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旅遊景點 » 旅遊安全法律制度的內容呈現轉變的特點

旅遊安全法律制度的內容呈現轉變的特點

發布時間: 2021-02-26 01:01:14

① 有沒有關於旅遊安全知識的問答題

有啊~~一般問得多的問題如下:

一、在飛機場

注意行李不要脫離你的視線,隨身攜版帶放有貴重物品或現金的提包權。若要求退機票,應盡快辦理,越接近超飛時間,退票手續費越高。如誤機、客票作廢,票款不退。

二、坐火車旅行

在售票處要小心被扒竊。如果突然有人在旁邊聚集起鬨,你最好不要看熱鬧,因為人多擁擠最易受害。在火車上不要接受陌生人饋贈的飲料、食品,因為裡面可能含有麻醉葯品。不要請陌生人照看行李。夜間中途停車,要留心行李包。

三、在公共汽車上

零錢和大鈔分別放置,不要亂掏亂放。切勿時不時用手摸摸或掏出錢包來看看,這樣做往往更不安全。對周圍發生的異常現象要保持警惕,當感到有人故意在你身邊擠來擠去時,要留心自已的財物。

四、在旅館里

聽到有人敲門,必須問清楚後再決定開門與否。貴重物品要存放在寄存處,尤其是與陌生人同住一間房時。不要與剛認識的人說你帶了多少現金或貴重物品,如果對方特別熱情,要加倍警惕。

② 旅遊政策法規與旅遊法規的關系

旅遊政策法規,是由崔巍,楊春暉主編,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旅遊法規方面的教材。旅遊業的快速發展需要旅遊教育的保障,而旅遊教育的壯大又依賴於旅遊教材的支撐。20年來我國已先後出版了數十套旅遊法規方面的教材,為旅遊法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隨著旅遊業的快速發展,旅遊科研不斷創新,新教材必須吸收這些成果的精華,把最新的研究動態介紹給讀者。為此,我們組織了一批長期從事旅遊法學課程教學和科研的老師為高等職業院校旅遊專業學生編寫了《旅遊政策法規教程》,由湖南工學院陳國生袁鵬任主編,湖南工業科技職工大學教務處陳曉亮、長沙環境保護職業學院易兵和湖南第一師范學校李玲任副主編。我們深諳質量和特色是一本教材的生命的道理,因此,在教材編寫過程中我們堅決貫徹高職教育的改革要求,切實做到「基礎適度夠用、加強實踐環節、突出職能教育」,把握高職旅遊管理類專業課程建設的特點,融先進性、創新性、兼容性、實用性和科學性於一體,充分體現現代職業教育新理念。
《旅遊法規》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高職高專教育),是作者在多年研究積累與教學實踐基礎上反復修改而成。主要內容包括旅遊法規基本常識、合同法律制度、公司企業法律制度、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旅行社管理法規制度、導遊人員管理法規制度、旅遊住宿業管理法規制度、旅遊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遊資源管理法律制度、旅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旅行社責任保險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食品衛生管理法律制度、旅遊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制度、旅遊投訴管理法規制度。

③ 旅遊法律關系的的三大構成要素是什麼

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是指結成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必要條件。這個條件就是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它被稱為是構成法律關系的「三要素學說」。這個學說成了構成任何法律關系的「公理」。旅遊法律關系也不例外,也是由主體、客體、內容三大要素構成。
(一)旅遊法律關系的主體旅遊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旅遊法律關系,擁有旅遊權利並承擔旅遊義務的當事人。在旅遊法律關系中,享受權利的一方稱為權利主體,承擔義務的一方稱為義務主體。但在許多情況下,旅遊法律關系中的雙方當事人既享有旅遊權利,同時又承擔旅遊義務。作為旅遊法律關系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主體資格,即必須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在我國,能夠作為旅遊法律關系的主體主要有:(1)國家各級旅遊行政管理機關;(2)旅遊者,包括國內旅遊者和國際旅遊者;(3)旅遊企業經營單位,包括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交通運輸部門、旅遊景區景點、旅遊商店等;(4)境外旅遊組織;(5)與旅遊事業密切相關的政府管理部門,包括工商、公安、稅務、海關、園林、文物等部門。
(二)旅遊法律關系的客體旅遊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旅遊法律關系主體問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事物。例如,古跡、寺廟等是訪古旅遊法律關系的客體。在旅遊法律關系中,如果只有主體和權利、義務,而無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具體事物,那麼,作為旅遊法律關系內容的權利義務就會落空,主體雙方之間建立旅遊法律關系就失去了意義。因此,旅遊法律關系的客體,構成了旅遊法律關系不可缺少的要素。根據我國旅遊法律的規定,可以作為旅遊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1.物物,是指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經濟價值,在法律關系中作為財產權利對象的一切有形物質財富。物是法律關系中最普遍的客體。作為旅遊法律關系中的物,主要包括:各類旅遊資源、各種旅遊廈門家庭旅館 設施及旅遊消費品等。2.行為行為,是旅遊法律關系主體所進行的有目的、有意識的活動,主要有服務行為和管理行為。例如,旅行社根據旅遊合同向旅遊者提供某一線路的旅遊服務,就是以服務行為作為客體;又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遊企業行使的管理活動,是以管理行為作為客體。3.科學技術成果科學技術成果,是指旅遊法律關系主體從事智力活動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既包括專利、技術秘密、科學發明等,也包括產品商標、企業名稱標志、管理模式等。其所有權的使用和轉讓是有償的,所以,科學技術成果也可作為旅遊法律關系的客體。4.信息信息,是指反映旅遊活動發生、變化和特點的各種消息、數據、情報和資料等,如全國假日辦發布的黃金周旅遊預報信息。當今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開展旅遊活動離不開大量的信息。信息的重要性,決定了政府部門和旅遊企業都必須加強對信息資源的管理、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傳遞、儲存和輸出。這樣,信息就必須要成為旅遊法律關系的又一類客體。
(三)旅遊法律關系的內容旅遊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旅遊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權利和依法承擔的義務。正是一定的權利和義務,把旅遊法律關系的主體聯結在一起。在旅遊法律關系中,旅遊權利和義務是相互對立,同時存在的。旅遊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旅遊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權利,同時,也必須承擔旅遊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當主體一方的旅遊權利因其他主體的行為而不能實現時,有權請求國家機關加以保護。1.旅遊者的權利和義務』旅遊者是旅遊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因素,是旅遊法律關系中重要的主體。旅遊者作為消費者,除了享有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規定的權利(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公平交易的權利,獲取賠償權、知情權,獲得消費教育的權利,依法結社權,監督批評權)之外,還應當享有的權利主要有:在規定的地區旅遊,享用各種旅遊產品和服務的權利;同旅遊企業締結各種合同的權利;要求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的權利。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所承擔的義務主要有:自覺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和旅遊企業之間締結的各種合同;為其享用的旅遊服務償付合理的費用。2.旅遊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旅遊企業是旅遊業的中堅力量,在旅遊活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旅遊企業享有的權利主要有: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在業務范圍內的自由締結合同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申請主管機關予以保護的訴權。
與此同時,旅遊企業要承擔相應的義務。旅遊企業作為經營者,除了承擔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經營者的義務(依法或按約定履行、聽取意見、接受監督、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不作虛假宣傳、出具相應的憑證和單據、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務、不得從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權)之外,還應當負有的義務有:遵守有關旅遊業的各種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履行各種審批和登記手續,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等。『3.旅遊行政主管機關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遊行政主管機關有權制定有關政策和規定,引導旅遊企業合法經營;有權監督旅遊企業的經營行為;有權協調各旅遊企業之間及旅遊者與旅遊企業之間的關系,維護良好的旅遊秩序。作為政府管理旅遊業的行政機關,旅遊行政主管機關應當:模範地遵守法律、法規、政策;依法行政,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旅遊業行使管理權;賠償因其違反法律、法規、政策所造成的旅遊企業的損失。此外,旅遊行政主管機關代表國家在國際旅遊交往中要遵守國際法上主權平』等、經濟互利等原則,承擔相應的國際義務,也享受國際法賦予的相應權利。

④ 目前我國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旅遊投訴暫行規定》。

規范旅遊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

旅遊交通運輸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國民航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等。旅遊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4)旅遊安全法律制度的內容呈現轉變的特點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是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

旅遊法調整旅遊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即以旅遊法律關系為調整對象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和。包括狹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和其他調整旅遊活動中各種法律關系的有關法律、法規,也包括國務院及旅遊主管部門制定頒布的單行旅遊行政法規 和部門規章 。

旅遊法概念,既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也包括地方的法規;既包括本國制定的法律、法規,也包括經我國政府簽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國際條約、國際協定等。

⑤ 簡述國內旅遊的主要特點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復濟的發展和人制民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旅遊消費水平由低級向高級發展,旅遊消費結構呈現多元化的狀態:
1、旅遊人次數不斷增加
2、旅遊消費額不斷提高
3、旅遊方向、地域不斷擴大
4、旅客構成變得廣泛(以前公費旅遊多,現在變得大眾化)
5、旅遊配套設施不斷完善

以上純屬個人總結,可能還有更多的東西需要你自己再思考。

⑥ 旅遊安全政策法規體系有哪些表現形式

廣義的旅遊安全指旅遊現象中的一切安全現象的總稱。
包括旅遊活動中各相關主體的安全現象,也包括人類活動中與旅遊現象相關的安全事態和社會現象中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安全現象。

⑦ 和旅遊相關的法律法規

1、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行政許可辦法

2、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安全管理辦法

3、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法

4、文化和旅遊部 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

5、文化和旅遊部 導游管理辦法

(7)旅遊安全法律制度的內容呈現轉變的特點擴展閱讀:

以下是規范性文件,非法律法規,均來自於文化和旅遊部:

1、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加強旅遊誠信建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的通知

2、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境游市場監管的通知

3、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換發電子導游證相關事宜的補充通知

4、辦公室關於加強出境旅遊管理規范出境旅遊經營的緊急通知

5、國家旅遊局關於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6、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領隊管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⑧ 我國現行主要的旅遊法規有哪些

目前我國已經制定的旅遊法律、法規主要有:

1.《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為實施國務院頒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而制定的。《實施細則》共分十一章,主要包括旅行社的設立條件、旅行社的申報審批、旅遊業務經營規則、分支機構管理、旅遊者的權益保護、對旅行社的監督檢查等內容。

2.《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

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1985年6月7日國務院發布,共17條。旨在加強對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更好地保護、利用和開發風景名勝資源。

3.《旅遊安全管理辦法》

已經2016年9月7日國家旅遊局第11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為加強旅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4.《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於1987年9月23日經國務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經第588號國務院令公布,對《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部分條款做出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前內有20條相關規定。

5.《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是為加強對旅行社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保證旅行社規范經營,維護我國旅遊業的聲譽,按照旅行社的經營特點,參照國際慣例,經國務院批准,對旅行社實行質量保證金制度。

中國政府網-旅遊安全管理辦法

熱點內容
微山湖島旅遊攻略 發布:2021-03-16 21:45:18 瀏覽:387
適合78月份國內旅遊的地方 發布:2021-03-16 21:42:27 瀏覽:6
文化旅遊部單位 發布:2021-03-16 21:42:22 瀏覽:118
深圳周邊游推薦免費的 發布:2021-03-16 21:42:18 瀏覽:696
塑州旅遊景點 發布:2021-03-16 21:40:53 瀏覽:84
道觀河風景旅遊區發展前景 發布:2021-03-16 21:39:53 瀏覽:658
旅行社psd 發布:2021-03-16 21:39:03 瀏覽:174
常州旅遊業發展現狀 發布:2021-03-16 21:35:14 瀏覽:330
棋牌在線游戲必去797ag 發布:2021-03-16 21:33:30 瀏覽:217
有四個旅遊團三條路線 發布:2021-03-16 21:33:30 瀏覽: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