,熱帶水果(誘人的榴槤),佛教,按摩,人妖,燈紅酒綠的芭提雅,美輪美奐的沙美島灘........電影《泰囧》點燃了國人想去泰國瞧一瞧的熱情。
到南亞玩一圈,對很多國人來說,並不是遙不可及的事情。
在國外,預防為主!安全第一!
拿刀逼你的人要防,背後捅刀子的更要注意!
8. 旅遊都是如何被坑的
近日,「雪鄉宰客」這個詞想必大家都聽說了。事件源於一位網友的文章:《雪鄉的雪再白也掩蓋不掉純黑的人心!別再去雪鄉了》。
這是一個剛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體驗過雪鄉風情的遊客。
據網友說,他在雪鄉經歷了酒店價格方面的欺詐。他表示,提前半個月預定的三人火炕房,兩晚552元。
但入住時,老闆卻告知只能住一晚,第二晚安排睡很多人的大通鋪,「今晚住這房我都沒讓你們補差價算不錯了!現在這房八百一千隨便訂出去,你們訂得早才便宜。」遊客決定只住一晚,可老闆稱三天之後才退錢,並要求看到好評才能退錢。
文章同時曝光當地的菜價:酸菜炒粉絲78元、一盤炒肉288、還有一碗泡麵60元一盒!
而且即使你花了很貴的價錢也不一定能換來好的服務,不僅房間的設施差到不行,而且衛生間很臟,如果你讓老闆打掃,有時候還會遭到白眼。
其實這種宰客現象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了。早在前兩年,就有網友爆料自己在青島旅遊的被宰經歷!
遊客點菜時向老闆確認過的38元一份的「海捕大蝦」,結賬時卻變成了38元一隻,一盤蝦要價1500多元!
同樣是在青島,遊客韓先生吃完燒烤後結賬,竟發現一桌飯就要7/8千。店家告訴韓先生,15元、20元並不是一串的價格,而是每串燒烤上的一塊肉的價格。
還有無錫消費者曝光,在無錫1881半島喝下午茶,結賬時看賬單,遂問這88元的杏干是什麼,應該並沒有點。答曰:這是你要的話梅。一共上了10顆,每顆8.8元。
相信大家在旅途中或多或少都經歷過店家宰人、景點坑人、導游罵人等現象吧?趕快留言告訴不知道的人吧!
9. 旅遊被坑是什麼體驗
旅遊被坑會很難受,因為經常聽到什麼旅遊坑人的一些例子,結果自己還是被坑了,感覺真的是有點內心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