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旅遊服務營業稅
A. 對在境外旅遊徵收營業稅的問題
對於旅旅業的.
說白了就是依你們最後的凈現金流來算營業稅.
只要是代客戶支付的就全都做為扣除的.
B. 旅遊業繳納營業稅
當然可以,這是必須憑證。
C. 境外組織遊客境內旅遊要交營業稅嗎
境外組抄織遊客境內旅遊不需要交營業稅。
我國現行營業稅政策對旅遊業征稅之規定
按照《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解釋:旅遊業,是指為旅遊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導游等旅遊服務的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以旅遊業務的營業收入額作為計稅營業額。
但同時規定:「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其旅遊團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為了公平稅負,在營業稅實施細則中規定旅行社組織旅遊團在中國境內旅遊的,以收取的旅遊費減去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的余額為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按照5%稅率徵收營業稅。
D. 旅遊行業交什麼稅
旅遊業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
一、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以旅遊業務的營業收入額作為計稅營業額。但同時規定:「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其旅遊團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為了公平稅負,在營業稅實施細則中規定旅行社組織旅遊團在中國境內旅遊的,以收取的旅遊費減去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的余額為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按照5%稅率徵收營業稅。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發[1985]第19號)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1、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范圍內的和在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區、門頭溝區、燕山六個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管理范圍內的,稅率為7%;
2、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范圍內的,稅率為5%;
3、納稅義務人所在地不在1、2兩項范圍內的,稅率為1%;
三、教育費附加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轉發《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教育費附加徵收問題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稅三[1994]217號)的規定,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稅額×費率。
四、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4]第3號發布)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以其旅遊資源和服務設施為條件,為旅遊者在旅行游覽中提供各種服務性勞動而取得的有償服務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稅率為33%(2008年1月1日後為25%)。
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還設置兩檔優惠稅率,即: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減按18%的稅率計算繳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減按27%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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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稅的結算
旅遊稅的結算分納稅人自行結算和徵稅機關依職權結算兩種。其中,自行結算是主體,只有在自行結算出現特點異常狀況下,才適用依職權結算。
(一)納稅人自行結算
採用自行結算方式,不論納稅人在相應期間內有無應稅行為,均應在每月月底前向財稅廳提交M/7格式申報表。
納稅人提交的申報表若出現結算錯誤,使稅款結算或者繳交偏少時,納稅人應及時對申報表作出更正,並使缺少的稅款在徵稅期屆滿前得到彌補,否則,會引致兩個結果,一個是財稅廳廳長依職權對該稅項進行額外結算,另一個是稅款彌補性利息的加收。
如果申報表的錯誤使稅款結算或繳交偏多,則該項錯誤屬於任意性更正事項,可由納稅人自行決定更正與否。不過,納稅人若需更正,應在一年內實施。
(二)徵稅機關依職權結算
依職權結算由財稅廳廳長實施。在下列叄種情況下,財稅廳廳長根據具體納稅人的資料,包括會計記錄及相關檔、實際額容量、使用率、設施坐落地及實行價格,依職權結算:
1、納稅人全部或部分沒有結算稅款,遺漏或錯誤結算;
2、納稅人在有關法定期間內,沒有定期提交M/7格式申報表;
3、納稅人提交申報表有錯誤,並且沒有作出更正。
經依職權作出稅款結算後,徵稅機關以掛號郵件的方式發出M/6格式印件(如圖2)通知納稅人在30日內繳交所欠稅款及附加稅項。
E. 旅遊業的稅率是多少
旅遊業的稅率6%。
旅遊業是以旅遊資源為憑借、以旅遊設施為條件,向旅遊者提供旅行游覽服務的行業。又稱無煙工業、無形貿易。
狹義的旅遊業,在中國主要指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車船公司以及專門從事旅遊商品買賣的旅遊商業等行業。廣義的旅遊業,除專門從事旅遊業務的部門以外,還包括與旅遊相關的各行各業。旅行游覽活動作為一種新型的高級的社會消費形式,往往是把物質生活消費和文化生活消費有機地結合起來的。
種類:
旅遊業從業務種類劃分看,主要有3種類型 :
①組織國內旅客在本國進行旅行游覽活動 。
②組織國內旅客到國外進行旅行游覽活動。
③接待或招徠外國人到自己國家進行旅行游覽活動。後兩種類型的旅遊業務活動,都是涉外性質的業務。
重要性:
旅遊業包括國際旅遊和國內旅遊兩個部分。兩者由於接待對象不同而有所區別,但其性質和作用是基本一致的。經濟發達國家的旅遊業,一般是從國內旅遊業開始,逐步向國際旅遊業發展。一些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落後,經濟建設需要外匯,大多是從國際旅遊業開始發展的。國內旅遊業和國際旅遊業是密切相聯的統一體,統籌規劃、合理安排,能夠互相促進、互相補充、共同發展。
旅遊業能夠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通過旅遊使人們在體力上和精神上得到休息,改善健康情況,開闊眼界,增長知識,推動社會生產的發展。旅遊業的發展以整個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為基礎並受其制約,同時又直接、間接地促進國民經濟有關部門的發展,如推動商業、飲食服務業、旅館業、民航、鐵路、公路、郵電、日用輕工業、工藝美術業、園林等的發展,並促使這些部門不斷改進和完善各種設施、增加服務項目,提高服務質量。隨著社會的發展,旅遊業日益顯示它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
F. 從事旅遊業的支付給境外旅遊團的旅遊費是否代扣代繳營業稅
第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權行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屬於條例第一條所稱在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營業稅扣繳義務人包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此情形並不符合扣繳義務人規定。
G. 旅遊行業營業稅如何繳納
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在中國境內旅遊的,以收取的全部旅遊費減去替旅回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答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到中國境外旅遊的,在境外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作為營業額。
營業額*5%=營業稅應納稅額。
H. 旅遊業的營業稅怎麼算
旅遊業營業稅適用稅率為5%。
應納營業稅稅額=營業額x適用稅率
旅遊業務營業額為旅遊全部收費減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其計算公式:
營業額=全部旅遊費—准於扣除項目金額
I. 旅遊業營業稅計算方法
關於l旅遊業營業稅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旅遊業營業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這里的營業額系《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營業額,稅率5%。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以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1.扣除范圍: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需要注意的是,允許在稅前扣除的費用只限於旅行社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部分的費用,旅行社自身發生的費用不能扣除,並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車接送旅客、為旅客買保險、發給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稅前扣除。
2.扣除憑證:納稅人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不得扣除。符合有關規定的憑證是指:(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且該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行為屬於營業稅或者增值稅徵收范圍的,以該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2)支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政府性基金,以開具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3)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4)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旅行社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憑證才能在稅前扣除。
如,某旅行社2012年4月份接待一旅遊團隊40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包括價外費用)80000元,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20000元、餐費13000元、交通費10000元、旅遊景點門票24000元、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6000元。其中,餐費開支有3000元系蓋有飯店財務章的普通收據。
應納營業稅額=【80000-20000-(13000-3000)-10000-24000-6000】×5%
=10000×5%
=500(元)
注意:餐費開支有3000元系蓋有飯店財務章的普通收據,不是合法的發票,計算應納稅營業額時,不得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