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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團關閉

發布時間: 2021-02-03 11:02:18

1. 旅遊前一日旅行團突然取消行程,這種情況旅行團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我是做旅遊的,復看我頭像可以制知道。

第一,除非人力可抗的因素,旅行社不會取消團隊。

第二,取消團隊,可能因為團隊人數不夠,因為現在旅遊團是10人以上成團。如果沒有那麼多人,出團會虧本。

第三,旅行社內部原因。

但是無論怎樣,出團前一天取消行程,旅行社有全責,會有賠償,或者接洽別的線路供你們選擇的。相關規定就是這些。

2. 取消旅遊團不退錢怎麼樣投訴

取消旅遊團,如果不給你退錢,你可以去315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3. 在旅行社報團,因航班停飛,能取消出遊嗎錢能退嗎

在旅行社報團,因航班停飛,這種情況是可以取消出遊的,可以要求賠償。

《旅遊法》規定,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違約的,由組團社承擔責任;組團社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輔助人追償。

由於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遊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輔助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組團社承擔賠償責任;組團社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輔助人追償。

但《旅遊法》同時規定,由於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交通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應當協助旅遊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如果是航空公司擅自取消或者延誤航班,航空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其中包括食宿費用、延誤賠償等,遊客可通過起訴追究航空公司相應責任。

(3)旅遊團關閉擴展閱讀:

目前很多航空公司都有延誤險,遊客可以在出行前根據情況選擇是否投保。規定實施後,不少航空公司或旅遊機構有更細化的措施,旅客購票前需仔細閱讀航班延誤等問題的條款。

業內人士提醒,在預訂航班時,不少訂票網站會顯示所預訂航班的准點率,遊客在出行前,可查詢航班的准點率,推斷航班是否會出現晚點的情況,從而決定是否購買延誤險。

4. 旅遊團能退嗎

退費額度怎麼算根據《廣東省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合同A)》第4條第2款規定,遊客報名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還遊客。非不可抗力 退還有規可依如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遊客說明原因,並盡早與遊客協商另行出遊,或全額退還遊客已交團費並按標准賠償遊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費用;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費用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已交費用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費用的30%。怎樣界定「未發生」費用?對於什麼是「未發生的旅遊費用」,各方卻有不同看法,也是爭論焦點所在。法律專家指出,不可抗因素的免責條款並不意味著旅行社不應合理退款。如果遊客沒有享受到規定的服務,例如沒有按原行程登上飛機,那就是「未發生的旅遊費用」,消費者就應該得到這部分退款。何況本次地震之後第二天,民航總局及時給各大航空公司下達通知,要求對於因地震因素發生的旅遊團隊或者散客的非自願退票行為,航空公司要及時足額退票,並免收手續費。同樣,在今年年初的冰雪災害期間,由於鐵路系統及時向乘客和旅行社全額退票,旅行社也在最大程度上全額滿足退團遊客的需求。而部分旅行社人士則不這么認為,因為旅行社航空團體票一般都向航空公司支付了訂金,並且機票大多不可改簽,同時組團社還向地接社支付了部分費用。這些費用就應當被認為是「已發生的旅遊費用」。目前,對於在不可抗因素下的交通、酒店等費用的責任認定,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一旦有相關的法律糾紛,就要看法官採信哪方的觀點了。

5. 旅遊團終止合同要什麼程序

一、合同解除的含義和特徵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當具備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的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歸於消滅的行為。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徵:

1、合同的解除適用於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後,才存在解除的問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不發生合同解除。

2、合同解除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隨意解除合同。我國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主要有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合同的解除必須有解除的行為。即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合同還不能自動解除,無論哪方當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須向對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達到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

4、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自始消滅或者向將來消滅。即合同的解除,要麼視為當事人之間未發生合同關系,要麼合同尚存的權利義務不再履行。

合同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雖然在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都使合同消滅,但兩者有一定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附解除條件,是行為人以意思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所加的限制性附款;合同的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不僅基於當事人的約定發生,也基於法律規定而發生。

2、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條件成就時合同自然解除,不需要當事人再有什麼意思表示;合同的解除,僅具備條件還不能使合同消滅,必須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3、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條件成就時,合同對於將來失去效力;合同解除,合同不僅對於將來失去效力,有些還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合同解除的類型

一般來說,合同的解除分為協議解除與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1、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協商一致或者通過約定,自願解除合同的法律行為。協議解除具體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協商解除,協商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以解除合同為目的,經協商一致,訂立一個解除原來合同的協議。協商解除是雙方的法律行為,應當遵循合同訂立的程序,即雙方當事人應當對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二是約定解除。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某種情況,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權可以在訂立合同時約定,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約定。當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享有解除權的當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而不必再與對方當事人協商。

2、法定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後,沒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前,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行使解除權而使合同關系消滅。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的區別表現在,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規定解除合同的條件,當條件具備時,解除權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權,將合同解除;而約定解除是雙方的法律行為,一方的行為不能導致合同解除。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規定的在組團旅遊中因未達到約定人數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就屬於上述「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說,本條規定的合同解除屬於一種法定解除。

三、解除合同的一般規則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合同應當遵循以下幾項規則:

1、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或者法律規定的情形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3、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4、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5、解除合同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四、未達約定人數旅行社解除旅遊合同的規則

在組團旅遊中因未達到約定人數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應當遵循以下規則:

(一)組團旅遊中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商業慣例,組團旅遊時旅遊團應當達到一定的人數。這是因為,當旅遊團的人數達到一定規模後,旅行社可以從鐵路、航空、賓館飯店、景區等服務單位得到相應的優惠,從而為旅行社帶來一定的經營利益,這是旅行社收益的重要來源。一般來說,旅行社都會在旅遊合同中約定成團人數。如果沒有達到約定人數的,從維護旅行社合法收益的角度考慮,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通知旅遊者。

對此,有關國際公約和一些國家、地區的法律作了明確規定。例如,《布魯塞爾旅行契約國際公約》第10項第2條規定,旅客人數未達到旅遊文件所定的最低人數的,旅行包辦人也可以無須賠償而解除契約,但最遲不得超過旅行或者居留開始前15日通知旅客。我國台灣地區有關法律也規定,旅遊團未達到組團人數10人,旅行社得於預定出發前7日通知旅遊者解除契約,並退還旅遊者交納的費用。但旅行社已經代繳之簽證或者其他費用得予以扣除。

本法遵循商業慣例並借鑒國際公約及有關國家、地區的法律規定,明確規定組團旅遊中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同時規定了解除合同的通知程序,即境內旅遊應當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遊者,出境旅遊應當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遊者。提前通知的規定,既有利於避免因解除合同而給旅遊者帶來更多的損失,也有利於旅遊者提前做好應對措施,如改變行程或者轉投其他旅行社等。

(二)組團社經旅遊者同意,可以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實踐中,未達到成團人數時,組團社和旅遊者往往都希望能夠繼續履行旅遊合同,這時,組團社多採取拼團的方式。本條根據實際需要,規定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經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可以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要注意的是,組團社委託其他旅行社組團的前提是取得旅遊者的書面同意。如果旅遊者對被委託的旅行社基於不信任等原因不同意由其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就不得委託該旅行社履行合同,但可以解除合同。

組團社經旅遊者同意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組團社仍應對旅遊者承擔責任,受委託的旅行社則對組團社承擔責任。

因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解除合同的,由於旅遊合同尚未履行,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相關法條】

《旅遊法》第六十三條 旅行社招徠旅遊者組團旅遊,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內旅遊應當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遊者,出境旅遊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遊者。

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經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可以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組團社對旅遊者承擔責任,受委託的旅行社對組團社承擔責任。旅遊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6. 2020年1月27日起旅行團取消 自由行可以繼續出發嗎

特殊時期盡量還是少出門為好。自由行的話,很多地方已經封路了。

7. 跟團旅遊旅遊景點全關閉我們怎樣索償

直接打電話申請呀。我訂的攜程的,後面沒用過的全給我退了。
用過的沒辦法,畢竟也是突發情況。

8. 跟團旅遊提前幾天取消可以全額退款

1、在預定旅遊的時候,網站一般都會有寫明;

2、如果已經簽訂合同了,那麼專合同上也是會有寫的,注意屬看下;

3、如果還是沒有知道建議撥打預定公司的電話問下;

4、如果對給出的退改不滿意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介入處理。

(8)旅遊團關閉擴展閱讀:

旅行社未成團的退款情況:

1、應當全額退還團費。根據《合同法》和《旅遊法》關於格式條款的規定,旅行社應支付違約金;

2、《旅遊法》第63條款規定,旅行社在不能滿足「境內旅遊應當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遊者、出境旅遊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遊者」條件的前提下自我免責。

3、至於「如報名時間在出發前4日以內(含出發當天),通知取消行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的約定,由於《旅遊法》並無對具體的違約金比例作出規定,只要旅遊者認可,也未嘗不可。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9. 驢媽媽旅遊團取消旅行的問題

你可以取消訂單,他們會在T+1個工作日內將退款返還至您的存款賬戶,如果您需要申請提現,同樣T+1個工作日內會打入您所提供的銀行卡內。詳情可以打他們客服 1010 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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